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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恒威: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301222 证券简称:浙江恒威 公告编号:2025-013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无变更,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 □不适用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1,333,4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的100,241,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浙江恒威股票代码301222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杨菊傅煜
办公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油车港正阳西路77号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油车港正阳西路77号
传真0573-822358110573-82235811
电话0573-822358100573-82235810
电子信箱securities@hwbattery.comsecurities@hwbattery.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产品

公司专业从事高性能环保锌锰电池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LR03、LR6、LR14、LR20、6LR61系列碱性电池及R03、R6、R14、R20、6F22系列碳性电池。经过二十多年的潜心研发和探索,公司已成长为一家拥有先进制造设备及核心生产技术,综合实力居行业前列的锌锰电池生产商。当前,公司产品以出口为主,主要销往欧洲、北美、日韩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公司与多家国际知名客户建立起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1)碳性锌锰电池

碳性锌锰电池又称为碳性电池、普通锌锰电池或碳锌电池,其外壳是作为负极的锌筒,电池中心是作为正极导电材料的碳棒,正极区为围绕碳棒的粉状二氧化锰和乙炔黑,电解质为氯化锌和氯化铵溶液。环保型碳性锌锰电池具有无汞、无镉,对环境友好,放电均匀,自放电程度低,售价便宜等优点,适用于各类遥控器、手电筒、半导体收音机、收录机、钟表、电子秤等低电流电器。

(2)碱性锌锰电池

碱性锌锰电池又称为碱性电池、碱锰电池,其使用碱性电池专用电解二氧化锰等材料作为正极、锌等材料作为负极、氢氧化钾为电解质。高性能环保碱性电池无汞、无镉、无铅,对环境友好,可随生活垃圾一起处理。碱性电池的工作原理决定了其工作电压高、内阻低、单位质量电极活性物质容量高,其采用了高纯度电解二氧化锰、高活性铟改性锌粉、高浓度氢氧化钾电解液,容量为同等型号碳性锌锰电池的3-8倍,因此更适合于大电流放电及需要更长时间放电的场合。碱性锌锰电池具有储存期长、高容量、高能量密度、低内阻、防短路及防爆结构设计等特点,特别适用于数码产品、智能家居用品、无线安防设备、户外电子用品、医疗电子仪器、电动玩具等高能耗、高电流电子产品。

(二)锌锰电池行业发展形势

锌锰电池作为历史最悠久、适用范围最广泛的一次电池产品,其生产制造技术成熟、产业化程度较高。成品主要通过便利店、商超、电子商务等渠道进行销售,为消费者提供了多样化的、便捷实惠的购买方式。我国锌锰电池行业技术规范是由IEC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相结合的多级标准体系。经过多年技术积累与不断创新,国内锌锰电池制造头部企业产能和技术先进性均已处于世界一流水平,中国已然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的锌锰电池制造国。

(1)公布的部分锌锰电池行业相关政策

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文件,引导制造业朝着生产信息化以及智能化的方向发展。随着信息化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互联网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是产业发展趋势,在这样的政策环境下,锌锰电池制造企业针对信息化设备更新、智能化生产改造方面取得长足进步,顺应了新时代工业装备升级更新发展。同时,为维护国内锌锰电池制造企业外贸环境健康发展形势,保障锌锰电池出口业态平衡稳定,亦就出口有关政策做出调整,部分锌锰电池行业相关政策列示如下:

时间发布机构文件名称相关内容
2022年6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动轻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将碱性锌锰电池列为数字化发展推进工程。
2022年12月新乡市人民政府《新乡市“十四五”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规划》其他电池要立足市场需求,发展无汞扣式电池和无汞碱性锌锰电池、铅酸蓄电池,培育发展镍锌电池。
2023年12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将“碱性锌锰电池(600 只/分钟以上)等电池产品自动化、智能化生产成套制造装备”列为鼓励类。
2024年11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2024年第15号)将部分成品油、光伏、电池、部分非金属矿物制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3%下调至9%。

(2)全球锌锰电池行业竞争格局

目前,全球锌锰电池行业中OEM制造商主要集中于中国,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锌锰电池生产基地,欧洲、美国、日韩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连锁便利店、商超、电商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后,会充分利用自身渠道优势,发展自有品牌,将自有品牌锌锰电池作为其销售的主要电池类产品,改变了原有以制造商品牌电池为主的销售模式。

