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701公司简称:卓锦股份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否
三、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四、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四、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公司负责人卓未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晨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芸声明:
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
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对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发表同意意见,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八、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十、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十一、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十二、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5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公司治理 ...... 57
第五节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 75
第六节重要事项 ...... 83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09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115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116
第十节财务报告 ...... 116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卓锦股份 | 指 |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高廷管理 | 指 | 杭州高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EPC | 指 | 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设计-采购-施工),为客户设计系统性解决方案并提供后续施工的工程承包模式。 |
PC | 指 | Procurement-Construction(采购-施工),根据客户既有的解决方案为客户提供具体的工程实施路线,并提供后续施工的工程承包模式。 |
BOT | 指 | 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经营-转让),政府部门就某个基础设施项目与私人企业签订特许权协议,授予签约方来承担该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经营与维护,特许期届满,签约方将该基础设施无偿或有偿移交给政府部门的一种服务模式。 |
VOCs | 指 | VolatileOrganicCompound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熔点低于室温而沸点在50~260oC范围内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总称,包括各种脂肪烃、芳香烃和烃的衍生物等。 |
原位注入技术 | 指 | 借用一定的设备将化学药剂注入到地下,通过化学药剂与污染物之间的物理化学作用,降低污染物质的浓度和迁移性,使污染物毒性降低或变成无毒性的一种方法。 |
原位化学氧化技术 | 指 | 将化学氧化剂注入或掺进地下环境中,通过化学氧化反应使地下水或土壤中的污染物被破坏降解成无毒的或危害较小的物质。 |
电解催化氧化技术 | 指 | 利用电极的直接氧化和间接氧化作用来氧化降解难降解物质,使其氧化分解成为易降解、低毒性或无危害的物质。 |
Fenton技术 | 指 | 利用亚铁离子和过氧化氢之间的链反应催化生成羟基自由基,进而氧化各种有毒和难降解的有机化合物,以达到去除污染物的目的。 |
活性炭吸附技术 | 指 | 利用大比表面积的活性炭作为吸附质,当臭气穿过活性炭填料层时,气体中的有机分子就会被活性炭介质拦截、阻滞、吸附,并由气相转移到固相,从而达到气体净化的目的。 |
生物淋滤技术 | 指 | 利用特定微生物或其代谢产物的氧化、还原、络合、吸附或溶解作用,将固相中某些不溶性成分(如重金属、硫及其它金属)分离浸提的一种技术。 |
Biofit技术 | 指 | 好氧生物膜极速脱氮技术,采用先进的微生物和生物酶固定化技术,将严格筛选之后的多种功能性微生物菌胶团按一定的比例形成相互协作的高效微生物菌群并进行包埋和固定化,由于微生物负载量远远高于常规工艺,使得污染物降解速度更快、效率更高,从而实现极速脱氮。 |
有机溶剂回收技术 | 指 | 气相提浓冷凝无水溶剂回收装备,将来自生产车间的VOCs先后经过冷却除湿、多级过滤等预处理,再进入气相提浓单元,利用吸附材料吸附废气中VOCs,从而实现涂层废气的达标排放。在吸附材料内富集的高浓度VOCs经氮气脱附后,进入废气干燥单元、废气冷凝单元,利用低温冷凝将气相VOCs转化为液相有机溶剂,从而实现无水有机溶剂的高效回收。 |
污泥 | 指 | 污水、废水在污水处理厂内生化、物化处理过程中的副产物,来源于初次沉淀池、二次沉淀池等污水处理工艺环节,是一种呈胶状液态,介于液体和固体之间的浓稠物,主要由有机残片、细菌菌体、无机颗粒、胶体等组成,具有亲水性强、可压缩性能差、脱水性能差等特点。 |
含水率、污泥含水率 | 指 | 含水率是指物料中水分的质量与物料总质量之比的百分数;污泥含水率是指污泥中所含水分的质量与污泥总质量之比的百分数,是污泥的主要物理性质之一。 |
污泥处理 | 指 | 对污泥进行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的过程,一般包括浓缩(调理)、脱水、厌氧消化、好氧发酵、石灰稳定、干化和焚烧等。 |
污泥脱水 | 指 | 污泥浓缩后,通过机械的方式进一步去除污泥中水分、减小体积的过程。 |
难降解废水 | 指 | 含有害物质且不易于生物降解的有机废水。 |
难降解污染物 | 指 | 持久存在于环境中,能通过食物网积聚,并对人类健康及环境造成不利影响的有机化学物质。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卓锦股份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ZhejiangZone-KingEnvironmentalSci&Tech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Zone-King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卓未龙 |
公司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绍兴路536号浙江三立时代广场701室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绍兴路536号浙江三立时代广场701室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0004 |
公司网址 | http://www.zone-king.com/ |
电子信箱 | zoneking@zone-king.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朱仝 | 丁怡 |
联系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绍兴路536号三立时代广场701室 |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绍兴路536号三立时代广场701室 |
电话 | 0571-86897252 | 0571-86897252 |
传真 | 0571-85800855 | 0571-85800855 |
