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敖静涛先生、张鸿先生、非独立董事曾令宇先生,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敖静涛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均具备专业知识与商业经验,足以胜任委员会工作职责,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制度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6次会议,会议的组织、召开及表决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各次会议,会议议案全部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审议事项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2024年2月23日 | 1、《关于<公司2023年度业绩快报>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2024年3月18日 | 2、《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2024年4月25日 | 1、《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 |
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7、《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8、《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 2024年8月22日 |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 2024年10月21日 | 1、《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文件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 2024年10月27日 | 1、《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续聘审计机构建议公司审计委员会深度参与并监督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年审工作,在全面了解其工作情况后,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相关工作,并同意将该提议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经评估,容诚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专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始终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色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参与审计的工作人员不仅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还拥有相关的职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保持了高度的关注和应有的职业谨慎性,充分展现出其胜任公司审计工作的能力。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严格遵循执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审计委员会
提议续聘该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我们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检查了公司的内部审计计划,督促公司按照工作计划认真执行,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等。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公司内控部组织开展内控体系建设,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和内控流程的完善给予了指导。经过努力,公司内控制度已基本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并得到了认真执行,公司在内控框架下进一步细化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内控流程,内控体系建设取得良好成效,能够有效控制相关经营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
(五)协调管理层、内控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内控部、财务部、证券部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六)对公司其他事项进行审核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确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指导、协调和监督作用,有效地推动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工作,为董事会的规范决策以及公司的规范治理提供了有力支持。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促进公司财务相关事项的规范化,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
特此报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