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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997证券简称:贵阳银行公告编号:2025-015优先股代码:360031优先股简称:贵银优1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存款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4月28日,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行)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存款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银行机构与关联人发生的存款业务应纳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口径下关联交易管理。
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二次会议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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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通过了《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存款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制定的2025年度关联方非活期存款预计额度,关联董事周业俊、张清芬对关联事项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存款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公司2025年度存款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已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对关联事项回避表决,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
(二)本次存款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序号 | 关联方 | 2024年度预计额度(亿元) | 2024年度预计额度使用情况(亿元) | 2025年度预计额度(亿元) |
1 | 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及其关联方 | 100 | 0 | 100 |
2 | 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50 | 0 | 50 |
3 | 关联自然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 10 | 0 | 10 |
4 | 本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 40 | 0 | 40 |
5 | 关联自然人 | 10 | 1.65 | 8 |
注:1.上表中“预计额度”指在本次预计额度有效期内,各关联集团存款类(活期存款业务除外)关联交易余额的净增加额度。
2.上表中“2024年度预计额度使用情况”为自2024年4月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存款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起至2025年3月31日的额度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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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成立于1998年11月,注册资本
15.22亿元,法定代表人梁诚。营业范围包括经济建设项目投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社会公益项目投资;国有资产及国有股权经营;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广告制作;广告发布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截至2024年末,该公司持有本行股份46,859.91万股,占总股本的12.82%。截至2024年末,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总资产117.03亿,净资产97.52亿,2024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9亿元,净利润6.26亿元。
2、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关联法人。
(二)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98.40亿元,法定代表人杨文权,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餐饮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水力发电;燃气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保险代理业务;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矿产资源勘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企业总部管理;热力生产和供应;储能技术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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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天然气技术服务;煤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陆地管道运输;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农业机械制造;农业机械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销售代理;国内贸易代理。截至2024年末,该公司持有本行股份20,083.26万股,占总股本的5.49%。
截至2024年末,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575.05亿元,净资产260.37亿元;2024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7亿元,净利润10.31亿元。
2、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自然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法人
本行关联自然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法人是指《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本行董事、监事、总行和重要分行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具有大额授信、资产转移、保险资金运用等核心业务审批或决策权的人员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四)本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法人
本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法人是指《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由本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五)关联自然人
本行关联自然人是指《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关联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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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有效期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行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存款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之日止。本行与上述关联方在预计额度有效期内发生的存款类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未超过预计额度的,不再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实际执行超过预计额度时,超出金额每达到重大关联交易标准时,重新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存款类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公司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时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存款类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有利于充分发挥优质关联方客户资源优势,积极稳妥拓展公司业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利益输送及价格操纵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