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人”)作为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益昌”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新益昌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28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53.36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9.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47,888.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57,686,577.0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2,261,310.97元。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23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4月2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2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2024年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514.19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5,707.2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44,226.13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34,798.73 |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89.21 | |
银行手续费 | B3 | 0.28 | |
理财产品收益 | B4 | 691.78 | |
销户转出[注1] | B5 | 0.53 | |
其他[注2] | B6 | 0.21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4,514.19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13.38 | |
银行手续费 | C3 | 0.10 | |
销户转出[注1] | C4 | -0.53 | |
其他[注2] | C5 | -0.21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39,312.92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102.59 | |
银行手续费 | D3=B3+C3 | 0.38 | |
理财产品收益 | D4=B4 | 691.78 | |
销户转出 | B5=B5+C4 | - | |
其他 | D6=B6+C5 | -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5,707.20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5,707.20 | |
差异 | G=E-F | - |
[注1]销户转出系募集资金户民生银行深圳南海支行680168881,2022年11月30日销户转出资金至普通账户,2024年4月22日转回至募集资金账户
[注2]其他系普通账户采购退款供应商打错至募集资金账户,2024年4月23日已转出资金至普通账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已与开户银行、中泰
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79180078801700002333,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已使用完毕,并于2024年6月24日办理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9,312.92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9,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7)。
截至2024年4月18日,公司已将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9,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临时用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15010078801500002772 | 2,025,271.65 | 募集资金专户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15010078801200003579 | 55,046,737.66 | 募集资金专户 |
合计 | - | 57,072,009.31 | - |
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及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节余的11,195.91万元募集资金拟用于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益昌高端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及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9,087.79万元向全资子公司中山市新益昌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及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调整“新益昌智能装备新建项目”投资规模,将“新益昌智能装备新建项目”项目投资总额由43,095.08万元调减至24,951.61万元;将使用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28,376.08万元调减至17,482.18万元,同时进行结项,并将节余的11,195.91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益昌高端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事项,保荐人无异议。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及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8)。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新益昌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新益昌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新益昌2024年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
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及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合法合规。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4,226.1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514.1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1,195.91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9,312.9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5.32%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新益昌智能装备新建项目 | 有 | 31,095.08 | 17,482.18 | 17,482.18 | 501.45 | 17,327.23 | -154.95 | 99.11 [注2] | 2023年4月 | 4,702.70 | 否[注3] | 否 |
新益昌高端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 | 有 | 11,195.91 | 11,195.91 | 4,012.74 | 5,701.05 | -5,494.86 | 50.92 | 2025年5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新益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无 | 12,103.65 | 12,103.65 | 12,103.65 | 12,538.24 | 434.59 | 103.59 [注4] | 2023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补充流动资金 | 无 | 12,000.00 | 3,746.40 | 3,746.40 | 3,746.40 | 0.00 | 100.0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合计 | - | 55,198.73 | 44,528.14 [注1] | 44,528.14 | 4,514.19 | 39,312.92 | -5,215.22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新益昌高端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厂房建设中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不适用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详见本报告“三、(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1、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合计与募集资金总额差异302.01万元,主要系“新益昌智能装备新建项目”节余中包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302.01万元转入新增项目“新益昌高端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所致
2、新益昌智能装备新建项目截止期末投入进度未达100%系小部分装修工程款未达到合同约定付款节点未支付
3、新益昌智能装备新建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的主要原因系近年来公司下游客户采购需求有所降低,导致公司产品价格及毛利有所下降所致
4、新益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期末实际累计投入超过募投资金承诺投资总额434.59万元,导致累计投入进度达到103.59%,系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投入使用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新益昌智能装备新建项目 | 新益昌智能装备新建项目 | 17,482.18 | 17,482.18 | 501.45 | 17,327.23 | 99.11 | 2023年4月 | 4,702.70 | 否 | 否 |
新益昌高端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 | 新益昌智能装备新建项目 | 11,195.91 | 11,195.91 | 4,012.74 | 5,701.05 | 50.92 | 2025年5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合计 | - | 28,678.09 | 28,678.09 | 4,514.19 | 23,028.28 |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分具体募投项目) | 详见本报告“四、(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募投项目) | 新益昌高端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厂房建设中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林宏金 陈胜可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