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5122公司简称:四方新材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李德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倩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龚倩莹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根据公司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的未来计划、战略的实现,以及对未来的分析或测算,系依托客观条件不发生重大变化,该等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之“(四)可能面对的风险”的有关内容。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公司治理 ...... 32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 ...... 50
第六节重要事项 ...... 52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0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78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78
第十节财务报告 ...... 79
备查文件目录 | 经现任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公司盖章的本次年报全文和摘要 |
经现任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四方新材 | 指 |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
十月投资 | 指 | 福建晋江十月华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称为张家港保税区十月华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信永中和 | 指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保荐机构 | 指 |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砼磊 | 指 | 重庆砼磊混凝土有限公司 |
砼磊高新 | 指 | 重庆砼磊高新混凝土有限公司 |
光成建材 | 指 | 重庆光成建材有限公司 |
四方建通 | 指 | 重庆四方建通科技有限公司 |
鑫科新材 | 指 | 重庆鑫科新型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庆谊辉 | 指 | 重庆庆谊辉实业有限公司 |
浦发村镇银行 | 指 | 重庆巴南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英飞尼迪 | 指 | 重庆英飞尼迪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商品砼、商砼 | 指 | 商品混凝土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四方新材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CHONGQINGSIFANGNEWMATERIAL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SIFANGNEWMATERIAL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李德志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李海明 | 万华 |
联系地址 | 重庆市南岸区复兴街9号25层 | 重庆市南岸区复兴街9号25层 |
电话 | 023-66241528 | 023-66241528 |
传真 | 023-66245379 | 023-66245379 |
电子信箱 | security@cqsifang.com | security@cqsifang.com |
三、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重庆市巴南区南彭街道南湖路306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重庆市南岸区复兴街9号25层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400061 |
公司网址 | www.cqsifang.com |
电子信箱 | security@cqsifang.com |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证券时报(www.stcn.com)、证券日报(www.zqrb.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重庆市南岸区复兴街9号25层公司证券部 |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四方新材 | 605122 | 不适用 |
六、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阳伟、杨春梅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 | 名称 |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金融街中心7号楼1801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战晓峰、张燕妮 |
机构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1年3月10日-2023年12月31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中原证券将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持续督导期至证监会和上交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营业收入 | 1,412,336,868.95 | 1,987,335,913.87 | -28.93 | 1,653,444,657.19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1,411,546,855.76 | 1,985,664,920.07 | -28.91 | 1,651,112,397.8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64,117,258.58 | 12,964,459.81 | -1,365.90 | -97,494,433.3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76,419,757.45 | 9,611,323.64 | -1,935.54 | -105,590,095.1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802,842.27 | 94,385,251.78 | -87.50 | -206,914,263.41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2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045,844,282.06 | 2,215,053,917.45 | -7.64 | 2,202,902,903.74 |
总资产 | 3,958,630,424.81 | 4,503,663,005.83 | -12.10 | 4,352,834,027.86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5 | 0.08 | -1,287.50 | -0.5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95 | 0.08 | -1,287.50 | -0.5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02 | 0.06 | -1,800.00 | -0.6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70 | 0.59 | 减少8.29个百分点 | -4.3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28 | 0.44 | 减少8.72个百分点 | -4.68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024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主要原因包括:第一,受房地产行业持续下滑影响,重庆市商品混凝土产品需求继续萎缩,公司销量较上年同期下降;第二,受前述市场行情影响,公司收购的子公司经营业绩未达预期,公司计提较大金额的资产减值准备。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销售回款相应减少所致。
3、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同比下降,主要系公司净利润下降所致。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 | 第二季度(4-6月份) | 第三季度(7-9月份) | 第四季度(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324,331,939.64 | 373,527,309.32 | 327,972,013.70 | 386,505,606.2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5,400,374.91 | -4,095,801.46 | -427,813.68 | -174,994,018.3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3,610,715.54 | -8,448,225.65 | -465,333.35 | -181,116,913.9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958,680.90 | -48,380,250.79 | 6,076,419.51 | 28,147,992.65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4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644,884.62 | -8,253,778.17 | -2,152,835.8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361,639.99 | 2,501,419.53 | 12,484,602.34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471,232.88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376,532.50 | 12,282,262.25 | 852,552.00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13,026,537.53 | 1,487,594.93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4,833,227.44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69,431.24 | 1,716.96 | -3,669,360.6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183,730.99 | 114,178.59 | 1,344,869.7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64,164.30 | -281,326.70 | -454,340.73 | |
合计 | 12,302,498.87 | 3,353,136.17 | 8,095,661.74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 |
金额 | ||||
权益工具投资 | 10,889,210.27 | 10,296,044.84 | -593,165.43 | |
应收款项融资 | 11,320,000.00 | 5,800,813.28 | -5,519,186.72 | |
合计 | 22,209,210.27 | 16,096,858.12 | -6,112,352.15 |
十二、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业绩分析2024年,国内房地产、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继续呈下行趋势,从而使得上游建筑施工行业亦处于下行阶段。重庆市房地产和基础设施建设均大幅放缓,商品混凝土需求持续减少,激烈的市场竞争使得产品价格持续下滑,整体行业发展仍处于深度调整阶段。2024年,公司作为重庆市商品混凝土市场头部企业,商品混凝土生产量为410.62万立方米,同比下降26.51%,市场占有率约为9.79%,与去年基本持平,保持了市场占有率的稳定;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12亿元,同比下降28.9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4亿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6亿元。公司2024年度亏损的主要原因是:
1、市场持续下行受房地产行业下滑影响,2024年重庆市房地产新开工施工面积累计下滑27.5%,使得重庆市商品混凝土产品需求下滑25.45%,进而导致公司整体销量下滑26.51%。加之基建项目的萎缩,市场竞争异常激烈,重庆市商品混凝土价格持续下滑,商品混凝土(C30规格)含税指导单价平均值为325元/立方米,较上年下降17.5元/立方米,严重影响了公司利润。
2、信用减值损失增加受下游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流动性不足等因素影响,公司虽然采取协商、诉讼等多种方式积极收回货款,但仍有部分应收账款未能及时收回,信用减值损失计提金额较去年增加2,235.56万元,影响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为-8,714.84万元。
3、资产减值损失大幅增加受市场需求下滑影响,公司收购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成果未达预期,资产及商誉存在减值迹象,资产减值损失增加12,371.86万元,影响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为-13,180.76万元。综上所述,公司产品产量和营业收入情况与行业发展趋势一致。期间,公司通过规模化采购、配合比优化、人力资源调整等方式积极实施降本增效。同时,采用诉讼、以房抵款等方式积极收回货款,尤其是应收账款账龄较长的货款。公司自上市后通过并购方式落实了多生产基地布局和原材料保障的“商品混凝土与矿山一体化”发展战略,但由于存在应收账款较大的行业特点,在基建行业持续下行情况下,2024年度资产减值损失减少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19亿元,对公司利润情况造成了不利影响,最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4亿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情况
1、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分别为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以下简称“装配式项目”)、干拌砂浆项目(以下简称“砂浆项目”)和物流配送体
系升级项目(以下简称“物流项目”),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 累计投入金额(万元) | 投入比例(%) |
1 | 装配式项目 | 45,068.07 | 9,236.57 | 20.49 |
2 | 砂浆项目 | 25,040.71 | 0.00 | 0.00 |
3 | 物流项目 | 12,056.70 | 0.00 | 0.00 |
2、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2019年,公司完成上述募投项目的立项工作。装配式项目和砂浆项目的主要应用市场为房地产行业,不仅能丰富产品结构,并且能够延伸产业链;物流项目旨在增强公司自身物流能力,提高企业运转效率和提升保供能力。因此,募投项目在立项时的主要目的是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新的发展机遇,夯实建筑材料供应商能力。2021年,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同时,房地产行业开始实施“三道红线”等相关政策,国家也明确了“碳达峰”目标,市场环境开始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
全国 | 房地产业固定资产投资额累计增长 | -10.8% | -8.1% | -8.4% | 5.0% | 5.0% | 9.2% |
房地产新开工施工面积累计增长 | -23.0% | -20.4% | -39.4% | -11.4% | -1.2% | 8.4% | |
重庆市 | 房地产开发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累计增长 | -8.3% | -13.2% | -20.4% | 0.1% | -1.97% | 4.5% |
房地产新开工面积累计增长 | -27.5% | -11.3% | -54.4% | -18.1% | -11.56% | -8.9% |
重庆市商品混凝土产量及销售价格、砂浆市场情况如下: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商品混凝土产量(万方) | 4,195.21 | 5,627.11 | 5,733.67 | 8,143.15 | 7,570.11 | 8,061.89 |
同比增长率 | -25.45% | -1.86% | -29.59% | 7.57% | -6.10% | 15.91% |
商品混凝土含税平均指导价(元/方) | 325.00 | 342.50 | 389.58 | 431.67 | 456.67 | 498.75 |
同比增长率 | -5.11% | -12.09% | -9.75% | -5.47% | -8.44% | 10.83% |
干拌砂浆(万吨) | 177.27 | 213.57 | 218.81 | 241.29 | 111.17 | 81.67 |
同比增长率 | -17.00 | -2.39 | -9.32 | 117.05% | 36.12% | - |
湿拌砂浆(万立方米) | 33.70 | 56.98 | 66.96 | 150.02 | 110.40 | 86.45 |
同比增长率 | -40.86 | -14.90 | -55.37 | 35.89% | 27.70% | - |
备注:上表中,干拌砂浆和湿拌砂浆的行业数据自2019年开始统计,无同比增长率。近年来,重庆市商品混凝土车辆租赁行业的企业质量提升、运营规模增长,管理水平也逐步提高。同时,国家于2021年明确“碳达峰”的发展目标。根据测算,公司若新增475台各类车辆,预计每年将新增柴油消耗1,521.63万升,新增“二氧化碳”排放量约4万吨,增加能耗约1.86万吨标煤,单位能耗为0.75吨标煤/万元,在环保政策日趋严格的情况下,将会对公司的节能减排工
作造成较大压力。同时,随着锂电池技术的不断发展,新能源运输车开始逐步取代部分燃油车,公司物流车辆投入的不确定性增加,并且在车辆切换时的成本控制和灵活性上要求较高。基于上述行业发展情况和政策推进情况,2024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再次将募投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自2024年3月延期至2026年3月。
3、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由于公司所处行业具有垫资较大、应收账款较大的特点,尤其在行业发展不及预期的情况下,垫资量与收款周期均有所增加。因此,公司为了充分发挥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旨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资金优势,增强市场竞争力。截至目前,公司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均在到期前按规定及时、足额的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账户,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一体化”发展战略落实情况2024年,公司持续落实“商品混凝土与矿山一体化”发展战略。目前,公司已拥有4个生产基地,由上市时的单生产基地变为多生产基地,能够覆盖重庆市主城区及周边重点发展区域,商品混凝土设计年产能由上市时的480万立方米提升至1,550万立方米。为了继续夯实公司的产业链优势,进一步加强原材料来源的充足性和供应的稳定性,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继续在重庆市整合上游建筑石料用灰岩资源,保障公司原材料砂石骨料的稳定供应。截至目前,公司对重庆市多地矿产资源区域进行了了解和接洽。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按照证监会、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5年本)》中相关内容,公司业务属于“高强、高性能结构材料与体系的应用”的鼓励发展的建筑行业。
(一)我国商品混凝土行业现状及市场情况商品混凝土行业市场规模受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投资影响较大,根据国家统计局相关统计数据,2024年全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51.44万亿元,同比增长3.2%,分领域看,基础设施投资增长4.4%,增速有所放缓,房地产开发投资下滑10.6%,降幅继续扩大。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9.74亿平方米,同比下滑12.9%;全国商品房销售额9.68万亿元,同比下滑17.1%,房地产终端消费市场仍然低迷。全国房地产施工面积73.32亿平方米,同比下滑12.7%;房地产新开工施工面积7.39亿平方米,同比下滑23.0%,房地产建设端仍处于持续萎缩阶段。在商品混凝土产量方面,根据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的数据显示,2024年,商品混凝土市场需求量继续下滑,行业经营效益继续走弱,全国商品混凝土产量同比下降10.1%,下降幅度较去
年进一步扩大;规模以上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同比降低15.6%,利润总额同比下降35.8%,行业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较去年继续扩大。
(二)重庆市商品混凝土行业现状及市场情况根据重庆市统计局数据显示,2024年,重庆市地区生产总值3.22万亿元,同比增长5.7%。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0.1%。分领域看,基础设施投资增长0.3%,增长幅度大幅放缓,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8.3%,下降幅度收窄。重庆市2024年房地产施工面积1.71亿平方米,同比下降16.5%,下滑幅度较去年明显增加;房地产新开工面积1431.95万平方米,同比下滑27.5%,下滑幅度较去年明显增加。根据重庆市混凝土协会统计,2024年重庆市商品混凝土生产量为4,195.21万立方米,同比下滑
25.45%,降幅增长较大。根据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数据显示,2024年重庆市商品混凝土(C30规格)含税指导单价平均值为325元/立方米,较上年下降17.5元/立方米;碎石含税指导单价平均值为92.42元/吨,较上年下降8.3元/吨;特细砂含税指导单价平均值为185.42元/吨,较上年下降21.25元/吨。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主要业务公司是以商品混凝土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主业,同时生产建筑用砂石骨料的建筑材料制造商,目前主要生产并销售各强度等级的普通商品混凝土、高强度商品混凝土以及特种商品混凝土,产品广泛应用于房地产开发和道路、桥梁、隧道、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4个商品混凝土生产基地,设计生产能力约1,550万立方米/年;拥有砂浆生产线2条,年设计产能为120万立方米/年。公司是“预拌混凝土绿色建材评级标识”企业。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公司成本招采中心及各生产基地供应部门根据年度、月度的销售、生产计划、库存情况制定采购计划,实施原材料采购,试验室负责对采购的原材料进行检验。在水泥的采购方面,公司自成立以来即选择重庆市产品品质、供应能力排名前列的多家水泥生产厂商进行长期、深度的合作。公司综合比较价格、产品品质等因素确定主要供应商,同时保持与其他水泥生产商的采购合作,在水泥需求量较大且主要供应商难以满足公司需求时调整采购量,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砂石骨料供应方面,公司拥有石灰岩矿山资源,能够满足部分砂石骨料需求,同时,各生产基地综合比较价格、产品品质、运输距离等因素,采取市场询价机制采购性价比较高的外部砂石骨料,以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求。对于混凝土外加剂、掺合料等原材料,公司建立了动态合格供应商名录,选择其中的3-5家供应商开展长期合作。
2、生产模式
(1)商品混凝土生产模式公司通过自有生产线为主、租赁生产线为辅的生产方式,根据客户需求组织生产,采取以销定产的模式。各生产基地的生产部门根据客户的工程施工进度和混凝土需求情况在每月末制定各施工项目未来三个月的预计生产计划。客户通常提前一天向公司提出供货需求,生产部门汇总客户需求后制定次日具体生产计划。公司生产部门设立了生产调度中心,对各种资源集中调配,统筹安排混凝土生产、运输和泵送等各个运营环节;试验室负责配合比设计和混凝土质量检验;技术部门负责根据生产任务单调整并下发生产配合比;生产部门机楼控制室负责操作自动化生产系统按照配合比生产混凝土;运输部门负责混凝土运输保障;设备部门负责混凝土泵送环节。公司的生产组织和资源调配系统能够有效地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性、稳定性和产品质量的可靠性,以及对客户需求的及时响应。
(2)砂石骨料生产模式公司建材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光成建材(以下合称“建材公司”)负责砂石骨料生产的统一管理,组织矿山开采、砂石骨料生产;供应部门根据砂石骨料库存情况及市场供需情况向建材公司提出砂石骨料供应要求;建材公司根据供应部门提出的要求组织砂石骨料的生产;生产完成后由运输部门负责将砂石骨料运输至公司商品混凝土生产基地用于商品混凝土的生产。
(3)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模式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的生产是根据客户需求,对装配式建筑中涉及的预制混凝土部品、部件实施生产工作。现阶段,公司主要以客户提供的预制混凝土构件工艺图纸为生产依据,通过自动化生产设备进行生产,生产完成后根据约定交付时间予以交付。
3、销售模式
(1)商品混凝土销售模式公司商品混凝土的销售市场主要为重庆市主城区,销售客户主要是各类建筑施工企业。公司营销管理中心及各生产基地销售部门开展日常销售工作,其中,营销管理中心以拓展新的大客户为主要任务,保障公司客户群体不断扩大;各生产基地销售部门对客户的资金实力、财务、诉讼等情况进行背景调查;选取综合实力较强的客户进行投标或谈判,确定合同条款;合同评审委员会对合同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由销售部门与对方签订销售合同。合同中的销售价格通常约定以市场指导价为基准,若商品混凝土、砂石骨料市场价格涨跌达到一定幅度时,商品混凝土销售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商品混凝土的销售采取即产即销的模式。公司根据客户的施工进度组织生产,运送至施工现场,由客户验收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与客户对账并结算。
(2)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销售模式
公司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的销售市场主要为重庆市,销售客户主要是各类建筑施工企业。公司销售部门根据客户对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的需求,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并根据合同约定交付产品。
(三)报告期内主要项目进展情况2024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干拌砂浆项目和物流配送体系升级项目因市场环境原因,延期至2026年3月。募投项目进展的具体情况请关注本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之“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的相关内容和《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一)生产基地布局优势公司完成了重庆市主城区及周边商品混凝土基地的布局,目前拥有的4个商品混凝土基地均为集中统一布局,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建设,在产品质量控制、人员专业化水平、服务精细度等方面处于重庆市行业领先水平;能够做到原材料、生产、销售、物流和技术服务的集中统一调配,充分保障主城区及周边各类大型、重点工程项目的持续稳定供应。
(二)产业链优势公司在产业链上游拥有砂石骨料矿产资源、下游拥有装配式建筑产品与服务,形成了“上游石灰岩矿+商品混凝土+下游装配式建筑”的产业链优势。公司所处的重庆市巴南区拥有丰富的建筑用石灰岩矿产资源,是重庆主城区目前唯一的石灰岩矿产开采区域,交通运输便利,区位优势明显。公司通过科学开采和生产提高资源利用率,能够自产自用完整级配的碎石和机制砂,保障了砂石骨料品质的一致性,进而保证了公司的产品质量。同时,公司能够为客户提供商品混凝土、砂浆、沥青混凝土及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产品,相对丰富的产品体系形成了公司的供应链竞争力。
(三)成本控制优势公司通过集团采购实现了对水泥、砂石骨料、外加剂等外购大宗材料的成本节约;自有矿山保证了砂石骨料的低成本和高品质;专业物流外包降低了运输成本,提高了服务效率;智能化系统的引入降低了人力成本,使生产更加精细化;成熟人才的专业技术服务,降低了堵管、爆管率和退废率;持续的配合比优化,在保障品质的前提下,实现了成本控制。
(四)技术研发优势公司重视技术和研发,通过长期的研发和生产实践,具备C10-C100强度等级和各类特种用途混凝土的自主研发生产能力,根据客户不同的建筑设计和施工要求,设计最优配合比,降低商品混凝土生产成本并提升产品质量。公司通过技术创新在高强度混凝土、特种混凝土研发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能够满足各类建筑结构需求。
(五)品牌优势公司是重庆市最早成立的商品混凝土企业之一,产品销量和市场占有率自成立以来一直保持在重庆市商品混凝土行业前列,是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首批授予“预拌混凝土绿色建材评级标识”的商品混凝土企业,多年获评“年度中国混凝土行业高质量发展示范企业”称号。通过过硬的技术实力、高效的运营管理能力、优异的产品质量和良好的服务,公司获得了广泛的客户认可度和忠诚度,与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2024年,公司商品混凝土生产量为410.62万立方米,同比下降26.51%;实现营业收入14.12亿元,同比下降28.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4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6亿元。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412,336,868.95 | 1,987,335,913.87 | -28.93 |
营业成本 | 1,219,990,118.22 | 1,712,183,224.14 | -28.75 |
销售费用 | 16,140,114.44 | 18,627,495.00 | -13.35 |
管理费用 | 89,439,286.03 | 103,946,965.53 | -13.96 |
财务费用 | 42,484,628.40 | 40,006,798.69 | 6.19 |
研发费用 | 7,659,371.55 | 9,304,364.94 | -17.6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802,842.27 | 94,385,251.78 | -87.5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183,416.83 | -123,507,905.01 | 83.6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5,324,672.85 | -44,202,021.49 | -251.4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销售回款相应减少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年同期取得土地使用权及固定资产支付款项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不适用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12亿元,同比下降28.93%;营业成本12.20亿元,同比下降
28.75%。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1,405,401,108.21 | 1,213,801,722.95 | 13.63 | -28.85 | -28.69 | 减少0.20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商品砼 | 1,294,881,568.27 | 1,112,095,791.88 | 14.12 | -30.38 | -30.39 | 增加0.02个百分点 |
湿拌砂浆 | 28,419,987.59 | 23,991,582.83 | 15.58 | -31.26 | -27.22 | 减少4.70个百分点 |
沥青混凝土 | 30,459,261.48 | 27,412,183.77 | 10.00 | -15.01 | -24.69 | 增加11.56个百分点 |
水稳层 | 8,954,963.26 | 7,349,450.16 | 17.9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 | 42,685,327.61 | 42,952,714.31 | -0.63 | 11.75 | 22.23 | 减少8.63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重庆市 | 1,405,401,108.21 | 1,213,801,722.95 | 13.63 | -28.85 | -28.69 | 减少0.20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直销 | 1,405,401,108.21 | 1,213,801,722.95 | 13.63 | -28.85 | -28.69 | 减少0.20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不适用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商品混凝土 | 立方米 | 4,106,218.30 | 4,106,218.30 | -26.51 | -26.51 | 不适用 | |
湿拌砂浆 | 立方米 | 88,683.80 | 88,683.80 | -29.54 | -29.54 | 不适用 | |
沥青混凝土 | 吨 | 123,903.15 | 123,903.15 | -2.43 | -2.43 | 不适用 |
水稳层 | 立方米 | 107,678.84 | 107,678.8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 | 立方米 | 24,691.06 | 25,004.42 | 948.14 | 18.92 | 21.13 | 12.46 |
产销量情况说明上表中的商品混凝土、湿拌砂浆、沥青混凝土、水稳层都是以销定产、即产即销的经营模式,故无库存量;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销售量含零星外购。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直接材料(原材料) | 680,772,398.62 | 56.09 | 900,816,959.98 | 52.92 | -24.43 | |
直接人工 | 32,794,531.09 | 2.70 | 46,830,915.75 | 2.75 | -29.97 | ||
制造费用 | 498,978,510.98 | 41.11 | 752,675,690.76 | 44.22 | -33.71 | ||
外购成品 | 1,256,282.26 | 0.10 | 1,803,044.71 | 0.11 | -30.32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商品混凝土 | 直接材料(原材料) | 619,931,106.40 | 51.07 | 834,361,510.02 | 49.02 | -25.70 | |
直接人工 | 29,270,464.24 | 2.41 | 43,553,564.90 | 2.56 | -32.79 | ||
制造费用 | 462,894,221.24 | 38.14 | 719,708,684.29 | 42.28 | -35.68 | ||
湿拌砂浆 | 直接材料(原材料) | 16,332,563.59 | 1.35 | 23,551,735.98 | 1.38 | -30.65 | |
直接人工 | 503,216.72 | 0.04 | 719,579.59 | 0.04 | -30.07 | ||
制造费用 | 7,017,911.82 | 0.58 | 8,691,986.06 | 0.51 | -19.26 | ||
外购成品 | 137,890.70 | 0.01 | |||||
沥青混凝土 | 直接材料(原材料) | 21,046,469.93 | 1.73 | 28,648,398.32 | 1.68 | -26.54 | |
直接人工 | 870,811.68 | 0.07 | 948,714.25 | 0.06 | -8.21 | ||
制造费用 | 5,494,902.16 | 0.45 | 6,800,737.19 | 0.40 | -19.20 | ||
水稳层 | 直接材料(原材料) | 6,027,965.91 | 0.50 | ||||
直接人工 | 215,836.90 | 0.02 | |||||
制造费用 | 1,105,647.35 | 0.09 | |||||
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 | 直接材料(原材料) | 17,434,292.79 | 1.44 | 14,255,315.66 | 0.84 | 22.30 | |
直接人工 | 1,934,201.55 | 0.16 | 1,609,057.01 | 0.09 | 20.21 | ||
制造费用 | 22,465,828.41 | 1.85 | 17,474,283.22 | 1.03 | 28.57 | ||
外购成品 | 1,118,391.56 | 0.09 | 1,803,044.71 | 0.11 | -37.97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不适用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不适用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客户销售额85,372.85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60.45%;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39,946.49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6.20%;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3、费用
√适用□不适用具体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63、销售费用”、“64、管理费用”、“65、研发费用”、“66、财务费用”。
4、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7,659,371.55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
研发投入合计 | 7,659,371.55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0.54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94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6.96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 |
硕士研究生 | 2 |
本科 | 24 |
专科 | 43 |
高中及以下 | 25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2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42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29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10 |
60岁及以上 | 1 |
(3).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本期金额较上期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17,063,324.22 | 1,506,503,399.85 | -12.5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05,260,481.95 | 1,412,118,148.07 | -7.5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802,842.27 | 94,385,251.78 | -87.5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68,115.03 | 28,820,915.60 | -96.6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151,531.86 | 152,328,820.61 | -86.1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183,416.83 | -123,507,905.01 | 83.6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58,538,789.37 | 506,286,163.14 | -9.4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13,863,462.22 | 550,488,184.63 | 11.5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5,324,672.85 | -44,202,021.49 | -251.40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63,705,247.41 | -73,324,674.72 | -123.26 |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257,520,915.53 | 6.51 | 427,279,955.06 | 9.49 | -39.73 | 主要系银行存款减少所致。 |
应收票据 | 4,169,283.93 | 0.11 | 23,859,397.97 | 0.53 | -82.53 | 主要系本期末在手商业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
应收账款 | 2,149,332,789.20 | 54.29 | 2,230,201,049.75 | 49.52 | -3.63 | |
应收款项融资 | 5,800,813.28 | 0.15 | 11,320,000.00 | 0.25 | -48.76 | 主要系本期末在手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7,654,327.63 | 0.19 | 16,760,298.81 | 0.37 | -54.33 | 主要系保证金收回。 |
存货 | 30,607,911.20 | 0.77 | 41,291,113.94 | 0.92 | -25.87 | |
合同资产 | 253,157,649.67 | 6.40 | 336,472,320.68 | 7.47 | -24.76 | |
持有待售资产 | 0.00 | 0.00 | 16,065,813.79 | 0.36 | -100.00 | 主要系本年出售待售资产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7,628,439.54 | 0.19 | 18,522,452.44 | 0.41 | -58.82 | 主要系待抵扣进项税减少所致。 |
固定资产 | 439,422,539.44 | 11.10 | 495,876,618.74 | 11.01 | -11.38 | |
在建工程 | 0.00 | 0.00 | 18,054,136.77 | 0.40 | -100.00 | 主要系在建工程转固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119,652,983.03 | 3.02 | 137,834,089.24 | 3.06 | -13.19 | |
无形资产 | 292,878,129.44 | 7.40 | 323,121,405.23 | 7.17 | -9.36 | |
商誉 | 100,574,323.54 | 2.54 | 227,575,619.88 | 5.05 | -55.81 | 主要系商誉计提减值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7,240,165.25 | 0.18 | 10,023,443.40 | 0.22 | -27.77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19,998,588.42 | 3.03 | 108,642,828.35 | 2.41 | 10.4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47,736,828.41 | 3.73 | 46,156,603.26 | 1.02 | 220.08 | 主要系抵款房屋增加所致。 |
短期借款 | 421,669,134.26 | 10.65 | 443,710,926.99 | 9.85 | -4.97 | |
应付票据 | 119,405,429.47 | 3.02 | 247,497,878.20 | 5.50 | -51.75 | 主要系本年度开具的票据减少所致。 |
应付账款 | 888,828,060.24 | 22.45 | 936,384,966.71 | 20.79 | -5.08 |
其他应付款 | 14,930,368.99 | 0.38 | 16,062,554.44 | 0.36 | -7.05 | |
持有待售负债 | 0.00 | 0.00 | 16,547,788.20 | 0.37 | -100.00 | 主要系本年出售待售资产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37,118,565.82 | 3.46 | 165,256,717.49 | 3.67 | -17.03 | |
长期借款 | 104,929,700.05 | 2.65 | 189,279,700.05 | 4.20 | -44.56 | 主要系偿还借款所致。 |
