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张捷)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本人作为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专业性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张捷先生,1966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原如东县环北乡政府司法助理,如东县司法局办事员、副股长,原如东县第二律师事务所律师、江苏联嘉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张捷先生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南黄海律师事务所主任。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人员也未在公司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以下“2024年度任期内”指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列席。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的背景资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充分发表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2024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
2024年7月22日,本人参加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2024年8月29日,本人参加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报财务报表相关信息》、《2024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相关议案。
2024年10月29日,本人参加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三季度财务报表相关信息》、《2024年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2、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
2024年7月22日,本人参加了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相关议案。
3、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4、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
2024年11月15日,本人参加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经过审慎研究讨论认为:公司为立洋海洋提供关联担保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风险可控,不
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相关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与公司内审部及审计机构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与内审部门、审计机构就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及相关工作情况进行了会晤,听取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做出的年审工作汇报,对内审工作、年审审计范围、关键审计事项、审计重点关注事项进行了沟通,并提出建议。
(四)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通过公司走访、基地调研及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通讯沟通,获悉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情况。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为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为十个工作日,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做好相关会议组织工作,及时传递文件材料和汇报公司有关经营情况,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形。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态度,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与相关人员沟通、联系,独立、客观、公正、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在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方面,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积极推动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一直以保护股东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为工作重心,始终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通过股东大会、年度业绩说明
会等方式机会,与投资者对话,听取建议和解答问题。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内,重点关注以下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在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参股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有利于促进其快速发展;被担保方的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向立洋海洋提供担保。公司对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且立洋海洋将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在本人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披露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在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认为上述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在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无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四)董事会换届选举的事项
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换届选举以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情况
在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无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情况。
(六)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在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无审议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加深了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增强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2025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范和要求,继续认真尽责、谨慎、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联系沟通,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建设性的建议,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在此,谨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2024年度任期内履职过程
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张 捷2025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