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
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现将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成立日期:2011年01月2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
断,一致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上述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内部控制等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审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2024年08月02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08月19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4年12月30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预审沟通会议,对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
(三)2025年04月25日,公司召开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1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听取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代表人年度审计总结,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问询及建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本次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本次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