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结合2025年经营计划及资金规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1.90亿元的综合授信,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拟合作银行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拟授信银行 | 拟授信额度 |
1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南支行 | 35,000 |
2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巴南支行 | 20,000 |
3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巴南支行 | 5,000 |
4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10,000 |
5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30,000 |
6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10,000 |
7 |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南支行 | 20,000 |
8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10,000 |
9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巴南支行 | 20,000 |
10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18,000 |
11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5,000 |
12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 6,000 |
13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10,000 |
14 | 其他银行 | 20,000 |
合计 | 219,000 |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内循环使用。
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链接贷、国内买方保理、商票保贴、商票贴现、信用证、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抵押贷款、并购贷款、供应链金融等类型,具体授信品种根据银行产品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审批融资具体事项及融资金额,并签署相关授信的法律文书,办理有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主要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补充流动资金等用途,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促进业务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