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创电气”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负责伟创电气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保荐人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保荐人已与伟创电气签署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
3 |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保荐人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伟创电气业务情况,对伟创电气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4 |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当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予以披露 | 2024年持续督导期间内,伟创电气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人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
5 |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当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 2024年持续督导期间内,伟创电气及相关当事人不存在违法违规和违背承诺的情况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完成换股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并于2025年4月变更公司名称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6 |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2024年持续督导期间内,伟创电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违法违规和违背承诺的情况 |
7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 保荐人已督促伟创电气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
8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 2024年6月,伟创电气存在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事项,并召开了总经理办公会审议了此事项,但公司未及时识别关联方。2024年8月12日,伟创电气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会议,补充审议相关事项,同时发布《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保荐人亦针对以上事项出具核查意见。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已督促公司加强对上市公司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除上述事项,保荐人对公司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公司的内部控制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
9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2024年6月,伟创电气存在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事项,并召开了总经理办公会审议了此事项,但公司未及时识别关联方。2024年8月12日,伟创电气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会议,补充审议相关事项,同时发布《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保荐人亦针对以上事项出具核查意见。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已督促公司加强对上市公司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除上述事项,保荐人已督导上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
10 |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 | 2024年持续督导期间内,保荐人对伟创电气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或者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事后审阅,公司给予了积极配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5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5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合。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不存在因信息披露出现重大问题而需要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的情况。 | |
11 |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 2024年持续督导期间内,伟创电气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
12 |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2024年持续督导期间内,伟创电气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 ||
13 | 关注社交媒体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和传闻,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当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2024年持续督导期间内,伟创电气未出现该等事项 |
14 |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二)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 2024年6月,伟创电气存在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事项,并于2024年6月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审议了此事项,但公司未及时识别关联方。2024年8月12日,伟创电气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会议,补充审议相关事项,同时发布《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保荐人亦针对以上事项出具核查意见。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已督促公司加强对上市公司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除上述事项,保荐人不存在需要督促上市公司改正的事项。 |
15 |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 保荐人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
16 |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人、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 | 2024年持续督导期间内,伟创电气及相关主体未出现该等情况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常;(五)本所或者保荐人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常;(五)本所或者保荐人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公司在 2024年6月曾与关联方苏州金测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金圆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他投资人共同对外投资设立苏州伟创视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苏州伟创诚远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并于2024年6月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审议了此事项,但公司未及时识别关联方。公司已于 2024年8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补充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并经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05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升级迭代滞后及新产品研发失败风险
工控行业的技术更新日新月异,客户对产品的性能指标不断提出更高的要求,行业参与者需要持续不断地开展研发活动来保持竞争力。公司技术研究团队长期致力于核心技术攻关和创新,在技术研发上保持高强度的投入,2023年度和2024年度,公司的研发费用支出分别为16,377.23万元、21,734.1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2.55%、13.25%。
