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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新审议广东水电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向广
东粤水电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增资20亿元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概述
为改善子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增强清洁能源投资实力,促进清洁能源板块高质量发展,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水电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水电二局”)拟向其全资子公司广东粤水电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集团”)现金增资20亿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9.52亿元、增加资本公积10.48亿元。增资完成后,广东水电二局仍持有能源集团100%股权,其仍为广东水电二局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东水电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向广东粤水电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增资20亿元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已补充能源集团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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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次会议,以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审议广东水电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向广东粤水电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增资20亿元的议案》。
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达到董事会标准的累计投资后,截至本项目审议前,公司累计对外投资192,518.91万元;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对外投资528,273.07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粤水电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3年1月12日。
3.注册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幢1202房。
4.法定代表人:王桂生。
5.注册资本:4,800.00万元人民币。
6.主要业务: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储能技术服务;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生物质能技术服务;生物质液体燃料生产工艺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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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食用农产品零售;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食用农产品批发;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科技中介服务;环保咨询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水力发电;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电气安装服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7.股权结构:本次增资前,广东水电二局持有能源集团100%股权;本次增资后,广东水电二局仍持有能源集团100%股权,能源集团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4,800.00万元增加到人民币100,000.00万元。
8.资金来源:广东水电二局自有资金。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总资产 | 63,56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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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负债
总负债 | 58,970.87 |
净资产 | 4,596.38 |
营业收入 | 1,109.20 |
净利润 | -92.75 |
三、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布局以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能源集团进一步拓展清洁能源发电业务,有助于优化能源集团的资产负债结构,进一步提升能源集团的综合竞争力。本次增资后,能源集团仍为广东水电二局的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