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情况报告
百济神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作为对公司2024年度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和相关内部控制(以下简称“A股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审计委员会切实对安永华明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2024年A股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4年末拥有合伙人251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于美国公共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PCAOB)注册,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H股企业审计资格事务所之一,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截至2024年末,安永华明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
二、2024年A股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和其他执业规范,安永华明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安永华明及相关审计人员就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安永华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安永华明的独立性、专业性以及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估。审计委员会评估了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资源配置、审计工作方案、审计质量管理及信息安全管理等履职情况。外部审计机构的人员配置合理、审计方案合理、审计进度安排合理有序,并能够有效进行审计质量管理和信息安全管理。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该等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或可能导致外部审计机构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积极沟通,高度重视外部审计机构提出的建议,切实提升公司内部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和科学性。审计委员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在内部控制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能够按照公司注册地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股票上市地适用于公司的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积极参与公司治理,认真履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作为公司A股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外部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会计准则及执业规范开展审计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
公正的执业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其作为审计机构的责任。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
特此报告。
百济神州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