虽然公司目前的技术能力能够在产品技术参数以及产品集成度、可靠性、整体解决方案等方面满足客户的现有需求,但公司持续拓展新的下游应用领域将不断对产品的综合性能、可靠性和稳定性提出更高要求。公司需与下游行业客户持续保持沟通,并对下游行业技术方向以及发展趋势作出正确的判断,根据下游行业的发展趋势与客户需求同步进行技术开发。如果未来公司不能及时把握技术、
市场和政策的变化趋势,在技术开发方向上发生决策失误,不能持续创新以适应下游市场需求的变化,不能开发出符合市场需要的产品,或者所研发的产品不能得到客户的充分认可,可能会面临技术升级迭代滞后及新产品研发失败的风险,将对公司业务的市场前景造成较大的不利影响。
2、技术泄密及人才流失风险
优秀技术人员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关键,也是公司获得持续竞争优势的基础。随着工业自动化控制行业对专业技术人才需求的与日俱增,专业技术人才竞争的不断加剧,公司的工业自动化控制产品向更多细分行业扩展所需的核心资源之一,即为优秀的工业控制技术研发人才和具备行业复合背景的产品开发人员。若公司不能提供更好的发展平台、更高的薪酬待遇和良好的研发条件,存在优秀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公司与公司技术人员签订的《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等措施并不能完全排除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1、伺服系统及控制系统收入增速放缓的风险
2024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主要分为变频器类产品、伺服系统及控制系统。在国内传统变频器产品销量增速相对放缓的背景下,公司开始有意识地专注成长型业务的做精做强,并且通过对业务结构进行调整,加大布局伺服系统及控制系统,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伺服系统及控制系统作为公司成长型业务,近年来增长较快。
2024年度,纺织、机床、印刷包装等行业对机械设备的新增投资和更新换代需求促进了公司伺服系统及控制系统的销售收入增长,若未来国内相关行业增速放缓或市场规模萎缩,将会导致公司现有伺服系统及控制系统销售收入无法持续增长甚至发生销售收入下滑的情形。
2、IC芯片、IGBT等电子元器件进口依赖风险
电子元器件的设计及加工水平直接影响公司产品的性能,公司原材料中的部分高端电子元器件,如IC(集成电路)芯片、部分型号产品配置的IGBT模块等需要使用进口产品,系公司主要产品所需重要零部件。公司目前生产所需IGBT
及集成电路芯片产品虽在大部分情况下可以实现国产自主替代,但部分集成电路芯片产品的国产替代方案在可靠性、稳定性等方面仍需时间验证,暂时还需要依赖进口芯片。工控产品使用的芯片通常制程工艺在28纳米以上,在全球市场的需求量较大,若国际贸易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外资厂商减产,公司将面临核心电子元器件货源供应不足或者采购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变频器、伺服系统及控制系统类产品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IGBT、集成电路、电容类、低压电器、磁性器件、PCB等。2024年度,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重均在80%左右,是营业成本的主要构成部分。若原材料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且公司不能通过合理安排采购来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并及时调整产品销售价格,将对公司的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公司毛利率受产品结构、原材料价格、下游行业需求等因素的影响,如未来原材料价格、人工、能源以及折旧摊销等成本大幅上涨而下游销售价格传导不畅,或者未来市场需求大幅减少、市场竞争加剧导致产品价格大幅下降,以及国内外贸易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导致货运等成本增加,可能导致公司产品单价和成本的波动,则公司将面临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2、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产品的出口退税执行国家的出口产品增值税“免、抵、退”政策。未来随着公司出口业务的不断开拓,境外销售的金额将可能继续增加。如果国家对于出口退税的政策进行调整,将对于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
3、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变化风险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第100号),公司销售的变频器类产品、伺服系统中嵌入的软件系统,按规定税
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享受即征即退政策。如果公司未来不能持续获得上述软件退税,或政策发生不利变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4、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外销收入主要以美元等外币结算。公司未来计划有序拓展海外市场,外销收入整体规模预计将逐渐增加。近年来我国央行不断推进汇率的市场化进程、增强汇率弹性,人民币的国际化程度有望进一步提高,人民币汇率的双向波动呈现常态化。人民币汇率的波动将给公司业绩带来不确定因素,汇率的波动将影响公司外销产品的价格水平及汇兑损益,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5、应收账款增加有形成坏账的风险
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大部分在1年以内,且公司已经采取了严格的应收账款回收管理措施,以降低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的风险,但是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应收账款金额可能进一步增加,如宏观经济环境、部分客户经营状况等发生不利变化或公司对应收账款催收不力,公司可能面临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产生坏账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资金的正常周转。
(四)行业风险
尽管目前我国工业自动化控制市场正处于国产替代的快速发展阶段,但外资企业如西门子、ABB、罗克韦尔、松下电器等在自动化控制领域拥有长期的技术积累,在对精度、稳定性和可靠性要求极高的行业,如半导体、新能源汽车、高端医疗等占据较大份额,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本土品牌的发展空间。同时,国内工业自动化控制行业发展迅速,参与者数量众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在与同行业对手的竞争过程中,公司依靠差异化的产品、行业解决方案、本土化的服务、较低的成本等优势取得了一定的市场地位,但如果公司不能保持竞争优势或行业供需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将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五)宏观环境风险
工业自动化控制主要指使用计算机技术、微电子技术、电气手段,使工厂的生产和制造过程更加自动化、效率化、精确化,具有可控性及可视性,其技术应
用范围较广,涉及国民经济的众多行业。发展工业自动化控制产业是我国实现由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变的关键环节。工业自动化控制行业的增长情况与下游制造业的景气程度高度相关,需求主要来自于下游制造业对自动化设备及自动化产线需求的增长。2024年度,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重工、轻工、高端装备等行业,这些行业与宏观经济波动有一定的关联性。当宏观经济不景气时,下游行业可能减少对工业自动化设备的投资,并相应减少对本公司产品的需求。因此,当宏观经济出现波动时,下游行业会受到一定影响,从而影响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4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4年度,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情况如下:
(一)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变动幅度(%) |
营业收入 | 164,017.40 | 130,488.25 | 25.7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4,502.73 | 19,080.16 | 28.4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3,959.20 | 18,225.08 | 31.4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102.73 | 528.21 | 3,705.80 |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变动幅度(%)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09,249.90 | 192,983.11 | 8.43 |
总资产 | 307,396.78 | 254,418.10 | 20.82 |
(二)财务指标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变动幅度(%)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16 | 1.02 | 13.7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16 | 1.01 | 14.8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14 | 0.97 | 17.5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12 | 15.12 | 减少3.00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86 | 14.44 | 减少2.58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3.25 | 12.55 | 增加0.70个百分点 |