全球锌锰电池市场历经多年发展,已形成相对稳定的竞争格局,其中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中高端市场中,金霸王、劲量、雷诺威等由于品牌影响力等优势市场表现突出,日本电池厂商松下、富士、东芝在日本本土及东南亚地区市场占据较大市场份额。

(3)我国锌锰电池行业竞争格局

我国锌锰电池行业市场竞争充分,市场化程度较高,目前已形成了一批能够满足全球市场客户需求的企业,包括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中银(宁波)电池有限公司、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本公司等,国内锌锰电池行业竞争格局当前较为稳定。

国内主要OEM制造商依靠多年积累的生产经验,并吸收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不断创新生产工艺和提升管理水平,掌握了一系列自主知识产权,部分企业产品质量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通过了国外客户的产品验证。目前国内领先的锌锰电池企业已是国外零售商自有品牌的重要制造商,中国锌锰电池定牌生产企业争取到了不俗的国际市场份额,同时,不同的定牌制造商在客户、产品销售区域、产品类型之间存在差异,整体是差异化的竞争态势。近年来,借助技术进步与产业升级的推动作用,锌锰电池市场需求稳健,我国锌锰电池出口稳中向好。

(三)公司在我国锌锰电池行业的竞争地位

根据我国部分主要锌锰电池企业的公开经营数据,在国内锌锰电池行业中,公司经营表现突出,具备一定的市场地位。我国锌锰电池市场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第一梯队企业中互相之间亦有一定距离,公司在我国锌锰电池市场中虽具有领先地位,但相比于国内规模最大的头部友商,仍有较大的市场拓展空间。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024年末2023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22年末
总资产1,504,563,452.761,400,647,401.387.42%1,331,438,811.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418,648,536.691,332,393,731.246.47%1,260,074,731.09
2024年2023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2年
营业收入702,042,569.06588,117,494.2919.37%580,268,946.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9,671,757.56121,655,985.226.59%122,732,930.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4,405,738.34118,122,222.295.32%111,566,584.4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3,607,691.55128,630,603.00-35.00%114,254,488.8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291.207.50%1.2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291.207.50%1.2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45%9.21%0.24%11.93%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146,292,379.37167,220,169.65201,925,128.90186,604,891.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371,413.8626,455,186.3225,391,027.6442,454,129.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5,487,525.7524,667,161.4322,948,158.4341,302,892.7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590,240.82-31,156,721.1013,164,356.56115,190,296.91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9,582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9,731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嘉兴恒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7.72%38,220,150.0038,220,150.00不适用0.00
汪剑平境内自然人12.35%12,511,725.0012,511,725.00不适用0.00
汪剑红境内自然人9.27%9,390,675.009,390,675.00不适用0.00
汪骁阳境外自然人4.89%4,954,200.004,954,200.00不适用0.00
傅煜境外自然人4.83%4,898,250.004,898,250.00不适用0.00
谢建勇境内自然人1.85%1,870,400.000.00不适用0.00
嘉兴恒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1.78%1,800,000.001,800,000.00不适用0.00
潘家全境内自然人0.99%1,000,000.000.00不适用0.00
高雁峰境内自然人0.82%835,000.000.00不适用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中证360互联网+大数据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45%452,200.000.00不适用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嘉兴恒茂的股东为徐燕云、汪剑红、傅庆华和汪剑平,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汪剑平、徐燕云、汪骁阳、汪剑红、傅庆华、傅煜。其中,汪剑平与徐燕云为夫妻关系,其子为汪骁阳;汪剑红为汪剑平之妹,汪剑红与傅庆华为夫妻关系,其子为傅煜。汪剑平、徐燕云、汪骁阳、汪剑红、傅庆华、傅煜为一致行动人,共同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情形。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

被告期内,公司收到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再次被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评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本次认定系公司在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相关规定,公司通过本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将连续三年(2024年至2026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2、2024年度回购股份事项

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2,500万元且不超过5,000万元(均含本数)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36.50元/股(含本数)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将在未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选择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19日和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4)。

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和《回购报告书》的有关规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价格上限即由不超过人民币36.50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6.20元/股(含本数),除以上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截至2025年2月7日 ,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公司的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4年2月23日至2025年2月6日,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1,091,8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8%,最低成交价为19.65元/股,最高成交价为26.2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5,047,815.4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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