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分配比例: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25SZAA4B0231”审计报告,2024年度经审计的母公司净利润为-28,342,511.45元,未分配利润为273,554,367.04元;合并报表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818,535.81元,未分配利润为-174,809,578.42元。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由于公司2024年度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因此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由于公司2024年度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和未来主营业务的发展规划,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确保公司拥有必要的、充足的资金实施未来公司的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意见如下: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状况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现金流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