租赁负债 | 110,148,673.32 | 2.78 | 127,198,301.70 | 2.82 | -13.40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年末账面价值 | 资产受到限制的原因 |
货币资金 | 1,136,323.39 | 司法冻结 |
货币资金 | 21,648,106.27 | 承兑汇票保证金、复垦保证金、履约保函保证金 |
固定资产 | 51,051,744.16 | 贷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164,423,707.61 | 贷款抵押 |
长期股权投资 | 注 | 贷款质押 |
合计 | 238,259,881.43 |
注:公司将子公司重庆鑫科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78%股权和重庆光成建材有限公司100%股权质押用于取得贷款。截止2024年12月31日,子公司重庆鑫科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对应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99,650,300.00元,子公司重庆光成建材有限公司对应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145,170,088.40元。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不适用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请查阅本节其他部分的相关内容。
(五)投资状况分析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截至目前,公司已投资项目共计7个,除少量参股的浦发村镇银行、英飞尼迪外,标的公司均与主营业务相关。公司已投资项目的股权投资情况如下:
项目 | 报告期内股权投资额(元) | 股权投资总额(元) | 期末持股比例(%) |
浦发村镇银行 | 0.00 | 4,090,000.00 | 8.00 |
英飞尼迪 | -593,165.43 | 6,206,044.84 | 17.49 |
四方建通 | 0.00 | 0.00 | 100.00 |
光成建材 | 0.00 | 179,017,573.71 | 100.00 |
砼磊高新 | 0.00 | 16,250,010.00 | 65.00 |
鑫科新材 | 0.00 | 240,000,000.00 | 78.00 |
庆谊辉 | 0.00 | 0.00 | 82.00 |
注:报告期内,公司收回英飞尼迪投资额59.32万元,剩余投资额620.60万元。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1、重庆四方建通科技有限公司 | ||||||
成立时间 | 2021年9月7日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李德志 | 住所 | 重庆市巴南区南彭街道南湖路306号附1号 | |||
持股情况 | 公司持股100% | |||||
主营业务 | 一般项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模具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管理服务;建筑砌块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楼梯销售;建筑砌块销售;水泥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2024年主要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营业收入 | ||
1,695,974.04 | -75,865.24 | -23,110.57 | 0.00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重庆光成建材有限公司 | ||||||
成立时间 | 2004年9月17日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彭其军 | 住所 | 重庆市巴南区姜家镇白云山村白云山社 | |||
持股情况 | 公司持股100% | |||||
主营业务 | 一般项目:露天开采石灰岩;碎石加工;销售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2024年主要财务数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营业收入 |
据(已经审计) | 157,091,619.74 | 122,189,764.52 | 13,450,377.41 | 74,531,609.02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3、重庆砼磊高新混凝土有限公司 | ||||||
成立时间 | 2021年7月6日 | 注册资本 | 2500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张伟 | 住所 | 重庆市经开区广阳镇新六村新房子村民小组 | |||
持股情况 | 公司持股65% | |||||
主营业务 |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2024年主要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营业收入 | ||
821,880,136.93 | 48,945,868.74 | 919,780.82 | 387,676,405.61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4、重庆鑫科新型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
成立时间 | 2009年12月07日 | 注册资本 | 1800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周健 | 住所 | 重庆市璧山区正兴镇沙塝村 | ||
持股情况 | 公司持股78% | ||||
主营业务 |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水泥制品销售;水泥制品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废旧沥青再生技术研发;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轻质建筑材料制造;建筑材料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建筑砌块制造;建筑砌块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承包叁级(凭相关资质证书执业);混凝土制品生产及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2024年主要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营业收入 | |
454,580,991.54 | -4,623,309.53 | -8,599,840.06 | 172,500,548.59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5、重庆庆谊辉实业有限公司 | ||||||
成立时间 | 2019年11月5日 | 注册资本 | 2500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周小东 | 住所 | 重庆市两江新区古路镇荟港路100、101号 | |||
持股情况 | 公司持股82% | |||||
主营业务 | 一般项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建筑砌块制造;建筑砌块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办公设备租赁服务;再生资源回收;城市建筑垃圾处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销售: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砂石、混凝土;环保节能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道路货物专用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道路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2024年主要财务数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营业收入 |
据(已经审计) | 298,595,583.03 | -111,995,868.76 | -34,275,571.26 | 122,394,520.98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6、重庆巴南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成立时间 | 2009年12月23日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华巍 | 住所 | 重庆市巴南区鱼洞巴县大道102号 | |||
持股情况 | 公司持股8% | |||||
主营业务 | 许可项目: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按行政许可核定期限从事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2024年主要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营业收入 | ||
2,082,305,819.98 | 94,167,918.84 | -50,830,263.93 | 19,983,757.15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7、重庆英飞尼迪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成立时间 | 2011年8月16日 | 注册资本 | 20010万元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重庆英飞尼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住所 | 重庆市巴南区花溪街道巴滨路888号1幢 | |||
持股情况 | 公司持有份额17.49% | |||||
主营业务 | 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或审批后经营。) | |||||
2024年主要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营业收入 | ||
178,550,045.23 | 178,037,003.65 | -344,611.06 | 0.00 |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不适用
1、行业格局商品混凝土因产品特性受运输时间和运输半径限制,商品混凝土企业数量众多、行业集中度较低,并且由于商品混凝土行业各区域发展不平衡、产能利用率差异较大,竞争激烈程度有较大差异。因此,商品混凝土行业存在区域性较强、行业集中度较低、布局不合理、小规模企业比例高、企业能力良莠不齐等特点,部分地区存在生产粗放、效率低下、质量不稳定等现象。截至2024年末,重庆市纳入产量统计的商品混凝土企业为188家,其中,已处于停产或拆迁状态的企业有24家。公司位于重庆市商品混凝土行业第二位。
2、发展趋势
商品混凝土行业主要受房地产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建筑施工影响,结合国家近年来在房地产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相关发展政策,未来,商品混凝土行业将可能呈现以下发展趋势:
(1)绿色化发展趋势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从全局高度对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进行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随后,国务院等部门不断出台相关政策,如《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等,均提出大力推广绿色建材,其中,现有工厂升级为绿色工厂外,装配式建筑作为绿色发展的主要途径之一,能够大大减少人工作业和现场湿法作业,逐步实现低碳建筑的健康发展。
(2)智能制造发展趋势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建材行业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1版)》,明确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建材行业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制定不少于40项相关标准;智能化水平较高的细分领域智能制造标准较完善;其他细分领域智能工厂标准全面覆盖,重点智能服务、智能赋能技术、集成互联标准有所覆盖;实现智能制造标准在行业广泛应用。
(3)区域城市群发展趋势国务院印发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位于“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交汇处,是西部陆海新通道的起点,具有连接西南西北,沟通东亚与东南亚、南亚的独特优势。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是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的重大举措,对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未来巨大的开发建设将带动商品混凝土需求的释放。
(4)产业链整合趋势根据重庆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下发的重庆市矿山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重庆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重庆市将严格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在涪陵、永川、合川等19个区县规划布局建筑石料用灰岩集中开采区27个,到2025年,建筑石料用灰岩年开采总量3.2亿吨,全市大中型矿山比例不低于60%。重庆市矿产资源的总体规划将进一步促进商品混凝土企业向产业链上游加速整合。
(5)行业集中整合趋势现阶段,房地产下行和基础设施建设萎缩的趋势已成定局,商品混凝土行业的市场空间将会受到一定的抑制,中小型商品混凝土企业的生存空间将受到挤压,行业向龙头集中的趋势将会日益明显;随着基建行业总包单位国企化、央企化趋势的加剧,他们将会对商品混凝土供应商的生产能力、生产成本和服务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从而提高行业准入门槛,生产规模小、保供能力弱、成本控制难的商品混凝土企业将面临生存挑战,导致行业集中度的快速提升。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不适用一方面,进一步落实“商品混凝土与矿山一体化”发展战略。基于“西部大开发”、“成渝双城经济圈”等国家战略背景下,结合重庆市发展规划与商品混凝土行业特点,公司将牢牢把握两江新区、高新区以及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发展机遇,以客户需求为导向,通过基地布局优势、产业链优势、成本控制优势、技术研发优势、品牌优势,实现区域市场的扩张和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力争引领重庆商品混凝土行业发展。同时,公司将继续推进石灰岩矿产资源的竞买、收储等工作,确保公司砂石骨料来源的稳定性,夯实产业链竞争优势。另一方面,积极寻求转型升级机遇。在保证主营业务竞争力提升的前提下,根据公司发展情况及国家相关发展政策,积极探索转型升级之路,寻求适合公司操作、具有广阔发展空间、与公司经营能力相契合的行业,积极开辟公司第二赛道,培育公司未来的可持续盈利能力。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确定具体的转型升级方向,亦未明确转型发展方向和相关标的,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三)经营计划
√适用□不适用2025年,重庆市商品混凝土行业的发展情况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将会继续做好主营业务的各项工作,全力拓展市场、提升盈利能力、寻求转型升级机遇,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全力拓展市场公司管理层通过年终总结和专题会议的形式对销售、技术、生产进行全方位复盘,为2025年度完成业绩目标统一思想、探讨具体措施。公司2025年将继续发挥产业布局优势,积极拓展两江新区、高新区等重点市场区域,保持产品质量、强化保供能力、提升服务能力,在保持现有市场占有率水平的基础上力争实现产品销量的增长。
2、继续加强销售回款销售现金回款是公司重中之重,公司将继续狠抓销售回款,高度重视现金流情况,通过积极沟通、风险控制等方式提高回款率,并且对年限较长的应收账款予以重点关注,做好风险预警和控制等预防工作,通过保全、协商、诉讼、冻结等强有力手段确保资金的有效收回。
3、继续深推降本增效2025年,公司将持续深挖降本空间。在原材料成本方面,公司将继续推进集团化采购模式,通过规模化经营降低原材料成本;在人力成本控制方面,公司将继续优化人员结构,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单位工作效能;在技术成本方面,技术团队继续优化配合比,实现单位成本的有效控制;在财务成本方面,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银行贷款以降低资金成本。
4、继续完善产业链布局
(1)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方面,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继续整合各方资源,积极拓展客户,力争继续实现销量的增长;干拌砂浆项目和物流配送体系升级项目持续跟进市场情况;
(2)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继续积极寻求上游矿产资源储备,为公司商品混凝土提供稳定、充足的原材料保障;
(3)继续推进自主研发创新,积极探索“产学研用”的发展体系,增强高强度混凝土等产品的技术储备。
5、完善治理合规经营继续推行目标绩效管理,强化考核、提质增效,在行业低谷期做好企业内功,不断通过数字化、信息化手段促进公司优化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合规进行信息披露,促进企业管理精细化,保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利益。
6、积极转型培育第二增长曲线在保证主营业务竞争力提升的情况下,根据公司发展情况及国家相关发展政策,积极探索转型升级之路,寻求适合公司操作、具有广阔发展空间、与公司经营理念相契合的行业,探索外延式增长道路,确保企业具备长期盈利能力,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1、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商品混凝土行业的发展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控等因素密切相关,不仅受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投资影响,而且受“双碳目标”、“节能减排”等环境保护政策的影响也日益增大。
2、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公司主营业务是商品混凝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伴随着城镇化率的不断提升,并且由于商品混凝土市场集中度较低,市场空间收窄引起激烈的市场竞争,将可能导致商品混凝土行业市场价格下降并在一定时期内处于低谷期,进而可能影响公司的市场占有率或毛利率水平,引起公司业绩波动。
3、销售区域集中的风险公司商品混凝土产品的销售区域集中在重庆市,如果重庆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及房地产开发规模下滑,或者公司市场开拓不达预期,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4、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占商品混凝土生产成本的比例在50%至60%,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将对公司毛利率和利润水平产生较大影响。
5、资金流动性的风险商品混凝土行业具有以销定产、即产即销、工程建设周期长、资金周转慢、工程款结算周期长等特点,行业普遍存在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回款周期较长、以房产抵工程款等情形,对公司资金流动性要求较高,日常经营中存在资金流动性风险。
(五)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发展情况,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下设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管理层之间分工明确、相互配合与相互制衡的机制,推动现代企业治理及制度建设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和《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目前,公司各项管理制度配套齐全,依法规范运作,能够保障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不适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5月17日 | www.sse.com.cn | 2024年5月18日 | 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023年度财务决算方案》、《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事项预计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竞买矿产资源的议案》、《关于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上述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全部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李德志 | 董事长、总经理 | 男 | 54 | 2022.09.13 | 2025.09.12 | 102,480,000 | 103,939,100 | 1,459,100 | 履行增持承诺 | 96.49 | 否 |
谢涛 | 董事、分管销售的副总经理 | 男 | 53 | 2022.09.13 | 2025.09.12 | 420,000 | 420,000 | 0 | 不适用 | 77.29 | 否 |
李海明 | 董事、董事会秘书、分管人力行政、信息化的副总经理 | 男 | 46 | 2022.09.13 | 2025.09.12 | 0 | 0 | 0 | 不适用 | 80.08 | 否 |
杨勇 | 董事 | 男 | 55 | 2022.09.13 | 2025.09.12 | 462,000 | 350,000 | -112,000 | 个人资金需求减持 | 35.83 | 否 |
江洪波 | 董事 | 男 | 48 | 2022.09.13 | 2025.09.12 | 280,000 | 280,000 | 0 | 不适用 | 24.84 | 否 |
张禹平 | 董事 | 男 | 42 | 2022.09.13 | 2025.09.12 | 0 | 0 | 0 | 不适用 | 34.81 | 否 |
赵万一 | 独立董事 | 男 | 62 | 2022.09.13 | 2025.09.12 | 0 | 0 | 0 | 不适用 | 5.00 | 否 |
胡耘通(离任) | 独立董事 | 男 | 43 | 2022.09.13 | 2024.05.17 | 0 | 0 | 0 | 不适用 | 2.08 | 否 |
黄英君 | 独立董事 | 男 | 46 | 2022.09.13 | 2025.09.12 | 0 | 0 | 0 | 不适用 | 5.00 | 否 |
张玉娟 | 独立董事 | 女 | 39 | 2024.05.17 | 2025.09.12 | 0 | 0 | 0 | 不适用 | 2.92 | 否 |
杨翔 | 监事会主席 | 男 | 36 | 2022.09.13 | 2025.09.12 | 50,000 | 50,000 | 0 | 不适用 | 31.01 | 否 |
彭志勇 | 监事 | 男 | 56 | 2022.09.13 | 2025.09.12 | 315,000 | 315,000 | 0 | 不适用 | 51.39 | 否 |
杨婷 | 职工代表监事 | 女 | 44 | 2022.09.13 | 2025.09.12 | 0 | 0 | 0 | 不适用 | 8.01 | 否 |
张伟 | 分管砼磊高新的副总经理 | 男 | 52 | 2022.09.13 | 2025.09.12 | 280,000 | 280,000 | 0 | 不适用 | 46.81 | 否 |
龚倩莹 | 财务负责人 | 女 | 51 | 2022.09.13 | 2025.09.12 | 0 | 0 | 0 | 不适用 | 53.65 | 否 |
白延平 | 总工程师 | 男 | 53 | 2024.06.21 | 2025.09.12 | 0 | 0 | 0 | 不适用 | 53.28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 | 608.49 | / |
姓名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李德志 | 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大专学历。1992年10月至1995年7月,从事个体运输工作;1995年8月至2008年2月,任渝湖汽运执行董事兼经理;2000年12月至今,历任共挥实业执行董事兼经理、监事;2003年8月至2016年9月,任四方有限执行董事兼经理;2016年9月至今,任四方新材董事长兼总经理。 |
谢涛 | 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95年7月至2004年10月,任重庆金联陶瓷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4年11月至2016年9月,历任四方有限销售部部长、销售总监;2016年9月至今,任四方新材董事、副总经理。 |
李海明 | 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四川外国语大学英语双学士,重庆大学法学博士生,2020年被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聘为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2002年7月至2012年7月,工作于重庆市外经贸委,历任政策法规处科员、IT商务处副处长、电子信息商务处处长;2011年9月至2012年7月,重庆市数码产园办公室主任(挂职);2012年7月至2017年6月,任中共重庆市巴南区东温泉镇党委书记、重庆东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县处级);2017年6月至2017年11月,任重庆粮食集团益欣地产公司董事长;2017年11月至2019年7月,任重庆财信集团文旅公司董事长;2019年7月至2021年4月,任四方新材总经理助理;2021年4月至2022年9月,任四方新材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22年9月至今,任四方新材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
杨勇 | 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1991年7月至1997年7月,任重庆长江机床厂会计;1997年8月至1999年12月,任重庆宝达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会计;2000年1月至2003年12月,任重庆江南齿轮厂财务部长;2004年1月至2016年9月,任四方有限财务部部长;2016年9月至2019年2月,任四方新材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9年2月至2021年3月,任四方新材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部部长;2021年3月至今,任四方新材董事、资金财务中心部长。 |
江洪波 | 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历。1999年7月至2008年8月,任重庆市公安局巴南区分局民警;2008年8月至2011年12月,任重庆市巴南区委办公室科长;2012年1月至2013年12月,任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2014年1月至2016年9月,任四方有限行政总监;2016年9月至2025年3月,任四方新材行政总监;2025年4月至今,任四方新材南彭基地总经理助理;2021年5月至今,任四方新材董事。 |
张禹平 | 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大专学历。2004年11月至2012年10月,在重庆四方混凝土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前场工长、生产副部长;2012年10月至2013年6月,在重庆千载混凝土有限公司担任生产副总;2013年6月至2016年9月,在重庆四方混凝土有限公司先后担任生产部副部长、部长;2016年9月至2022年1月,在公司先后担任生产部部长、总经理助理;2022年1月至今在公司担任南彭基地副总经理,2022年5月至今,任四方新材董事。 |
赵万一 | 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博士生导师、二级教授。1986年-1997年历任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讲师、副教授、教授,1997年-2003年任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部副主任,2003年-2019年任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院长、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席、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重庆市法学会常务理事、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重庆市政府公共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专家、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智库专家、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第二中级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2019年11月至2024年9月任有友食品独立董事,现任闰土股份独立董事。2021年5月至今,任四方新材独立董事。 |
胡耘通(离任) | 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南政法大学审计学系主任、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审计、税法、环保法以及交叉研究。兼职律师、注册会计师,重庆市会计领军人才、重庆市审计理论研究骨干人才、重庆市审计学会理事、重庆市税务学会理事、重庆市法学会财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财税法研究会理事、重庆市会计学会会员等职务。2011年7月至2015年1月,任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博士后;2011年6月至今,任西南政法大学商学院教授、审计系主任。现任金科股份、长江材料和智翔金泰独立董事。2022年9月至2024年5月,任四方新材独立董事。 |
黄英君 | 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黄桷树金融工作室首席专家,国家社科基金通讯评审/成果鉴定专家,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偿咨委专家,多家金融机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外部监事等。主持和参与重庆市金融领域重要实践项目研究,并兼任有关政府部门金融顾问。在金融政策研究和金融实务方面有丰富经验。2002年6月至2003年7月,任中国出口商品基地四川分公司总经理助理;2008年6月至今,任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重庆大学黄桷树金融工作室首席专家。2022年9月至今,任四方新材独立董事。 |
张玉娟 | 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南政法大学商学院副教授,会计学博士,经济法学博士后,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平台经济、财务战略、无形资产会计。主持主研国家级及省部级项目十余项。2024年5月至今,任四方新材独立董事。 |
杨翔 | 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硕士学历。2013年7月至2014年12月,任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服务工程师;2014年12月至2016年9月,任四方有限研发部部长兼试验室主任;2016年9月至今,任四方新材南彭基地研发部部长兼试验室主任;2017年6月至今,任四方新材监事会主席。 |
彭志勇 | 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93年1月至1996年12月,任重庆华南内燃机制造有限公司驾驶员;1998年8月至2003年4月,任共挥实业销售部长;2003年4月至2016年9月,任四方有限销售部部长;2016年9月至今,任四方新材监事、销售部部长。 |
杨婷 | 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历。2002年3月至2003年10月,任成都宝钢广告有限公司会计;2004年1月至2007年12月,任重庆大华艺术玻璃有限公司会计;2007年12月至2008年4月,任重庆南洋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会计;2008年5月至2016年9月,任四方有限担任办公室文员;2016年9月至今,任四方新材监事。 |
张伟 | 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大专学历。1993年7月至2007年12月,历任重庆住宅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员、分公司副经理、经理;2007年12月至2013年8月,历任重庆建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分公司经理、部门经理、总经理助理;2013年9月至2016年9月,任四方有限生产总监;2016年9月至今,任四方新材副总经理。 |
龚倩莹 | 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2002年1月至2005年9月,任启扬软件有限公司财务主管; |
2005年9月至2007年3月,任北京国美电器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审计;2007年3月至2013年2月,任重庆润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3年2月至2015年7月,任重庆市名瑞服饰连锁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6年10月至2018年3月,任四方新材财务部副部长;2018年3月至2019年2月,任重庆丰达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造价师;2019年3月至今,任四方新材财务总监。 | |
白延平 | 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重庆市商品混凝土行业专家。1998年7月至2008年1月,历任重庆建工第二建设有限公司混凝土公司技术员、技术负责人;2008年1月至2021年5月,历任重庆建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经理、生产调度中心主任、第一混凝土分公司经理、第四混凝土分公司经理和质量监督中心质量总监;2021年5月至今,任重庆四方新材总工程师。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
李德志 | 共挥实业 | 监事 | 2017年6月15日 | ||
李德志 | 浦发村镇银行 | 董事 | 2021年10月30日 | ||
李德志 | 正大教育 | 副董事长 | 2013年2月26日 | ||
李德志 | 重庆工程学院 | 董事 | 2014年6月13日 | ||
李海明 | 重庆乐观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1年02月03日 | ||
李海明 | 重庆乐观口腔诊所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年09月10日 | ||
杨勇 | 正大教育 | 董事 | 2013年2月26日 | ||
赵万一 |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08月14日 | ||
赵万一 | 重庆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11月25日 | 2024年9月4日 | |
胡耘通 |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01月29日 | ||
胡耘通 |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06月16日 | ||
胡耘通 |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02月08日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标准或津贴标准由股东大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由董事会批准。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同意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的薪酬方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公司内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结合公司相关薪酬制度以及 |
绩效考核情况,制定相对应的薪酬方案。公司独立董事按照相关制度发放津贴。 |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详见本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608.49万元 |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张玉娟 | 独立董事 | 选举 | 2024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张玉娟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 |
白延平 | 总工程师 | 聘任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章程》变更,新增总工程师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聘任白延平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 |
胡耘通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24年4月12日,胡耘通先生因在A股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的企业数量超过3家,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其所担任的专门委员会职务。 |
江洪波 | 行政总监 | 离任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章程》变更,行政总监不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江洪波先生不再纳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范围。 |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023年11月21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2023]59号),关于公司向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对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德志、时任财务总监龚倩莹、时任董事会秘书李海明予以通报批评。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完成了整改报告及整改事项。
2、2023年11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发出的《关于对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59号)和《关于对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李德志、李海明、龚倩莹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23]60号),关于公司向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对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对李德志、李海明、龚倩莹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完成了整改报告及整改事项。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三届第八次 | 2024年1月30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
第三届第九次 | 2024年4月26日 | 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2023年度财务决算方案》、《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竞买矿产资源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3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三届第十次 | 2024年6月21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第三届第十一次 | 2024年8月26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强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债权债务重组的议案》 |
第三届第十二次 | 2024年10月28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建立公司制度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第三届第十三次 | 2024年12月24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债权债务重组的议案》 |
六、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李德志 | 否 | 6 | 1 | 5 | 0 | 0 | 否 | 1 |
谢涛 | 否 | 6 | 1 | 5 | 0 | 0 | 否 | 1 |
李海明 | 否 | 6 | 1 | 5 | 0 | 0 | 否 | 1 |
杨勇 | 否 | 6 | 1 | 5 | 0 | 0 | 否 | 1 |
张禹平 | 否 | 6 | 1 | 5 | 0 | 0 | 否 | 1 |
江洪波 | 否 | 6 | 1 | 5 | 0 | 0 | 否 | 1 |
赵万一 | 是 | 6 | 1 | 5 | 0 | 0 | 否 | 1 |
胡耘通 | 是 | 2 | 1 | 1 | 0 | 0 | 否 | 1 |
黄英君 | 是 | 6 | 1 | 5 | 0 | 0 | 否 | 1 |
张玉娟 | 是 | 4 | 0 | 4 | 0 | 0 | 否 | 0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6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5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 |
(二)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张玉娟、赵万一、杨勇 |
提名委员会 | 黄英君、张玉娟、李海明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赵万一、黄英君、李海明 |
战略委员会 | 李德志、张玉娟、黄英君 |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1月25日 | 《关于2023年度外部审计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审计监察部2023年度工作总结及2024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 全票同意全部议案 | 无 |
2024年4月16日 |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2023年度财务决算方案》、《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全票同意全部议案 | 无 |
2024年8月16日 | 《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全票同意全部议案 | 无 |
2024年10月23日 |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审计部2024年第三季度工作报告及上半年检查报告的议案》 | 全票同意全部议案 | 无 |
(三)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4月16日 |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 全票同意全部议案 | 无 |
2024年6月17日 |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全票同意全部议案 | 无 |
(四)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4月16日 | 《关于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董监事薪酬议案已回避表决,高管薪酬议案全票通过 | 无 |
(五)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4月16日 | 《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竞买矿产资源的议案》 | 全票同意全部议案 | 无 |
(六)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八、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243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311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554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158 |
销售人员 | 60 |
技术人员 | 94 |
财务人员 | 38 |
