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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克智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603203证券简称:快克智能公告编号:2025-001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克智能”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6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春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智能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须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智能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须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该议案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须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总经理戚国强、副总经理刘志宏、副总经理窦小明同时担任公司董事,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智能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智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须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智能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智能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智能关于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须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智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须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智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须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须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其他部分制度的议案》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智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其他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须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2025-009)。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2025-010)。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相结合,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快克智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智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快克智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公司董事刘志宏、窦小明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快克智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快克智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该议案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须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快克智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快克智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全文。

公司董事刘志宏、窦小明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该议案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须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为保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办理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参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式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回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前,若激励对象提出离职、明确表示放弃全部或部分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未在公司规定的期间内足额缴纳限制性股票的认购款的,将未实际授予、激励对象未认购的限制性股票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调整和分配或调整至预留部分,但调整后预留权益比例不得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根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

(9)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0)授权董事会负责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管理,在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2、授权董事会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

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4、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5、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

公司董事刘志宏、窦小明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定了《快克智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智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快克智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25-012)。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快克智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的法律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快克智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公司董事刘志宏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该议案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须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特制定《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全文。

公司董事刘志宏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该议案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须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本计划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

动、已身故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个人出资上限变更事宜,提前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后的清算事宜;

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过户、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根据需要办理回购注销的事项;

5、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6、授权董事会变更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7、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合同及协议文件;

8、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或应证监会、交易所监管要求,授权董事会根据前述情况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9、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本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有关事项可由董事会授权其他适当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或人士依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约定行使,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公司董事刘志宏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智能关于

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七)听取《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会议听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所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智能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该议案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八)听取《关于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会议听取独立董事王亚明所作公司2024年度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智能关于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该议案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九)听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会议听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所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该议案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十)听取《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自查表》作出了评估意见。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智能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快克智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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