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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友医疗: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二〇二四年度

鉴证报告 第1页

关于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2399号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友医疗”)《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三友医疗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

鉴证报告 第2页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三友医疗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三友医疗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三友医疗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三友医疗为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上海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专项报告第1页

上海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20年3月1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0]402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5,133.35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0.96元。截至2020年4月1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075,950,160.00元,扣除发行费用97,892,778.72元,募集资金净额978,057,381.28元。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并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050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 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89,344.72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446.81万元,其中: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842.1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684.11万元,包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022.38万元以及利息和理财收益净额1,661.7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 目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97,805.74
减:募投项目支出金额49,502.62
减: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39,842.10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7,475.00
加:累计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3,698.09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4,68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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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本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定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恒丰银行上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反三方监管协议的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银行名称账号初始存放金额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余额存储方式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定支行98430078801500000634995,253,898.00活期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12191047301050248,870.63活期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8112001013100533383255,679.87活期
恒丰银行上海分行80211001012130037310,216,737.33活期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定支行9843007880150000170614,758,124.65活期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定支行9843007880150000170521,561,690.32活期
合计995,253,898.0046,841,102.80

专项报告第3页

注1:公司募集资金总额1,075,950,160.00元,扣除承销费(含税)80,696,262.00元后,将剩余募集资金995,253,898.00元汇入公司专用存款账户。扣除尚未支付完的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78,057,381.28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此次募集资金人民币7,446.81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序号配套资金 投资项目主要用途是否能独立核算
项目一骨科植入物扩产项目扩大生产场地,增加生产设备,提高设备自动化程度等实施的规模化扩产。
项目二骨科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研发办公场所、升级研发设备、改善研发基础条件,并在公司现有研发积累与技术人员的基础上结合市场需求进行3D打印产品、通用脊柱内固定系统应用扩展、脊柱微创内固定系统应用扩展、脊柱非融合系统以及创伤内固定系统扩展等项目的研究。
项目三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建设营销配送网点、营销培训中心以及营销信息系统。
项目四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为公司经营活动提供现金流
项目五医用高强缝合线及相关的骨科软组织修复重建医疗器械项目购置设备并安装、调试,对研发完成的产品进行生产测试与认证等。结合对缝合线规模化生产工艺的研究,在规模化产能和成本控制上寻求突破,实现骨科用缝合线领域的进口替代。

(1)项目一中的骨科植入物扩产项目,不能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产生的效益情况。本项目是公司在现有技术和现有工艺基础上通过在扩大生产场地,增加生产设备,提高自动化程度等实施的规模化生产。

(2)项目二中的骨科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能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产生的效益情况。项目投入用于建设研发用办公场所、升级研发设备、改善研发基础条件,提升了公司的研发能力、巩固了公司的技术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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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三中的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不能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产生的效益情况。公司建设内容主要以营销配送、营销培训中心以及营销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原有的销售网络并拓展新的营销渠道,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系为公司经营活动提供可靠的现金流,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5)项目五中的医用高强缝合线及相关的骨科软组织修复重建医疗器械项目,不能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产生的效益情况。项目组建研发团队开展研发工作与产品开发设计工作,购置设备并安装、调试,对研发完成的产品进行生产测试与认证等。结合对缝合线规模化生产工艺的研究,在规模化产能和成本控制上寻求突破,实现骨科用缝合线领域的进口替代。综上,以上五个投资项目均未单独设立项目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独立核算,且以上募投项目或为生产经营场所的改建,或为研发或仓储等生产辅助设施,或为营销网点的开办流动资金,或为补充流动资金,或为产品进行生产测试与认证等。因此,均无法进行独立核算。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3年8月25日,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7,504.90万元转入自有资金账户。2024年8月15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7,504.9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2024年8月29日,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7,475.00万元转入自有资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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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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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年度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序号银行名称产品名称产品类型投资份额认购日到期日预期收益率本年度实现收益情况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定支行利多多公司稳利24JG3250期(25天看涨)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6,400.002024/5/62024/5/311.20%-2.48%10.13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定支行利多多公司稳利24JG3337期(月月滚利高起点)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1,000.002024/7/12024/7/311.20%-2.65%2.04
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定支行利多多公司稳利24JG3401期(月月滚利5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1,000.002024/8/22024/8/301.20%-2.55%1.83
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定支行利多多公司稳利24JG3578期(月月滚利9期特供款)对公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1,400.002024/12/22024/12/310.85%-2.40%2.48
合计9,800.00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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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剩余超额募集资金68,095,427.94元(含银行利息等,具体金额以实际转出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对此发此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本公司使用剩余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6月21日,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6,842.10万元已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公司超额募集资金总额 39.842.10万元(含银行利息),2020 年度、2021年度及2022 年分别使用 1.1 亿元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4 年度使用

6.842.1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9,842.10万元,公司超募资金已使用完毕。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部分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已结项的“骨科植入物扩产项目”节余的部分募集资金4,500.00万元用于投资新的募投项目“医用高强缝合线及相关的骨科软组织修复重建医疗器械项目”,其中,公司将以2,000.00万募集资金投入实施新项目,以不超过2,5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以提供借款的方式提供给公司全资子公司拓腾(苏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实施新项目。

2、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同意公司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延期至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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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并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本次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总体方向、投资总额、实现功能和实施主体。目前该项目已结项。

3、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同意公司将“医用高强缝合线及相关的骨科软组织修复重建医疗器械项目”延期至2027年12月31日并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本次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总体方向、投资总额、实现功能和实施主体。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披露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5年4月27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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