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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股份: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拟定2025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一、 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监事。

二、 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 薪酬标准

公司副董事长郭建强先生、董事杨芳欣先生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其余非独立董事、监事2025年薪酬标准如下表:

姓名职务基本薪酬(元)绩效薪酬(元)合计(元)
郭建刚董事长1,008,0002,942,0003,950,000
王伟董事、总裁900,0002,700,0003,600,000
曾展晖董事720,0001,880,0002,600,000
朱小梅董事、常务副总裁720,0001,880,0002,600,000
康杏庄监事会主席600,0001,200,0001,800,000
万爱民监事276,000304,000580,000
邓庆晖监事240,000360,000600,000

四、 发放办法

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根据2025年绩效考核发放,年终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评定。

五、 其他规定

1、 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 上述薪酬方案不包含其他专项奖金、职工福利费、各项保险费等;

3、 公司独立董事宋铁波先生、谭有超先生、曹晓东先生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内(即2024年1月5日至2027年1月5日)的津贴标准,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税前15万元人民币,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按季度支付,不在本方案审议之列;

4、 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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