行政人员 | 18 |
其他 | 186 |
合计 | 554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 | 7 |
本科 | 111 |
大专 | 143 |
大专以下 | 293 |
合计 | 554 |
(二)薪酬政策
√适用□不适用公司通过制定薪酬福利相关的内控制度,构建合法化、系统化、激励性和具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与激励机制,再辅以科学评估体系进行薪酬结构及薪酬水平的调整,保证团队的稳定,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与员工互相促进的良性循环格局。除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休假等法定政策之外,公司主动为各级员工提供各类补贴、补充商业保险、节日福利及团队建设等多种福利。公司坚持以结果为导向,充分调动员工的自我管理能力,提高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绩效优秀的员工带头作用,打造具有开拓进取的团队。
(三)培训计划
√适用□不适用2025年,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将继续匹配相应的人才战略,持续加强人才培养及团队能力构建。公司将为公司员工提供多层次、多维度的培训体系,开展提升高层干部运营领导力及决策力、提升中层干部团队领导力、提升基层干部执行力的培养计划;同时,通过技能培训、专业技术培
训及管理培训,提升基层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管理能力,帮助员工技能提升、学历提升、管理思维提升,全力推动学习型企业的建设。2025年,公司将采用以内部基础培训、岗位技能培训结合外部学习结合的方式,为全体员工提供更多的内外部学习与交流机会,鼓励员工线上自主学习,通过多渠道多层次的培训计划,发挥员工个人潜能,全面提高员工素质。
(四)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现金分红政策是根据《公司章程》予以执行,2024年度进行了调整,《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及调整的决策机制为:
1、利润分配政策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
(2)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3)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利润分配间隔: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现金分红比例: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每个盈利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以下情况之一:(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超过5,000万元,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或偿还债务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6)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2、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程序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结合本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需求提出和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2)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对于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分配方案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3)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分红预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过半数的表决权通过。
(4)在当年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或现金分红的利润少于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10%时,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说明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做出情况说明。股东可以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行使表决权。
(5)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的预案,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6)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1)是否符合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6)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7)若
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应在年报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3、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若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现行利润分配政策影响公司可持续发展时,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充分论证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制订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由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提出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为充分考虑中小投资者的意见,该次股东大会应同时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否 |
(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
(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 | 396.41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并注销金额(2)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累计金额(3)=(1)+(2) | 396.41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金额(4) | -8,732.46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5)=(3)/(4) | 不适用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6,411.73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 | 52,803.62 |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年薪标准是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予以确定,公司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业务实际情况和工作表现,并结合企业经营业绩情况综合对其进行绩效考核,经总经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由董事会审议决定最终薪酬。公司未来仍将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具体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激励方案和考核标准,形成科学、有效的薪酬考核与激励机制。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根据相关监管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并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及实际运行情况不断予以完善,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开展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保障内部控制运行机制的健全、有效。报告期内,公司审计监察中心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信息披露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关联方资金占用等方面开展了常规审计和专项审计,并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开展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认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并出具了《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建立了对各分子公司的集团管控体系,包括专门的《子公司管理制度》、《分公司管理制度》和其他相关制度,明确了公司总部和各分子公司的组织架构及治理体系、人力资源体系、分级授权体系、目标考核体系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下属各分子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管理实际完善自身内控管理体系,形成了符合自身发展的合规经营模式。报告期内,公司全部控股子公司均委派了执行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核心管理人员,并对子公司中层以上管理干部宣贯内控管理制度、合规经营理念、企业文化,在日常经营中形成月度、季度和年度绩效考核,使得公司能够对子公司形成合理管控。
十四、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信永中和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独立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意见一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不适用
十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390.37 |
(一)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不适用
(1)排污信息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公司生产的商品混凝土和建筑用砂石骨料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类别)。其中,商品混凝土的细分类别为其他水泥类似制品制造(3029类别),施行登记管理;建筑用砂石骨料的细分类别为建筑用石加工(3032类别),施行简化管理。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取得了相应的《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和《排污许可证》,且均在有效期内。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公司在各商品混凝土及砂石骨料生产制造区域配置了雾炮机、喷淋系统、水炮机等降尘设备;在生产线上配置了布袋式脉冲收尘设备;部分生产站点配置废水回收系统,对车间排水及雨水进行回收综合利用,实现废水零排放;在生产区域周边配置噪声监测装置,严格控制噪声污染。截至到目前,公司防治污染的设施全部正常运行。
(3)突发环境事项应急预案公司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颁发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规定,定期编制《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重点风险环节进行控制、预防,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同时,公司的《环境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并对突发的污染事故或其他环境事件时,各生产基地的环保部门将会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控制污染蔓延,减轻、消除影响和损失。
(4)环境自行监测、检查方案结合国家环境保护部颁发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及地方最新的相关环保政策,公司加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贯力度,根据市环境风险应急指挥部门的要求定期开展环境自行监测工作,尤其对重点环境风险区域和部门开展检查工作,并及时汇报;公司安装了实时监测系统,运用数字化设备实时监控环境风险;明确各部门环保管理责任及运行程序,环保部门督促各部门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现场配置防污染设施;环保安全部人员对环保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实施内部环境保护的考核机制,对违反相关规定的部门和个人按照公司制度处理。
3、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商品混凝土及砂石骨料制造主要是粉尘及噪声污染,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均设立了专门的环保部门或配置了环保人员,专门负责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并制定了《环境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规范,为环境管理提供机构和制度保障。公司取得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严格按照环境管理体系落实环保工作措施,在实践中贯彻落实“三同时”等环保措施,积极承担环保主体责任。公司注重厂区绿化及环境保护工作,通过安装大量防污染装置保护厂区及周边环境,并在生产区域安装电子化设备实时监控公司粉尘、噪音情况;公司的环保部门按照重庆市相关环境保护部门的要求落实环境保护工作、宣贯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通过明确环保管理责任、督促落实环保措施,并对公司整体环境保护工作开展定期和不定期巡查、检查,贯彻落实“及时发现及时整改”的原则。
(四)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否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不适用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不适用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不适用公司的社会责任工作报告详见公司同期披露的《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二)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0.40 | 购买扶贫产品 |
其中:资金(万元) | - | 不适用 |
物资折款(万元) | 0.40 | 购买扶贫产品 |
惠及人数(人) | - | 不适用 |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 - | 购买扶贫产品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注1 | 注1 | 注1 | 是 | 注1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注2 | 注2 | 注2 | 是 | 注2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注3 | 注3 | 注3 | 是 | 注3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注4 | 注4 | 注4 | 是 | 注4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德志、张理兰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的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如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在发行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5)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6)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杨勇、喻建中、谢涛、杨永红、李禄静、张伟和江洪波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4)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5)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3、公司监事承诺
公司监事杨翔、彭志勇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3)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4)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4、公司其他股东承诺
公司其他股东十月投资、富坤投资、李石、赵清顺、黄胜、卢健、张禹平、曾亮、张林、赵世金、周晓勇、彭其军、何宏敏、朱兴华、舒恋、张旭、李波、刘俊洋、姚勇、甘立金、肖岭、朱立和谭华峰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2)本人/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注2:实际控制人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德志、张理兰分别承诺:
1、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期间,基于对宏观经济、预拌混凝土行业及发行人未来良好的发展趋势判断,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前所持发行人股份自锁定期满后原则上不进行减持;锁定期满后,确实需要减持的,本人将依法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股价、行业状况、发行人经营和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减持决定。
2、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拟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股票发行价格,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且至少提前3个交易日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人方可以减持发行人的股票。
3、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前提下,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股票总量不超过上一年度末所持发行人股票的25%;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应当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办理。
4、如其未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并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处罚。注3: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德志和张理兰承诺:
(1)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出现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况,将以增持公司股份方式来稳定股价。
(2)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如果公司在其A股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后三年内,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期末公司股份总数,需扣除转增股本和分红的影响,下同)(以下简称为‘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本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通过增持股份的方式实施股价稳定措施。
(3)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1)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本人应在5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增持时间等),并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本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3个交易日后,本人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2)本人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100%。3)本人用于增持股份的资
金金额不低于本人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税后)金额的30%及本人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50%之和。4)本人将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第二日起30个交易日内完成股份增持。但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的,本人可不再实施增持公司股份。5)本人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本人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该承诺。6)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人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人将暂停领取应获得的公司现金分红,直至本人按本承诺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本人将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直至本人按本承诺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本人将停止行使所持公司股份的投票权,直至本人按本承诺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1)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出现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况,将以增持公司股份方式来稳定股价。
(2)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如果公司在其A股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后三年内,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期末公司股份总数,需扣除转增股本和分红的影响,下同)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履行稳定股价措施(以下简称为‘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本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通过增持股份的方式实施股价稳定措施。
(3)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1)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本人应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以稳定公司股价。2)本人购买公司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100%,本人用于购买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本人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税后)金额的20%及本人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50%之和。3)本人将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第二日起15个交易日内完成股份增持。但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的,本人可不再实施增持公司股份。4)本人买入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本人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5)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
而放弃履行该承诺。6)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人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人将暂停取得应获得的公司现金分红,直至本人按本承诺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本人将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直至本人按本承诺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本人将停止行使所持公司股份的投票权,直至本人按本承诺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新聘任的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稳定股价预案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及责任的规定,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促成公司新聘任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稳定股价预案并签署相关承诺。
3、公司的承诺
(1)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出现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况,将以回购公司股份方式来稳定股价。
(2)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如果公司在其A股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后三年内,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期末公司股份总数,需扣除转增股本和分红的影响,下同)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履行稳定股价措施(以下简称为‘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制定并实施股价稳定措施。
(3)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1)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公司应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回购股份’)。公司应在10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履行法定程序后实施回购股份。2)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100%。3)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回购股份事项发生时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4)公司回购股份应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30日内实施完毕。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
施的条件的,公司可不再实施回购股份。5)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回购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6)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上述承诺为公司真实意思表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4: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相关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未来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承诺函出具日后,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未达到√不适用
(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1)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2)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和“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投票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自2023年1月1日起,本集团执行解释16号中有关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80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7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阳伟、杨春梅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阳伟3年、杨春梅3年 |
名称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00,000 |
保荐人 |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阳伟先生于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杨春梅女士于2021年为公司收购光成建材100%股权项目提供专项审计服务,于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或者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不良诚信的状况。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方名称 | 租赁资产情况 | 租赁资产涉及金额 | 租赁起始日 | 租赁终止日 | 租赁收益 | 租赁收益确定依据 | 租赁收益对公司影响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砼磊 | 砼磊高新 | 租赁商品砼生产线 | 19,088.40 | 2021.8.26 | 2031.8.2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其他 |
租赁情况说明租赁资产涉及金额为预计金额,主要系控股子公司砼磊高新租赁商品混凝土生产线10年、租赁费用按生产量10元/立方米计算,计算租赁费用的生产量按当年实际产量与当年保底生产量的孰高原则确定,2021年未设置保底生产量,2022年保底生产量为150万立方米,2023年及其之后的年度保底生产量为200万立方米。鉴于2022年度和2023年度商品混凝土行业发展不及预期,砼磊高新与砼磊同意2022年度和2023年度均按实际生产方量结算租金,双方均对此进行了确认并签署了相关确认文件。鉴于行业发展具有不确定性,2025年3月5日,经双方友好协商,砼磊高新与砼磊签署《补充协议》,取消自2025年度起及未来合作期的保底租金事项,并以砼磊高新实际生产量按照10元/立方米进行结算。该《补充协议》签署生效后预计将对公司2025年度及双方未来合作年度内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利润产生正面影响,2024年底按照保底方量结算,具体影响金额与砼磊高新未来的日常生产经营相关,最终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二)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关系 |
无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1.195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3.855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3.855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8.84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3.855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3.855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不适用 |
担保情况说明 | 公司拟在2024年度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7亿元的担保,用于控股子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 |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3月4日 | 132,499.20 | 123,512.30 | 123,512.30 | 50,583.39 | 40.95 | 274.13 | 0.22 | ||||
合计 | / | 132,499.20 | 123,512.30 | 123,512.30 | 50,583.39 | / | / | 274.13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 | 是否涉及变更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 | 本年实 | 本项目已实现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 节余金额 |
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投向 | 资金总额(2) | 入进度(%)(3)=(2)/(1) | 状态日期 | 符合计划的进度 | 具体原因 | 现的效益 | 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45,068.07 | 274.13 | 9,236.57 | 20.49 | 2026.3 | 否 | 否 | 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干拌砂浆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25,040.71 | 2026.3 | 否 | 否 | 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物流配送体系升级项目 | 运营管理 | 是 | 否 | 12,056.70 | 2026.3 | 否 | 否 | 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是 | 否 | 41,346.82 | 41,346.82 | 100.00 | 2022.3 | 否 | 否 | 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
合计 | / | / | / | / | 123,512.30 | 274.13 | 50,583.39 | 40.95 | / | / | / | / | / | / |
注:募投项目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请查阅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相关内容。
2、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不适用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的总金额为7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5年4月25日,公司已将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3.5亿元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目前,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尚未到期,该笔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目前,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尚未到期,该笔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2024年4月26日 | 70,000.00 | 2024年4月26日 | 2025年4月25日 | 4,931.07 | 否 |
其他说明: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均为符合合同约定条件且仅提高存款利率的存款类协定存款。为了严格管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公司将在募集资金专户中仅为提高存款利率的协定存款等存款类产品亦视为现金管理。截至报告期末,除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外,剩余本金及其孳息均在募集资金账户内。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13,680,000 | 65.96 | -113,680,000 | -113,680,000 | 0 | 0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113,680,000 | 65.96 | -113,680,000 | -113,680,000 | 0 | 0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13,680,000 | 65.96 | -113,680,000 | -113,680,000 | 0 | 0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58,674,000 | 34.04 | 113,680,000 | 113,680,000 | 172,354,000 | 10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58,674,000 | 34.04 | 113,680,000 | 113,680,000 | 172,354,000 | 10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72,354,000 | 100 | 0 | 0 | 172,354,000 | 100 |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2024年,公司股份变动为实际控制人李德志、张理兰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股份限售期的承诺到期,前述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于2024年9月10日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113,680,000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5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李德志 | 102,480,000 | 102,480,000 | 0 | 0 | 公司上市之日起42个月内限售 | 2024/9/10 |
张理兰 | 11,200,000 | 11,200,000 | 0 | 0 | 公司上市之日起42个月内限售 | 2024/9/10 |
合计 | 113,680,000 | 113,680,000 | 0 | 0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3,902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2,615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李德志 | 1,459,100 | 103,939,100 | 60.31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张理兰 | 0 | 11,200,000 | 6.5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福建晋江十月华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48,700 | 4,114,800 | 2.39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赵清顺 | 0 | 1,400,000 | 0.81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戴金平 | 464,500 | 783,400 | 0.45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陈超 | 582,500 | 651,980 | 0.38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钟进鹏 | 606,000 | 606,000 | 0.35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谢涛 | 0 | 420,000 | 0.24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黄佳骏 | 122,900 | 404,300 | 0.23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李军 | -58,200 | 400,500 | 0.23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李德志 | 103,939,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3,939,100 | |||||
张理兰 | 11,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200,000 | |||||
福建晋江十月华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114,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114,800 | |||||
赵清顺 | 1,4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00,000 | |||||
戴金平 | 783,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83,400 | |||||
陈超 | 651,980 | 人民币普通股 | 651,980 | |||||
钟进鹏 | 606,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06,000 | |||||
谢涛 | 4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20,000 | |||||
黄佳骏 | 404,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04,300 | |||||
李军 | 400,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00,50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李德志与张理兰为夫妻关系,且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 不适用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的说明
序号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李德志 | 102,480,000 | 2024/9/10 | 102,480,000 | 公司上市之日起42个月内限售 |
2 | 张理兰 | 11,200,000 | 2024/9/10 | 11,200,000 | 公司上市之日起42个月内限售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李德志与张理兰为夫妻关系,且为一致行动人。 |
(三)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李德志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董事长、总经理 |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李德志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董事长、总经理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姓名 | 张理兰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无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以上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七、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之“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之“(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新材”)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四方新材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四方新材,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1.收入确认 | |
