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万得凯: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红锵)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将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周红锵,1974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并获得硕士学位,杭州师范大学副教授。1997年7月至今任教于杭州师范大学。现任浙江米居梦家纺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独立董事、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内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4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其中应出席董事会4次,实际出席4次;应列席股东会2次,实际列席2次,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或缺席的情形。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的表决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并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2024年度,本人依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2024年度,公司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就公司2024年度审议事项发表了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下设有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个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

员。

1、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相关要求,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选择标准和程序,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的责任和义务。

2、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自身发展状况,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提出自己的建议,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重点关注审议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根据过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和未来计划作出的,是合理、必要的。公司业务不会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的议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鉴于该会计师事务所的总体实力、服务意识等各方面均符合公司当前的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四)股权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审核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认为公司制定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认真履行职责,参加独立董事沟通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探讨和交流;听取注册会计师及内审人员介绍审计工作计划、审计进展情况及审计工作总结报告等,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了解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状况,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一)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二)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本人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各类风险,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保护投资者权益。

(四)为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胜任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七、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

2、报告期内没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报告期内没有单独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

以上是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任职期内履行职责情况。2025年,本人将继续以勤勉尽责的态度,深入学习并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进一步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继续坚持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发挥好自身的专业优势,遵循职业操守,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的规范、稳健和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周红锵2025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