电子信箱 | zoneking@zone-king.com | zoneking@zone-king.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https://www.cnstock.com/)、《中国证券报》(http://www.cs.com.cn/)、《证券日报》(http://www.zqrb.cn/)、《证券时报》(http://www.stcn.com/)、《经济参考报》(http://www.jjckb.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卓锦股份 | 688701 | / |
(二)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宁一锋、杨国庆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龚泓泉、冯文彬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1年9月16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营业收入 | 242,491,518.30 | 346,832,101.41 | -30.08 | 245,826,934.16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242,491,518.30 | 346,832,101.41 | -30.08 | 245,826,934.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2,202,248.68 | -120,886,361.96 | 32.00 | -93,873,544.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82,530,578.69 | -120,115,429.49 | 31.29 | -96,680,243.2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905,057.73 | -81,123,003.01 | 112.21 | -83,421,418.20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2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98,887,823.34 | 281,090,072.02 | -29.24 | 401,976,433.98 |
总资产 | 586,482,900.09 | 705,986,061.16 | -16.93 | 765,979,242.33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1 | -0.90 | 32.22 | -0.7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1 | -0.90 | 32.22 | -0.7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1 | -0.89 | 31.46 | -0.7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4.25 | -35.40 | 增加1.15个百分点 | -20.6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4.39 | -35.17 | 增加0.78个百分点 | -21.27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9.40 | 8.38 | 增加1.02个百分点 | 12.03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2.42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0.08%,主要系环保行业进入深度调整期,市场增长缓慢,环保企业整体的经营风险提高。公司在新承接业务时,进一步加强对业主资信、履约等情况的评判,选择承接资信状况较好、经济实力较强、履约记录更优质的
业主单位的项目。在商务合同洽商过程中,尽量争取有利于公司的付款安排条件,如提高预付款比例、提高工程进度款付款比例等,并设置相关违约责任,在应收账款源头方面加强管理。综合导致公司报告期内承接的业务总量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
2.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8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2.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0.8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1.29%。主要系公司为应对行业整体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推行降本增效措施,各项费用均有不同幅度的减少,具体可参见本报告“第三节第五小节(一)主营业务分析”。同时,公司收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整体坏账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信用减值损失与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为-2,616.51万元,整体坏账损失较上年同期收窄57.47%。公司将会继续加大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严控应收账款风险。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 | 第二季度(4-6月份) | 第三季度(7-9月份) | 第四季度(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53,281,926.49 | 64,720,444.80 | 68,321,343.52 | 56,167,803.4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766,277.52 | -17,801,386.30 | -18,838,268.83 | -39,796,316.0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5,741,291.38 | -18,375,863.29 | -18,624,394.84 | -39,789,029.1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025,651.20 | 12,003,634.84 | -3,486,516.61 | 20,413,590.70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4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443,139.54 | -701,939.36 | -2,023,933.6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803,442.73 | 3,182,762.81 | 4,951,093.48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6,118.1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 |
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8,091.32 | -3,251,755.92 | -132,386.59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1,925.65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328,330.01 | -770,932.47 | 2,806,698.93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非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指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十二、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4年是环保行业集体探索寻求转型的一年,行业增长由规模导向转变为效率导向。在政策红利效应逐步减弱当下,环保企业逐渐抛弃低效扩张带来的资源错配,转而全面重视内部管理与技术开发,通过核心竞争力的提升来面对市场挑战。2024年,公司继续坚持“以技术带动产业”的发展理念,深度践行“资源化”“智能化”“装备化”的战略路线,推进技术研发和产品服务创新升级,在保持环境修复和工业污染源治理领域竞争力的同时,持续探索资源化方向的新技术与新场景应用,拓展发展新空间。