关键审计事项 | 审计中的应对 |
四方新材收入主要来源于商品混凝土销售,202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405,401,108.21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99.51%,由于销售收入是四方新材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销售收入的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 我们针对收入确认执行了以下主要程序:(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2)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转移及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3)取得2024年度收入确认台账,复核收入确认的准确性;(4)对收入以及毛利率情况执行分析,判断2024年度的收入金额是否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况;(5)对2024年度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发票、销售合同及送货单、结算单,评价收入确认的真实性;(6)对收入执行截止测试,确认收入是否计入正确的会计期间;(7)选取样本执行函证程序。 |
2.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的可收回性 | |
关键审计事项 | 审计中的应对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四方新材的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原值合计为2,911,685,780.66元,坏账准备为509,195,341.79元,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净值合计2,402,490,438.87元; | 我们针对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的可收回性执行了以下主要程序:(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 |
2024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净值合计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60.69%,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能否正常收回对四方新材有重大影响。管理层根据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的预计可收回情况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管理层在确定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预计可收回金额时需要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且影响金额重大,故我们将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的可收回性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 和运行有效性;(2)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比较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的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政策,确认坏账政策是否合理;(3)分析2024年度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周转率的变动情况和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比例,并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进行同期比较是否异常;(4)复核管理层编制的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的账龄分析表是否准确,测算信用减值损失计提金额是否准确;(5)检查大额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的期后回款情况,并结合获取的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诉讼事项,分析信用减值损失计提的充分性;(6)检查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确认的相关单据、销售回款以及对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选取样本执行函证程序。 |
3.商誉减值 | |
关键审计事项 | 审计中的应对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四方新材商誉原值268,729,112.71元,商誉减值准备168,154,789.17元,商誉净值100,574,323.54元。由于四方新材商誉减值的测试过程较复杂,需要依赖四方新材管理层对收购子公司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预测未来收入、现金流量、折现率等假设作出判断和评估,因此,我们将商誉减值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 我们针对商誉减值执行了以下主要程序:(1)考虑充分关注购买日初始确认商誉时盈利预测的实现情况,以判断商誉是否存在明显的减值迹象和作为本年度评价公司管理层商誉减值测试合理性的依据。(2)获取公司商誉减值测试资料,与管理层讨论资产组的划分和商誉减值测试的方法,分析和复核预测未来收入、现金流量、折现率等假设和方式的合理性。(3)对管理层聘请的外部评估专家的工作进行评价,包括其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4)与管理层聘请的外部评估专家讨论,以了解对于商誉减值测试结果最为敏感的假设是否合理,评估管理层商誉减值测试的合理性。 |
四、其他信息四方新材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四方新材2024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四方新材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四方新材、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四方新材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四方新材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四方新材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四方新材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 |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57,520,915.53 | 427,279,955.06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4,169,283.93 | 23,859,397.97 | |
应收账款 | 2,149,332,789.20 | 2,230,201,049.75 | |
应收款项融资 | 5,800,813.28 | 11,320,000.00 | |
预付款项 | 4,958,692.46 | 3,716,648.25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7,654,327.63 | 16,760,298.81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30,607,911.20 | 41,291,113.94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253,157,649.67 | 336,472,320.68 | |
持有待售资产 | 16,065,813.79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7,628,439.54 | 18,522,452.44 | |
流动资产合计 | 2,720,830,822.44 | 3,125,489,050.69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0,296,044.84 | 10,889,210.27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439,422,539.44 | 495,876,618.74 | |
在建工程 | 18,054,136.77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19,652,983.03 | 137,834,089.24 | |
无形资产 | 292,878,129.44 | 323,121,405.23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100,574,323.54 | 227,575,619.88 | |
长期待摊费用 | 7,240,165.25 | 10,023,443.4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19,998,588.42 | 108,642,828.3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47,736,828.41 | 46,156,603.26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237,799,602.37 | 1,378,173,955.14 | |
资产总计 | 3,958,630,424.81 | 4,503,663,005.8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421,669,134.26 | 443,710,926.99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19,405,429.47 | 247,497,878.20 | |
应付账款 | 888,828,060.24 | 936,384,966.71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7,865,531.06 | 4,225,841.11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5,124,272.33 | 22,834,720.74 | |
应交税费 | 11,036,956.54 | 20,370,708.24 | |
其他应付款 | 14,930,368.99 | 16,062,554.44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16,547,788.2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37,118,565.82 | 165,256,717.49 | |
其他流动负债 | 299,552.88 | 252,678.46 | |
流动负债合计 | 1,616,277,871.59 | 1,873,144,780.58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104,929,700.05 | 189,279,700.05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10,148,673.32 | 127,198,301.70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5,614,014.65 | 3,612,791.15 | |
递延收益 | 51,821,187.05 | 57,003,305.69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5,093,404.25 | 31,401,347.33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97,606,979.32 | 408,495,445.92 | |
负债合计 | 1,913,884,850.91 | 2,281,640,226.5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72,354,000.00 | 172,354,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337,354,563.52 | 1,337,354,563.52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19,227,364.48 | 20,355,599.29 | |
盈余公积 | 89,353,151.54 | 89,353,151.54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427,555,202.52 | 595,636,603.10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045,844,282.06 | 2,215,053,917.45 | |
少数股东权益 | -1,098,708.16 | 6,968,861.8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044,745,573.90 | 2,222,022,779.3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958,630,424.81 | 4,503,663,005.83 |
公司负责人:李德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倩莹会计机构负责人:龚倩莹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22,077,447.07 | 372,731,358.58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6,002,402.83 | ||
应收账款 | 1,237,308,596.25 | 1,323,184,402.35 | |
应收款项融资 | 5,067,039.80 | 3,510,000.00 | |
预付款项 | 1,527,105.03 | 2,329,190.68 | |
其他应收款 | 917,905,332.49 | 667,829,138.09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20,308,177.51 | 27,868,426.67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138,613,473.62 | 230,224,540.78 | |
持有待售资产 | 16,065,813.79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5,712,872.89 | 5,190,554.79 |
流动资产合计 | 2,548,520,044.66 | 2,664,935,828.56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261,070,398.40 | 357,421,692.8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0,296,044.84 | 10,889,210.27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61,580,819.58 | 193,591,968.71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457,359.01 | ||
无形资产 | 241,185,471.75 | 250,327,586.98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4,333,247.19 | 6,495,729.67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3,250,186.33 | 72,115,082.26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21,846,228.64 | 35,626,978.85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93,562,396.73 | 926,925,608.61 | |
资产总计 | 3,442,082,441.39 | 3,591,861,437.17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48,268,566.66 | 355,446,346.58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85,243,315.14 | 196,212,199.19 | |
应付账款 | 359,762,096.69 | 389,872,595.57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3,997,487.09 | 250,113.64 | |
应付职工薪酬 | 10,207,622.49 | 16,268,284.56 | |
应交税费 | 4,159,710.08 | 8,840,323.78 | |
其他应付款 | 238,637,826.60 | 4,503,139.56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16,547,788.2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8,726,245.77 | 125,304,326.68 | |
其他流动负债 | 150,392.84 | 7,503.41 | |
流动负债合计 | 1,159,153,263.36 | 1,113,252,621.17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85,929,700.05 | 189,279,700.05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2,400,000.00 | ||
递延收益 | 51,821,187.05 | 57,003,305.69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8,603.85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40,150,887.10 | 246,351,609.59 | |
负债合计 | 1,299,304,150.46 | 1,359,604,230.7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72,354,000.00 | 172,354,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337,354,563.52 | 1,337,354,563.52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15,680,357.90 | 20,668,100.72 | |
盈余公积 | 89,353,151.54 | 89,353,151.54 | |
未分配利润 | 528,036,217.97 | 612,527,390.6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142,778,290.93 | 2,232,257,206.4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442,082,441.39 | 3,591,861,437.17 |
公司负责人:李德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倩莹会计机构负责人:龚倩莹
合并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412,336,868.95 | 1,987,335,913.87 | |
其中:营业收入 | 1,412,336,868.95 | 1,987,335,913.87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387,526,616.10 | 1,898,327,664.35 | |
其中:营业成本 | 1,219,990,118.22 | 1,712,183,224.14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11,813,097.46 | 14,258,816.05 | |
销售费用 | 16,140,114.44 | 18,627,495.00 | |
管理费用 | 89,439,286.03 | 103,946,965.53 | |
研发费用 | 7,659,371.55 | 9,304,364.94 |
财务费用 | 42,484,628.40 | 40,006,798.69 | |
其中:利息费用 | 38,696,899.39 | 38,877,430.92 | |
利息收入 | 4,476,196.32 | 8,458,287.79 | |
加:其他收益 | 7,526,464.63 | 7,654,598.17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026,537.53 | 1,487,594.93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7,148,376.68 | -64,792,733.46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31,807,590.99 | -8,089,038.31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605,178.75 | -6,401,969.21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75,197,891.41 | 18,866,701.64 | |
加:营业外收入 | 126,602.49 | 1,384,836.30 | |
减:营业外支出 | 718,445.60 | 3,205,988.30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75,789,734.52 | 17,045,549.64 | |
减:所得税费用 | -3,604,905.90 | 4,856,731.09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72,184,828.62 | 12,188,818.55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72,184,828.62 | 12,188,818.55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4,117,258.58 | 12,964,459.81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8,067,570.04 | -775,641.26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
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72,184,828.62 | 12,188,818.55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64,117,258.58 | 12,964,459.81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8,067,570.04 | -775,641.26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5 | 0.08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95 | 0.08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公司负责人:李德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倩莹会计机构负责人:龚倩莹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766,282,102.23 | 1,001,312,543.16 | |
减:营业成本 | 634,557,877.76 | 834,783,854.52 | |
税金及附加 | 7,230,550.17 | 7,617,434.18 | |
销售费用 | 8,130,032.03 | 8,382,157.15 | |
管理费用 | 49,438,139.11 | 54,325,795.10 | |
研发费用 | 3,348,615.51 | 5,547,358.20 | |
财务费用 | 25,971,000.94 | 25,312,856.48 | |
其中:利息费用 | 29,374,178.25 | 31,787,516.54 | |
利息收入 | 4,323,880.15 | 7,846,603.24 | |
加:其他收益 | 7,158,359.54 | 6,993,004.35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1,773,077.17 | 1,487,594.93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2,577,429.52 | -10,063,936.10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99,467,807.48 | -1,764,338.46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14,736.28 | -2,754,482.44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94,693,177.30 | 59,240,929.81 | |
加:营业外收入 | 44,884.55 | 1,365,479.64 | |
减:营业外支出 | 364,801.77 | 2,901,189.82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95,013,094.52 | 57,705,219.63 | |
减:所得税费用 | -14,486,063.86 | 9,704,483.56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0,527,030.66 | 48,000,736.07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0,527,030.66 | 48,000,736.07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80,527,030.66 | 48,000,736.07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李德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倩莹会计机构负责人:龚倩莹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256,559,238.15 | 1,447,765,872.18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7,321,048.23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3,183,037.84 | 58,737,527.6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17,063,324.22 | 1,506,503,399.8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043,963,260.34 | 1,092,709,990.11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04,815,892.61 | 129,445,800.8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7,065,888.24 | 124,084,275.3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9,415,440.76 | 65,878,081.8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05,260,481.95 | 1,412,118,148.0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802,842.27 | 94,385,251.78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93,165.43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74,949.60 | 28,820,915.6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68,115.03 | 28,820,915.6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1,151,531.86 | 152,328,820.61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151,531.86 | 152,328,820.6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183,416.83 | -123,507,905.01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02,950,000.00 | 478,545,646.47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5,588,789.37 | 27,740,516.6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58,538,789.37 | 506,286,163.14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66,500,000.00 | 466,056,598.53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1,652,754.02 | 61,941,563.38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30,598,866.88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710,708.20 | 22,490,022.72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13,863,462.22 | 550,488,184.63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5,324,672.85 | -44,202,021.49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63,705,247.41 | -73,324,674.72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98,441,733.28 | 471,766,408.00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34,736,485.87 | 398,441,733.28 |
公司负责人:李德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倩莹会计机构负责人:龚倩莹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760,806,561.21 | 813,676,660.27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2,309,948.11 | 20,637,428.2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03,116,509.32 | 834,314,088.5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74,673,721.97 | 564,195,850.62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7,625,779.90 | 69,650,478.4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3,538,364.65 | 60,567,320.1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4,426,915.80 | 39,871,654.9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20,264,782.32 | 734,285,304.1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2,851,727.00 | 100,028,784.40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93,165.43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74,805.60 | 20,376,375.2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69,693,716.70 | 522,404,703.65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70,661,687.73 | 542,781,078.8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036,885.72 | 108,288,749.4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66,124,769.72 | 639,985,891.94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72,161,655.44 | 748,274,641.3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1,499,967.71 | -205,493,562.49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67,950,000.00 | 390,05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615,450.00 | 24,756,916.6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73,565,450.00 | 414,806,916.67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62,350,000.00 | 371,056,598.53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6,753,994.40 | 26,181,725.89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474,227.64 | 9,194,318.56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96,578,222.04 | 406,432,642.9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3,012,772.04 | 8,374,273.69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41,661,012.75 | -97,090,504.40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46,995,325.31 | 444,085,829.71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05,334,312.56 | 346,995,325.31 |
公司负责人:李德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倩莹会计机构负责人:龚倩莹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72,354,000.00 | 1,337,354,563.52 | 20,355,599.29 | 89,353,151.54 | 595,636,603.10 | 2,215,053,917.45 | 6,968,861.88 | 2,222,022,779.3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72,354,000.00 | 1,337,354,563.52 | 20,355,599.29 | 89,353,151.54 | 595,636,603.10 | 2,215,053,917.45 | 6,968,861.88 | 2,222,022,779.3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28,234.81 | -168,081,400.58 | -169,209,635.39 | -8,067,570.04 | -177,277,205.4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64,117,258.58 | -164,117,258.58 | -8,067,570.04 | -172,184,828.6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964,142.00 | -3,964,142.00 | -3,964,142.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964,142.00 | -3,964,142.00 | -3,964,142.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128,234.81 | -1,128,234.81 | -1,128,234.81 | |||||
1.本期提取 | 10,951,174.50 | 10,951,174.50 | 10,951,174.50 |
2.本期使用 | 12,079,409.31 | 12,079,409.31 | 12,079,409.31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72,354,000.00 | 1,337,354,563.52 | 19,227,364.48 | 89,353,151.54 | 427,555,202.52 | 2,045,844,282.06 | -1,098,708.16 | 2,044,745,573.90 |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72,354,000.00 | 1,337,354,563.52 | 21,169,045.39 | 84,553,077.93 | 587,472,216.90 | 2,202,902,903.74 | 6,693,809.62 | 2,209,596,713.3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72,354,000.00 | 1,337,354,563.52 | 21,169,045.39 | 84,553,077.93 | 587,472,216.90 | 2,202,902,903.74 | 6,693,809.62 | 2,209,596,713.3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13,446.10 | 4,800,073.61 | 8,164,386.20 | 12,151,013.71 | 275,052.26 | 12,426,065.9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2,964,459.81 | 12,964,459.81 | -775,641.26 | 12,188,818.5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203,938.68 | 1,203,938.6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 |
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203,938.68 | 1,203,938.68 | ||||||||||
(三)利润分配 | 4,800,073.61 | -4,800,073.61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800,073.61 | -4,800,073.61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813,446.10 | -813,446.10 | -153,245.16 | -966,691.26 | ||||||||
1.本期提取 | 20,285,523.54 | 20,285,523.54 | 20,285,523.54 | |||||||||
2.本期使用 | 21,098,969.64 | 21,098,969.64 | 153,245.16 | 21,252,214.80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72,354,000.00 | 1,337,354,563.52 | 20,355,599.29 | 89,353,151.54 | 595,636,603.10 | 2,215,053,917.45 | 6,968,861.88 | 2,222,022,779.33 |
公司负责人:李德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倩莹会计机构负责人:龚倩莹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72,354,000.00 | 1,337,354,563.52 | 20,668,100.72 | 89,353,151.54 | 612,527,390.63 | 2,232,257,206.4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72,354,000.00 | 1,337,354,563.52 | 20,668,100.72 | 89,353,151.54 | 612,527,390.63 | 2,232,257,206.4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987,742.82 | -84,491,172.66 | -89,478,915.4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0,527,030.66 | -80,527,030.6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964,142.00 | -3,964,142.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964,142.00 | -3,964,142.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4,987,742.82 | -4,987,742.82 | ||||||
1.本期提取 | 4,521,131.85 | 4,521,131.85 | ||||||
2.本期使用 | 9,508,874.67 | 9,508,874.67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72,354,000.00 | 1,337,354,563.52 | 15,680,357.90 | 89,353,151.54 | 528,036,217.97 | 2,142,778,290.93 |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72,354,000.00 | 1,337,354,563.52 | 20,934,833.06 | 84,553,077.93 | 569,326,728.17 | 2,184,523,202.6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72,354,000.00 | 1,337,354,563.52 | 20,934,833.06 | 84,553,077.93 | 569,326,728.17 | 2,184,523,202.68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66,732.34 | 4,800,073.61 | 43,200,662.46 | 47,734,003.7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8,000,736.07 | 48,000,736.0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800,073.61 | -4,800,073.61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800,073.61 | -4,800,073.61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66,732.34 | -266,732.34 | |||
1.本期提取 | 13,543,175.25 | 13,543,175.25 | |||
2.本期使用 | 13,809,907.59 | 13,809,907.59 | |||
(六)其他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72,354,000.00 | 1,337,354,563.52 | 20,668,100.72 | 89,353,151.54 | 612,527,390.63 | 2,232,257,206.41 |
公司负责人:李德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倩莹会计机构负责人:龚倩莹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新材”、“公司”或“本公司”,在包含子公司时统称“本集团”),由自然人李德志先生、张理兰女士共同出资设立,设立时的公司名称为:重庆四方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有限”或“有限公司”),并于2003年8月18日经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取得500113210105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3753062388G)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李德志;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时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万元。
