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雪浪环境股票代码:300385
信息披露义务人:杨建平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2020号权益变动性质: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许惠芬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2020号权益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5年4月28日
声 明
一、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在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目 录
声 明 ...... 2
目 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3
第一节 释义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中有如下特定意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杨建平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 指 | 许惠芬 |
雪浪环境/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报告书 | 指 |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姓名 | 杨建平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3202221964******** |
住所 |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 |
通讯地址 |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2020号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杨建平先生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介绍
姓名 | 许惠芬 |
性别 | 女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3202221971******** |
住所 |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 |
通讯地址 |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2020号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许惠芬女士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杨建平先生和许惠芬女士为夫妻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披露的基本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不是海关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义务人杨建平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其还担任无锡卓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上海稷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公司)执行事务合伙人。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杨建平先生在上市公司履职过程中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最近3年未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且杨建平先生已履行诚信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家庭资产规划及自身资金需求。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在符合并遵守现行有效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继续减少其在雪浪环境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采用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方式。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1、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情况
杨建平先生、许惠芬女士及其原一致行动人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玄元科新9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玄元科新90号”)自2022年11月21日至今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7,328,100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变动前持股情况 | 变动后持股情况 |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杨建平 | 59,447,399 | 17.844252% | 55,676,299 | 16.712285% |
许惠芬 | 11,722,884 | 3.518844% | 10,952,884 | 3.287714% |
玄元科新90号 | 12,787,000 | 3.838258% | 0 | 0.00% |
合计 | 83,957,283 | 25.201353% | 66,629,183 | 19.999999% |
注:①公司股东杨建平先生和许惠芬女士在减持期间内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公司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玄元科新90号在减持期间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公司股份来源为内部转让取得的股份。
②根据杨建平先生及许惠芬女士共同与玄元科新90号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之约定,若玄元科新90号全部减持完毕公司股份的,自全部减持完毕起一致行动协议自动失效。故截至目前,玄元科新90号已不再是杨建平先生及许惠芬女士之一致行动人。
③杨建平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中75%为高管锁定股,除上述情形外,杨建平先生及许惠芬女士所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其它权利限
制。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经自查,2024年11月28日,杨建平先生及许惠芬女士共同与中证乾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中证乾元天道择时5号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证乾元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杨建平先生及许惠芬女士拟将其持有的公司18,000,000股股份转让给中证乾元基金,占公司总股本的5.40%。上述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目前,该事项尚未实施完成。
除上述事项及本报告书第四节披露的股票减持情况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其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卖雪浪环境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地点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2020号电话:0510-85183412传真:0510-85183412联系人:汪崇标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杨建平先生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许惠芬女士
年 月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江苏省无锡市 |
股票简称 | 雪浪环境 | 股票代码 | 300385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杨建平先生 | 身份证号码 | 3202221964********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名称 | 许惠芬女士 | 身份证号码 | 3202221971********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大宗交易方式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杨建平)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 59,447,399 股 持股比例: 17.84%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许惠芬)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 11,722,884股 持股比例: 3.52%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杨建平)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55,676,299股 变动数量:3,771,100股 变动比例:1.13%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许惠芬)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10,952,884股 变动数量:770,000股 变动比例: 0.23%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2年11月21日至2025年4月28日 方式: 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方式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不适用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杨建平先生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许惠芬女士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