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JINGCHENGMACHINERYELECTRICCOMPANY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因3名激励对象辞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应当回购注销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0,000股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7.33元/股;因1名员工已内退,董事会决定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0,000股A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与市场价格孰低值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7.33元/股;因
名员工因工作调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0,000股A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7.33元/股加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发布的存款基准利率计算所得的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本次合计回购注销A股限制性股票18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3%。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A股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
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北京市大兴区荣昌东街6号
、申报时间:
2025年
月
日起
天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陈健
、联系电话:
010-87707288
5、电子邮箱:jcgf@btic.com.cn
6、(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