2006年2月10日,经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增加公司注册资本1,000.00万元,由李德志先生、张理兰女士以货币形式进行缴纳,增资后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2,000.00万元,增资后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2016年3月15日,经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将注册资本由2,000.00万元增加至2,079.00万元,本次增资涉及有限公司高管和核心员工,本次员工认购股份占有限公司股权比例3.7999%。有限公司2016年3月29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后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3753062388G;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重庆市巴南区南彭街道南湖路306号;法定代表人:李德志;注册资本:贰仟零柒拾玖万元整,实收资本:贰仟零柒拾玖万元整。
2016年9月2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决定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2016年9月3日,全体发起人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2016年9月19日,有限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同意以截止2016年3月31日经审计的有限公司净资产为基数整体变更发起设立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16年3月31日经审定的净资产金额为187,303,745.52元扣除专项储备4,937,228.00元后的净资产按2.1930:1的比例折合成8,316.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原股东根据各自持有对有限公司的出资额获取股份公司相应的股份;剩余金额99,206,517.52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同时减少原有限公司截止2016年3月31日账面的实收资本20,790,000.00元、资本公积52,736,944.48元、盈余公积18,825,315.09元和未分配利润90,014,257.95元。本次折股变更为股份公司的实收股本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16CQA2034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于2016年9月29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评估基准日至股份公司设立日期间的损益由全体股东按原有有限公司出资比例承担。
2016年12月15日,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由李石和张家港保税区十月华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对本集团分别增资880.00万元和3,000.0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485.00万元(李石投资增加110.00万元和张家港保税区十月华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公司)投资增加375.0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3,395.00万元(李石投资增加770.00万元和张家港保税区十月华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公司)投资增加2,625.00万元)。本次出资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17CQA20239号《验资报告》。公司于2017年1月16日完成了本次增资事项的工商登记变更,并领取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2017年5月2日,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由赵清顺、廖福容和重庆富坤新智能交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货币方式对本集团分别增资1,000.00万元、1,200.00万元和2,000.0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420.00万元(赵清顺投资增加100.00万元、廖福容投资增加120.00万元、重庆富坤新智能交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增加200.0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3,780.00万元(赵清顺投资增加900.00万元、廖福容投资增加1,080.00万元、重庆富坤新智能交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增加1,800.00万元)。本次出资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17CQA2034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于2017年6月20日完成了工商登记变更,并领取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2019年5月27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德志先生与公司自然人股东廖福容女士签订《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廖福容女士将其持有本集团1.30%的股份转让给李德志先生,转让后李德志持有本集团股份比例为79.38%,廖福容女士不再持有本集团股份。
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86号”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90万股,并于2021年3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12,311.00万股。
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以公司总股本123,110,000股为基数计算,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72,354,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129,094,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43,260,000股。实际控制人仍为李德志。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股份总额172,354,000股。
本公司主要从事混凝土生产经营和销售,经营范围主要包括:许可项目: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罐式)(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按行政许可核定期限从事经营);销售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石灰岩露天开采(仅限取得采矿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营),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管理服务,建筑砌块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楼梯销售,建筑砌块销售,水泥制品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目前企业主要经营商品混凝土的生产和销售。本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各标号的商品砼(C10—C70等)。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本集团财务报表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相关规定编制。
2、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对自2024年12月31日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于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本集团的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集团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集团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本集团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单个客户债权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应收账款 |
重要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 单个客户债权转回在500万以上的应收账款 |
重要的应收款项实际核销 | 单个客户债权核销金额在500万以上的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发生额、期初期末余额在2000万以上的在建工 |
程 | |
账龄超过1年或者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 | 单个供应商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在1000万以上的应付款项/其他应付款 |
重要的承诺事项 | 单项余额在1000万以上的事项 |
重要的或有事项 | 单项金额在500万以上的事项 |
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 单项投资活动金额在2000万以上的事项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单一主体收入、资产总额占本集团合并报表相关项目的10%以上的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集团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集团作为购买方,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其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收入。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本集团将所有控制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往来余额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综合收益总额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年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在取得控制权的报告期,补充披露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处理方法。例如: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
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编制合并报表时,视同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编制比较报表时,以不早于本集团和被合并方同处于最终控制方的控制之下的时点为限,将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报表中,并将合并而增加的净资产在比较报表中调整所有者权益项下的相关项目。为避免对被合并方净资产的价值进行重复计算,本集团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本集团和被合并方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净资产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和当期损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在取得控制权的报告期,补充披露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处理方法。例如: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编制合并报表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与其相关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购买日所属当期转为投资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本集团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损益。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的合营安排包括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对于共同经营项目,本集团作为共同经营中的合营方确认单独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以及按份额确认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根据相关约定单独或按份额确认相关的收入和费用。与共同经营发生购买、销售不构成业务的资产交易的,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集团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现金等价物指持有期限不超过3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11、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本集团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分类、确认依据及计量方法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集团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含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等。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集团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明确作为投资成本部分收回的股利收入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的后续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相关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
④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报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当且仅当本集团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
类。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与分摊的前述金融资产整体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
1)金融负债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对于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②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③不属于以上①或②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以上①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当金融负债的现实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公司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中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本集团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并且采用当时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分为三个层次,即第一层次输入值是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
察输入值。本集团优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最后再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大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本集团对权益工具的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但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公司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消。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处理方法
本集团按照以下原则区分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
1)如果本集团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
2)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集团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的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本集团在合并报表中对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分类时,考虑了合并成员和金融工具持有方之间达成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如果公司作为一个整体由于该工具而承担了交付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者以其他导致该工具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的义务,则该工具应当分类为金融负债。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金融负债的,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本集团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集团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6)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含应收款项融资)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集团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本集团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本集团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考虑了不同承兑人的信用风险特征,评估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
本集团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关于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假设如下: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集团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集团预期对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集团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12、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13、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14、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对于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且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集团将其分类为应收款项融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应收款项融资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的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16、存货
√适用□不适用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本集团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在途物资、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料和设备维修材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集团的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库存商品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①产成品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金额;②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当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时按照成本计量;当材料价格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③持有待售的材料等,可变现净值为市场售价。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17、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不适用
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不适用
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①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②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需要获得相关批准。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或处置组,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不适用
19、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本集团对共同控制的判断依据是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并且该安排相关活动的政策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
本集团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时,通常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下表决权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或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或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或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或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等事实和情况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2)投资成本的确认
对被投资单位形成控制的,为本集团的子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零确定。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除上述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集团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追加投资时,按照追加投资支付的成本额公允价值及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按照享有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随着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相应调整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中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采用权益法核
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投资损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因处置部分长期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剩余股权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损益。
本集团对于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股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0、投资性房地产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4.75-20 | 5% | 4.75%-20.00% |
专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33-10 | 5% | 9.50%-21.94%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4 | 5% | 23.75%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19.00%-31.67% |
22、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1)在建工程的类别
本集团在建工程主要以发包方式建造。
(2)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本集团在建工程在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资产原值差异进行调整,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3)在建工程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在建工程检查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应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提减值准备,减值损失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在建工程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孰高确定。
23、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集团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资本化金额计算方法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暂停资本化期间: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金额计算:①借入专门借款,按照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②占用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资本化率为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③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实际利率法是根据借款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折价或溢价或利息费用的方法。其中实际利率是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24、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不适用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本集团无形资产主要系土地使用权和采矿权,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①公司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并在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②本集团采矿权后续计量,按照产量法进行摊销,摊销比率为每年矿山实际开采量占预计可开采总量的比例。具体年限如下:
项目 | 摊销年限(年)/方法 |
土地使用权 | 50 |
软件 | 3、5、10 |
采矿权 | 产量法摊销 |
(2)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无形资产检查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应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提减值准备,减值损失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孰高确定。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以及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具体标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本集团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上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受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摊销。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9、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7.合同资产”。30、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短期薪酬主要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和短期带薪缺勤等,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按照公司承担的风险和义务,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对于设定提存计划是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时,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1)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2)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31、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当与矿山弃置费用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2、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4、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1)收入确认原则销售商品,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公司确认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公司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不计入交易价格。在确定交易价格时,公司综合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企业应当考虑商品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企业应当考虑下列迹象:
①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商品混凝土及湿拌砂浆业务:由公司将生产的商品混凝土及湿拌砂浆运至客户指定的地点,
经施工方或工程监理公司现场质量抽查验收合格后,由客户指定人员对商品混凝土的型号、数量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后取得商品的控制权。公司每月或定期根据送货单统计商品混凝土及湿拌砂浆的供应量并填写结算表,由客户按照合同约定签章确认。公司当期根据已结算的数量和已发货未办理结算的送货单数量按合同单价计算销售金额,确认收入。
销售碎石、机制砂及石粉:在将碎石、机制砂及石粉移交给客户单位,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不适用
35、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
36、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1)政府补助类型
政府补助主要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两种类型。
(2)政府补助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其中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集团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②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计入当期损益时,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本集团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3)区分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的具体标准
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将该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判断依据:
①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②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4)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
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予以确认。除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外的其他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补助款项时予以确认。
3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
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确定该计税基础为其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3)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38、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即为达成租赁所发生的增量成本;4)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除外。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即以成本减累计折旧及累计减值损失计量使用权资产,本集团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自租赁期开始日起,本集团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使用权资产自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金额根据使用权资产的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本集团在确定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时,根据与使用权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做出决定,以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
本集团在确定使用权资产的折旧年限时,遵循以下原则: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如果使用权资产发生减值,本集团按照扣除减值损失之后的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后续折旧。
租赁负债
本集团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是指本集团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
①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额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③本集团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时,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④租赁期反映出本集团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时,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⑤根据本集团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因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该增量借款利率,是指本集团在类似经济环境下为获得与使用权资产价值接近的资产,在类似期间以类似抵押条件借入资金须支付的利率。该利率与下列事项相关:①本集团自身情况,即集团的偿债能力和信用状况;②“借款”的期限,即租赁期;③“借入”资金的金额,即租赁负债的金额;④“抵押条件”,即标的资产的性质和质量;⑤经济环境,包括承租人所处的司法管辖区、计价货币、合同签订时间等。本集团以银行贷款利率为基础,考虑上述因素进行调整而得出该增量借款利率。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按以下原则对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①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时,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②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③因重估或租赁变更等原因导致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时,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应当资本化的除外。周期性利率是指本集团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时所采用的折现率,或者因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或因租赁变更而需按照修订后的折现率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集团所采用的修订后的折现率。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①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该情形下,采用原折现率折现);②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该情形下,采用原折现率折现);③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该情形下,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折现);④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该情形下,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折现);⑤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使情况发生变化(该情形下,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折现)。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如果一项租赁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出租人将该项租赁分类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形的,本集团通常将其分类为融资租赁:①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②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与预计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足够低,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③资产的所有权虽然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④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项或多项迹象的,本集团也可能将其分类为融资租赁:①若承租人撤销租赁,撤销租赁对出租人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②资产余值的公允价值波动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归属于承租人;③承租人有能力以远低于市场水平的租金继续租赁至下一期间。
①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集团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
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租赁收款额,是指出租人因让渡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而应向承租人收取的款项,包括:①承租人需支付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③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④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⑤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出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
后续计量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该周期性利率,是指确定租赁投资净额采用内含折现率(转租情况下,若转租的租赁内含利率无法确定,采用原租赁的折现率(根据与转租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进行调整)),或者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且满足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条件时按相关规定确定的修订后的折现率。
租赁变更的会计处理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①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如果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且满足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条件的,本集团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租金的处理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
提供的激励措施
提供免租期的,本集团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应当确认租金收入。本集团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将该费用自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收入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配。
初始直接费用
本集团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资本化至租赁标的资产的成本,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相同的确认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折旧