2024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和纷繁的压力挑战,环保行业增量市场需求显著放缓,在建工程规模持续收缩,环保行业仍处于调整周期。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2.42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0.08%,主要系公司严控坏账风险,充分考量项目的潜在风险,对各项业务的市场调研与风险评估等环节进行严格把控,整体新承接项目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报告期内,公司综
合毛利率为9.42%,较上年同期减少1.42个百分点,主要系环保行业整体仍处于恢复中,行业盈利水平改善有限,公司为平衡运营风险,选择降低签约毛利率而提高付款条件的经营策略所致。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0.82亿元,同比增长32%,主要系公司为应对行业整体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推行降本增效措施,各项费用均有不同幅度的减少所致。同时,公司收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整体坏账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信用减值损失与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分别收窄47.71%与
113.26%。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各项既定经营计划,克难奋进、砥砺前行,通过强科研、严管理、抓落实、求实效等措施,加快装备化、数智化、资源化转型,培育新质生产力,拓展业务新领域,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在巩固环境修复、工业污染和市政板块三大主线的市场地位的同时,公司在水土治理数智化、环保设备装备化及固废资源化利用等领域持续投入,为公司后续经营增长提供了更多保障。2024年度,公司认真落实质量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推动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和质量、安全目标的顺利实现。保持了零死亡、零重伤、零污染等目标,顺利实现了全年度的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工作。
2024年,公司在环保“资源化”“智能化”“装备化”等领域持续投入技术研发,全年研发费用支出2,280.13万元。公司一直注重技术和研发方面的投入,强化技术研发项目的立项与过程管控,以保证公司在技术研发方面的竞争优势。报告期内,公司新获得授权专利共计12件,其中发明专利9件、实用新型专利3件,软件著作权2件。发明专利涉及公司水污染治理和固废处置业务、土壤修复业务、废气治理、资源化回收业务,破除行业内现行治理方案的痛点难点,为之提供稳定性高、效率高、资源化利用率高的新工艺、新方案,是公司重要核心技术的体现和延伸,有利于公司充分发挥自主知识产权的优势,促进技术创新,从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此外,截至2024年底,公司有12项在研项目正在持续投入中。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三会运作机制及科学的决策体系,也在内幕信息管理、内部控制体系执行和组织结构调整等方面持续优化,不断提升公司内部治理水平,为公司长期稳定发展提供了必要保障。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变动情况分析及展望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覆盖“环保综合治理服务”和“环保产品销售与服务”两类,所处行业属于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公司依托自身核心技术,为客户提供环保综合治理解决方案。通过设计定制化的解决方案,并以工程实施的手段为主,对受污染的介质(包括土壤、地下水、地表水体)及环境污染源(废水、废气、固废)等进行修复、处理与处置。经过多年发展,已实
现对包括项目技术方案设计、项目实施和风险管控、持续管理咨询以及运维服务在内的全流程解决方案提供。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包含“环境修复”、“工业污染源治理”和“环保产品销售与服务”等三类业态。
1、环境修复环境修复是指,依靠技术手段和工程措施的有效应用,阻止次生污染的发生或防止次生损害的产生,使正常的生态结构与功能得以维护或改善,实现受污染的土壤、地下水、场地、水体的环境质量与生态修复。
公司的环境修复业务主要包括土壤及地下水修复和水体修复两大方向。公司在环境修复领域以土壤修复类工程为主,是国内该领域目前综合实力前列的企业之一。
(1)土壤及地下水修复:公司开展的土壤及地下水修复项目主要为工业场地修复。依照环境政策、行业标准等法律法规要求,通过工程实施、环境技术和长效监理等手段,将地块及地下水中的污染物移除、削减、固定或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水平。公司掌握的多项核心技术,涵盖土壤及地下水修复领域内各种类型的工程,涉及铜、锌、铅、铬、镍、砷、锑等多种重金属,以及挥发性有机物(VOCs)、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石油烃(TPH)等有机污染物。在达到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物修复目标的同时,减少“异味扰民”,实现高效绿色修复治理的目标要求。
公司是国内较早从事土壤修复业务的民营企业之一,依靠高学历、多专业的修复团队,能够独立、高效、完整地开展场地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咨询与方案设计、工程实施与项目管理、风险管控与跟踪评估等业务,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土壤及地下水修复综合服务,公司成立至今承接了一批优质且具有代表性的标杆项目,项目经验丰富。原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瑶海区老厂区(暨氯碱化工污染治理一期)东二、东三地块污染土壤修复项目在2023年顺利验收。该地块为当地大型农药厂工业遗存,土壤污染类型为重金属及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土壤体量大、污染情况复杂。公司采用“异位热脱附+异位化学氧化+常温解吸+水泥窑协同处置+GCL复合垂直阻隔技术”的组合修复工艺,同时在实施过程中做好异味扩散二次污染防治工作,践行“1”环境管家单位+“1”修复治理项目第三方巡查单位+“4”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环境监理单位和效果评估单位四方高效联动的“1+1+4”土壤修复新模式,借助公司自主开发的“智慧治土数字管理平台”,使得项目施工过程安全、环境、质量做到全程动态管理。项目治理效果得到了业主单位、评审专家、政府部门的一致认可,为公司开辟浙江省外市场赢得了良好的口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氯碱化工污染治理一期东二东三地块(2023)
(2)水体修复:针对水环境污染和水生态系统退化问题,公司开展的水体修复项目,采用生态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的方法,控制水体污染、去除富营养化,重建水生态系统,恢复水生态系统功能。公司的核心技术“智能河道活水系统”,通过涵盖数据采集、水文水质耦合模型和大数据分析的水环境智慧管理技术,实现水环境智慧配水与智慧水质调控。
公司水体修复业务基于监测预警和污染溯源、水动力改善及水环境增容、水环境立体生境重建、长效智慧管养等核心技术,将已经退化或损坏的水生态系统恢复、修复,基本达到原有水平或超过原有水平,并保持其长久稳定。公司至今已承接近30项水环境相关项目,业绩收入稳定,项目经验丰富。在公司承接的“温岭市九龙湖国家湿地公园水生态修复试验段工程”项目中,采用“沉水生态构建技术”,构建“沉水植物-浮游生物-水生动物-微生物”组成的生态系统。同步,为保障生态系统持续发挥净水及调控作用,采用太阳能喷泉增加溶解氧,持续削减底泥及水体污染物浓度,恢复了水体水生态系统,使修复水域水下森林覆盖率达60%以上,水生植物长势良好,形成优美的水下景观。
温岭市九龙湖国家湿地公园水生态修复试验段工程(2023)
