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5)证券代码:300561 证券简称:*ST汇科 公告编号:2025-035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特别提示: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如公司2025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1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2025年4月24日、2025年4月25日、2025年4月28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就相关问题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2023年2月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其他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保证金协议、表决权放弃承诺函、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控制权变更及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6)《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公告,淄博高新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国投”)拟分两次受让陈喆女士、马铮先生、珠海瑞信投资管理有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5)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信投资”)合计持有的公司65,621,595股普通股股份,占当时本公司总股本的20%,同时,自第一次股份转让的标的股份过户至淄博国投名下之日起至淄博国投认购的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登记至淄博国投名下之日或第二次股份转让的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淄博国投名下之日的孰晚之日止的期间内,陈喆女士、马铮先生不可撤销的放弃其持有的剩余公司全部股份对应的表决权。自第一次股份转让的标的股份过户至淄博国投名下之日起,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淄博国投。此外,淄博国投拟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46,337,646股普通股股票。具体内容及后续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2月7日、2023年2月23日、2023年5月30日、2024年3月11日、2024年4月1日、2024年5月6日、2024年6月3日、2024年7月2日、2024年8月1日、2024年9月2日、2024年10月8日、2024年11月1日、2024年12月2日、2025年1月2日、2025年2月5日、2025年3月3日、2025年4月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其他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保证金协议、表决权放弃承诺函、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控制权变更及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关于公司控制权变更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获得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金融局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其他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一>暨控制权变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关于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2024-004、2024-016、2024-036、2024-037、2024-039、2024-054、2024-058、2024-063、2024-068、2025-001、2025-003、2025-007、2025-018)等相关公告。
淄博国投已于2023年6月14日按照《关于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一》约定完成了第一次股份转让第一笔转让价款第二期的支付,尚未取得有权审批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陈喆女士、马铮先生、陈喆女士的一致行动人瑞信投资与淄博国投签署的《关于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涉及的第一次股权变动尚需淄博国投取得有权审批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待取得深交所的合规性确认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第二次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尚需第一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且相关股份解除限售后,由交易各方另行签署;公司向淄博国投定向发行股票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审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淄博国投是否能取得有权审批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尚存在不确定性。自淄博国投支付上述价款以来,本次控制权变更事项未取得其他实质性进展,淄博国投未明确关于取得有权审批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的办理时限。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经审计后的年度报告数据显示,公司2024年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条第(一)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公司报告期内销售业务控制未能得到有效执行,影响财务报表中收入和成本确认的截止性和准确性,因部分收入不予确认,导致业绩预告披露数据不准确,不予确认的营业收入占业绩预告修正前营业收入的12.33%,超过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5)缺陷标准,与之相关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运行失效,尚未在2024年度完成对存在重大缺陷的内部控制的整改工作,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出具了否定意见的《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现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
(四)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并将其包含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上述缺陷在所有重大方面得到公允反映。上述报告未对致同所对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产生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1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10.3.1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1)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2)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3)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4)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5)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6)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7)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8)虽满足第10.3.7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9)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10)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如公司2025年度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注意上述终止上市风险并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已于2025年4月23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一季度报告》,关于公司经营情况及风险因素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股票价格短期内累计跌幅较大,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6、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核实函及回函。
特此公告。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