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本集团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对于其他经营租赁资产,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
可变租赁付款额
本集团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经营租赁的变更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集团自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
编制财务报表时,本集团管理层需要运用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对会计政策的应用及资产、负债、收入及费用的金额产生影响。实际情况可能与这些估计不同。本集团管理层对估计涉及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性因素的判断进行持续评估。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下列会计估计及关键假设存在导致未来期间的资产及负债账面值发生重大调整的重要风险。
(1)应收票据、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减值
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资产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该等判断和估计时,本集团根据历史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客户情况的变化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
(2)存货减值准备
本集团定期估计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并对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确认存货跌价损失。本集团在估计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同类货物的预计售价减去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当实际售价或成本费用与以前估计不同时,管理层将会对可变现净值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根据现有经验进行估计的结果可能会与之后实际结果有所不同,可能导致对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账面价值的调整。因此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可能会随上述原因而发生变化。对存货跌价准备的调整将影响估计变更当期的损益。
(3)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估计(除商誉外)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等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和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中较高者,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管理层需估计该项资产或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4)商誉减值的会计估计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商誉减值测试时,管理层需对商誉减值测试的方法、参数与假设等作出判断和评估。
(5)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的会计估计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估计需要对未来各个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及适用的税率进行估计,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实现取决于公司未来是否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未来税率的变化和暂时性差异的转回时间也可能影响所得税费用(收益)以及递延所得税的余额。上述估计的变化可能导致对递延所得税的重要调整。
(6)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可使用年限
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进行复核。预计使用寿命是管理层基于同类资产历史经验、参考同行业普遍所应用的估计并结合预期技术更新而决定的。当以往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时,则相应调整未来期间的折旧费用和摊销费用。
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 无 | |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和“关于不属于单项履行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 无 |
其他说明:
无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1、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加工收入、不动产销售收入、固定资产处置收入、动产及不动产租赁等 | 13%、9%、6%、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纳流转税额 | 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0%、25% |
教育费附加 | 应缴纳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缴纳流转税额 | 2% |
房产税 | 房产原值的70% | 1.2% |
土地使用税 | 土地使用面积 | 20元/M?、16元/M?、9元/M?、8元/M?、4元/M? |
资源税 | 从价计征 | 6%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四方新材 | 15 |
砼磊高新 | 15 |
四方建通 | 20 |
光成建材 | 15 |
庆谊辉 | 15 |
鑫科新材 | 15 |
鑫科新材全资子公司贤成物流 | 25 |
2、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
(1)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2018年4月25日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规定: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除贤成物流、四方建通外)享受所得税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办理,本报告期企业所得税减按15%税率缴纳。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四方建通本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规定。
(2)增值税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公司商品混凝土销售业务和销售自产砂石骨料属于简易征收,自2009年1月1日起实行6%的增值税率。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对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三)项和第三条“依照6%征收率”调整为“依照3%征收率”,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22年3月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22年第10号),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75,967.88 | 41,419.16 |
银行存款 | 235,796,841.38 | 398,400,314.12 |
其他货币资金 | 21,648,106.27 | 28,838,221.78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合计 | 257,520,915.53 | 427,279,955.06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中受限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
商业承兑票据 | 4,550,000.00 | 26,850,054.90 |
减值准备 | -380,716.07 | -2,990,656.93 |
合计 | 4,169,283.93 | 23,859,397.97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商业承兑票据 | 4,550,000.00 | |
合计 | 4,550,000.00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550,000.00 | 100.00 | 380,716.07 | 8.37 | 4,169,283.93 | 26,850,054.90 | 100.00 | 2,990,656.93 | 11.14 | 23,859,397.97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
商业承兑汇票 | 4,550,000.00 | 100.00 | 380,716.07 | 8.37 | 4,169,283.93 | 26,850,054.90 | 100.00 | 2,990,656.93 | 11.14 | 23,859,397.97 |
合计 | 4,550,000.00 | 100.00 | 380,716.07 | 8.37 | 4,169,283.93 | 26,850,054.90 | 100.00 | 2,990,656.93 | 11.14 | 23,859,397.9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 | |||
商业承兑汇票 | 4,550,000.00 | 380,716.07 | 8.37 |
合计 | 4,550,000.00 | 380,716.07 | 8.3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针对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按照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及账龄连续计算的原则计提坏账准备。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商业承兑汇票 | 2,990,656.93 | -2,609,940.86 | 380,716.07 | |||
合计 | 2,990,656.93 | -2,609,940.86 | 380,716.0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033,760,048.10 | 1,352,113,075.36 |
1年以内小计 | 1,033,760,048.10 | 1,352,113,075.36 |
1至2年 | 892,040,799.77 | 695,156,184.22 |
2至3年 | 358,802,898.18 | 346,595,210.15 |
3至4年 | 181,230,915.50 | 136,671,119.94 |
4至5年 | 65,661,632.81 | 62,445,702.80 |
5年以上 | 113,029,575.59 | 68,141,315.52 |
合计 | 2,644,525,869.95 | 2,661,122,607.99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00,618,923.59 | 7.59 | 166,423,572.54 | 82.96 | 34,195,351.05 | 168,712,749.70 | 6.34 | 140,266,271.85 | 83.14 | 28,446,477.85 |
其中: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00,618,923.59 | 7.59 | 166,423,572.54 | 82.96 | 34,195,351.05 | 168,712,749.70 | 6.34 | 140,266,271.85 | 83.14 | 28,446,477.8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443,906,946.36 | 92.41 | 328,769,508.21 | 13.45 | 2,115,137,438.15 | 2,492,409,858.29 | 93.66 | 290,655,286.39 | 11.66 | 2,201,754,571.90 |
其中: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443,906,946.36 | 92.41 | 328,769,508.21 | 13.45 | 2,115,137,438.15 | 2,492,409,858.29 | 93.66 | 290,655,286.39 | 11.66 | 2,201,754,571.90 |
合计 | 2,644,525,869.95 | 100.00 | 495,193,080.75 | 18.73 | 2,149,332,789.20 | 2,661,122,607.99 | 100.00 | 430,921,558.24 | 16.19 | 2,230,201,049.7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客户一 | 27,423,763.69 | 21,939,010.95 | 80.00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客户二 | 16,996,689.75 | 16,996,689.7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三 | 16,141,296.62 | 8,070,648.31 | 50.00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客户四 | 14,935,376.90 | 14,935,376.9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五 | 14,440,669.43 | 14,440,669.43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其他客户 | 110,681,127.20 | 90,041,177.20 | 81.35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合计 | 200,618,923.59 | 166,423,572.54 | 82.96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如有证据表明某单项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较大,则对该应收款项单独计提坏账准备。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031,454,977.63 | 51,572,748.84 | 5.00 |
1-2年 | 877,752,208.18 | 87,775,220.81 | 10.00 |
2-3年 | 333,259,408.81 | 66,651,881.75 | 20.00 |
3-4年 | 151,323,197.15 | 75,661,598.59 | 50.00 |
4-5年 | 15,045,481.86 | 12,036,385.49 | 80.00 |
5年以上 | 35,071,672.73 | 35,071,672.73 | 100.00 |
合计 | 2,443,906,946.36 | 328,769,508.21 | 13.4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40,266,271.85 | 42,636,193.39 | 1,376,532.50 | 15,102,360.20 | 166,423,572.54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90,655,286.39 | 49,785,852.44 | 11,671,630.62 | 328,769,508.21 | ||
其中:账龄组合 | 290,655,286.39 | 49,785,852.44 | 11,671,630.62 | 328,769,508.21 | ||
合计 | 430,921,558.24 | 92,422,045.83 | 1,376,532.50 | 26,773,990.82 | 495,193,080.75 |
注:其他主要系本集团通过以房抵债方式收回的款项。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158,106,730.42 | 28,735,398.86 | 186,842,129.28 | 6.42 | 11,313,742.47 |
第二名 | 148,672,483.37 | 8,548,198.62 | 157,220,681.99 | 5.40 | 12,143,555.95 |
第三名 | 91,179,825.26 | 3,066,402.26 | 94,246,227.52 | 3.24 | 7,687,864.84 |
第四名 | 77,450,704.95 | 11,736,485.53 | 89,187,190.48 | 3.06 | 8,362,894.97 |
第五名 | 82,768,529.64 | 2,038,087.94 | 84,806,617.58 | 2.91 | 15,225,615.54 |
合计 | 558,178,273.64 | 54,124,573.21 | 612,302,846.85 | 21.03 | 54,733,673.77 |
其他说明:
注:以上往来余额系以客户法律实体为口径统计。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267,159,910.71 | 14,002,261.04 | 253,157,649.67 | 354,705,465.44 | 18,233,144.76 | 336,472,320.68 |
合计 | 267,159,910.71 | 14,002,261.04 | 253,157,649.67 | 354,705,465.44 | 18,233,144.76 | 336,472,320.68 |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67,159,910.71 | 100 | 14,002,261.04 | 5.24 | 253,157,649.67 | 354,705,465.44 | 100.00 | 18,233,144.76 | 5.14 | 336,472,320.68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267,159,910.71 | 100 | 14,002,261.04 | 5.24 | 253,157,649.67 | 354,705,465.44 | 100.00 | 18,233,144.76 | 5.14 | 336,472,320.68 |
合计 | 267,159,910.71 | 100 | 14,002,261.04 | 5.24 | 253,157,649.67 | 354,705,465.44 | 100.00 | 18,233,144.76 | 5.14 | 336,472,320.6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合同资产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61,253,864.50 | 13,062,693.23 | 5.00 |
1-2年 | 2,416,414.34 | 241,641.44 | 10.00 |
2-3年 | 3,489,631.87 | 697,926.37 | 20.00 |
合计 | 267,159,910.71 | 14,002,261.04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原因 |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其他变动 | ||||
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18,233,144.76 | -4,230,883.72 | 14,002,261.04 | ||||
合计 | 18,233,144.76 | -4,230,883.72 | 14,002,261.04 |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5,800,813.28 | 11,320,000.00 |
合计 | 5,800,813.28 | 11,320,000.00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9,526,428.62 | |
合计 | 19,526,428.62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4,954,894.90 | 99.92 | 3,571,607.60 | 96.10 |
1至2年 | 3,797.56 | 0.08 | 145,040.65 | 3.90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4,958,692.46 | 100.00 | 3,716,648.25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不适用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重庆小南海水泥厂 | 2,617,436.40 | 52.78 |
重庆龙禹石油有限公司 | 795,511.75 | 16.04 |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市南供电分公司 | 588,678.89 | 11.87 |
中石化长江燃料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 179,014.13 | 3.61 |
冀东水泥重庆江津有限责任公司 | 128,219.62 | 2.59 |
合计 | 4,308,860.79 | 86.89 |
其他说明: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9、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7,654,327.63 | 16,760,298.81 |
合计 | 7,654,327.63 | 16,760,298.81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3,816,429.00 | 4,736,980.15 |
1年以内小计 | 3,816,429.00 | 4,736,980.15 |
1至2年 | 1,749,558.18 | 3,178,800.00 |
2至3年 | 2,478,640.65 | 10,888,417.10 |
3至4年 | 656,402.45 | 775,020.00 |
4至5年 | 715,020.00 | 1,505,020.00 |
5年以上 | 2,932,476.06 | 1,657,456.06 |
合计 | 12,348,526.34 | 22,741,693.31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员工备用金 | 545,905.70 | 733,925.30 |
保证金 | 9,797,279.98 | 20,820,341.45 |
代垫款项 | 1,153,740.66 | 1,187,426.56 |
其他 | 851,600.00 | |
合计 | 12,348,526.34 | 22,741,693.31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5,981,394.50 | 5,981,394.50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287,195.79 | -1,287,195.79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4,694,198.71 | 4,694,198.71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981,394.50 | -1,287,195.79 | 4,694,198.71 | |||
其中:账龄组合 | 5,981,394.50 | -1,287,195.79 | 4,694,198.71 | |||
合计 | 5,981,394.50 | -1,287,195.79 | 4,694,198.7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重庆市巴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1,730,339.00 | 14.01 | 保证金 | 4-5年;5年以上 | 1,641,335.00 |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915,000.00 | 7.41 | 保证金 | 1年以内,1-2年,2-3年 | 169,250.00 |
重庆润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851,600.00 | 6.90 | 其他 | 1年以内 | 42,580.00 |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 805,638.53 | 6.52 | 保证金 | 1年以内,1-2年 | 60,281.93 |
中铁隧道局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 800,000.00 | 6.48 | 保证金 | 4-5年;5年以上 | 792,000.00 |
合计 | 5,102,577.53 | 41.32 | / | / | 2,705,446.93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10、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9,182,983.42 | 29,182,983.42 | 39,865,108.60 | 39,865,108.60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1,424,927.78 | 1,424,927.78 | 1,426,005.34 | 1,426,005.34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30,607,911.20 | 30,607,911.20 | 41,291,113.94 | 41,291,113.94 |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不适用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不适用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
不适用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车辆保险和路桥费 | 148,767.93 | 444,651.79 |
待抵扣进项税 | 7,290,806.71 | 17,977,778.53 |
其他 | 188,864.90 | 100,022.12 |
合计 | 7,628,439.54 | 18,522,452.44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其他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非上市公司权益工具投资 | 10,889,210.27 | 593,165.43 | 10,296,044.84 | 长期战略持有 | |||||||
合计 | 10,889,210.27 | 593,165.43 | 10,296,044.84 | / |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439,422,539.44 | 495,876,618.74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439,422,539.44 | 495,876,618.7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88,424,613.41 | 339,018,851.88 | 19,139,368.23 | 10,084,985.00 | 756,667,818.52 |
2.本期增加金额 | 20,919,892.83 | 2,115,253.96 | 203,786.73 | 23,238,933.52 | |
(1)购置 | 182,065.18 | 1,373,844.30 | 203,786.73 | 1,759,696.21 | |
(2)在建工程转入 | 20,737,827.65 | 741,409.66 | 21,479,237.31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64,619.72 | 1,622,533.78 | 266,119.90 | 2,053,273.40 | |
(1)处置或报废 | 164,619.72 | 1,622,533.78 | 266,119.90 | 2,053,273.40 | |
4.期末余额 | 409,344,506.24 | 340,969,486.12 | 17,516,834.45 | 10,022,651.83 | 777,853,478.64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85,006,424.21 | 155,803,719.02 | 13,463,051.25 | 6,518,005.30 | 260,791,199.78 |
2.本期增加 | 33,500,095.14 | 42,103,306.68 | 2,474,610.77 | 1,413,233.59 | 79,491,246.18 |
金额 | |||||
(1)计提 | 33,500,095.14 | 42,103,306.68 | 2,474,610.77 | 1,413,233.59 | 79,491,246.18 |
3.本期减少金额 | 98,927.76 | 1,504,297.71 | 248,281.29 | 1,851,506.76 | |
(1)处置或报废 | 98,927.76 | 1,504,297.71 | 248,281.29 | 1,851,506.76 | |
4.期末余额 | 118,506,519.35 | 197,808,097.94 | 14,433,364.31 | 7682957.60 | 338,430,939.2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90,837,986.89 | 143,161,388.18 | 3,083,470.14 | 2,339,694.23 | 439,422,539.44 |
2.期初账面价值 | 303,418,189.20 | 183,215,132.86 | 5,676,316.98 | 3,566,979.70 | 495,876,618.74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专用设备 | 773,884.74 | 475,326.28 | 298,558.46 | ||
合计 | 773,884.74 | 475,326.28 | 298,558.46 |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固定资产受限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22、在建工程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8,054,136.77 |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18,054,136.7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两江保税港庆谊辉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 18,054,136.77 | 18,054,136.77 | ||||
合计 | 18,054,136.77 | 18,054,136.77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两江保税港庆谊辉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 191,004,700.00 | 18,054,136.77 | 2,687,616.30 | 20,741,753.07 | 99.48 | 100% | 自筹 | |||||
合计 | 191,004,700.00 | 18,054,136.77 | 2,687,616.30 | 20,741,753.07 | / | /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工程物资
(1).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1)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 | 生产线 | 机器设备 | 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042,539.58 | 149,243,240.01 | 1,298,880.50 | 31,131,676.97 | 186,716,337.06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23,397.21 | 1,123,397.21 | |||
(1)租入 | 1,123,397.21 | 1,123,397.21 | |||
(2)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042,539.58 | 5,042,539.58 | |||
(1)处置 | 5,042,539.58 | 5,042,539.58 | |||
4.期末余额 | 1,123,397.21 | 149,243,240.01 | 1,298,880.50 | 31,131,676.97 | 182,797,194.6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023,493.22 | 34,823,422.75 | 695,828.77 | 9,339,503.08 | 48,882,247.82 |
2.本期增加金额 | 903,302.58 | 14,924,324.04 | 185,554.38 | 3,113,167.68 | 19,126,348.68 |
(1)计提 | 903,302.58 | 14,924,324.04 | 185,554.38 | 3,113,167.68 | 19,126,348.68 |
(2)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864,384.84 | 4,864,384.84 | |||
(1)处置 | 4,864,384.84 | 4,864,384.84 | |||
4.期末余额 | 62,410.96 | 49,747,746.79 | 881,383.15 | 12,452,670.76 | 63,144,211.6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060,986.25 | 99,495,493.22 | 417,497.35 | 18,679,006.21 | 119,652,983.03 |
2.期初账面价值 | 1,019,046.36 | 114,419,817.26 | 603,051.73 | 21,792,173.89 | 137,834,089.24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采矿权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89,858,264.17 | 228,743,147.21 | 4,027,162.12 | 522,628,573.50 |
2.本期增加金额 | 551,750.00 | 551,750.00 | ||
(1)购置 | 551,750.00 | 551,750.00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8,400.00 | 18,400.00 | ||
(1)处置 | 18,400.00 | 18,400.00 | ||
4.期末余额 | 289,858,264.17 | 228,743,147.21 | 4,560,512.12 | 523,161,923.50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5,409,863.16 | 136,458,548.21 | 2,118,132.44 | 173,986,543.81 |
2.本期增加金额 | 6,298,521.96 | 24,020,551.73 | 475,952.10 | 30,795,025.79 |
(1)计提 | 6,298,521.96 | 24,020,551.73 | 475,952.10 | 30,795,025.79 |
3.本期减少金额 | 18,400.00 | 18,400.00 | ||
(1)处置 | 18,400.00 | 18,400.00 | ||
4.期末余额 | 41,708,385.12 | 160,479,099.94 | 2,575,684.54 | 204,763,169.6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5,520,624.46 | 25,520,624.4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5,520,624.46 | 25,520,624.46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48,149,879.05 | 42,743,422.81 | 1,984,827.58 | 292,878,129.44 |
2.期初账面价值 | 254,448,401.01 | 66,763,974.54 | 1,909,029.68 | 323,121,405.23 |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无形资产中受限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
重庆光成建材有限公司 | 18,747,312.72 | 18,747,312.72 | ||||
重庆鑫科新型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205,325,474.63 | 205,325,474.63 | ||||
重庆庆谊辉实业有限公司 | 44,656,325.36 | 44,656,325.36 | ||||
合计 | 268,729,112.71 | 268,729,112.71 |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
重庆光成建材有限公司 | 12,099,691.32 | 3,004,181.63 | 15,103,872.95 | |||
重庆鑫科新型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27,979,508.10 | 98,196,470.71 | 126,175,978.81 | |||
重庆庆谊辉实业有限公司 | 1,074,293.41 | 25,800,644.00 | 26,874,937.41 | |||
合计 | 41,153,492.83 | 127,001,296.34 | 168,154,789.17 |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重庆鑫科新型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商誉所在资产组 | 主要由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经营性长期资产以及与商誉相关的商标、专利技术、软件著作权等,与商誉一同认定为一个单独的资产组。该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入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入 | 基于内部管理目的,重庆鑫科新型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认定为一个单独的经营分部 | 是 |
重庆庆谊辉实业有限公司商誉所在资产组 | 主要由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租赁负债等经营资产,与商誉一同认定为一个单独的资产组。该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入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入 | 基于内部管理目的,重庆庆谊辉实业有限公司认定为一个单独的经营分部 | 是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收购重庆光成建材有限公司股权产生的商誉系非核心商誉,该部分商誉的可回收金额实质上即为减少的未来所得税费用的金额,对该商誉公司采用的减值测试方法为:随着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转回而减少形成的商誉。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率等) | 预测期内的参数的确定依据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等)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重庆鑫科新型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商誉资产组 | 34,363.35 | 21,774.06 | 9,819.65 | 2025年至2029年 | 产品预计售价增长率(3%)、营业收入增长率(-15.89%-34.94%)、毛利率(10.54%-16.48%)、利润率(0.35%-10.72%),折现率(11.72%) | 增长率、营业收入、毛利率: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当前的目标预算以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折现率: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 | 稳定期为2030年至永续年;营业收入增长率(0.00%)、毛利率(16.64%-17.04%)、折现率(11.72%-12.95%) | 收入保持不变;毛利率在稳定期因折旧摊销差异略有变化;折现率在永续期因所得税税率享受的西部大开发所得税优惠期限的截止而相应调整 |
重庆庆谊辉实业有限公司商誉资产组 | 21,252.77 | 18,106.35 | 2,580.06 | 2025年至2031年1月(注1) | 产品预计售价增长率(3%)、营业收入增长率(-4.72%-152.61%)、毛利率(-0.20%-12.86%)、利润率(-10.53%-8.62%)、折现率(12.12%-13.41%) | 增长率、营业收入、毛利率: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当前的目标预算以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折现率: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折现率在预测期最后一年因所得税税率享受的西部大开发所得税优惠期限的截止而相应调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合计 | 55,616.12 | 39,880.41 | 12,399.71 | / | / | / | / | / |
注1:重庆庆谊辉实业有限公司使用的土地系租赁取得,故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作为收益法预测未来的收益期限,即预测期为2025年1月至2031年1月。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土地流转费 | 5,530,780.10 | 1,591,688.91 | 3,939,091.19 | ||
装修费 | 312,587.84 | 312,587.84 | 0.00 | ||
房屋拆迁费 | 1,870,648.05 | 839,386.11 | 1,031,261.94 | ||
矿山农户补偿 | 322,691.36 | 172,805.24 | 149,886.12 | ||
软件授权费 | 77,822.18 | 54,933.36 | 22,888.82 | ||
预制模具费 | 1,345,709.31 | 108,124.44 | 649,993.48 | 803,840.27 | |
绿化工程 | 563,204.56 | 228,870.53 | 334,334.03 | ||
矿山土方挖运 | 1,466,075.00 | 507,212.12 | 958,862.88 | ||
合计 | 10,023,443.40 | 1,574,199.44 | 4,357,477.59 | 7,240,165.25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535,174,016.43 | 80,276,102.45 | 470,245,497.19 | 70,521,833.41 |
可抵扣亏损 | 72,079,940.50 | 10,811,991.08 | 62,097,077.20 | 9,314,561.58 |
采矿权摊销 | 37,365,425.60 | 5,604,813.84 | 37,996,241.40 | 5,699,436.21 |
处置费用 | 3,214,014.65 | 482,102.20 | 3,612,791.15 | 541,918.67 |
租赁负债 | 129,431,790.36 | 19,414,768.55 | 145,765,699.45 | 21,864,854.91 |
预提费用 | 4,504,625.92 | 675,693.89 | 4,205,127.34 | 630,769.10 |
未实现利润 | 463,029.80 | 69,454.47 | ||
固定资产税会差异 | 2,184,443.97 | 327,666.6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税会差异 | 16,036,331.97 | 2,405,449.81 | ||
合计 | 799,990,589.40 | 119,998,588.42 | 724,385,463.53 | 108,642,828.35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40,082,903.59 | 6,012,435.54 | 61,868,937.72 | 9,280,340.66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7,457,148.21 | 1,118,572.23 | 9,211,044.67 | 1,381,656.70 |
采矿权摊销 | 428,243.91 | 64,236.59 | ||
使用权资产税会差异 | 119,652,983.03 | 17,947,947.45 | 137,834,089.24 | 20,675,113.38 |
未实现利润 | 96,326.87 | 14,449.03 | ||
合计 | 167,289,361.70 | 25,093,404.25 | 209,342,315.54 | 31,401,347.33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54,499.19 | 573.97 |
可抵扣亏损 | 60,342,668.01 | 4,187,221.57 |
合计 | 60,497,167.20 | 4,187,795.54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5 | 444,944.56 | 118,473.02 | |
2026 | 47,787,188.84 | 1,045,040.73 | |
2027 | 9,872,902.14 | 2,468,225.53 | |
2028 | 2,221,929.17 | 555,482.29 | |
2029 | 15,703.30 | ||
合计 | 60,342,668.01 | 4,187,221.5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0、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抵款房屋 | 167,983,512.63 | 21,058,259.05 | 146,925,253.58 | 57,374,443.98 | 12,021,080.68 | 45,353,363.30 |
