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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晶光电:2024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张智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4年度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性,为公司长远发展出谋划策,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智明,男,汉族,1956年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

本人曾任华南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督导委员会委员、中国物理学会量子光学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密码学会量子密码专业委员会委员;现任广东理工学院大学物理实验中心主任、中国通信学会量子通信专业委员会委员、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不存在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备《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所要求的独立性和任职资格。在履职过程中能够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不存在影响独立判断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次数、方式及投票情况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大会,自2024年4月18日任职以来,本人按时出席5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经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与各方沟通后,基于独立地判断和审慎地思考,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对各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议案提出异议,没有反对、弃权情形。通过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和股东大会,本人与公司管理层多次沟通当前光伏市场环境、技术迭代对公司的影响,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独董席位/专门委员会成员总席位委员/召集人参加次数/召开次数
战略发展与ESG委员会1/3委员1/1
审计委员会2/3--
提名委员会2/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3召集人2/2

2024年度,根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本人亲自出席战略发展与ESG委员会会议1次,亲自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通过专业判断及审慎考察,为公司战略规划、规范运作等方面作出贡献。

(三)与外部审计沟通的情况

2024年年度审计期间,本人以线上方式与负责公司2024年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4年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

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张智明554002

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参加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前与公司电池技术负责人就光伏电池技术发展进展及前景深度沟通,并敦促公司持续改善并加强信息披露质量、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动态、规范运作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从本人专业角度提出建议与意见。本人现场参加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1次。公司管理层与本人始终保持良好且密切的沟通交流,在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之前,公司向本人提供详细的会议资料,便于充分阅读、详细研究,使本人能够与其他独立董事、监事达成统一意见。现场参会期间,通过闭门会议的方式,本人与公司管理层、治理层充分沟通,了解公司当前经营情况及技术进展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多次到公司现场走访生产车间和产线,通过实地考察深入了解了公司研发、生产情况与计划,为本人尽责履职提供了充分支持与依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重点关注事项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在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中,对公司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董事2024年度基本薪酬的方案、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基本薪酬的方案进行事前核查。认为公司制定的内部制度可以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的依据,薪酬分配方案合理,并以书面形式发表核查意见。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股权激励计划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在2024年12月27日召开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中,就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事项履行了审议程序,认为:在公司继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的情况下,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管理层及核心员工的勤勉尽责。本人与其他委员达成统一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发表核查意见。

(二)作为战略发展与ESG委员会委员重点关注事项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战略发展与ESG委员会委员,于2024年4月22日参加战略发展与ESG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3年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对公司《2023年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以下简称“《ESG报告》”)的编制、决策程序予以核查。认为公司《ESG报告》通过重点披露产品质量与安全、产业合作与发展、研发创新、客户服务、能源管理、绿色产品创新、供应商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多角度、全方位地与公司利益相关者建立良性沟通,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以书面形式发表核查意见。

四、总体评价2024年,本人恪尽职守践行独立董事勤勉义务,全面履行战略监督与决策咨询职责。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持续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及战略实施进程,秉持专业判断与客观立场,对董事会审议事项开展多维度的尽职审查,深度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切实保障全体股东权益与公司可持续发展价值。

2025年,本人将严格对照新《公司法》《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时学习新规,以客观审慎的态度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加强与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沟通交流,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充分发挥对董事会的支持和监督作用,助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签名:张智明日期:2025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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