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水电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向布尔津县粤水
电能源有限公司提供建设期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外担保总余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注意担保风险。
为推进粤水电布尔津县风电项目(三期50万千瓦)的投资建设,争取项目尽快投产运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水电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水电二局”)拟为其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粤水电”)的全资子公司布尔津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布尔津粤水电”)不超过127,710万元金融机构贷款提供建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布尔津粤水电拟在新疆阿勒泰布尔津县境内投资建设粤水电布尔津县风电项目(三期50万千瓦),该项目装机规模50万
- 2 -
千瓦,计划安装50台单机容量10MW风力发电机组,拟建一座220kV升压站,接入喀纳斯750kV变电站,配套储能拟采用租赁方式,建设期预计为6个月。项目动态总投资约159,638万元,项目资本金不少于动态总投资的20%约31,928万元,其余约127,710万元由布尔津粤水电申请金融机构贷款。广东水电二局拟为该项目融资提供建设期担保,担保期限为6个月(实际期限以合同为准),采取连带责任担保方式。同时,项目运营期采用电费收费权质押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广东水电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向布尔津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提供建设期担保的议案》。本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布尔津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09年3月25日。
3.注册地点:新疆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神湖路西大桥西南处。
4.法定代表人:韩凌雁。
5.注册资本:23,927万元。
6.主营业务:风电开发、风力发电、电采暖、供热、热力销售、电力销售。
- 3 -
7.股权关系:布尔津粤水电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水电二局的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的全资子公司。
8.布尔津粤水电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25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67,136.43 | 68,999.91 |
负债总额 | 33,497.44 | 33,282.63 |
银行贷款总额 | 22,200.00 | 22,200.00 |
流动负债总额 | 15,847.44 | 15,632.63 |
或有涉及事项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 无 | 无 |
- 4 -净资产
净资产 | 33,638.99 | 35,717.28 |
营业收入 | 12,378.95 | 3,506.01 |
利润总额 | 6,890.46 | 2,327.85 |
净利润 | 5,944.74 | 1,978.67 |
最新信用等级 | - | - |
9.布尔津粤水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6个月(实际期限以合同为准)。
3.担保金额:不超过127,710万元。
4.反担保情况:布尔津粤水电为公司全资孙公司新疆粤水电的全资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
5.担保协议签订情况:将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担保事项后签订。
四、董事会意见
1.为保证布尔津粤水电业务的顺利开展,推进粤水电布尔津县风电项目(三期50万千瓦)的建设,董事会同意广东水电二局为布尔津粤水电不超过127,710万元金融机构贷款提供建设期担保。
2.公司董事会认为布尔津粤水电资产质量优良、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且清洁能源发电前景广阔,本项担保风险可控。
3.布尔津粤水电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水电二局的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的全资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
- 5 -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金额3,052,256.76万元(含本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794,851.49万元,对外担保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7.7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4,860.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的0.3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
六、备查文件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