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自律监管规则及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的工作中,按时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独立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知识,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人自2018年08月28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将满六年,2024年08月27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于2024年10月11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正式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务。现就2024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名称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
董事会 | 8 | 8 | 0 | 0 | 否 |
股东大会 | 4 | 4 | 0 | 0 | 否 |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及5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参加8次董事会及4次股东大会,均亲自出席,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或代为表决的情形。本人对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相关人员充分沟通,积极讨论各项议案,以审慎的态度行使相应表决权,充分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相关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无异议,均投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本人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内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召集和主持会议,协同其他委员,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细化,主要结合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工作状况、公司业绩等因素,按照公司绩效评价标准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监督执行情况。本人认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公平、合理,执行情况透明、公正。
(二)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本人通过定期查阅公司财务报表、听取负责审计监察工作部门工作汇报等,深入了解公司内部审计口径与财务状况,并为公司审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合理的建议;通过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定期与公司内部控制相关部门联络,对公司内控建设与执行情况予以监督;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出席审计委员会的5次会议,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及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以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议;听取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进场前的工作汇报,了解审计单位划分范围、审计程序的具体开展等情况,并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工作进行总结评价,积极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并督促公司信息披露部门及时、完整、准确的披露公司财务数据。
(三)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等事项进行了研究并提出建议。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出席战略发展委员会的1次会议,对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进行了研究并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依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时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并与关键管理人员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意见。
三、与负责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责。在审计监察方面,本人与公司负责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针对轨道交通行业的会计处理进行深入了解;在财务监督方面,随时追踪定期报告编制流程与年度审计工作动态,对财务报告实施专业审查,就关键财务数据、内部控制机制完善等议题与审计机构开展多轮专题论证;在履职方面,定期与不定期督导审计程序合规实施,有效保障审计工作的独立性、时效性与执业质量,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四、就公司经营及治理方面的履职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除利用网络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外,还通过电话方式与现场走访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认真听取了公司有关工作人员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制度建设、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的汇报。除此之外,通过时刻关注行业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第一
时间与公司经营层同步信息,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充分运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同时通过邮件、电话、会谈等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13个工作日;本人深入了解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管理与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等,积极运用专业知识提出意见或建议,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4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充分发挥工作中的独立性,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积极关注和监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关注公司互动易平台,监督公司回复情况,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时知情权;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保密工作的执行,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在2024年度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持续关注并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加深对公司内部转发的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单位最新的有关规章制度、监管案例及其他相关文件
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作为公众公司独立董事的决策与监督能力,以高度社会责任要求自身。
八、其他工作情况
1、2024年度任职期间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发生;
2、2024年度任职期间内,未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2024年度任职期间内,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发生;
4、2024年度任职期间内,未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内一直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建言献策。本人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做好了任期内独立董事相关工作,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述职独立董事: 陈特放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