2、工业污染源治理工业污染源治理业务是指对工业生产排放的污染源,采用物理、化学和生物相结合的方式,设计并建造工业生产末端的排放治理装置,降低工业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等各项排放物中污染源含量,以满足排放标准要求。
公司的工业污染源治理业务主要集中于医药、化工等高复合性污染行业,以及光伏、锂电池等产能扩张较快的新兴产业。以上领域的污染物排放具有污染成分复杂性高、高毒性难降解物质比例大、盐分含量高、水质波动大和生化性较差等特点。根据污染源的种类,分为水污染治理、废气治理和固废处置三大方向。
(1)水污染治理:公司的工业水污染治理业务集中于医药、化工等细分领域,技术要求极高。针对难处理的高盐高氮高有机工业废水,公司通过物理、化学、生物处理等多项自主技术,为客户提供典型废水的资源化及分质预处理、新型生化处理及回用的全流程综合性服务,实现水污染治理、近零排放及资源化利用。
公司在医药化工废水处理上积累了大量的技术经验与项目经验。针对发酵类制药废水、中药废水、典型精细化工废水、典型大化工废水、表面活性剂废水、典型高氮高毒废水等不同细分废水领域,采用不同工艺流程与技术,为业主单位提供切实有效的解决方案,进一步助推医药化工行业走向绿色化发展。
公司承接的纳爱斯集团水质净化中心项目属于日化行业废水项目,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会生产包括油脂水解废水、甘油废水、皂类真空干燥废水、液洗废水等复杂度较高、处理难度较大的工业废水。公司采用电解催化氧化+生化+纤维转盘处理工艺,将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
纳爱斯集团水质净化中心项目(2023)
(2)废气治理:公司的废气治理业务主要为医药化工、光伏原料及市政领域的生产过程中涉及的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进行减排、处理与综合防治。公司主要通过综合运用“洗涤+吸
附-脱附-溶剂回收”等核心技术,对有机废气进行吸附分离,并对分离的有机物进行回收再利用。公司深耕废气治理领域多年,积累了领先的设计能力、专业的管理团队和丰富的项目经验,奠定了公司在国内废气治理领域的领先地位。公司将先进的治理技术和综合解决方案应用于废气治理工程,达到高效与经济的统一。
浙江坤孚智创科技有限公司甲苯DMF有机废气溶剂回收项目于2023年调试成功,并顺利投入运营。该项目为纺织后整理行业涂布烘箱产生的有机废气,VOCs浓度较高,风量较大。要求FID在线监测达标排放的同时回收有机溶剂以回用于生产,对于回收溶剂的色度、清澈度、含水率都有高要求,属于高难度的有机废气溶剂回收项目。公司采用“转轮吸附浓缩+废气脱水+深冷回收”的组合治理回收技术,实现了废气24h连续达标排放,回收溶剂外观无色清澈透明,含水率500mg/L以内。同时,系统能耗控制在较低水平,经济价值高,溶剂的综合回收成本在1500-2500元/吨,产生4000~8000元/吨的价值(根据2023年市场价格预估)。该项目的治理效果、回收溶剂质量及运行能耗得到了业主的高度认可,同时也高度符合国家低碳减排的环保战略方向,为涂布类有机VOCs废气的治理和回收提供了更好的技术支撑,可广泛应用于化工、医药等具有回收价值的VOCs废气工况。
浙江坤孚DMF/甲苯回收治理工程(2023)
南通润启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废气处理系统改造项目于2023年顺利验收。该项目主要对危险废物焚烧前预处理环节(储存、破损、进料等工序)产生的恶臭气体进行综合治理。其中,破碎和贮料坑废气主要包括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二氧化硫、硫化氢等多种污染物,组成复杂且浓度波动极大,处理难度较高。基于破碎和贮料坑废气排放特征,公司采用“预处理+活性炭吸脱附+冷凝”的组合工艺,不仅对废气排放峰值进行有效削峰控制,而且可对其中大部分挥发性有机物进行资源化处理,将“废气”变为“燃料”,助力危废焚烧行业实现减污降碳目标。本技术的推广应用,为公司在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尤其是废气资源化利用领域,构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竞争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南通润启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废气处理系统改造项目(2023)
(3)固废处置:报告期内,公司在固废处置领域的业务主要集中在污水处理过程中伴生的污泥处理方面。通过公司独有的污泥淋滤深度脱水技术,对污水处理中产生的污泥沉淀物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实现污泥深度脱水,以达到后端可焚烧处置的状态。
通过生物淋滤技术对污泥微生物菌种进行驯化和改性调理,在不添加化学药剂的前提下,实现污泥高干度深度脱水和污泥减量。公司完全掌握了高效生物淋滤菌种培养驯化方法,以及相配套的专用微生物营养剂配方,是目前国内掌握该工艺路线并实现产业化的少数公司之一。
丽水市水阁污水处理厂污泥深度脱水示范工程(2023)
3、环保产品销售与服务
公司的环保产品销售与服务业务主要是向市政部门、水务公司及工程承包商等客户提供设备销售以及相关的安装、调试、维修、保养及改造等服务。
(1)环保设备销售:公司主要为市政客户提供水泵、搅拌器、推流器、风机、臭氧系统等设备。
(2)技术服务:公司主要提供环保设备的安装、调试、维修、保养、改造等服务。
杭州临平自来水厂(2021)
(二)主要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环保综合治理服务与环保产品销售与服务,以环保综合治理服务为主要收入来源。在环保综合治理服务业务中,公司以EPC模式为主,同时采用PC、技术咨询及托管运营等模式,为客户提供服务,以获取相应的营业收入与利润。其中:
(1)EPC模式暨工程总承包模式(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是指公司与客户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根据客户的目标要求,承担包括规划设计、设备材料的采购与集成、工程实施和管理等主要建设工作。公司对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在建设完成、满足使用功能并具备使用条件后,将项目整体交付给客户的服务模式。
(2)PC模式暨专业承包模式(ProcurementConstruction),与EPC模式相比的不同在于,在PC模式下项目的规划设计不是由公司完成的。公司根据客户或客户委托的设计单位提供的项目整体解决方案,综合考量多种因素并进行可行性试验后确定项目实施规划,并承担设备材料的采购与集成、工程实施和管理等主要建设工作,对项目的质量、安全和工期负责,完工后将项目整体交付给业主。
(3)技术咨询模式是指公司为客户提供前端调查、风险评估、设计规划咨询和环境应急咨询等服务。为客户提供可行性研究和方案设计,指导项目实施和再开发工作。如针对土壤及地下水修复项目提供场地调查与风险评估、修复方案设计等工作;针对治理业务中的水污染治理与废气处理等项目提供试验研究、工艺诊断以及技术方案设计与规划等工作。
(4)托管运营模式是指客户将投资建成后的环保项目移交给公司,由公司在约定的期限内负责设施的运营管理。公司根据提供的运营服务内容,定期向服务的对象收取服务费用。托管运营模式有助于公司将核心技术优势与环保项目常态运营相结合,为客户的整体需求提供全流程服务,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是公司在EPC基础上拓展的服务模式。
(5)产品销售与服务:在产品销售与服务方面,公司通过代理销售环保设备与产品,并提供安装与维保等服务,获取相应的营业收入与利润,主要客户为各地市水务集团和公用事业单位等。
2、营销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主要通过公开招投标、邀请招投标及竞争性谈判三种方式达成合作,具体介绍如下:
(1)公开招投标
公开招投标是指客户通过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所有潜在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客户通过事先确定的标准,从所有投标供应商中择优评选出中标供应商的方式。
(2)邀请招投标
邀请招投标是指客户通过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客户通过事先确定的标准,从特定投标供应商中择优评选出中标供应商的方式。
(3)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谈判是指客户通过与多家供应商进行谈判、磋商或比价,最后从中确定供应商的方式。在具体业务中,公司围绕自身的主营业务领域,面向重点区域市场,组建了专业性强、经营丰富的营销团队,通过客户拜访、客户考察、展会营销、合作伙伴推介、网络平台等方式获取业务信息,并通过技术交流等方式进一步了解客户的具体需求。在经过商务、技术及战略等方面综合评估后,甄别确定目标项目,选定项目销售负责人与技术人员和客户进行项目技术路径的设计与交流,并在项目成本核算基础上确定项目报价与竞争策略。
