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作为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4年度本人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性,做好公司合规经营的看门人,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沈险峰,男,汉族,1969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本人曾任贵阳市南明区法院法官、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务负责人、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市西迪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不存在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备《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所要求的独立性和任职资格。在履职过程中能够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不存在影响独立判断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次数、方式及投票情况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大会,本人均按时出席。经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与各方交流后,基于独立地判断和审慎地思考,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对各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议案提出异议,没有反对、弃权情形。通过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和股东大会,本人与公司管理层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独董席位/专门委员会委员总席位 | 委员/召集人 | 参加次数/召开次数 | |
战略发展与ESG委员会 | 1/3 | - | - |
审计委员会 | 2/3 | 委员 | 4/4 |
提名委员会 | 2/3 | 召集人(注) | 2/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2/3 | 委员 | 2/2 |
注:2024年4月18日,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提名委员会成员重组,本人被选举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此前已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参加2024年3月26日召开的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2024年度,根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本人亲自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亲自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各2次。会上,通过专业、严谨的态度,认真审查各项议案,为公司控制财务风险、提升治理水平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三)与外部审计及内部审计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线上会议方式与2023年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在明确了
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沈险峰 | 7 | 7 | 6 | 0 | 0 | 否 | 4 |
审计重点内容后听取2023年年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改进建议,本人曾就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提出以下建议,包括:审计团队可以对滁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潜在负债及偿债能力予以关注,保障公司后续运营方面整体资金充足;提醒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谨慎性原则对2023年财务报表差错予以审计,确保公司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等。
2024年年度审计期间,本人以线上方式与负责公司2024年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4年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进行4次沟通,并审阅内部审计机构的专项审计报告,其中重点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上半年度内审工作报告》《常州亿晶资产处置》《常州亿晶劳务用工及绩效管理专项审计》《2024年度内控自评工作方案》五份专项审计报告进行监督与核查,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内容完整、有效,并持续敦促内控审计部跟进内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参加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治理等方面的工作情况,指导公司持续改善并加强信息披露质量、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五)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参加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2次。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和沟通,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状况、市场环境、公司治理等情况的汇报,掌握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关注市场行情对公司的影响,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实际运营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意见与建议。
现场参会期间,通过闭门会议的方式,本人与公司管理层、治理层充分沟通,了解公司相关部门履职情况及公司当前经营情况。会后曾提出,建议对滁州生产
基地提前核定厂房代建费用,确定需要实际支付的金额,避免后期出现厂房回购款纠纷。本人还通过实地考察公司生产车间和产线,在公司研发技术人员的陪同讲解下深入了解了公司研发、生产情况与计划,为本人尽责履职提供了充分支持与依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重点关注事项
1、选举董事会成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事宜。本人秉持对董事会负责的态度,对董事候选人的任职条件、资格等进行了遴选、审核,对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核查,与其他委员达成一致同意的意见,并分别形成书面核查意见。
(二)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重点关注事项
1、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分别于2024年4月15日、2024年8月18日、2024年10月23日,参加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和2024年第四次会议,对将提交董事会的定期报告提前审阅,确保报告中涉及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公司相关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中,本人通过审阅资料、会议沟通等方式,依据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并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出具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核查审计机构资格、审计质量及聘用流程,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与审计连续性的需求,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等业务资格,其独
立性与诚信状况良好。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聘任财务负责人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聘任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的聘任流程、任职资格等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聘任傅小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在专业能力、职业素养、工作经验上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岗位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对于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并以书面形式发表核查意见。
(三)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重点关注事项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中,对公司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董事2024年度基本薪酬的方案、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基本薪酬的方案进行事前核查。认为公司制定的内部制度可以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的依据,薪酬分配方案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并以书面形式发表核查意见。
2、股权激励计划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2024年12月27日召开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中,就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事项履行了审议程序,认为:在公司继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的情况下,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管理层及核心员工的勤勉尽责。本人与其他委员达成统一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发表核查意见。
四、总体评价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2025年,本人将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股东、董事会、管理层的沟通与合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建议及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签名:沈险峰日期: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