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6日(星期三)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6日(星期六)以现场方式召开,独立董事耿成轩女士主持会议。公司独立董事3人,现场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3人,实际行使表决权的独立董事3人:耿成轩女士、况世道先生、杨林先生。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对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一定差异的说明符合市场行情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对2025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其内容和金额是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所需要的,遵循了交易方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要求,未发现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鉴于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实施业绩补偿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徐工有限及其下属公司中以收益法评估的资产于本次吸收合并业绩补偿期间的收入分成数未能实现承诺业绩,徐工集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应履行股份补偿义务。公司本次业绩承诺补偿方案并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生效协议的约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鉴于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实施业绩补偿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