临时设施 | 111,574.83 | 111,574.83 | 228,891.38 | 228,891.38 | ||
预付长期资产款项 | 700,000.00 | 700,000.00 | 544,648.58 | 544,648.58 | ||
预付采购设备款 | 29,700.00 | 29,700.00 | ||||
合计 | 168,795,087.46 | 21,058,259.05 | 147,736,828.41 | 58,177,683.94 | 12,021,080.68 | 46,156,603.26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1,136,323.39 | 1,136,323.39 | 冻结 | 司法冻结 | ||||
货币资金 | 21,648,106.27 | 21,648,106.27 | 其他 | 承兑汇票保证金、复垦保证金、履约保函保证金 | 28,838,221.78 | 28,838,221.78 | 其他 | 承兑汇票保证金、复垦保证金、履约保函保证金 |
固定资产 | 75,321,727.07 | 51,051,744.16 | 抵押 | 贷款抵押 | 54,707,381.85 | 54,707,381.85 | 抵押 | 贷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308,882,864.86 | 164,423,707.61 | 抵押 | 贷款抵押 | 214,189,647.07 | 188,669,022.61 | 抵押 | 贷款抵押 |
长期股权投资 | 注 | 质押 | 贷款质押 | 注 | 注 | 质押 | 贷款质押 |
合计 | 406,989,021.59 | 238,259,881.43 | / | / | 297,735,250.70 | 272,214,626.24 | / | / |
其他说明:
注:公司将子公司重庆鑫科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78%股权和重庆光成建材有限公司100%股权质押用于取得贷款。截止2024年12月31日,子公司重庆鑫科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对应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99,650,300.00元,子公司重庆光成建材有限公司对应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145,170,088.40元。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201,450,000.00 | 268,500,000.00 |
保证借款 | 160,500,000.00 | 146,700,000.00 |
信用借款 | 1,923,541.62 | |
未终止确认票据贴现 | 57,374,967.60 | 28,000,000.00 |
应计短期借款利息 | 420,625.04 | 510,926.99 |
合计 | 421,669,134.26 | 443,710,926.99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未终止确认票据贴现”包含截至2024年12月31日列报在“应收账款”中的“云信”、“融信”、“简单汇”、“工行E信通”等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65,930,259.17 | 146,975,514.20 |
银行承兑汇票 | 53,475,170.30 | 100,522,364.00 |
合计 | 119,405,429.47 | 247,497,878.2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到期未付的原因是不适用。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742,541,952.50 | 850,276,453.78 |
1-2年 | 99,853,269.73 | 71,083,455.68 |
2-3年 | 42,097,137.73 | 10,301,015.89 |
3年以上 | 4,335,700.28 | 4,724,041.36 |
合计 | 888,828,060.24 | 936,384,966.71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徐州徐工施维英机械有限公司 | 39,752,160.00 | 尚未达到付款条件 |
徐州徐工施维英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 14,699,580.51 | 尚未达到付款条件 |
合计 | 54,451,740.51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7,865,531.06 | 4,225,841.11 |
合计 | 7,865,531.06 | 4,225,841.11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6,112,444.42 | 81,052,797.56 | 85,774,163.10 | 11,391,078.88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203,193.45 | 5,563,891.20 | 5,563,891.20 | 3,203,193.45 |
三、辞退福利 | 3,519,082.87 | 10,989,219.36 | 13,978,302.23 | 530,000.00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22,834,720.74 | 97,605,908.12 | 105,316,356.53 | 15,124,272.33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3,323,780.99 | 72,569,283.12 | 77,290,648.66 | 8,602,415.45 |
二、职工福利费 | 3,145,666.91 | 3,145,666.91 | ||
三、社会保险费 | 2,788,663.43 | 4,378,810.60 | 4,378,810.60 | 2,788,663.43 |
其中: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 2,270,329.18 | 3,700,807.39 | 3,700,807.39 | 2,270,329.18 |
工伤保险费 | 518,334.25 | 678,003.21 | 678,003.21 | 518,334.25 |
四、住房公积金 | 805,854.00 | 805,854.0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53,182.93 | 153,182.93 |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16,112,444.42 | 81,052,797.56 | 85,774,163.10 | 11,391,078.88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867,668.86 | 5,394,476.14 | 5,394,476.14 | 2,867,668.86 |
2、失业保险费 | 335,524.59 | 169,415.06 | 169,415.06 | 335,524.59 |
3、企业年金缴费 |
合计 | 3,203,193.45 | 5,563,891.20 | 5,563,891.20 | 3,203,193.4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40、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4,166,056.84 | 5,549,413.07 |
企业所得税 | 4,645,487.39 | 10,241,333.70 |
个人所得税 | 297,562.31 | 460,350.89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62,600.42 | 388,829.48 |
教育附加费 | 112,543.03 | 166,641.20 |
应交地方教育附加费 | 75,028.69 | 111,094.13 |
印花税 | 244,039.31 | 355,423.99 |
资源税 | 418,503.54 | 1,405,389.60 |
环境保护税 | 13,582.50 | 17,839.31 |
房产税 | 249,833.68 | 723,592.83 |
土地使用税 | 2,104.41 | 358,435.61 |
契税 | 549,614.42 | 592,364.43 |
合计 | 11,036,956.54 | 20,370,708.24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1、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14,930,368.99 | 16,062,554.44 |
合计 | 14,930,368.99 | 16,062,554.4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利息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应付股利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金 | 8,719,052.36 | 12,505,110.76 |
代垫款项及其他 | 5,929,069.63 | 2,104,707.64 |
土地流转费 | 282,247.00 | 282,247.00 |
单位往来款 | 1,170,489.04 | |
合计 | 14,930,368.99 | 16,062,554.44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设备款 | 16,547,788.20 | |
合计 | 16,547,788.20 |
其他说明:
无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04,599,763.68 | 130,682,758.20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4,149,386.20 | 13,201,298.03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8,369,415.94 | 21,372,661.26 |
合计 | 137,118,565.82 | 165,256,717.49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4、其他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销项税 | 299,552.88 | 252,678.46 |
合计 | 299,552.88 | 252,678.46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64,800,000.00 | 120,400,000.00 |
抵押借款 | 21,129,700.05 | 42,629,700.05 |
保证借款 | 19,000,000.00 | 26,250,000.00 |
信用借款 | ||
合计 | 104,929,700.05 | 189,279,700.05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注:本集团年末长期借款的年利率为3.20%-4.00%。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广阳站生产线租赁 | 97,568,139.89 | 112,377,812.03 |
土地使用权租赁 | 11,727,855.44 | 14,335,708.26 |
悦岚厂房租赁 | 573,940.13 | |
设备租赁 | 278,737.86 | 484,781.41 |
合计 | 110,148,673.32 | 127,198,301.70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8、长期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50、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未决诉讼 | |||
产品质量保证 |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
应付退货款 | |||
弃置费用 | 5,214,014.65 | 3,612,791.15 | 未来矿山弃置费用 |
其他 | 400,000.00 | 劳务补偿费用 | |
合计 | 5,614,014.65 | 3,612,791.15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不适用
51、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57,003,305.69 | 5,182,118.64 | 51,821,187.05 | 政府搬迁补助 | |
合计 | 57,003,305.69 | 5,182,118.64 | 51,821,187.05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53、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72,354,000.00 | 172,354,000.00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325,935,507.52 | 1,325,935,507.52 | ||
其他资本公积 | 11,419,056.00 | 11,419,056.00 | ||
合计 | 1,337,354,563.52 | 1,337,354,563.52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不适用
56、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58、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20,355,599.29 | 10,951,174.50 | 12,079,409.31 | 19,227,364.48 |
合计 | 20,355,599.29 | 10,951,174.50 | 12,079,409.31 | 19,227,364.48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财资[2022]136号)对开采露天矿山的规定计提安全生产费用。
59、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89,353,151.54 | 89,353,151.54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89,353,151.54 | 89,353,151.54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盈余公积系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
60、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595,636,603.10 | 587,472,216.90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595,636,603.10 | 587,472,216.90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64,117,258.58 | 12,964,459.81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4,800,073.61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3,964,142.00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427,555,202.52 | 595,636,603.10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405,401,108.21 | 1,213,801,722.95 | 1,975,284,562.13 | 1,702,126,611.20 |
其他业务 | 6,935,760.74 | 6,188,395.27 | 12,051,351.74 | 10,056,612.94 |
合计 | 1,412,336,868.95 | 1,219,990,118.22 | 1,987,335,913.87 | 1,712,183,224.14 |
(2).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141,233.69 | 198,733.59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79.00 | 167.10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0.06 | / | 0.08 |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79.00 | 废料销售、代加工、租赁等收入 | 167.10 | 废料销售、代加工、租赁等收入 |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 ||||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 ||||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 ||||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79.00 | 167.10 |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2.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 ||||
3.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 ||||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 ||||
5.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 ||||
6.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141,154.69 | 198,566.49 |
(3).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026,326.02 | 4,328,039.18 |
教育费附加 | 1,296,936.70 | 1,854,873.91 |
房产税 | 3,126,730.37 | 2,483,378.43 |
土地使用税 | 2,467,263.79 | 3,028,645.61 |
车船使用税 | 21,928.20 | 60,128.30 |
印花税 | 947,917.33 | 1,198,590.48 |
地方教育附加 | 864,624.45 | 1,236,582.59 |
环境保护税 | 61,370.60 | 68,577.55 |
合计 | 11,813,097.46 | 14,258,816.05 |
其他说明:
税金及附加的计缴比例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六、税项”。
63、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薪酬福利 | 12,332,392.27 | 14,746,223.49 |
业务招待费 | 2,284,178.07 | 2,598,456.58 |
差旅费 | 10,868.39 | 5,204.69 |
折旧 | 24,167.55 | 23,327.58 |
其他 | 1,488,508.16 | 1,254,282.66 |
合计 | 16,140,114.44 | 18,627,495.00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4、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薪酬福利 | 44,782,419.99 | 57,491,994.00 |
折旧费及摊销费 | 23,130,479.22 | 23,900,101.59 |
业务招待费 | 5,363,473.08 | 6,197,789.53 |
中介机构费 | 3,032,023.11 | 2,853,307.05 |
办公费及通讯费 | 2,950,859.95 | 3,989,377.86 |
维修费 | 341,556.56 | 431,600.77 |
厂区维护费及绿化费用 | 2,919,725.83 | 1,182,572.19 |
车辆费用 | 282,914.37 | 345,235.57 |
差旅费 | 317,359.13 | 249,160.35 |
物管费 | 458,774.41 | 348,588.54 |
其他 | 5,859,700.38 | 6,957,238.08 |
合计 | 89,439,286.03 | 103,946,965.53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5、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费用化研发支出 | 7,659,371.55 | 9,304,364.94 |
合计 | 7,659,371.55 | 9,304,364.94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6、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38,696,899.39 | 38,877,430.92 |
减:利息收入 | 4,476,196.32 | 8,458,287.79 |
加:其他支出 | 8,263,925.33 | 9,587,655.56 |
合计 | 42,484,628.40 | 40,006,798.69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7、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搬迁补助 | 5,182,118.64 | 5,182,118.64 |
上市奖补资金 | 1,000,000.00 | |
限电补贴 | 681,108.52 | 498,883.04 |
社保补贴 | 305,834.61 | |
升入规上企业补贴 | 200,000.00 | 200,000.00 |
个税代扣代缴返还 | 80,998.92 | 96,526.02 |
研发补贴 | 50,000.00 | |
财政局资助 | 25,955.00 | |
巴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补助款 | 1,000,000.00 | |
稳岗补贴 | 285,827.00 | |
其他 | 448.94 | 391,243.47 |
合计 | 7,526,464.63 | 7,654,598.17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8、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13,026,537.53 | 1,487,594.93 |
合计 | 13,026,537.53 | 1,487,594.93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71、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2,609,940.86 | 476,299.88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91,045,513.33 | -63,411,087.90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287,195.79 | -1,857,945.44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合计 | -87,148,376.68 | -64,792,733.46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127,001,296.34 | -5,805,018.91 |
十二、其他 | -99,999.99 | |
十三、合同资产坏账损失 | 4,230,883.72 | 834,142.61 |
十四、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 -9,037,178.37 | -3,018,162.02 |
合计 | -131,807,590.99 | -8,089,038.31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1,626,845.56 | -6,401,969.21 |
使用权资产处置收益 | 21,666.81 |
合计 | -1,605,178.75 | -6,401,969.21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74、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17,294.00 | 28,940.00 | 17,294.00 |
罚款收入 | 27,825.00 | 17,315.00 | 27,825.00 |
非流动资产损毁报废利得 | 16,334.95 | 633,636.60 | 16,334.95 |
其他 | 65,148.54 | 704,944.70 | 65,148.54 |
合计 | 126,602.49 | 1,384,836.30 | 126,602.49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56,040.82 | 2,485,445.56 | 56,040.82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56,040.82 | 2,485,445.56 | 56,040.82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7,776.00 | 103,740.00 | 7,776.00 |
罚款支出 | 283,020.74 | 208,598.40 | 283,020.74 |
税费滞纳金支出 | 261,517.66 | 5,280.36 | 261,517.66 |
其他 | 110,090.38 | 402,923.98 | 110,090.38 |
合计 | 718,445.60 | 3,205,988.30 | 718,445.60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4,058,797.25 | 24,873,751.09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7,663,703.15 | -20,017,020.00 |
合计 | -3,604,905.90 | 4,856,731.09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75,789,734.52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6,368,460.18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2,906.72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9,001.94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615,287.38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8,363.05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8,276.33 |
其他 | 22,146,444.96 |
所得税费用 | -3,604,905.9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保证金 | 40,039,265.56 | 38,430,403.71 |
政府补助款项 | 1,726,949.97 | 1,855,241.91 |
员工备用金 | 4,027,539.22 | 4,853,342.89 |
收到事故赔偿款 | 117,069.17 | |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 4,476,196.32 | 8,453,457.32 |
收到其他 | 2,913,086.77 | 5,028,012.67 |
合计 | 53,183,037.84 | 58,737,527.67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注:收到保证金系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等。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维修费、差旅费、办公费等 | 26,621,540.48 | 21,604,231.97 |
员工备用金借款 | 9,172,872.67 | 10,878,218.11 |
事故赔偿款 | 75,600.00 | 120,972.41 |
金融机构手续费支出 | 1,015,679.71 | 731,451.76 |
支付保证金 | 30,749,678.99 | 30,654,112.96 |
往来款 | 1,195,671.11 | |
支付其他 | 1,780,068.91 | 693,423.53 |
合计 | 69,415,440.76 | 65,878,081.85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注:支付保证金系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等。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款项 | 2,741,256.27 | 39,336,960.92 |
支付两江保税港庆谊辉混凝土搅拌站新建项目 | 13,087,492.27 | 37,348,793.85 |
支付购买土地款 | 67,520,000.00 | |
合计 | 15,828,748.54 | 144,205,754.77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票据贴现 | 55,588,789.37 | 27,740,516.67 |
合计 | 55,588,789.37 | 27,740,516.67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使用权资产付现费用 | 8,250,308.20 | 13,236,297.69 |
分期支付长期资产款项 | 7,460,400.00 | 9,253,725.03 |
合计 | 15,710,708.20 | 22,490,022.72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含借款利息) | 443,710,926.99 | 438,538,789.37 | 20,880,394.93 | 453,460,977.03 | 28,000,000.00 | 421,669,134.26 |
长期借款(含重分类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借款利息) | 319,962,458.25 | 20,000,000.00 | 10,294,640.47 | 140,727,634.99 | 209,529,463.73 | |
租赁负债(含重分类到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48,570,962.96 | 7,900,205.94 | 8,250,308.20 | 9,702,771.44 | 138,518,089.26 | |
应付股利 | 3,964,142.00 | 3,964,142.00 | ||||
长期应付款 | 13,201,298.03 | 7,460,400.00 | 1,591,511.83 | 4,149,386.20 | ||
合计 | 925,445,646.23 | 458,538,789.37 | 43,039,383.34 | 613,863,462.22 | 39,294,283.27 | 773,866,073.45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不适用2024年,本公司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商业汇票、供应链票据等背书转让用于支付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金额为6,686.73万元。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72,184,828.62 | 12,188,818.55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31,807,590.99 | 8,089,038.31 |
信用减值损失 | 87,148,376.68 | 64,792,733.46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79,491,246.18 | 74,241,253.63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9,126,348.68 | 19,903,892.60 |
无形资产摊销 | 30,795,025.79 | 49,139,071.44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4,357,477.59 | 6,275,006.48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605,178.75 | 6,401,969.21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9,705.87 | 1,851,808.96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34,323,847.85 | 41,206,564.09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3,026,537.53 | -1,487,594.93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1,355,760.07 | -10,860,599.32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6,307,943.08 | -9,156,420.68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0,683,202.74 | -8,405,825.66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200,134.62 | -336,579,563.44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76,499,954.93 | 176,785,099.08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802,842.27 | 94,385,251.78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34,736,485.87 | 398,441,733.28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398,441,733.28 | 471,766,408.00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63,705,247.41 | -73,324,674.72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34,736,485.87 | 398,441,733.28 |
其中:库存现金 | 75,967.88 | 41,419.1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34,660,517.99 | 398,400,314.1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二、现金等价物
二、现金等价物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34,736,485.87 | 398,441,733.28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银行存款 | 1,136,323.39 | 诉讼冻结 | |
其他货币资金 | 21,648,106.27 | 28,838,221.78 | 承兑汇票保证金、复垦保证金、履约保函保证金 |
合计 | 22,784,429.66 | 28,838,221.78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82、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6,914,876.46 | 7,624,197.92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短期租赁除外) |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
其中:售后租回交易产生部分 | ||
转租使用权资产取得的收入 |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8,250,308.20 | 13,236,297.69 |
售后租回交易产生的相关损益 | ||
售后租回交易现金流入 | ||
售后租回交易现金流出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8,250,308.20(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作为出租人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83、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8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6,816,577.97 | 7,624,835.72 |
折旧及摊销费用 | 186,188.18 | 310,969.80 |
质量检测费 | 18,820.30 | 312,175.00 |
材料费 | 277,386.23 | 245,580.97 |
其他 | 360,398.87 | 810,803.45 |
合计 | 7,659,371.55 | 9,304,364.94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7,659,371.55 | 9,304,364.94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不适用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重庆砼磊高新混凝土有限公司 | 重庆 | 25,000,000.00 | 重庆 | 制造业 | 65.00 | 收购 | |
重庆光成建材有限公司 | 重庆 | 10,000,000.00 | 重庆 | 制造业 | 100.00 | 收购 | |
重庆鑫科新型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 | 18,000,000.00 | 重庆 | 制造业 | 78.00 | 收购 | |
重庆贤成物流有限公司(注) | 重庆 | 500,000.00 | 重庆 | 运输业 | 100.00 | 收购 | |
重庆庆谊辉实业有限公司 | 重庆 | 25,000,000.00 | 重庆 | 制造业 | 82.00 | 收购 | |
重庆四方建通科技有限公司 | 重庆 | 50,000,000.00 | 重庆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注:子公司重庆鑫科新型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持有重庆贤成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不适用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不适用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重庆砼磊高新混凝土有限公司 | 35.00% | 321,923.29 | 17,131,054.06 | |
重庆鑫科新型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22.00% | -2,216,067.42 | 1,899,228.03 | |
重庆庆谊辉实业有限公司 | 18.00% | -6,173,425.91 | -20,128,990.25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砼磊高新 | 66,224.84 | 15,963.17 | 82,188.01 | 64,070.87 | 13,222.56 | 77,293.43 | 74,002.96 | 17,429.36 | 91,432.32 | 73,667.20 | 12,962.50 | 86,629.70 |
鑫科新材 | 33,081.20 | 13,936.45 | 47,017.65 | 45,808.57 | 345.79 | 46,154.36 | 38,555.60 | 13,320.35 | 51,875.95 | 49,607.27 | 398.10 | 50,005.37 |
庆谊辉 | 11,040.08 | 18,839.26 | 29,879.34 | 39,606.17 | 1,455.94 | 41,062.11 | 1,337.46 | 21,006.93 | 22,344.39 | 28,333.68 | 1,763.80 | 30,097.48 |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砼磊高新 | 38,767.64 | 91.98 | 91.98 | -7,664.45 | 66,126.96 | 1,343.87 | 1,343.87 | 4,992.76 |
鑫科新材 | 17,250.05 | -1,007.30 | -1,007.30 | -3,021.91 | 35,715.44 | -602.84 | -602.84 | -2,445.89 |
庆谊辉 | 12,239.45 | -3,429.68 | -3,429.68 | 162.21 | 1,316.60 | -2,307.20 | -2,307.20 | -174.45 |
其他说明:
上表数据包含并购时资产评估增值金额。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57,003,305.69 | 5,182,118.64 | 51,821,187.05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57,003,305.69 | 5,182,118.64 | 51,821,187.05 | /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5,182,118.64 | 5,182,118.64 |
与收益相关 | 2,289,077.09 | 2,501,419.53 |
合计 | 7,471,195.73 | 7,683,538.17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等。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各类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它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并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汇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于中国内地经营,且主要活动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
2)利率风险
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产生于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等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带息债务主要为人民币的借款合同,金额合计为57,122.97万元。
本集团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的风险主要与固定利率银行借款有关。对于固定利率借款,本集团的目标是保持其浮动利率。
本集团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浮动利率银行借款有关。本集团的政策是保持这些借款的浮动利率,以消除利率变动的公允价值风险。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商业银行,本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款项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外部评级、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债务人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欠款额度与信用期限。本公司会定期对债务人信用记录和应收款项往来余额进行持续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债务人,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本公司的客户主要为大型的央企、地方性国企或区域性大型的建筑企业。截止2024年12月31日,除公司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款项外,不存在其他因客户出现严重的信用风险而导致应收款项大额逾期的情况。
(3)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为本集团在到期日无法履行其财务义务的风险。本集团管理流动性风险的方法是确保有足够的资金流动性来履行到期债务,而不至于造成不可接受的损失或对企业信誉造成损害。本集团定期分析负债结构和期限,以确保有充裕的资金。本集团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与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磋商,以保持一定的授信额度,减低流动性风险,本集团也会考虑与供应商和金融机构协商,采用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付款期。
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2024年12月31日金额:
单位:万元
项目 | 1年以内 | 1-2年 | 2-5年 | 5年以上 | 不确定 | 合计 |
金融资产: | ||||||
货币资金 | 25,752.09 | 25,752.09 | ||||
应收票据 | 416.93 | 416.93 | ||||
应收账款 | 214,933.28 | 214,933.28 | ||||
应收账款融资 | 580.08 | 580.08 | ||||
其他应收款 | 765.43 | 765.43 | ||||
合同资产 | 25,315.76 | 25,315.7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029.60 | 1,029.60 | ||||
金融负债: | ||||||
短期借款 | 42,166.91 | 42,166.91 | ||||
应付票据 | 11,940.54 | 11,940.54 | ||||
应付账款 | 88,882.81 | 88,882.81 | ||||
其他应付款 | 1,493.04 | 1,493.04 | ||||
长期借款 | 6,892.97 | 3,600.00 | 10,492.97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3,711.86 | 13,711.86 | ||||
租赁负债 | 2,394.60 | 7,020.43 | 3,218.40 | 12,633.43 |
预计负债 | 658.62 | 658.62 |
2、存在供应商融资安排的金融负债的情况
(1)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条款和条件
