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拟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主要原因系商品混凝土行业发展不及预期,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综合考虑未来资金规划及《公司章程》关于分红条款的规定,拟定了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4,117,258.58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28,036,217.9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本次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不存在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一)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商品混凝土销售区域为重庆市。2024年受房地产和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发展调整影响,重庆市房地产新开工施工面积累计下滑27.5%,使得重庆市商品混凝土产品需求大幅减少,导致行业竞争加剧,重庆市2024年全年商品混凝土产销量为4,195.21万立方米,同比下滑25.45%,进而导致公司整体销售量不及预期。同时,商品混凝土价格较去年继续呈下滑趋势,2024年,重庆市商品混凝土(C30规格)含税指导单价平均值为325元/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下降17.5元/立方米。
(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及未来资金使用情况
1、关于分红制度的规定《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了现金分红需同时满足: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
2、未来资金使用规划公司所在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具有不确定性,为确保公司在市场波动中能够稳健运营并保持市场竞争力,对企业现金流要求和整体运营抗风险能力的要求较高,公司需要保证充足的现金流,为正常经营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
综上所述,公司拟定了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分红方案。
三、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该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等相关要求,并且符合《公司章程》
证券代码:605122证券简称:四方新材公告编号:2025-021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完备,充分保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的分配方案是综合分析了公司发展阶段、资金状况、公司股东长期利益等因素,同意该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在行业的发展现状、自身盈利状况、未来资金需求等情况,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