3、采购模式
公司注重产品质量和采购过程控制,建立了完善的采购流程与管理制度。公司采购部负责供应商的开发、评估与维护,以及采购招标、采购合同管理与监督执行等工作事项。采购部根据项目经理提交的项目设备、原材料或分包服务等采购申请清单,通过询比价、密封询价、简易招标、邀请招标等形式进行采购,采购比选过程中有公司实施部门与内控部门人员参加,确保采购工作合规有效的开展。确定意向供应商后,经内部审核批准,签订合同进行采购。在供应商管理方面,采购部对供应商采取动态管理方式,对其开展日常绩效评价与定期考核,并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
4、研发模式
公司注重科技研发工作,强化科技创新与科技成果转化,已形成了以“省级企业研究院”为主体架构的研发体系,公司的研发工作围绕行业技术热点、痛点及发展方向,特别是针对环保工程实施中的应用需求开展积极的定向研究与产业化应用。研发工作围绕着工业污染治理、环境修
复、固废资源化和智慧环保等领域,并在企业研究院下设专业研究所,围绕主业扎实推进各项优势业务领域新技术、新成果、新应用的各项研发工作。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发展阶段环保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双碳”战略的牵引下,环保产业的战略定位得到系统性重构。国家通过制度创新构建政策工具箱,形成“顶层设计-市场机制-社会参与”的协同治理格局,为产业升级注入制度性动能。党的二十大报告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确立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系统部署“四位一体”生态文明建设行动纲领。这标志着环保工作正从末端治理向源头系统治理跃迁,治理维度由单一要素向“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延伸,技术标准向国际前沿水平看齐。
受过往的社会面流动管控需求的影响,环保行业的发展进入了结构调整的转折周期,防控措施限制了人员与物资的流动,导致项目施工缓慢甚至停工,产品订单交货受影响。同时,整体经济承压使得行业需求抑制,市场开拓受阻,新项目减少,回款滞后。2022年,环保行业面临较大的下行压力。不过,随着2023、2024年经济社会全面恢复常态化运行,环保产业逐步脱离下行区间,但受经济复苏基础不稳固、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行业回暖速度及幅度均低于预期。
展望2025年,环保行业正经历深度转型,核心矛盾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升级。行业面临政策红利逐步退坡、技术竞争日益白热化的挑战,而未来行业发展朝着技术端从污染治理向资源循环与智慧化转型、市场端从增量建设转向存量优化、运营端从单一项目向区域协同平台化升级三大趋势迈进。行业参与者需通过精准化市场定位、系统化解决方案、差异化技术创新及智慧化运营能力构建竞争壁垒,在产业格局重构中把握住从“污染治理者”向“资源管理者”的角色转变机遇。
环境污染的客观存在、民众对生活环境健康的需求以及国家对环境治理的政策引导与法制化管理,共同构成了环保产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和政策标准的提升,环保产业将保持长期的发展与增长态势,作为国家战略新兴产业之一,其地位不会改变。
(2)行业特征
环保行业呈现弱周期性,具有强政策驱动属性和技术密集特征,同时面临严格的资质准入要求。行业竞争格局中,掌握核心技术壁垒、具备全产业链服务能力及丰富项目运营经验的企业更具可持续发展优势。公司深耕环保领域多年,构建了环境修复和工业污染源治理“双轮驱动”业务体系。
在公司主营业务中,土壤及地下水的污染治理业务占比最高,呈以下显著特征:
一是污染具有隐蔽性、潜伏性和长期性,不易被察觉,会通过食物链对人类健康造成慢性危害;
二是污染物质在土壤中不易迁移、扩散和稀释,易产生累积效应;
三是部分污染如重金属对土壤的污染具有不可逆转性;
四是治理难度高、花费大,普通治理技术见效慢且周期长。
我国环境修复行业处于政策驱动的早期成长阶段。2016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颁布后,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投入显著增加,带动土壤修复项目数量持续增长,资金渠道呈现政府主导与社会资本参与并行的多元化格局,行业市场规模突破百亿级规模并保持年均20%以上增速。
在工业污染源治理领域,公司聚焦工业废水与废气污染治理,该领域呈现以下特征:
一是污染源分布广泛、排放强度高且路径异质性显著;
二是涉及污染物组分复杂多元,浓度动态波动幅度大,对治理技术的适应性要求极高;
三是污染物具有高生物累积性和生态持久性,排放后因多介质迁移转化规律的不确定性,易引发二次污染的链式放大效应。
公司聚焦工业废水、废气及固体废弃物的系统化治理,通过物理分离、化学转化及生物降解等技术手段,对工业生产产生的污染物实施减量化、资源化及无害化处理,实现达标排放或物质循环利用。典型污染场景包括:重金属冶炼行业含铅、镉等重金属废水;建材行业排放的颗粒物烟尘;石化及化工企业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废气;以及生活污水中的氮、磷营养物质及病原微生物等。
我国污染治理行业已形成覆盖“技术研发-工程设计-设备制造-项目运营”的全生命周期产业链,但市场化进程仍处于深化阶段。行业呈现“企业数量多、区域集中度高”的特征,其中工业污染第三方治理渗透率不足30%。当前受制于企业环保意识薄弱及治理成本约束,委托专业环保企业开展工业废水废气“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服务的比例较低。但随着治理标准的提高和国家鼓励工业企业退城入园的政策推进,预计委托第三方管理的比例将逐渐上升。
总体而言,公司的两大业务板块均有着深厚的技术积累和丰富的运营经验,随着行业的不断发展和政策的持续支持,公司的竞争优势将进一步凸显。
(3)行业格局
①行业周期:细分赛道的差异化成长轨迹
环保行业呈显著的差异化成长周期特征,细分领域市场拐点受政策驱动与技术渗透双重因素影响,或出现“提前爆发”或“滞后转型”的非同步演进。当前行业整体处于政策红利释放期,多数细分市场仍处快速成长阶段,但受政策力度、技术成熟度、市场需求结构变化等多重因素影响,各赛道演进路径呈明显分化:
一是政策强驱动型领域(如土壤修复、危废处理):受“十四五”专项规划等政策密集出台推动,部分赛道已提前进入成熟期;
二是技术迭代型领域(如工业废水零排放、智慧监测):因技术瓶颈尚未突破,市场爆发拐点可能滞后;三是需求波动型领域(如市政污水提标改造):受地方财政周期影响,投资节奏呈现阶段性波动。面对业务格局,细分赛道发展阶段切换,企业应充分关注这种变化。
②格局重构:国资主导下的市场生态剧变
环保行业竞争格局正经历结构性重塑,国资央企主导的“国家队”深度介入市场,形成三足鼎立的主导地位。当前竞争主体可划分为四大阵营:
一是国资央企阵营(占比超60%市场份额):依托政策背书、低成本融资优势及全产业链布局能力,形成“资金-品牌-资源”三位一体的竞争壁垒,其市场渗透率近三年提升22个百分点;
二是地方国资平台(区域型环保集团):以省/市级环保集团为代表,通过属地化资源整合实现跨越式发展,近三年地方环保集团数量增长超300%,聚焦区域环境治理的“投建营一体化”运作;
三是民营创新主体:以技术型环保企业为主力,虽在VOCs治理、智慧监测等细分领域保持技术活跃度(持有行业70%有效专利),但普遍面临高杠杆运营困境(平均资产负债率超75%),叠加PPP项目回款延迟,流动性风险显著攀升;
四是跨领域战略投资者:建筑央企、能源集团等产业资本通过并购重组加速布局,形成“基建+环保”“能源+生态”等复合型竞争主体。
近年来的一个重要趋势是,从市级乃至县级层面的地方环保集团快速崛起,它们纷纷成立并积极推动本地化环保事业的发展。这一动向明显体现出地方意图利用本土的资金、人力资源,专攻本地区的“公共事业”及“生态环保”项目,推动相关项目的国资化运作以及更紧密地服务于本地生态环境保护需求。
③存量竞争:增量空间变窄,存量厮杀变狠。环保行业正经历深刻变革,增量空间因政策刺激减弱、市场饱和度提升和经济下行抑制投资而持续变窄,存量市场则因参与主体众多引发激烈价格战,促使企业围绕技术创新展开竞争,行业竞争愈发残酷。但在全球绿色转型的大背景下,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推进,为可再生能源等领域带来新的市场空间,环保服务需求也向环境修复等多元领域拓展,环保企业唯有积极推动技术创新与服务升级,方能在新的竞争格局中实现可持续发展。
