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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德威: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恪尽职守,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委员会主任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茆晓颖女士担任,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简历如下:

茆晓颖女士(独立董事):1975年9月出生,经济学博士,财政系副教授。1997年苏州大学会计学专业学士毕业,2002年苏州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硕士毕业,2006年苏州大学金融学专业博士毕业。自1997年入职苏州大学商学院财政系任教以来,历任苏州大学商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苏州大学商学院财政系主任,现任苏州大学商学院智能会计系副教授,兼任国联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爱舍伦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吕芳女士(独立董事):吕芳女士,197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9年6月至2023年9月,任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可再生能源发电系统研究部战略组组长、高级工程师;2010年至今,任国际能源署(IEA)PVPS,PVPSEXCO执委会中方代表、TASK1\TASK12中国代表;2014年3月至2020年4月,任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光伏专业委员会秘书长;2017年5月至今,任中国新能源低压电器联盟副理事长;2017年5月至今,任北京计科电可再生能源技术开发中心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11月至今,任国家标准创新基地(光伏)副理事长;2018年11月至今,任信义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年1月至今,任中国绿色供应链联盟光伏专业委员会秘书长;2020年11月至今,任国际能源署(IEA)全球清洁能源C3E女性赋权大使;2022年6月至今,任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2月至今,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嘉兴市秀洲区委员会委员;2023年7月至今,任国际能源署(IEA)PVPS副主席;2023年8月至今,任中华环保联合会专家委员会委员。2023年10月至今,任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太阳能热利用技术研究部高级工程师;2025年2月至今,任嘉兴一可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技术总监。2019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卢进军先生(董事):1980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2005年3月至2009年7月任山特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上海电力电子研究所高级软件工程师、项目经理;2009年7月至2011年2月任江苏艾索新能源股份公司技术中心经理;2011年3月至今,历任公司研发中心软件部经理、研发中心总监;2015年9月至2018年1月,任公司监事;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2年1月至今任公司智慧能源事业部副总经理;2023年3月至2025年2月任中新旭德新能源(苏州)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卢进军先生本科和硕士先后毕业于哈尔滨工程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专业,长期从事电力新能源相关产品的研究开发工作,自2011年3月起在公司从事技术研发和管理工作,曾被评为“苏州市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参与的项目曾先后获得“苏州市科学技术奖三等奖”、“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曾获得“苏州市优秀人才奖”等奖项。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具体如下:

1、2024年4月19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2024年6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

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3、2024年8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4、2024年10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监督和评估。2024年4月19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其拥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满足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

(2)指导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积极督促公司内部审计严格按照内部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在可持续开展工作上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情况。

(3)审阅财务报表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通过对公司财务报表的认真、仔细审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符合《会计准则》的编制要求,真实、完整和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未发现其中存在重大错误和疏漏。同时,也客观、公正的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公司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因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

(4)对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发表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和采购产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系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充分发挥审计和监督作用,在听取了双方诉求及意见后,积极组织公司管理层、审计部及相关部门与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和审计方法等方面进行了沟通协商,关注相关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履行了协助公司审计工作顺利完成的各项职责。

四、总体评价及工作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5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发挥委员会的专业职能,严格按照运作指引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工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更好地完成公司及董事会的各项委托。

审计委员会委员:茆晓颖、吕芳、卢进军

2025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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