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自律监管规则及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的工作中,尽职尽责、谨慎认真、依法履职,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现就2024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名称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
董事会 | 11 | 11 | 0 | 0 | 否 |
股东大会 | 5 | 5 | 0 | 0 | 否 |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及5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或代为表决的情形。本人对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相关人员充分沟通,积极讨论各项议案,以审慎的态度行使相应表决权,充分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无异议,均投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2024年06月28
日至2024年10月11日,担任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4年10月11日至今,担任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要求,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对公司拟选举的第六届独立董事及第七届董事会换届涉及的董事、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征信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查,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积极推动公司核心团队的建设。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024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内,未发生需要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依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时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并与关键管理人员、年审会计师等中介机构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意见。
三、与负责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负责内部审计的工作人员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多次探讨和交流。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本人与上述各方就内部控制风险及应对、审计人员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本年度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了事前了解、事中跟进问询、事后跟踪结果执行情况,积极助推公司负责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与年度审计中发挥作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就公司经营及治理方面的履职情况
2024年度,本人积极关注国家政策与轨交行业的最新动向,参与行业论坛、
讲座,时刻关注行业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与公司经营层保持沟通,不定期分享行业案例与最新消息,以自身从业经验与公司经营层、管理层探讨公司发展,并时刻督促公司坚守作为上市公司的公众责任,履行规范运作的义务。
五、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16个工作日,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股东大会及不定期实地考察等形式,及时了解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生产进度、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本人还通过微信、电话、邮件等途径及时获悉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专业性判断和建设性意见,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同时,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专业意见,并对本人提出的建议能够及时落实,为履职提供各项条件支持,我们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与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保持良好沟通,关注内幕信息知情人制度的执行情况,力求避免出现内幕信息泄漏导致的不公平证券市场交易。
2、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独立意见、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持续关注并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对公司内部转发的监管机构最新的有关规章制度、监管案例及其他相关文件积极学习,并与其他独立董事充分讨论,力求高标准严要求规范自身履职,不断提高作为公众公司独立董事的决策与监督能力,保持公司规范运作风险的判断敏锐度,督促公司迈向制度完善、治理规范、经营良好的更高阶梯。
八、其他工作情况
1、2024年度,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发生;
2、2024年度,未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2024年度,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发生。
4、2024年度,未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坚持事先进行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本人在2024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2025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交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述职独立董事: 罗顺均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