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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新科技: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新科技”)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动机健康管理项目及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897.41万元(暂估金额,含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专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将予以终止。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航新科技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航新科技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77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2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筹得人民币25,000.00万元,扣除承销费用与保荐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118.78万元后,净筹得人民币23,881.22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7月28日到账,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于2020年7月29日出具

了“广会验字[2020]G20000700153号”的《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银行账号募集资金账户初始金额(元)截止日金额(元)备注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632209113160,000,000.0010,336.78/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环支行44116851501300059226984,250,000.00663,793.17/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环支行441899999603000007616-28,300,000.00注2
合计244,250,000.0028,974,129.95注1

注1:募集资金专户到账总金额244,250,000.00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38,812,249.84元相差5,437,750.16元,差异为到账后支付的除承销费用与保荐费用之外的其他发行费用。注2:该账户为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7天通知存款)时银行自动生成的账号。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2020年7月20日披露的《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发动机健康管理项目、研发中心项目以及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投入募集资金
1发动机健康管理项目(EHM系统)12,623.697,672.57
2研发中心项目9,643.508,818.21
3补充流动资金7,390.447,390.44
合计29,657.6323,881.22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3月31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累计已投入金额投资进度节余资金
1发动机健康管理项目7,672.576,467.2384.29%1,205.34
2研发中心项目8,818.217,359.3083.46%1,458.91
3补充流动资金7,390.447,390.44100.00%0.00
4前期支付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不适用64.95不适用-64.95
5利息减手续费净额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298.11
合计/23,881.2221,281.9289.12%2,897.41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之日,尚存在未到期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最终节余金额以实际转出金额为准。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之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四、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一)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高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通过采用自主开发软件的方式,有效节约了项目成本。

(二)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通过加强内部精细化管理,提高现有设备的利用效率,来满足项目设备使用需求,形成了资金节余。

(三)因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在存放期间产生利息收益形成资金节余。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补充日常运营资金,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本次事项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发动机健康管理项目、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897.41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并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

(二)监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对募投项目发动机健康管理项目、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补充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程序

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发动机健康管理项目及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897.41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并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航新科技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并且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程序。本次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谢良宁 温志锋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4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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