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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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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均为公司的上下游公司,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主要单位包括:湖北三宝新材料有限公司、武汉柔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柔显(仙桃)光电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武汉柔显伟创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武汉鼎泽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鼎泽(仙桃)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湖北鼎龙新材料有限公司、湖北鼎汇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湖北鼎龙汇盛新材料有限公司、武汉奥特赛德科技有限公司、成都时代立夫科技有限公司、鼎龙(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鼎龙(潜江)新材料有限公司、湖北芯屏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华达瑞产业园服务有限公司、湖北鼎英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湖北鼎龙先进材料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珠海鼎龙新材料有限公司、珠海名图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旗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旗捷科技有限公司、北海绩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承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海奕绮盛贸易有限公司、绩迅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珠海鼎龙汇杰科技有限公司、珠海鼎龙汇通打印科技有限公司、珠海鼎龙慧联科技有限公司、深圳超俊科技有限公司、珠海超俊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名图九鼎科技有限公司、珠海联合天润打印耗材有限公司、珠海华达彩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市科力莱科技有限公司、珠海鼎威科技有限公司、鼎龙(仙桃)新材料有限公司、上海鼎宸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苏州卓英伟诺科技有限公司、湖北鼎龙芯盛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鼎之芯科技有限公司、湖北聚慧新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化学碳粉、IC芯片、半导体新材料、基础化学品、可再生硒鼓及配件、柔性显示系列材料、清洗液系列材料、抛光液系列材料、3D产品打印服务业务、可再生墨盒及配件、打印墨盒及配件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物资及设备采购业务风险、销售业务风险、资产类项目管理风险、资金管理风险、项目投资风险等。
(二)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
1、组织架构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形成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公司管理层为主体结构的决策与经营管理体系,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裁工作细则》等制度并不断完善。2024年公司组织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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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议公司年度财务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的地位并能充分行使相应的权利。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以及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中均有独立董事。此外,公司设置审计部门并配备专职审计人员,负责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定期开展审计工作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对审计委员会负责。监事会是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从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出发,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监督,忠实、勤勉尽责地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管理层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公司建立了与经营模式相适应的组织机构,明确划分了内部机构的职责及相应考核指标,制定了完备的工作制度,形成了一套健全、有效的管理体系。
2、发展战略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指导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为保证战略委员会的有效运作,公司制定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审议公司发展的重大战略规划和举措,确定并适时调整公司发展目标。公司经营团队根据董事会确定的战略规划,制定相应的实施路径和具体目标,再逐级分解到各子公司、事业部和职能部门,分解的目标都纳入公司各机构的业绩考核。公司每年年初与经营管理团队成员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业绩考核目标,每月对经营数据及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公司战略委员会对各子公司、事业部和职能部门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过程监督,并将制定战略及目标的落实完成情况向董事会报告。
3、人力资源
公司充分认识到人力资源对公司发展的重要性,重视人才的选拔、培养和运用,制订了雇佣、培训、晋升和员工薪酬的政策及程序,建立和明确了岗位目标和岗位职责,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公司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订了一系列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包括员工招聘录用管理、员工培训、薪酬管理、员工福利保障、绩效考核、人才培养和晋升等管理制度,使公司在人才引进、员工培养、员工考核、职务晋升、职业发展规划以及员工关系管理等方面有效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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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到培养好人才、留住人才,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4、社会责任
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安全生产、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等方面制定了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及标准体系,在严格质量控制和检验的同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注重环境保护和节能降耗、低碳运行,切实履行好社会责任。
5、企业文化
公司注重企业文化建设,以“忠诚、求实、责任、创新”为企业核心价值观,坚持技术与市场并重、规模与效益并重、质量与安全并重、制度与人文并重的发展理念,鼓励与时俱进、勇于进取、追求卓越,推行现代化管理,强化风险意识。公司通过管理培训、知识竞赛、微信网络平台、娱乐活动等形式大力宣扬企业文化,建立了共同的价值观、行为准则和服务理念,增强了团队执行力和凝聚力。通过企业文化的建设与传播,提升员工的归属感、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切实提高公司生产经营效率。
6、资金活动
公司为保障资金活动的安全性,制订了《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等资金管理制度,对资金管理有相应的明确规定,并在公司运营过程中严格执行。同时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还特别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和管理监督等作了明确的规定,且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各项制度执行。
7、采购业务
