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55 证券简称:海力风电 公告编号:2025-012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董事会审议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需求、盈利水平、财务状况及投资者的合理诉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发展经营成果,增强股东信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制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分配基准为2024年度。
2、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11.20万元,母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5,711.01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180,751.04万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79,693.36万元。
3、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水平、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等情况,现提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总股本217,391,4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0.90元(含税),2024年度派发现金股利共计人民币19,565,233.02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4、含本次拟实施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公司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9,565,233.02元,占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为
29.59%。同时,公司本年度未进行股份回购。
5、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19,565,233.02 | 0 | 21,739,147.8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6,111,953.10 | -88,051,248.66 | 204,789,209. 81 |
研发投入(元) | 100,109,428.37 | 119,586,526.38 | 100,021,953.63 |
营业收入(元) | 1,354,510,829.70 | 1,685,311,354.83 | 1,632,735,416.09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807,510,415.69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796,933,633.31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41,304,380.82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60,949,971.42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41,304,380.82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 319,717,908.38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6.84%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注:前述指标将净利润为负值的年份包含在内。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2、2023、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41,304,380.82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的相关规定,亦符合《公司章程》中有关内容,具备合法合规性,同时,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