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成都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瑞眼科”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普瑞眼科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87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40,4762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3.65元,共计募集资金125,867.02万元,坐扣承销费用10,673.52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15,193.5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费和上市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5,299.9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9,893.5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14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109,893.57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42,526.84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2,266.22 |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B3 | 25,000.00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19,886.15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682.79 |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划入 | C3 | 25,000.00 |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划出 | C4 | 25,000.00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C5 | 2,259.87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62,412.99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2,949.01 |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D3=B3-C3+C4 | 25,000.00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D4=C5 | 2,259.87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D3-D4 | 23,169.72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23,169.97 | |
差异[注] | G=E-F | -0.25 |
[注] 差异系尚未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0.25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成都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3年4月,公司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将存放于广发银行原超募资金专户(银行账号:9550880218058500819)中的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转存至杭州银行新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3101040160002309455)。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各全资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 签约时间 | 保荐机构 |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 |
马鞍山昶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022年10月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湖北普瑞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 2022年10月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上海普瑞尚视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 2022年11月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上海普瑞宝视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 2023年1月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长春市朝阳区普瑞眼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 2023年1月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广州普瑞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 2023年1月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哈尔滨普瑞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 2023年3月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深圳普瑞眼科医院 | 2023年4月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黑龙江普瑞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 2023年9月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深圳普瑞国际眼科医院 | 2023年11月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重庆远志益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前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 | 9550880223551100469 | 62.80 | 长春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 | 9550880052283100359 | 38.15 | 哈尔滨普瑞眼科医院改建项目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宁支行 | 9550880218309200417 | 10,034.61 | 信息化管理建设项目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9550889900004852732 | - | 信息化管理建设项目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3101040160002378864 | 4,332.95 | 深圳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宁支行 | 9550880236738300283 | 198.50 | 湖北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 | 9550880229773900335 | 98.89 | 上海普瑞尚视眼科医院新建项目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3101040160002254982 | 34.87 | 上海普瑞宝视眼科医院新建项目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 | 9550880238193300296 | 1,072.95 | 广州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3101040160002302666 | 2,241.96 | 深圳普瑞眼科医院(南山区)新建项目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3101040160002360656 | 2,799.91 | 黑龙江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3101040160002309455 | 2,254.38 | 超募资金 |
合计 | 23,169.97 |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9550880218058500459、9550880218058500549、9550880218058500639、9550880218058500729、9550880218058500819等五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根据相关规定完成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募集账户于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10日、2024年9月12日、2024年10月9日、2024年11月11日分别转账3,000.00万元、6,031.19万元、7,800.00万元、7,600.00万元、568.81万元至一般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25,000.00万元,尚未归还。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023年5月24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关于使用不超过6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议失效,但已发生的理财协议可继续执行,新旧现金管理余额合计不超过本次决议通过的现金管理额度80,000万元(含本数)。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结构性存款)的累计收益为2,396,499.99元,期末无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2024年7月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长春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和“哈尔滨普瑞眼科医院改建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4年6月26日,前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636.41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为了更好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负责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事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36.42万元。
经2024年8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使用深圳普瑞眼科医院(南山区)新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上海普瑞尚视眼科医院新建项目”“上海普瑞宝视眼科医院新建项目”“广州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和“深圳普瑞眼科医院(南山区)新建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4年8月16日,前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3,128.64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为了更好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同时授权或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负责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事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623.45万元。