(三)变动合理性分析
1、2024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3,959.20 万元,同比增长31.46%,主要原因系:一方面,公司按照既定战略目标有序开展各项业务活动,变频器和伺服系统产品销售势头良好,且公司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和性能,凭借产品的质量优势、服务优势,保持了较强的增长动力;另一方面,公司持续加强供应链管理,并充分利用募集资金加强产线建设,通过提升生产线的自动化水平,提高了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同时,公司一如既往地加大研发投入,不断优化产品设计方案和成本结构,进一步实现了降本增效。
2、2024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102.73万元,同比增长3,705.80%,主要系公司加大回款力度,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电气传动和工业控制领域,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变频器、伺服系统与控制系统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准确把握行业动向,紧贴市场需求,保持强劲的研发力度,不断研制成功并推出功能更强、质量更优和效率更高的新产品。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包括持续技术创新和深厚技术积累、围绕快速交付与精益化生产的装备开发研究、营销和服务网络优势以及管理团队优势。2024年度,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2024年度,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公司研发费用为21,734.18万元,同比增长32.71%,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3.25%,同比增加0.7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坚持以技术创新为驱动,长期推动技术研究团队在核心技术领域的攻关和创新,聚焦关键技术的突破,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研发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二)研发进展
2024年度,公司研发进展持续开展,新增授权专利91项(其中发明专利11项),新增软件著作权48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共拥有授权专利214项(其中发明专利56项、实用新型专利124项、外观设计专利34项)、授权软件著作权130项。
2024年度,公司获得的知识产权如下:
本年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25 | 11 | 109 | 56 |
实用新型专利 | 76 | 66 | 150 | 124 |
外观设计专利 | 11 | 14 | 41 | 34 |
软件著作权 | 48 | 48 | 130 | 130 |
合计 | 160 | 139 | 430 | 344 |
八、新增业务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公司专注于变频器、伺服系统与控制系统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2024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元) |
募集资金净额 | 418,306,102.37 |
加: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 19,808,894.62 |
减:以前年度投入募投项目、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使用超募资金的金额 | 358,216,342.16 |
减:本年度投入募投项目及使用超募资金的金额 | 55,695,090.64 |
减: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21,403,200.00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 | 2,800,364.19 |
其中: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大额存单、通知存款) | 0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2,800,364.19 |
(二)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元) |
募集资金净额 | 773,686,806.98 |
加: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 6,371,755.42 |
减:以前年度投入募投项目、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使用超募资金的金额 | 226,185,406.34 |
减:本年度投入募投项目、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使用补流资金的金额 | 134,043,025.60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 | 419,830,130.46 |
其中: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大额存单) | 400,000,000.00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9,830,130.46 |
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
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淮安市伟创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伟创”)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2,080万股,持股比例为57.15%。公司实际控制人胡智勇先生通过淮安伟创间接持有公司29.29%的股份,同时通过苏州金致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金昊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72%的股份,合计间接持有公司30.01%的股份。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间接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当前任职 | 间接持股比例 |
1 | 胡智勇 | 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30.01% |
2 | 莫竹琴 | 董事、副总经理、供应链中心总监 | 6.02% |
3 | 骆鹏 | 董事、研发中心总监、核心技术人员 | 6.02% |
4 | 彭红卫 | 监事会主席、供应链中心副总监 | 0.05% |
5 | 陶旭东 | 监事、研发中心副总监、核心技术人员 | 0.06% |
6 | 吕敏 | 职工监事、财务经理(已离职) | 0.02% |
7 | 贺琬株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 0.58% |
8 | 黎国才 | 研发中心软件工程师、核心技术人员(已离职) | 0.22% |
9 | 何承曾 | 研发中心副总监、核心技术人员 | 0.08% |
10 | 朱小超 | 研发中心软件部副经理、核心技术人员(已离职) | 0.07% |
注1:2024年3月,公司职工监事吕敏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相关职务,并办理完成离职手续,公司选举陈金凤女士作为公司职工监事,截至2024年12月31日,陈金凤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注2:2024年2月,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黎国才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相关职务,并办理完成离职手续;
注3:2024年5月,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朱小超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相关职务,并办理完成离职手续。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认购的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伟创电气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君享资管计划”),于2024年度减持 1,292,916 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君享资管计划未持有公司股份。2024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2024年度,除上述君享资管计划有部分赎回份额外,无其他减持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人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汤 牧 | 徐慧璇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