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5年4月)
根据《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相关约定,收购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推荐蒯海波为上市公司董事候选人,聘任其担任上市公司副总经理。目前,苏州冠鸿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已经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因此,公司将新增一名非独立董事、一名独立董事。公司本次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原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人。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 |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 |
除上述修订情况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已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事宜,上述章程修订最终以登记机关备案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4月)。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