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22 证券简称:浙江恒威 公告编号:2025-017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2号)同意注册,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33.34万股,并于2022年3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发行价格为33.98元,募集资金总额860,828,932.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6,145,417.04元。
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天健验字[2022]7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账户开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21,020.86万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金 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86,082.89 |
减:相关发行费用 | 10,468.35 |
减: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资金支出 | 29,304.89 |
其中:本期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资金支出 | 11,160.00 |
减: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金额 | 28,500.00 |
其中:本期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9,500.00 |
加:汇兑损益、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 3,211.21 |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 21,020.86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及下设子/孙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银行(香港)胡志明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类别 | 存储余额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 89010122000705707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79.88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 358500100111079999 | 13.29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 573900477110511 | 136.45 | |
中国银行(香港)胡志明市分行 | 100000600517593 | 136.28 | |
100000600517582 | 850.48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 358500100121178888 | 募集资金理财专户 | 16,855.36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 89010122000582940 | 0.02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湖支行 | 8110801012102476211 | 6.05 | |
合计 | 18,077.81 |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亿越南盾(折算后约为2,943.05万元人民币)购买的定期存款产品尚未到期,其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中。表中如出现数据尾数不符的情形,系四舍五入导致形成尾差。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
本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为32,271.58万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9,50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44%。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计使用超募资金28,5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的有关规定。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或等值外币(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越南盾
银行名称 | 产品名称 | 类型 | 金额 | 起止日期 | 年化 收益率 |
中国银行(香港)胡志明市分行 | 期限一个月定期存款 | 固定收益 | 100,000,000,000.00 | 2024.12.9 - 2025.1.12 | 4.30% |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2年3月20日为基准日,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2,714.1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2,266.03万元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48.07万元用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募投项目变更的情况
为了整合公司资源,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对募集资金投向进行了变更,将公司原实施项目“高性能环保电池新建及智能化改造项目”截至2023年3月31日尚未使用的全部募集资金用于“高性能环保碱性和碳性电池项目”,投资地点为越南。原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池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智能工厂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截至2023年3月31日尚未使用的全部募集资金用于“扣式锂锰电池新建及工厂智能化改造项目”,上述变更事项
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事项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4月4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上述变更事项完成审批流程后,公司已按照规定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账户开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和7月1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及《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募投项目建设或现金管理。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自有外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性能环保碱性和碳性电池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自有外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转入先行垫资主体的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七、其他说明
公司已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5〕7485号)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出具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5〕7485号);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86,082.8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0,660.0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7,804.8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35,365.2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41.08% | ||||||||||
承诺投资 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高性能环保电池新建及智能化改造项目 | 是 | 29,635.20 | 2,906.4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电池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是 | 3,867.70 | 127.3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智能工厂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 是 | 3,840.06 | 71.1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6,000.00 | 6,000.00 | 6,126.18 | 102.1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高性能环保碱性和碳性电池项目 | 否 | 27,665.99 | 7,117.21 | 13,123.18 | 47.43% | 2026-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扣式锂锰电池新建及工厂智能化改造项目 | 否 | 7,699.21 | 4,042.79 | 6,950.60 | 90.28% | 2025-10-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43,342.96 | 41,365.20 | 11,160.00 | 29,304.89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8,500.00 | 9,500.00 | 28,500.00 | 100.00% | 不适用 | 否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28,500.00 | 9,500.00 | 28,500.00 | -- | -- | -- | ||||
合计 | -- | 43,342.96 | 69,865.20 | 20,660.00 | 57,804.89 | -- |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为了整合公司资源,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对募集资金投向进行了变更,将公司原实施项目“高性能环保电池新建及智能化改造项目”截至2023年3月31日尚未使用的全部募集资金用于“高性能环保碱性和碳性电池项目”,投资地点为越南,实施主体为越南恒威。原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池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智能工厂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截至2023年3月31日尚未使用的全部募集资金用于“扣式锂锰电池新建及工厂智能化改造项目”,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事项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4月4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截至报告期末,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时间。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原“高性能环保电池新建及智能化改造项目”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宏观经济环境和经济政策变化,进度缓慢,而新项目“高性能环保碱性和碳性电池项目”的实施地点为越南,公司管理层对越南地区的投资环境做了详尽的了解和分析,变更后的投资项目将有助于公司利用越南良好的产业基础和区位优势,更好地为公司现有及潜在大客户提供产品服务,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亦有利于公司优化生产成本,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结合厂区现有运营情况,原“电池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智能工厂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不能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公司将原项目进行整合,融入了扣式锂锰电池产品生产的内容,在原有项目提升公司研发水平,改善厂区智能化水平的基础上,增加了经济效益,使得股东利益达到最大化。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适用 | ||||||||||
公司超募资金为32,271.58万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9,50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44%。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计使用超募资金28,5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88.31%。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的有关规定。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适用 | ||||||||||
以前年度发生 | |||||||||||
变更后的募投项目“高性能环保碱性和碳性电池项目”实施地点为越南。变更后的募投项目“扣式锂锰电池新建及工厂智能化改造项目”项目实施地点为公司厂区北面空地,利用此区域建设4号楼厂房,占地面积约4,500.00平方米,拟建造面积17,000.00平方米,共四层。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适用 |
以前年度发生 | |
变更后的募投项目“高性能环保碱性和碳性电池项目”、“扣式锂锰电池新建及工厂智能化改造项目”分别由公司全资孙公司越南恒威和公司进行投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2年3月20日为基准日,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2,714.1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2,266.03万元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48.07万元用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现金管理、项目建设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自有外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性能环保碱性和碳性电池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自有外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转入先行垫资主体的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
注:表中如出现数据尾数不符的情形,系四舍五入导致形成尾差。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高性能环保碱性和碳性电池项目 | 高性能环保电池新建及智能化改造项目 | 27,665.99 | 7,117.21 | 13,123.18 | 47.43% | 2026年12月31日 | 0.00 | 否 | 否 |
扣式锂锰电池新建及工厂智能化改造项目 | 电池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智能工厂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 7,699.21 | 4,042.79 | 6,950.60 | 90.28% | 2025年10月31日 | 0.00 | 否 | 否 |
合计 | -- | 35,365.20 | 11,160.00 | 20,073.78 | -- | -- | 0.00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原“高性能环保电池新建及智能化改造项目”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宏观经济环境和经济政策变化,进度缓慢,而新项目“高性能环保碱性和碳性电池项目”的实施地点为越南,公司管理层对越南地区的投资环境做了详尽的了解和分析,变更后的投资项目将有助于公司利用越南良好的产业基础和区位优势,更好地为公司现有及潜在大客户提供产品服务,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亦有利于公司优化生产成本,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结合厂区现有运营情况,原“电池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智能工厂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不能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公司将原项目进行整合,融入了扣式锂锰电池产品生产的内容,在原有项目提升公司研发水平,改善厂区智能化水平的基础上,增加了经济效益,使得股东利益达到最大化。综上,为了整合公司资源,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对募集资金投向进行了变更,将公司原实施项目“高性能环 |
保电池新建及智能化改造项目”截止2023年3月31日尚未使用的全部募集资金用于“高性能环保碱性和碳性电池项目”,投资地点为越南,实施主体为越南恒威。原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池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智能工厂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截止2023年3月31日尚未使用的全部募集资金用于“扣式锂锰电池新建及工厂智能化改造项目”。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事项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4月4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