公司开展的供应链融资业务包含建信融通、中企云链、简单汇等产品,供应商将对公司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供应链服务平台,经供应链服务平台审核通过,生成电子债权凭证,并通过供应链服务平台提交本公司确认。公司为供应链业务办理方承担到期还款义务,根据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业务规则于付款日划付等额于电子债权凭证项下金额。
公司与银行签订供应链金融业务合作协议,公司认可的合格供应商可以将其应收公司的合格应收款项转让给银行,公司不承担任何保理相关费用和融资利息,应付款项到期时,由公司按照实际应付供应商的款项金额支付给银行。
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代理付款业务,即公司根据其经营业务需要、因购买商品或服务而与各供应商达成商业基础交易,对各供应商负有付款义务;银行根据公司的申请,为供应商提供供应链服务,款项到期后,公司按约定履行到期付款义务。
(2)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金融负债的列报项目和账面余额
项目 | 年末余额 |
短期借款 | 1,923,541.62 |
其中:供应商已收到款项 | 1,923,541.62 |
应付账款 | 339,268,806.50 |
其中:供应商已收到款项 | 327,346,865.81 |
(3)上述金融负债的付款到期日期间
项目 | 项目 | 年末 |
短期借款 | 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负债 | 2025-10-30到期 |
应付账款 | 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负债 | 自开立后的365天内 |
短期借款 | 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可比负债 | 满足付款条件后的1-4个月 |
应付账款 | 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可比负债 | 满足付款条件后的1-6个月 |
(4)供应商融资安排的金融负债账面金额中不涉及现金收支的当期变动的类型和影响
本公司因供应商融资安排,2024年度终止确认应付账款同时确认短期借款的金额为1,923,541.62元。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转移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转移方式 | 已转移金融资产性质 | 已转移金融资产金额 | 终止确认情况 | 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
票据背书/贴现 | 应收票据中尚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 | 4,550,000.00 | 未终止确认 | 保留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包括与其相关的违约风险。 |
票据背书/贴现 | 应收款项融资中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 19,526,428.62 | 终止确认 | 已经转移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保理/转让 | 应收账款中尚未到期的供应链票据 | 41,677,970.63 | 未终止确认 | 保留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包括与其相关的违约风险。 |
保理/转让 | 应收账款中尚未到期的供应链票据 | 342,112,258.91 | 终止确认 | 已经转移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合计 | / | 407,866,658.16 | / | / |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 |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
应收款项融资中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背书/贴现 | 19,526,428.62 | -20,171.28 |
应收账款中尚未到期的供应链票据 | 保理/转让 | 342,112,258.91 | -7,539,118.06 |
合计 | / | 361,638,687.53 | -7,559,289.34 |
(3)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0,296,044.84 | 10,296,044.84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5,800,813.28 | 5,800,813.28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6,096,858.12 | 16,096,858.12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对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以所投资企业的账面净资产作为确认其公允价值的基础,同时参考其他可能给公司带来公允值变化的其他情况。
应收款项融资均为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其剩余期限较短,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近,采用账面价值作为公允价值。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9、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
子公司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1.(1)企业集团的构成”相关内容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重庆英飞尼迪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其他 |
重庆巴南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重庆共挥实业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重庆正大教育产业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重庆工程学院 | 其他 |
重庆正大恒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重庆网泰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重庆万加德后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重庆万加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重庆市运湖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其他 |
重庆涵纳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其他 |
巴南区李家沱博雅商场 | 其他 |
两江新区锦绣草堂健康咨询服务部 | 其他 |
两江新区草作健康咨询服务部 | 其他 |
重庆一德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重庆泰昌汽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 | 其他 |
巴南区胡晓倩母婴用品店 | 其他 |
重庆迅立泰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其他 |
重庆聚林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 | 其他 |
重庆乐观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 |
重庆乐观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南岸金辉广场口腔诊所 | 其他 |
乐观文化旅游发展(重庆)有限公司 | 其他 |
重庆乐观口腔诊所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 |
其他说明:
重庆网泰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注销;重庆一德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注销;重庆乐观口腔诊所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为新增其他关联方。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乐观文化旅游发展(重庆)有限公司 | 零星采购茶叶及茶具 | 否 | 39,983.0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重庆工程学院(注2) | 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 | 4,447,806.18 | |
重庆工程学院(注2) | 销售商品混凝土 | 15,378.64 | 107,958.06 |
合计 | -- | 4,463,184.82 | 107,958.06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注1:本公司对关联方的销售按市场价为基础的协议定价。注2:2024年1-12月,向重庆工程学院销售商品的交易金额系公司向重庆市南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重庆工程学院双桥校区二期建设工程项目工程”,“重庆工程学院维修改造工程”供应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商品混凝土,该项目建设方重庆工程学院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施工单位重庆市南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李德志、张理兰 | 3,300.00 | 2023年5月8日 | 2024年5月7日 | 是 |
李德志、张理兰 | 1,000.00 | 2023年1月31日 | 2024年1月30日 | 是 |
李德志、张理兰 | 1,100.00 | 2023年3月1日 | 2024年2月27日 | 是 |
李德志、张理兰 | 1,140.00 | 2023年4月3日 | 2024年4月2日 | 是 |
李德志、张理兰 | 2,850.00 | 2023年5月26日 | 2024年5月24日 | 是 |
李德志、张理兰 | 2,930.00 | 2023年7月6日 | 2024年7月5日 | 是 |
李德志、张理兰 | 3,430.00 | 2023年9月7日 | 2024年9月5日 | 是 |
李德志、张理兰 | 3,150.00 | 2023年9月22日 | 2024年9月21日 | 是 |
李德志、张理兰 | 5,650.00 | 2023年12月7日 | 2024年12月6日 | 是 |
李德志、张理兰 | 2,100.00 | 2024年2月2日 | 2025年1月31日 | 否 |
李德志、张理兰 | 1,140.00 | 2024年4月19日 | 2025年4月18日 | 否 |
李德志、张理兰 | 1,140.00 | 2024年6月3日 | 2025年5月22日 | 否 |
李德志、张理兰 | 1,710.00 | 2024年6月12日 | 2025年5月22日 | 否 |
李德志、张理兰 | 3,680.00 | 2024年7月18日 | 2025年7月16日 | 否 |
李德志、张理兰 | 4,440.00 | 2024年9月23日 | 2025年9月22日 | 否 |
李德志、张理兰 | 1,435.00 | 2024年10月18日 | 2025年10月16日 | 否 |
李德志、张理兰 | 2,900.00 | 2024年12月4日 | 2025年12月2日 | 否 |
李德志、张理兰(注1) | 2,100.00 | 2024年1月25日 | 2025年1月24日 | 是 |
李德志、张理兰 | 2,600.00 | 2024年2月23日 | 2025年2月22日 | 否 |
李德志、张理兰 | 2,375.00 | 2024年6月11日 | 2025年6月10日 | 否 |
李德志、张理兰 | 925.00 | 2024年8月29日 | 2025年8月28日 | 否 |
李德志、张理兰 | 2,100.00 | 2024年12月19日 | 2025年12月18日 | 否 |
李德志、张理兰 | 1,150.00 | 2024年4月12日 | 2025年3月27日 | 否 |
李德志、张理兰 | 1,900.00 | 2024年7月26日 | 2025年7月19日 | 否 |
李德志 | 5,000.00 | 2024年8月30日 | 2025年8月30日 | 否 |
李德志、张理兰 | 4,370.00 | 2023年2月28日 | 2024年2月27日 | 是 |
李德志 | 4,085.00 | 2023年6月16日 | 2024年6月14日 | 是 |
李德志、张理兰 | 915.00 | 2023年12月30日 | 2024年12月29日 | 是 |
李德志、张理兰 | 2,000.00 | 2023年12月15日 | 2024年12月13日 | 是 |
李德志 | 14,400.00 | 2022年7月13日 | 2027年7月8日 | 否 |
李德志 | 5,805.00 | 2022年6月21日 | 2025年6月21日 | 否 |
李德志 | 6,000.00 | 2023年4月28日 | 2024年7月28日 | 是 |
李德志 | 1,900.00 | 2022年12月8日 | 2024年11月7日 | 是 |
李德志 | 1,900.00 | 2024年11月8日 | 2026年11月7日 | 否 |
李德志、张理兰(注2) | 17,702.32 | 是 | ||
李德志、张理兰(注2) | 4,530.57 | 否 | ||
李德志(注2) | 869.00 | 是 | ||
李德志(注2) | 816.95 | 否 | ||
李德志、张理兰 | 542.74 | 2023年9月27日 | 2024年9月26日 | 是 |
李德志、张理兰 | 962.68 | 2023年9月27日 | 2024年9月26日 | 是 |
李德志、张理兰 | 7,316.11 | 2023年3月24日 | 2024年3月23日 | 是 |
李德志、张理兰 | 2,454.45 | 2023年9月27日 | 2024年9月26日 | 是 |
李德志、张理兰 | 2,546.98 | 2023年9月27日 | 2024年9月26日 | 是 |
李德志 | 130.96 | 2023年4月26日 | 2024年4月25日 | 是 |
李德志、张理兰(注3) | 8,099.97 | 否 | ||
李德志(注3) | 4,855.61 | 否 | ||
李德志、张理兰(注4) | 300.00 | 否 | ||
李德志、张理兰、李德勇(注4) | 22,148.16 | 否 |
李德志(注4) | 9,990.69 | 否 | |
李德志、张理兰(注5) | 26.76 | 否 | |
李德志、张理兰(注6) | 1,488.03 | 否 | |
合计 | 187,401.98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注1:该笔担保已于2024年12月6日因提前还款到期。注2:用于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担保,通常为6个月期。注3:用于公司开具信用证担保,通常为6-11个月期不等。注4:用于公司开具“云信”、“融信”、“简单汇”、“工行E信通”等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担保,通常为12个月期。
注5:用于公司开具商业汇票贴现担保,通常为6个月期。注6:用于公司付款代理业务担保,通常为7-10个月期不等。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608.49 | 702.56 |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1)2024年7月9日,重庆市南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公司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在重庆市南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美心长江一期A6地块工程和美心春风智能门项目1#楼项目混凝土货款暂估总价人民币2,000.00万元额度内,由南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委托重庆工程学院向公司支付相应金额的货款。并于2024年7月16日,重庆市南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重庆工程学院出具付款委托书,委托重庆工程学院代重庆市南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砼款2,000.00万元。公司已于2024年8月9日收到该笔款项。
2)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未过户至本集团名下的抵债房产12,983.71万元,其对应的应收账款尚未终止确认。该等抵债房产在表外做备查台账管理,其中由本公司部分董监高成员代持的抵债房产共计959.88万元。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重庆工程学院 | 24,661.71 | 2,466.17 |
(2).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3).其他项目
□适用√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承兑汇票业务本集团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八家银行签订了银行承兑协议和商业承兑协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和商业承兑汇票金额分别为5,347.52万元和6,593.03万元。
(2)简单汇业务本集团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单汇信息科技(广州)有限公司签订了“链捷贷”业务合作协议,四方集团产业链上游供应商通过“简单汇平台”向银行发起保理业务申请,经平台向银行推送供应商持有的对四方集团的应收账款债权电子凭证(金单)、保理业务申请及相关交易背景等信息,银行审核通过后为供应商提供线上无追索权国内保理金融服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到期的简单汇业务金额为10,723.69万元。
(3)“e点通”和“e信通”本集团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建信融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网络供应链“e点通”业务合作协议》和《网络供应链“e信通”业务合作协议》,为本集团及其上游供应商提供全流程网上操作的供应链融资服务,承担到期无条件付款的义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到期的供应链融资业务金额为9,990.69万元。
(4)信用证业务本集团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信用证业务协议及申请书。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尚未到期的信用证业务金额为12,955.58万元。
(5)付款代理业务本集团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代理付款业务,即本集团根据其经营需要、因购买商品或服务而与各供应商达成商业基础交易,对各供应商负有付款义务;招商银行、浦发银行根据本集团的申请,为供应商提供供应链服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到期的“付款代理”业务金额为1,488.04万元。
(6)中企云链业务本集团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企云链(北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保理e融”业务三方合作协议》,为本集团供应链上游直接或间接供应商就其持有的以云信形式证明的应收账款债权提供线上无追索权保理融资业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到期的保理融资业务金额为11,724.47万元。
(7)供应商保理业务
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供应链金融业务合作协议,公司认可的合格供应商可以将其应收公司的合格应收款项转让给浦发银行,公司不承担任何保理相关费用和融资利息,应付款项到期时,由公司按照实际应付供应商的款项金额支付给浦发银行。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到期的供应商保理业务金额为192.35万元。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
1截止2024年12月31日大额未决诉讼事项:
原告/申请人 | 被告/被申请人 | 案由 | 涉案项目 | 标的额(万元) | 目前情况 |
砼磊高新 | 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重庆传音智汇园项目之施工总承包工程 | 952.94 | 达成调解,按调解书履行中 |
四方新材 | 美好建筑装配科技有限公司、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李家沱V分区V20-1V21-1地块工程 | 948.63 | 一审已判决,待生效 |
鑫科新材 | 重庆中金广路建设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时代云著(1#-10#楼、2#门卫及对应地下车库) | 946.88 | 一审判决已生效,强制执行中 |
四方新材 | 重庆拓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龙湖舜允大渡口建桥项目大渡口组团H04-1-6地块(暂定名) | 749.49 | 一审已判决,二审立案中 |
砼磊高新 |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重庆轨道交通十号线二期大礼堂站曾家岩站及区间隧道工程、人和街小学教辅用房建设工程、轨道交通十号线大礼堂上盖项目(普通混凝土) | 679.58 | 诉讼中,待开庭 |
四方新材 | 中建八局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中远海运空运重庆物流项目 | 625.52 | 诉讼中,待开庭 |
四方新材 | 华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大渡口组团H分区H06-4-1、H06-4-5、H06-5地块部分预拌混凝土供应工程(二期) | 525.80 | 一审判决已生效,已签署抵房协议 |
注:以上系单笔诉讼标的额500万元及以上的诉讼事项。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期后新增大额诉讼
原告/申请人 | 被告/被申请人 | 案由 | 涉案项目 | 标的额(万元) | 目前情况 |
四方新材 | 重庆建工住宅建设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重庆恒大锦城首三期主体及配套建设工程 | 1,272.49 | 已开庭,待判决 |
鑫科新材 |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建八局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重庆御湖新加坡社区酒店和重庆璧山区御湖桥及连接道路施工总承包工程 | 1,059.71 | 诉讼中、待开庭 |
四方新材 | 重庆建工第一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南部新城配套基础设施(含公平大道项目)南彭火车站下穿段及连接道工程总承包 | 950.63 | 诉讼中、待开庭 |
四方新材 | 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巴南区界石S分区配套设施工程 | 882.88 | 诉讼中、待开庭 |
四方新材 | 中铁隧道局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重庆轨道交通10号线二期南湖站万寿路站及区间隧道工程 | 852.69 | 诉讼中、待开庭 |
四方新材 | 重庆拓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鲁能大渡口组团L分区L29-1、L31-1、L32-2、L32-3地块项目(原名称:重庆大渡口虹桥院项目总承包工程) | 849.94 | 一审已判决,二审立案中 |
四方新材 | 重庆鑫灏祥商贸有限公司、四川吉广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担保人)、吴正鸿(担保人)、吴文琪 | 买卖合同纠纷 | 巴南经济园区界石工业园S标准分区配套设施工程 | 845.98 | 已调解 |
鑫科新材 | 湖南楚湘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重庆佳润香蜜湖(润园)(朗园)项目 | 834.82 | 诉讼中、待开庭 |
四方新材 |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前沿科技城新能源智能汽车工业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 794.48 | 诉讼中、待开庭 |
砼磊高新 | 重庆巨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轨道四号线与两江大道节点工程(一期)一标段 | 751.38 | 诉讼中、待开庭 |
四方新材 | 重庆立达仁教育管理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巴南育才中学项目 | 700.00 | 诉讼中、待开庭 |
鑫科新材 | 重庆市巴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融创璧山城南项目一期 | 684.59 | 诉讼中、待开庭 |
四方新材 | 重庆拓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金地大渡口项目一期(中梁山组团L20-01地块) | 629.75 | 一审已判决,二审立案中 |
四方新材 | 重庆建工住宅建设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融汇温泉城G2项目二期二标段建安工程 | 594.06 | 已开庭,待判决 |
四方新材 | 重庆建工住宅建设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祥和幸福泮 | 537.74 | 诉讼中、已开庭 |
注:以上系单笔诉讼标的额500万元及以上的诉讼事项。
(2)部分矿区停止开采事项公司在巴南区姜家镇拥有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建材分公司和重庆光成建材有限公司两座建筑用石灰岩矿山。因修建渝湘高铁通过两座矿山,按照《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规定,高铁进入联调联试阶段及建成通车后,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不得放炮开山采石。2025年3月9日,渝湘高铁重庆段正式进入联调联试阶段,公司两座矿山的部分矿区处于前述禁止放炮开采区,该部分矿区已按要求停止开采。巴南区渝湘高铁建设指挥部目前正在推进矿山的勘测以及相关搬迁补偿工作,公司预计不会因为矿山被高铁压覆事项产生重大损失。
(3)除存在上述事项外,本集团无其他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债务重组方式 | 原重组债权债务账面价值 | 确认的债务重组利得/损失 | 债务转为资本导致的股本增加额 | 债权转为股份导致的投资增加额 | 该投资占债务人股份总额的比例(%) | 或有应付/或有应收 | 债务重组中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和依据 |
华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以资产清偿债务 | 10,005,436.94 | 2,883,464.07 | 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成本 | ||||
重庆中通建筑实业有限公司 | 以资产清偿债务 | 9,110,346.80 | 2,978,525.74 | 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成本 | ||||
重庆标众商贸有限公司 | 以资产清偿债 | 7,420,941.60 | 1,145,035.09 | 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 |
务 | 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成本 | ||||
重庆建工住宅建设有限公司 | 以资产清偿债务 | 6,793,281.60 | 1,699,178.68 | 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成本 | |
重庆市坤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以资产清偿债务 | 4,860,000.00 | 476,440.23 | 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成本 | |
重庆先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以资产清偿债务 | 4,254,070.55 | 28,130.07 | 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成本 | |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 以资产清偿债务 | 2,424,079.80 | 150,040.12 | 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成本 | |
重庆汉信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以资产清偿债务 | 2,350,000.00 | 1,737,735.36 | 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成本 | |
重庆渝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以资产清偿债务 | 2,075,694.30 | 167,411.82 | 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成本 | |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 以资产清偿债务 | 2,061,456.00 | 266,629.95 | 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成本 | |
重庆建工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以资产清偿债务 | 1,107,000.00 | -139,056.16 | 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成本 | |
重庆市璧山区伟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以资产清偿债务 | 1,021,320.29 | -23,578.68 | 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成本 | |
重庆创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以资产清偿债务 | 710,239.00 | 633,186.99 | 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成本 | |
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以资产清偿债务 | 523,740.60 | 34,957.13 | 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成本 | |
重庆市公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以资产清偿债务 | 516,418.06 | 64,791.94 | 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成本 |
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 以资产清偿债务 | 256,500.00 | -57,328.91 | 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成本 | |
重庆华力建设有限公司 | 以资产清偿债务 | 980,974.09 | 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成本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1)控股子公司租赁生产线及配套资产2021年公司控股子公司砼磊高新与其少数股东重庆砼磊混凝土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租赁其四条270型混凝土生产线及配套设施设备、办公楼及生活区域等资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租金按砼磊高新就标的资产进行经营活动中的实际生产出货方量计算,租金单价按照每立方10元(含税费)计算。双方一致同意,2021年无保底方量,双方按当年实际生产出货方量计算标的资产租金;2022年度保底方量为150万方,2023年起每年保底方量为200万方。砼磊高新当年实际生产出货方量不足约定的保底方量的,按照约定的保底方量支付标的资产租金。砼磊高新就标的资产进行经营活动中的生产出货方量超过当年保底方量的,按实际生产出货方量支付标的资产租金。
2023年,砼磊高新与其少数股东重庆砼磊混凝土有限公司达成约定,2022年因限电和受新冠疫情影响较大,双方同意不执行保底方量,2022年度按实际生产方量结算租金;2023年受房地产整体市场萎缩,双方同意不执行保底方量,2023年度按实际生产方量结算租金。
2024年按原协议保底方量结算租金,并于2025年3月5日,砼磊高新与其少数股东重庆砼磊混凝土有限公司签订了《资产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从2025年1月1日起至原协议解除或终止之日止,双方按照实际生产出货方量为基数,按照每立方单价10元(含税费)的方式计算租金,砼磊高新不再承担保底责任。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572,930,596.67 | 639,860,396.36 |
1年以内小计 | 572,930,596.67 | 639,860,396.36 |
1至2年 | 469,832,436.72 | 462,419,583.21 |
2至3年 | 248,582,078.26 | 312,764,096.34 |
3至4年 | 155,867,061.76 | 114,637,887.87 |
4至5年 | 43,630,898.64 | 62,445,702.80 |
5年以上 | 113,029,575.59 | 68,141,315.52 |
合计 | 1,603,872,647.64 | 1,660,268,982.10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62,854,157.27 | 10.15 | 136,487,350.76 | 83.81 | 26,366,806.51 | 138,306,096.23 | 8.33 | 114,046,329.08 | 82.46 | 24,259,767.15 |
其中: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441,018,490.37 | 89.85 | 230,076,700.63 | 15.97 | 1,210,941,789.74 | 1,521,962,885.87 | 91.67 | 223,038,250.67 | 14.65 | 1,298,924,635.20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417,972,896.19 | 88.41 | 230,076,700.63 | 16.23 | 1,187,896,195.56 | 1,477,147,454.95 | 88.97 | 223,038,250.67 | 15.10 | 1,254,109,204.28 |
集团内关联方组合 | 23,045,594.18 | 1.44 | 23,045,594.18 | 44,815,430.92 | 2.70 | 44,815,430.92 | ||||
合计 | 1,603,872,647.64 | 100.00 | 366,564,051.39 | 22.85 | 1,237,308,596.25 | 1,660,268,982.10 | 100.00 | 337,084,579.75 | 20.30 | 1,323,184,402.3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客户一 | 27,423,763.69 | 21,939,010.95 | 80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客户二 | 16,996,689.75 | 16,996,689.75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三 | 16,141,296.62 | 8,070,648.31 | 50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客户四 | 14,935,376.90 | 14,935,376.9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五 | 14,440,669.43 | 14,440,669.43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其他客户 | 72,916,360.88 | 60,104,955.42 | 82.43 | 预计收回风险较大 |
合计 | 162,854,157.27 | 136,487,350.76 | 83.81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如有证据表明某单项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较大,则对该应收款项单独计提坏账准备。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564,767,005.68 | 28,238,350.26 | 5.00 |
1-2年 | 445,591,509.83 | 44,559,150.98 | 10.00 |
2-3年 | 228,591,572.94 | 45,718,314.59 | 20.00 |
3-4年 | 128,905,653.15 | 64,452,826.58 | 50.00 |
4-5年 | 15,045,481.86 | 12,036,385.49 | 80.00 |
5年以上 | 35,071,672.73 | 35,071,672.73 | 100.00 |
合计 | 1,417,972,896.19 | 230,076,700.63 | 16.2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14,046,329.08 | 37,677,817.88 | 844,675.00 | 14,392,121.20 | 136,487,350.76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23,038,250.67 | 17,684,117.81 | 10,645,667.85 | 230,076,700.63 | ||
其中:账龄组合 | 223,038,250.67 | 17,684,117.81 | 10,645,667.85 | 230,076,700.63 | ||
合计 | 337,084,579.75 | 55,361,935.69 | 844,675.00 | 25,037,789.05 | 366,564,051.39 |
注:其他主要系本公司通过以房抵债方式收回的款项。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132,014,788.82 | 27,567,525.10 | 159,582,313.92 | 9.12 | 9,231,220.30 |
第二名 | 77,450,704.95 | 11,736,485.53 | 89,187,190.48 | 5.10 | 8,362,894.97 |
第三名 | 78,220,485.56 | 1,714,034.00 | 79,934,519.56 | 4.57 | 14,982,010.64 |
第四名 | 73,415,953.62 | 8,291,328.34 | 81,707,281.96 | 4.67 | 6,272,712.46 |
第五名 | 45,045,377.24 | 7,567,645.23 | 52,613,022.47 | 3.01 | 2,885,650.43 |
合计 | 406,147,310.19 | 56,877,018.20 | 463,024,328.39 | 26.47 | 41,734,488.80 |
其他说明:
注:以上往来余额系以客户法律实体为口径统计。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917,905,332.49 | 667,829,138.09 |
合计 | 917,905,332.49 | 667,829,138.09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881,427,660.47 | 626,600,068.53 |
1年以内小计 | 881,427,660.47 | 626,600,068.53 |
1至2年 | 35,389,615.76 | 40,575,635.13 |
2至3年 | 1,153,600.00 | 838,417.10 |
3至4年 | 606,402.45 | 265,000.00 |
4至5年 | 265,000.00 | 1,060,000.00 |
5年以上 | 1,647,157.06 | 817,157.06 |
合计 | 920,489,435.74 | 670,156,277.82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员工备用金 | 200,000.00 | 729,000.00 |
保证金 | 5,435,640.98 | 6,597,202.45 |
代垫款项 | 787,017.33 | 946,556.63 |
单位往来款 | 914,066,777.43 | 661,883,518.74 |
合计 | 920,489,435.74 | 670,156,277.82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2,327,139.73 | 2,327,139.73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56,963.52 | 256,963.52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2,584,103.25 | 2,584,103.25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327,139.73 | 256,963.52 | 2,584,103.25 | |||
其中:账龄组合 | 2,327,139.73 | 256,963.52 | 2,584,103.25 | |||
合计 | 2,327,139.73 | 256,963.52 | 2,584,103.2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重庆砼磊高新混凝土有限公司 | 364,147,856.98 | 39.56 | 关联方往来款 | 1年以内;1-2年 | |
重庆庆谊辉实业有限公司 | 275,591,320.27 | 29.94 | 关联方往来款 | 1年以内 | |
重庆鑫科新型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274,327,600.18 | 29.80 | 关联方往来款 | 1年以内 | |
中铁隧道局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 800,000.00 | 0.09 | 保证金 | 4-5年;5年以上 | 792,000.00 |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 605,638.53 | 0.07 | 保证金 | 1年以内;1-2年 | 40,281.93 |
合计 | 915,472,415.96 | 99.46 | / | / | 832,281.93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435,267,583.71 | 174,197,185.31 | 261,070,398.40 | 435,267,583.71 | 77,845,890.85 | 357,421,692.86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合计 | 435,267,583.71 | 174,197,185.31 | 261,070,398.40 | 435,267,583.71 | 77,845,890.85 | 357,421,692.86 |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重庆砼磊高新混凝土有限公司 | 16,250,010.00 | 16,250,010.00 | ||||||
重庆光成建材有限公司 | 145,170,088.40 | 33,847,485.31 | 145,170,088.40 | 33,847,485.31 | ||||
重庆鑫科新型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196,001,594.46 | 43,998,405.54 | 96,351,294.46 | 99,650,300.00 | 140,349,700.00 | |||
合计 | 357,421,692.86 | 77,845,890.85 | 96,351,294.46 | 261,070,398.40 | 174,197,185.31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738,856,104.95 | 630,622,124.85 | 961,344,374.45 | 820,245,531.30 |
其他业务 | 27,425,997.28 | 3,935,752.91 | 39,968,168.71 | 14,538,323.22 |
合计 | 766,282,102.23 | 634,557,877.76 | 1,001,312,543.16 | 834,783,854.52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11,773,077.17 | 1,487,594.93 |
合计 | 11,773,077.17 | 1,487,594.93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644,884.6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361,639.99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376,532.50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13,026,537.53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69,431.24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183,730.9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64,164.30 | |
合计 | 12,302,498.87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70 | -0.95 | -0.9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8.28 | -1.02 | -1.02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李德志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4月29日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