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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瑞眼科: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3—15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8590号

成都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成都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瑞眼科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普瑞眼科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普瑞眼科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普瑞眼科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普瑞眼科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普瑞眼科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普瑞眼科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成都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87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40,4762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3.65元,共计募集资金125,867.02万元,坐扣承销费用10,673.52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15,193.5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费和上市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5,299.9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9,893.5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14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序号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A109,893.57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42,526.84
利息收入净额B22,266.22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B325,000.00
项 目序号金 额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19,886.15
利息收入净额C2682.79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划入C325,000.00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划出C425,000.00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C52,259.87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62,412.99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2,949.01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D3=B3-C3+C425,000.00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D4=C52,259.87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D3-D423,169.72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23,169.97
差异[注]G=E-F-0.25

[注] 差异系尚未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0.25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成都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3年4月,公司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将存放于广发银行原超募资金专户(银行账号:9550880218058500819)中的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转存至杭州银行新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

3101040160002309455)。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各全资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签约时间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
马鞍山昶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2年10月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湖北普瑞眼科医院有限公司2022年10月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上海普瑞尚视眼科医院有限公司2022年11月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上海普瑞宝视眼科医院有限公司2023年1月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长春市朝阳区普瑞眼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1月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广州普瑞眼科医院有限公司2023年1月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哈尔滨普瑞眼科医院有限公司2023年3月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深圳普瑞眼科医院2023年4月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黑龙江普瑞眼科医院有限公司2023年9月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深圳普瑞国际眼科医院2023年11月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重庆远志益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12月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前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 注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9550880223551100469627,964.10长春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9550880052283100359381,542.51哈尔滨普瑞眼科医院改建项目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宁支行9550880218309200417100,346,084.24信息化管理建设项目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9550889900004852732信息化管理建设项目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310104016000237886443,329,479.88深圳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宁支行95508802367383002831,985,041.74湖北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 注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9550880229773900335988,927.55上海普瑞尚视眼科医院新建项目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3101040160002254982348,711.84上海普瑞宝视眼科医院新建项目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955088023819330029610,729,544.51广州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310104016000230266622,419,594.85深圳普瑞眼科医院(南山区)新建项目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310104016000236065627,999,074.20黑龙江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310104016000230945522,543,753.55超募资金
合 计231,699,718.97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9550880218058500459、9550880218058500549、9550880218058500639、9550880218058500729、9550880218058500819五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根据相关规定完成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 经2022年9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并经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实施深圳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10,380.00万元投资新设全资子公司深圳普瑞眼科医院,并以其作为实施主体实施深圳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投资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0,380.00万元。

(2) 经2022年9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湖北普瑞眼科医院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7,410.96万元新建湖北普瑞眼科医院项目。

(3) 经2022年10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上海普瑞尚视眼科医院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3,385.00万元新建上海普瑞尚视眼科医院项目。

(4) 经2022年11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上海普瑞宝视眼科医院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6,742.00万元新建上海普瑞宝视眼科医院项目。

(5) 经2022年12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广州普瑞眼科医院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7,827.00万元新建广州普瑞眼科医院项目。

(6) 经2023年3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深圳普瑞眼科医院(南山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1,522.97万元新建深圳普瑞眼科医院(南山区)项目。

(7) 经2023年7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黑龙江普瑞眼科医院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8,000.00万元新建黑龙江普瑞眼科医院项目。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情况

(1) 公司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在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实施地点和投资总额均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深圳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3月调整至2024年12月。该项目进行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系“深圳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的实施地点,即2022年9月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位于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3012号天安国际大厦1-4层裙楼建筑物(以下简称租赁物业),公司于2023年8月接收前述租赁物业,但由于该租赁物业建设面积较大,且房屋结构和现存状态较复杂,公司设计装修、拆除清理等前置工作的耗费时间较长,使得该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有所延后。公司经审慎考虑,为保障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在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实施地点和投资总额均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将“深圳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3月调整至2024年12月。

(2) 公司2024年11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信息化管理建设项目延期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新增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远志益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远志)作为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如下,“信息化管理建设项目”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是公司为了提升系统整体运营效率、提高公司数字化运营能力、改善患者就医体验而实施的