④运营为主:投资驱动难为继,运营驱动将为主流。在“双碳”目标与生态文明建设深化的背景下,环保行业正经历从投资驱动向运营驱动的深刻变革。作为典型的重资产行业,环保项目通常包含投资、建设、运营三个生命周期阶段。据行业统计显示,2020年全行业投资规模达到历史峰值后,“十四五”期间新建项目投资占比已从65%降至42%,预计“十五五”期间将进一步缩减至30%以下,标志着行业进入存量资产运营主导的新阶段。
这种转型具有深刻的政策背景与现实需求: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意味着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阶段基本完成,剩余治理任务呈现“三性叠加”特征——污染成因的复杂性、治理技术的集成性、环境修复的长期性。这要求行业发展模式从“铺摊子”转向“练内功”,通过提升既有设施运营效能实现高质量发展。
(4)行业趋势
随着工业化与城镇化的加速推进,我国生态环境正面临资源消耗加剧、污染治理压力攀升的双重挑战。这与“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及高质量发展要求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亟需环保产业通过技术创新与模式升级提供更高质量的支撑。
在全球绿色可持续发展成为经济复苏核心战略的背景下,我国环保产业迎来历史性发展机遇。依托“双碳”目标的政策驱动,产业边界正从传统污染末端治理向生态保护、系统修复及绿色低碳发展全链条延伸,并与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等技术深度融合,推动环境治理向智慧化、精准化转型。在此过程中,环保产业不仅承担起减少对外能源依赖、降低碳排放强度的使命,更成为驱动国内生产技术与模式绿色转型的关键引擎。
未来,环保行业将呈现以下五大核心发展趋势:
一是产业体系向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全面升级。“双碳”目标的深化实施将推动环保产业从单一污染治理向绿色低碳循环体系转型。企业需在技术路线优化、工艺创新、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突破瓶颈,构建覆盖资源高效利用、清洁能源替代、碳汇能力提升的全周期解决方案。
二是区域协同治理成为核心需求。随着国家生态环保重大工程与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协同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修复需求激增。跨区域、跨部门的协同治理机制将加速形成,推动环保产业从分散项目向系统化、网络化布局转变。
三是生态环境与经济协同发展模式创新。以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为代表,环保产业正探索“治理+开发”双轮驱动路径。通过整合生态修复、资源开发与产业导入,有效破解资金短缺、资源利用率低等瓶颈,实现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协同提升。
四是商业模式向综合服务化迭代。传统单一服务模式加速向“管家式”环境综合服务、第三方治理、智慧化运营等多元化模式演进。企业需构建覆盖监测、诊断、治理、运维的全链条服务体系,以系统化、一体化服务满足复杂治理需求。
五是数字技术赋能行业智能化转型。在数字经济浪潮下,环保产业亟需加速数字化进程。通过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深度融入环境监测、预警、决策与执法环节,可显著提升治理效率与精准度,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提供技术支撑。
(5)技术门槛
环保综合治理服务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整合了环境科学、土壤学、水文学、地质学、生态学、生物学、材料科学及物理化学等多学科技术体系。其跨领域融合特性形成了较高的技术准入壁垒,要求服务商具备多技术协同集成能力。这种深度技术融合不仅是确保治理效能的核心要素,更对从业企业的技术研发实力构成刚性约束。
从服务特性分析,环保综合治理具有显著的非标准化、综合性特征。服务商需针对项目所在地水文地质条件、污染物类型及浓度分布、治理目标设定和土地规划用途等关键要素,构建定制化服务方案。完整服务链条涵盖前期调查、风险评估、方案设计、工艺优化、工程实施及后期运维等全周期环节,每个环节均需匹配专业技术模块。
行业准入方面,新进入企业通常面临技术沉淀不足与工程经验匮乏的双重瓶颈,短期内难以构建全流程服务能力,主要承接技术复杂度低、污染类型单一的小型项目。随着国家环保标准体系的持续升级,行业技术壁垒将进一步强化,缺乏核心技术与综合服务能力的企业将面临更大的市场竞争压力。
面对行业发展趋势,环保综合治理企业需构建“技术研发+工程实践”双轮驱动体系:一方面加大在污染识别、修复材料、智能监测等领域的研发投入;另一方面通过标杆项目积累全周期服务经验。唯有持续提升技术集成水平与综合服务能力,方能适应日益严格的行业规范要求,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经过数年的发展,公司已经发展成为一家具有较强技术水平、研发实力和项目实施及管理能力的企业,业务遍布土壤及地下水修复、水体修复、水污染治理、废气处理、固废处置等领域,市场范围辐射国内多个省市。公司拥有较为全面的业务资质和服务水平,品牌优势良好。公司注重品牌建设,一直秉承诚信经营理念,先后获得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理事单位、中国环保产业协会理事单位、浙江省环境科学学会副理事长单位、浙江省环保产业协会副会长单位、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副会长单位、浙江省环境监测协会副会长单位等荣誉称号;先后荣获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AAA级信用企业、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商标类)、浙江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浙江省诚信民营企业、浙江省环保产业骨干企业、杭州市拱墅区突出贡献企业、杭州市拱墅区产业赛道领跑企业、2023年度浙江省污染地块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从业单位水平评价优秀企业(工程施工类)等荣誉称号、2024年度浙江省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同时公司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机电工程总承包贰级等业务资质。在工程设计资质上,获得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甲级、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证书。通过提供一系列优质的项目解决方案、良好的项目施工质量和售后服务,逐渐于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并形成了品牌效应。
公司的技术水平获得了业界和学界的高度认可。在获得“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浙江省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浙江省企业研究院”、“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三等奖”、“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领域‘女娲杯’突出贡献奖”等奖项及荣誉的基础上,报告期内,获得了9项发明专利,新增了一个浙江省装备
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这是对公司持续创新能力、专业技术水平、研发能力、综合实力等方面的认可和肯定。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技术升级:存量迭代与增量提质在“十四五”规划期间,环保行业传统领域(如水处理、大气治理、固废处理)的市场需求增速显著放缓。尽管增量市场扩张动能减弱,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环保市场,行业仍蕴含巨大潜力。企业需聚焦两大方向:一是利用政策红利期的技术积累,开发新技术巩固核心竞争力,挖掘新兴细分场景(如工业废水深度处理、新兴污染物治理),二是深化现有客户的服务链条,通过系统化解决方案提升客户价值。同时,随着环保标准趋严和技术门槛提升,存量设施的智能化改造与工艺升级成为必然趋势。企业需在"提质增效"的市场机遇中,强化技术创新与工程应用能力,以差异化优势抢占市场先机。