上述项目实施期间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系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项目风险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
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另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募集资金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己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2024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成都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田卓玲 | 李沁杭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9日
附表1: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成都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09,893.5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9,886.15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2,412.99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长春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 | 否 | 7,420.45 | 7,420.45 | 2.54 | 6,994.21 | 94.26 | 2021年3月 | 365.30 | 否 | 否 |
2.哈尔滨普瑞眼科医院改建项目 | 否 | 3,041.33 | 3,041.33 | 15.10 | 2,858.32 | 93.98 | 2022年3月 | 262.90 | 否 | 否 |
3.信息化管理建设项目 | 否 | 10,159.36 | 10,159.36 | 674.66 | 6.64 | 2026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8,000.00 | 8,000.00 | 8,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8,621.14 | 28,621.14 | 17.64 | 18,527.19 | ||||||
超募资金投向 | ||||||||||
1.深圳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 | 否 | 10,380.00 | 10,380.00 | 6,220.26 | 6,239.53 | 60.11 | 2024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新建湖北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 | 否 | 7,410.96 | 7,410.96 | 430.22 | 7,279.07 | 98.22 | 2023年3月 | -2,729.71 | 否 | 否 |
3.上海普瑞尚视眼科医院新建项目 | 否 | 3,385.00 | 3,385.00 | 210.43 | 2,650.02 | 78.29 | 2023年6月 | -1,186.55 | 否 | 否 |
4.上海普瑞宝视眼科医院新建项目 | 否 | 6,742.00 | 6,742.00 | 3,498.29 | 6,286.39 | 93.24 | 2023年12月 | -2,813.01 | 否 | 否 |
5.广州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 | 否 | 7,827.00 | 7,827.00 | 1,459.02 | 6,721.35 | 85.87 | 2023年12月 | -3,458.47 | 否 | 否 |
6.深圳普瑞眼科医院(南山区)新建项目 | 否 | 11,522.97 | 11,522.97 | 3,299.74 | 9,360.41 | 81.23 | 2024年4月 | -5,725.69 | 否 | 否 |
7.黑龙江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 | 否 | 8,000.00 | 8,000.00 | 4,750.54 | 5,349.02 | 66.86 | 2024年7月 | -115.33 | 否 | 否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55,267.93 | 55,267.93 | 19,868.51 | 43,885.80 | ||||||
合计 | - | 83,889.07 | 83,889.07 | 19,886.15 | 62,412.99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哈尔滨普瑞眼科医院改建项目受整体需求增长放缓及行业竞争加剧的双重影响,业绩出现阶段性短暂下滑,导致本期效益不及预期。长春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湖北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上海普瑞尚视眼科医院新建项目、上海普瑞宝视眼科医院新建项目、广州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深圳普瑞眼科医院(南山区)新建项目、黑龙江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均处于营业初期,尚处于业务发展期,前期投入较大,固定成本支出较多,尚未达到预期平均收益。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86,572.36万元,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55,267.93万元。各超募资金项目的审批情况及用途详见本报告三(一)2所述,投入进度及实现效益详见上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9746号),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8,658.52万元,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541.76万元。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2,002,802.67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经2022年10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情况业经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并出具了《关于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上述资金于2022年10月24日划转到公司一般户,截至2023年8月25日,公司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经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3年8月31日,公司募集账户转账2.5亿元至一般户,截至2024年8月26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25,000万元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际使用期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经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募集账户于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10日、2024年9月12日、2024年10月9日、2024年11月11日分别转账3,000.00万元、6,031.19万元、7,800.00万元、7,600.00万元、568.81万元至一般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25,000.00万元,尚未归还。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经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账号:3101040160002368295),仅用于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用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上述情况业经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并出具了《关于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023年5月24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关于使用不超过6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议失效,但已发生的理财协议可继续执行,新旧现金管理余额合计不超过本次决议通过的现金管理额度80,000万元(含本数)。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结构性存款)的累计收益为2,396,499.99元,期末无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经2024年7月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长春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和“哈尔滨普瑞眼科医院改建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4年6月26日,前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636.41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为了更好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负责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事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36.42万元。经2024年8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使用深圳普瑞眼科医院(南山区)新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上海普瑞尚视眼科医院新建项目”“上海普瑞宝视眼科医院新建项目”“广州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和“深圳普瑞眼科医院(南山区)新建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4年8月16日,前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3,128.64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为了更好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同时授权或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负责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事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623.45万元。上述项目实施期间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系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项目风险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另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募集资金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3,169.97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问题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