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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航新能:2024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航新能”)董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审议批准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5月17日、2024年6月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二、2024 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具体情况

2024年度,公司衍生品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衍生品投资类型初始投资金额期初金额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报告期内购入金额报告期内售出金额期末金额期末投资金额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
外汇合约7,821.807,821.8070.940.0011,577.3019,399.100.000.00%
合计7,821.807,821.8070.940.0011,577.3019,399.100.000.00%

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与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与主营

业务相关的外币收支业务,存在因标的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外汇套期保值产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为通过金融机构操作,存在因市场流动性不足,产生平仓损失而须向银行支付费用的风险。

3、履约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要按照滚动预测进行相应风险管理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实际经营结果与预算偏离而到期无法履约的风险。

4、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仍可能会出现内控制度不完善等原因造成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明确外汇套期保值产品交易原则: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主营业务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2、产品选择: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套期保值产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3、交易对手选择: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手目前均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与公司合作历史长、信用记录良好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及国际性银行。

4、外汇套期保值公允价值确定:公司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产品主要为管理未来可预测期间的外汇交易,市场透明度大,成交活跃,成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公允价值,公司按照银行、彭博系统等公开市场提供或获得的交易数据厘定。

5、配备专业人员:公司已配备具备金融衍生品专业知识的专门人员负责公司的汇率风险管理、市场分析、产品研究和公司整体管理政策建议等具体工作。

6、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及报告机制:公司对已交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设置风险限额,并对风险敞口变化、损益情况进行及时评估,定期向管理层和董事会提供风险分析报告;利用恰当的风险评估模型或监控系统,持续监控和报告各类风险,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情况下,增加报告频度,并及时制订应对预案。

7、严格执行前台后台职责和人员分离原则,交易人员与会计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四、保荐机构对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情况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情况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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