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5-027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完成了审计工作,根据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要求,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为保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质量,公司拟继续聘请中汇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鉴于中汇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完成了审计工作,根据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要求,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为保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质量,公司拟继续聘请中汇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余强、高峰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6人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94人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9人最近一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最近一年(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最近一年(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0家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5,494万元上年度(2023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熊树蓉,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4年10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双双,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9年10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陆炜炜,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9年8月起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过8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中汇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审计费用为220万元(包含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较2023年度审计费用增加0元。公司年度审计费用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内部架构和审计人员工时等因素综合确定。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中汇所的从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进行了仔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的胜任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鉴于中汇所具有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证券服务机构资质,且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从专业角度尽职尽责维护公司以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完成了审计工作,为保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质量,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中汇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鉴于中汇所具有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证券服务机构资质,且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从专业角度尽职尽责维护公司以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中汇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4、其他事项
根据财政部会同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制定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选聘办法》”)的相关要求,公司按照公平、公正、透明的选聘方式及评价标准履行了相应的选聘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通过企业官网公开了选聘基本信息、评价要素和评分标准等内容,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竞争性谈判会议,公司竞谈小组对申请机构进行了评审并确定了中选机构。
5、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 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