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会并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志远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状况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
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能够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关键环节发挥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为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主要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均无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