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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汉技术: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出发,恪尽职守,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实施了有效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正常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5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2名,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共召开8次监事会会议,审议议案24项,均全票通过。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会议时间会议届次会议主要内容
2024/03/29第六届第十一次审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监事薪酬的议案》
2024/04/25第六届第十二次审议《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08/02第六届第十三次审议《关于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4/08/23第六届第十四次审议《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4/09/12第六届第十五次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逐项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设立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4/09/23第六届第十六次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4/10/11第七届第一次审议《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024/10/24第七届第二次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检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开展相关工作,有效履行各项监督职责,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内部控制规范、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有关方面进行了审议与监督,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2024年,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对公司决策程序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的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依法运作,股东大会、董事会能够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会议的决策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能够结合法律法规的变化和自身的实际情况,及时修订相关规章制度并有效施行。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本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检查职能,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经营活动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部门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财务报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合理,有利于股东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的正确理解。

(三)公司关联交易、担保情况及控股股东及关联企业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认为:公司2024年度的关联交易符合交易双方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严格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市场化定价机制,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关要求,合作关联方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不存在利益输送或损害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亦不会形成对关联方的重大业务依赖;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外担保事项均经合法程序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被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内的公司或为合并报表内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司,未发现违规担保,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担保事项;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关联企业对公司资金违规占用情况。

(四)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执行,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报告期内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制度的建设及运作情况。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经营管理规范,内控程序合理,财务管理、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确保了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了经营效率与效果,保证了公司健康良好的发展,促进了公司发展战略的稳步实现。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未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文件后,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编制的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监事会2025年度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坚决贯彻公司既定的战略方针,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关注公司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监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地履行自身职责,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树立公司良好的公众形象。同时,监事会将持续推进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监事会履职能力,有针对性地加强法律法规、公司治理、财务管理等相关方面的学习,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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