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成立于2011年7月18日,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钟建国。截至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41人,注册会计师人数2,3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04人。
2023年度,天健事务所业务收入总额34.8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业务收入中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2024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客户有707家,审计收费总额7.20亿元,主要涉及行业有: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 被告 | 案件时间 | 主要案情 | 诉讼进展 |
投资者 | 华仪电气、东海证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2024年3月6日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华仪电气2017年度、2019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已完结(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需在5%的范围内与华仪电气承担连带责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判决)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三)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事务所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天健事务所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情况,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22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同意聘任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认为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
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结合线上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财务负责人等召开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天健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