2.资源化转型:价值创造与商业闭环环保行业正从末端治理向资源化利用跃迁。通过将污染物转化为可再生资源,不仅能减少环境污染,更能实现资源战略安全。对废水、固废产出量大的国家而言,资源化已成为保障资源可持续供给的核心路径。新兴领域资源化企业(如危废资源化、电子废弃物拆解)的快速崛起,印证了市场对环保企“治理+增值双重能力的期待。能够将传统治理技术与资源化创新结合的企业,将凭借全链条价值创造能力,在竞争中建立显著优势。
3.数智化赋能:效率革命与产业重构数字化与智能化是中国社会治理的必然趋势,环保行业亦需通过技术融合实现管理效率跃升与成本优化。当前,水、气、固废等领域的数字化竞争已全面展开,参与者涵盖环保服务商、智能设备制造商、互联网平台及智慧城市运营商等多元主体。随着"双碳"目标推进,环保数智化领域将释放显著增量空间,成为行业增长新引擎。例如,通过AI驱动的污染预测模型、区块链赋能的固废溯源系统等创新应用,环保企业可构建差异化竞争力,推动产业向“数据驱动、智能决策”模式转型。
4.品牌战略:从隐性价值到核心资产长期以来,环保行业对品牌建设的重视不足,但这一局面正在改变。无论企业规模大小,品牌已成为传递企业价值、降低市场信任成本的核心工具。尤其在国企采购决策中,品牌知名度直接影响风险评估与合作效率。品牌价值不仅体现在产品溢价能力上,更成为企业跨区域扩张的“通行证”。头部企业通过品牌塑造,可实现从“产品供应商”向“解决方案服务商”的升级,进而依托品牌信誉获取更广泛的市场认可与资源聚合能力。
(四)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未发生变化,主要包括土壤及地下水修复、水污染治理、水体修复、废气处理、固废处理与处置等五大业务领域,具体如下:
主营业务 | 核心技术名称 | 技术描述 |
土壤及地下水修复 | 高浓度六价铬等重金属长效稳定化技术 | 以多孔吸附材料为载体,对有机和无机材料进行改性,研制出长效六价铬以及铜、锌、铅、镍、砷等重金属稳定化药剂,解决六价铬土壤易“返黄”问题,降低铜、锌、铅、镍、砷等重金属的迁移性,实现土壤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公司开发的六价铬长效缓释药剂、改良湿法解毒工艺技术是在探明还原剂残留对六价铬检测造成干扰形成“假还原”现象的基础上,严格筛选多种有机和无机还原药剂并负载于多孔吸附材料上,经还原处理后的高浓度六价铬污染土壤,最久已经稳定达标5年以上未“返黄”,修复单价从行业内普遍为500-800元/立方米,降低至350元/立方米以下。公司研发的采用强吸附材料、巯基螯合剂、无机矿物材料等合成了铜、锌、铅、镍、砷等重金属稳定化药剂,提高了修复效率,实现长期稳定达标。 |
土壤地下水原位注入和循环抽提联合修复技术 | 将地下水抽出处理修复技术和原位化学氧化技术进行耦合与优化,可以根据污染物分布区域灵活调整注入和抽提区域,攻克了对污染物难以快速准确响应、无法准确调整特定注入与抽提区域的两大难题;结合快速采样原位分析及定深采样技术,使得氧化药剂与污染物能够在指定区域快速混合并发生化学反应,达到具有氧化药剂利用率高、修复效果好等特点。 | |
有机污染土壤高效化学氧化及异味控制技术 | 在对有机污染土壤实施异位修复过程中,污染土壤在清挖、运输、暂存、筛分破碎、加药搅拌混合等环节都会产生大量的“异味扰民”问题。公司在活化过硫酸盐、芬顿氧化等技术的基础上,针对不同污染土壤类型和特点,优选出适宜的氧化药剂配方和使用参数,开发了浅层搅拌原位化学氧化技术和同步开挖快速化学氧化技术,在源头上削减产生土壤异味的污染物,从根本上降低了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释放,从而减少“异味扰民”。相比较利用气味掩盖原理进行异味控制,拥有持续时间长,抑制效果好,不受风速、风向等气象条件影响的特点。 | |
水污染治理 | 高盐高氮高有机工业废水处理技术 | 高盐、高氮、高浓度有机物废水是工业企业,尤其是化工医药行业废水处理所面临最突出的难点之一。公司开发的高盐高氮高有机工业废水处理技术,利用已构建的高达数十种的高盐高氮特种微生物菌库,通过实验确定不同种群微生物的最佳投加比,结合阶梯系统驯化,可以实现高盐、高氮、高浓度有机工业废水处理系统的快速启动。同时,结合特征毒性因子的预处理、抗冲击反应器设计等技术,保证了该生化处理系统的稳定运行,使正常运行时的盐度稳定在3%以上,最高耐受盐度可达4%左右。另一方面,该废水生化处理系统正常运行期间不需要定期投加菌剂,在高盐环境下即可实现对高氮物质的协同降解。 |
与行业内普遍采用的蒸发预脱盐或高级氧化+常规生化工艺相比,精简处理工艺流程,降低能耗,适用废水耐盐度和总氮量更高,减少废渣(危险废物)产生量,节约处理成本(一般小于10元/吨),耐冲击能力强。 | ||
ECORs电解催化氧化技术 | 针对传统Fenton工艺产生大量废渣(多为危险固体废物)、整体运行稳定性差和传统电氧化装置氧化能力弱、能耗高等问题,公司开发的ECORs电解催化氧化技术以高催化效能的管式钛基催化电极为基础,结合亚铁离子原位回流再生技术,具有在常温常压下反应条件温和、氧化能力强、处理效率稳定、氧化药剂投加量和废渣产生量少等特点,并采用模块化嵌入式成套设备实现全智能化运行。 | |
高精度粉料自动投加技术 | 公司开发的高精度粉料自动投加系统技术采用振动电机辅助下料,同时通过助流气碗对料仓注入压缩空气,增加流动性,还原物料堆积密度,使下料更流畅、称量更精确。通过远程智能监控系统,实现远程在线监测、远程故障诊断。主要应用于石灰、粉末活性炭、高锰酸钾等粉末药剂的制备与加药的全自动化运行,攻克了投加精度低、用户需人工值守的两大难题,并针对不同性质、不同使用工况的药剂,开发出不同系列的自动投加装置,广泛应用于市政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的粉料加药工艺中。 | |
水体修复 | 河道智能活水系统 | 针对城市河道水质中普遍存在氮、磷等指标超标的问题,结合水生态环境治理的现实需求,河道智能活水系统开发出一系列适用于河道配水净化的智能活水系统,包括采用高效化学除磷和大通量自清洗过滤技术的除磷型智能活水系统(SWFS-MicoP),采用固定化硝化菌的好氧生物膜极速脱氮装备(BioFit工艺),相比传统生物浮岛技术,具有净化效率快(氨氮浓度降低2~3mg/L所需的停留时间仅15min,设备出水氨氮浓度可低至0.5mg/L以下)、占地面积小(高度集成化设计,处理量为1万m?/d的一体化脱氮装备,占地面积仅45㎡)、运行费用低(仅电费,不用投加任何化学药剂,菌种终身质保)、建设周期短(工厂化预制,现场装配,48h可投入正常使用,水质改善见效快)、抗冲击能力强(对水质波动适应能力强,生物膜耐低温能力更强)、智能化程度高(配备在线监测仪表,全自动运行,无人值守,远程控制)、打造新地标(打破邻避效应,与城市景观融为一体,打造集水质净化与市民休憩娱乐运动为一体的城市新地标)等突出优势。 |
废气处理 | VOCs吸附-脱附-溶剂回收治理技术 | 对溶剂回收的核心工艺进行升级迭代,研发了新一代的气相提浓多级相变VOCs回收系统,获得2024年度浙江省首台套证书,该系统采用“沸石转轮吸附浓缩+氮气脱附+深冷回收”核心工艺,首先经过冷却、除湿、过滤等预处理手段提高沸石转轮的吸附性能并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再经过氮气脱附、零下50℃深冷回收、溶剂净化等处理单元将沸石转轮吸附截留的VOCs转化为液态溶剂,并直接回用于生产。该系统能够实现来自不同工况的中、低浓度有机废气的高效净化、稳定达标排放与溶剂资源化回收,相比于传统工艺,具有以下突出优势:一是整个溶剂回收过程不使用蒸汽、不产生废水,解决了传统活性炭吸附蒸汽脱附回收工艺的行业痛点;二是回收的溶剂品质高,外观清澈透明,杂质含量少,含水率控制在500ppm以内,无需进行精馏即可直接回用于生产;三是运行过程不会出现结霜现象,实现了低温冷凝工 |
艺的连续稳定运行。 | ||
固废处理与处置 | 污泥生物淋滤深度脱水技术 | 公司研发的污泥生物淋滤深度脱水工艺,是利用高效菌种在停留时间48小时内将个体较大的异养菌转化为细胞体积更小的短杆菌,达成细胞内部水和间隙水释放、细胞间隙更加紧密的效果,从而实现改善污泥脱水性能、污泥减量效果更显著,污泥含水率最低可降至40%。 |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不适用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技术研发方面的投入,强化优秀研发人员的引进与培养,充分利用内外技术资源,提升公司在环境综合治理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和研发水平,巩固和保持公司产品和技术的领先或先进地位。报告期内,公司新获得授权专利共计12件,其中发明专利9件,实用新型专利3件;新获得软件著作权2件。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拥有专利81件,其中发明专利22件,实用新型专利59件;软件著作权25件。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年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11 | 9 | 59 | 22 |
