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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联科技: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301618 证券简称:长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6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信永中和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贺春海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

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王需如先生,199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温龙标先生,201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项目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情况。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督管理措施1次、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自律监管措施1次,详见下表:

序号姓名处理处罚日期处理处罚类型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贺春海2024-11-12自律监管措施(监管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因在执行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工作时存在部分程序执行不够充分等问题给予监管函、警示函。
2贺春海2024-8-6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广东证监局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定价依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情况以及相关收费标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共计8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与上一年度审计费用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信永中和进行了充分了解,并查阅了信永中和的有关执业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一致认为信永中和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高效性和连续性,董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同意续聘

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信永中和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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