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提高进货品质,降低进货成本,公司制订了物资采购相关管理制度,对供应商管理、采购计划的编制、合同的签订、物资的验收等业务程序均进行明确规定。在实际工作中,更加注重对供应商准入、过程评价及结果运用,及时淘汰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在控制程序过程中,公司制定了一系列控制措施,包括采购合同管理、询价管理、验收管理、对账管理、结算管理等,科学设置了各岗位的权责,使采购、验收、付款等各不相容岗位有效分离,各岗位之间互相制约和监督。
8、资产管理
公司建立了财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对资产的购置、日常维护、使用、处置、盘点等工作作出明确规定。采取财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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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财产安全完整。
在存货管理方面,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存货管理制度,对存货的验收、入库、出库、保管进行明确的规范,根据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原则,对岗位和职责进行有效分离。公司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存货的盘点工作,保证账账、账实、账表相符。同时定期评估存货跌价情况,计提跌价准备;对呆滞物料,根据存货具体状态和生产经营需求,制定不同的处置方案,并组织相关部门落实执行。
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公司制定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对项目建设的招投标工作进行监督规范。公司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对不符合要求的固定资产记录、标识等进行完善;对盘点差异分析原因,并进行账务处理,保证账实相符。
9、销售业务
公司已建立销售与收款控制管理制度,对销售与收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制定了一系列控制措施,包括信用管理、合同管理、核价管理、发货管理、对账管理、应收账款管理、结算管理等,同时明确了各部门、各岗位的权责,确保销售、发货、收款等各不相容岗位能有效的制约和监督。公司进一步加强了对各子公司的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及风险防控,定期收集数据并召开专题分析会议,控制应收账款的规模和账期,有效降低公司应收账款的风险。
10、研究与开发
公司鼓励自主创新,重视新产品开发,突出技术引领及专利申请与保护。专门设立研发部和实验室,加大了对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在设计的过程中严格遵循《产品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流程,确保整个新产品开发过程有章可循,规范、安全、有效的保障了公司各项研发成果的质量,进一步加强公司产品自由知识产权,有效提高了产品竞争力。
11、工程项目
公司已建立了《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工程项目监理制度》等管理制度,规范工程的立项、审批、采购比价、合同的订立、工程项目的实施监督、验收、结算及审计各环节。公司制定了《招投标管理制度》,并按照制度规定,对工程项目建设开展招投标活动。
12、财务报告
为规范公司会计核算与信息披露,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公司已按照《公司法》、《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要求,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公司依照《财务管理制度》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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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工作,编制财务报告,有效地保证了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13、合同管理
为了规范合同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建立并完善了《合同管理制度》,优化了合同签订、审核及审批流程,使合同的订立、审核、回签与执行形成较为健全的管理体系。按照制度规定,公司定期对合同执行情况及用章管理进行检查,法务部门加强对合同关键条款的审核,有效地防范了合同业务的风险。
14、关联交易
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制度》,对关联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原则、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法律责任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有效保证了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15、内部信息传递
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制度,建立了相对完整的信息沟通体系,明确了信息处理、传递的程序和范围,保证内部信息沟通的准确、及时。同时将信息披露的责任明确到人,明确信息公开披露前的内部保密措施,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16、信息系统管理
公司制定了《电脑使用与网络管理制度》等制度规范,建立了完善的网络运行规范和网络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公司各类应用系统正常运行,保证公司日常运作的规范和高效。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规定的程序执行。评价工作按下列步骤开展:由审计部牵头制定内部控制评价计划和评价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内部控制启动大会、成立内控评价小组、各单位内控关联人开展自我评价,人力资源部汇总评价结果,审计部全面复核并认定控制缺陷,召开总结大会,编制内部评价报告并上报审计委员会审议。在自评过程中,我们采用了个别访谈、专题讨论、问卷调查、审阅查验、穿行测试、抽样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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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复核等方法,广泛收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按照评价的具体内容,分析、识别内部控制缺陷。
五、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公司内部控制相关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公司确定的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作为衡量指标。如果某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0.5%但小于1%,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
① 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② 发现公司管理层存在的任何程度的舞弊;
③ 已经发现并上报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
④ 外部审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控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够发现该错报;
⑤ 其他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的缺陷。
(2)重要缺陷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虽未达到重大缺陷标准,但影响财务报表达到合理、准确的目标;
⑤关键岗位人员舞弊。
(3)一般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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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0.5%但小于1%,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的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六、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七、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公司已经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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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市场风险的不断变化,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将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程,公司将不断提升治理水平,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使之与公司的发展相适应,促进公司规范运营和健康发展。
董事长:朱双全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