项目,也是公司基于行业发展趋势、技术发展需要以及公司发展战略等因素所确定,前期已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管理半径的扩大,更多新需求陆续产生,公司对相关业务流程重新进行全面梳理和优化,促使公司对建设方案进行了深入的再调研、论证及优化,为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与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致使项目投资建设速度有所放缓。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仍将继续推动以上投资项目的实施,为确保该项目更好地实施,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公司经过谨慎研究,拟将上述募投项目预定可达使用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情况如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募投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在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经公司审慎研究,拟对“信息化管理建设项目”的内部募集资金投资结构进行调整,根据目前项目技术变化发展情况调整开发外包和自行开发的占比,调减建设投资中硬件设备和软件设备购置的金额,调增项目实施费用中服务费和人员工资的金额及基本预备费的金额,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保持不变。该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是基于公司长远发展考虑和现有资源实际情况,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公司将变更开发外包和自行开发的占比。自IPO上市以来,公司组建了数字化发展中心,拥有自主开发和系统升级能力,内部团队对眼科业务逻辑的理解更为深刻,有助于快速响应各医院、各部门对于系统模块功能需求变化,确保项目交付质量和实施进度,同时还能有效减少信息泄露的风险,节约软硬件采购成本。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情况如下,根据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及募投项目实际情况,有效整合公司内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提高运营及管理效率,公司决定增加“信息化管理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重庆远志,由实施主体外购或自行开发并交付公司各下属医院或职能部门使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的信息化管理建设项目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公司通过信息化管理建设项目实施有助于提高公司连锁服务网络的管控水平,实现医疗信息资源共享,提升管理运营能力和医疗服务水平,实现信息技术与现代医疗行业的深度融合,助推实现医疗信息、资源共享带来高品质的服务,进而为公司带来更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成都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编制单位:成都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09,893.57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9,886.1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2,412.9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 投资总额 (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长春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7,420.457,420.452.546,994.2194.262021年3月365.30
2.哈尔滨普瑞眼科医院改建项目3,041.333,041.3315.102,858.3293.982022年3月262.90
3.信息化管理建设项目10,159.3610,159.36674.666.642026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8,000.008,000.008,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 小计28,621.1428,621.1417.6418,527.19
超募资金投向
1.深圳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10,380.0010,380.006,220.266,239.5360.112024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2.湖北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7,410.967,410.96430.227,279.0798.222023年3月-2,729.71
3.上海普瑞尚视眼科医院新建项目3,385.003,385.00210.432,650.0278.292023年6月-1,186.55
4.上海普瑞宝视眼科医院新建项目6,742.006,742.003,498.296,286.3993.242023年12月-2,813.01
5.广州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7,827.007,827.001,459.026,721.3585.872023年12月-3,458.47
6.深圳普瑞眼科医院(南山区)新建项目11,522.9711,522.973,299.749,360.4181.232024年4月-5,725.69
7.黑龙江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8,000.008,000.004,750.545,349.0266.862024年7月-115.33
超募资金投向 小计55,267.9355,267.9319,868.5143,885.80
合 计83,889.0783,889.0719,886.1562,412.9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哈尔滨普瑞眼科医院改建项目受整体需求增长放缓及行业竞争加剧的双重影响,业绩出现阶段性短暂下滑,导致本期效益不及预期。 长春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湖北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上海普瑞尚视眼科医院新建项目、上海普瑞宝视眼科医院新建项目、广州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深圳普瑞眼科医院(南山区)新建项目、黑龙江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均处于营业初期,尚处于业务发展期,前期投入较大,固定成本支出较多,尚未达到预期平均收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86,572.36万元,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55,267.93万元。各超募资金项目的审批情况及用途详见本报告三(一)2所述,投入进度及实现效益详见上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9746号),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8,658.52万元,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541.76万元。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2,002,802.67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经2022年10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情况业经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并出具了《关于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上述资金于2022年10月24日划转到公司一般户,截至2023年8月25日,公司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 经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3年8月31日,公司募集账户转账2.5亿元至一般户,截至2024年8月26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25,000万元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际使用期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经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募集账户于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10日、2024年9月12日、2024年10月9日、2024年11月11日分别转账3,000.00万元、6,031.19万元、7,800.00万元、7,600.00万元、568.81万元至一般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25,000.00万元,尚未归还。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经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账号:3101040160002368295),仅用于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用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上述情况业经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并出具了《关于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023年5月24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关于使用不超过6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议失效,但已发生的理财协议可继续执行,新旧现金管理余额合计不超过本次决议通过的现金管理额度80,000万元(含本数)。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结构性存款)的累计收益为2,396,499.99元,期末无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经2024年7月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长春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和“哈尔滨普瑞眼科医院改建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4年6月26日,前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636.41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为了更好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负责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事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36.42万元。 经2024年8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使用深圳普瑞眼科医院(南山区)新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上海普瑞尚视眼科医院新建项目”“上海普瑞宝视眼科医院新建项目”“广州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和“深圳普瑞眼科医院(南山区)新建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4年8月16日,前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3,128.64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为了更好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同时授权或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负责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事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623.45万元。 上述项目实施期间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系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项目风险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另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募集资金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3,169.97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问题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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