实用新型专利 | 4 | 3 | 79 | 59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2 | 0 |
软件著作权 | 2 | 2 | 25 | 25 |
其他 | 0 | 0 | 0 | 0 |
合计 | 17 | 14 | 165 | 106 |
注:累积数量不等于本年新增加上上年报告期末累计数量是因为存在公司主动放弃或到期情况。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年度 | 上年度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22,801,330.18 | 29,068,086.33 | -21.56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 | / |
研发投入合计 | 22,801,330.18 | 29,068,086.33 | -21.56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9.40 | 8.38 | 增加1.02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 | /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重金属污染土壤高效淋洗配方优化及工艺研发 | 920.00 | 69.79 | 520.56 | 本课题针对六价铬等重金属污染土壤淋洗施工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包括淋洗效果不佳、工艺条件不适用、絮凝效果不好、二次污染风险高等问题,研发了基于土壤淋洗原理的六价铬新型还原技术,具有处理效果好、效率高、无二次污染风险、绿色低碳等优势,经修复治理后的土壤可满足第一类用地标准。相关技术成果申请发明专利2项,参与发布技术规范1项,促进了污染土壤的绿色低碳修复技术创新与进步,研发课题已顺利结题。一、申请发明专利2项:1、一种六价铬污染地下水的还原剂及修复治理方法(申报发明专利)2、一种六价铬污染土壤修复剂(申报发明专利)二、参与发布技术规范1项:1、《土壤异位淋洗修复模块化撬装式装备技术要求》 | 针对化学淋洗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采用实验室小试与现场中试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对影响淋洗效果的各因素和影响絮凝脱水效果的各因素进行研究,建立“淋洗剂配方-絮凝剂配方-配套工艺优化”淋洗效果评估体系,为砷、铬等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项目提供技术支持。 | 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 土壤及地下水修复领域 |
2 | 合流制溢流污染(CSO)快速高效净化处理装备研发 | 890.00 | 144.38 | 592.67 | 本课题为2022年浙江省生态环境科研和成果推广项目,针对现有的河道水质净化装备体积大、停留时间长、氨氮处理效率低等问题,全新开发的BioFit离岸净化设备,采用采用一体化撬装式设计,结构紧凑,水力停留时间小于20min,并且设备采用抗堵塞设计,在不设置排泥系统和反冲洗系统的情况下,仍能保持正常运行,氨氮处理效率高,相关技术成果已授权2项实用新型专利,申报1项发明专利,BioFit装备 | 立足于现有城市河道水质氮磷超标问题严重,水质感官指标较差,水体运维处理难度较大,河流断面多处理针对性不强的问题,以公司前期已研发完成的微生物复合载体填料和智能活水系统为基础,综合设计专用于城 | 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 水污染治理领域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已在温岭金清大港、宁波余姚市凤山街道三官堂河、宁波北仑西岙河、余姚陆埠镇谷家畈河等水质提升项目成功应用,研发课题已顺利结题。一、授权发明专利1项:1、一种浸没式河道湖泊水质净化处理装置(ZL202211385323.8)授权实用新型专利1项1、一种车载式智能活水设备(ZL202321127553.4)二、申请发明专利1项:1、一种污泥生物炭二氧化钛复合光催化剂、漂浮型光催化剂及治理蓝藻的方法(申报发明专利)" | 市河道水的深度净化处理装备,以实现低能耗、高效率、快速削减和控制CSO污染,达到氨氮、TP和COD的协同处理目的,实现河道水质的深度净化,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品质。 | |||||||
3 | 污水与典型行业高浓度污水深度处理及回用催化-生化-膜集成技术、装备研发 | 930.00 | 266.83 | 954.58 | 本课题针对常规高浓度废水处理技术能耗高、价格贵、水回收率低、污染物排放超标严重等共性问题,开发了芬顿催化氧化、厌氧氨氧化脱氮、多级膜分离浓缩减量及MVR蒸发结晶全链条集成技术体系,促进高污染行业绿色转型,相关技术成果已授权3项发明专利,研发课题已顺利结题。一、授权发明专利3项:1、一种含重金属废水资源化利用工艺(ZL202211401146.8)2、一种硝胺类除草剂废水的处理方法(ZL202211392821.5)3、一种氯代吡啶类杀虫剂废水处理工艺(ZL202211376672.3)" | 针对常规高浓度废水处理技术能耗高、价格贵、水回收率低、污染物排放超标严重等共性问题,拟开发典型行业工业废水深度处理及“零直排”的芬顿催化氧化、厌氧氨氧化脱氮、MBR深度处理、多级膜分离浓缩减量及MVR蒸发结晶全链条集成技术体系,促进高污染行业绿色转型。 | 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 废水治理领域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4 | 土壤与地下水绿色低碳修复技术、装备研发及示范 | 1,111.70 | 416.99 | 747.50 | 本课题为2023年浙江省“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项目,针对目前污染场地苯系物、卤代烃等污染原位化学与微生物修复技术处理效率低、易拖尾、药剂菌剂使用量大、特异性差、作用时间短、易反弹等问题,研发了改性微纳米铁基专性反应材料与靶向修复技术,具有污染物去除率高、输送精准、成本低等特点,相关技术成果已申请发明专利2项,目前研发课题正在稳步推进中。一、申请发明专利2项:1、一种增强型化学氧化处理半挥发性有机污染土壤的方法;2、一种采用有机废水且用于六价铬污染土壤治理的修复剂; | 随着“双碳”目标提出,绿色可持续的场地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成为土壤及地下水修复领域的发展趋势。本项目拟开发低能耗且绿色友好的原位修复和管控技术,实现绿色药剂-菌剂-注入抽出一体化耦合工艺技术集成体系。 | 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 土壤及地下水修复领域 |
5 | 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与健康重建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及示范 | 1,572.00 | 476.06 | 636.66 | 本课题为2023年浙江省“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项目,针对重点流域汛期断面水质不稳、污染来源复杂、排放贡献不清等制约水质量发展的问题,开发了数字化精准溯源关键技术,并且研发了基于BioFit工艺的模块化多污染物协同低碳处理智能装备,用于改善河流水动力,恢复水生态自净能力,目前研发课题正在稳步推进中。一、授权发明专利1项:1、一种人工湿地系统(ZL202310217349.X)授权实用新型专利1项:1、一种排口污染通量监测装备(ZL202322306977.3)二、申请发明专利1项:1、一种水生态修复系统(申报发明专利) | 针对重点流域汛期断面水质不稳、污染来源复杂、排放贡献不清等制约水质量发展的问题,拟开发水质目标管理为导向的“通量监控-迁移刻画-动态识别”的数字化精准溯源关键技术,实现流域关键源区及重点源高效精准溯源;针对流域高度集约化开发区域河流生境受损功能退化、沉积物污染反噬严重等问题,拟开发模块化多污染物协同低碳处理智能装备 | 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 水环境修复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改善河流水动力,突破流域水生态修复技术难以攻克河流水动力缺失、水生生物多样性下降、底栖生境破损等难题的困境。 | ||||||||
6 | VOCs吸附浓缩深冷回收治理工艺的研发与应用 | 400.00 | 134.71 | 254.64 | 本课题针对特种涂层布行业废气治理的行业痛点,研发了气相提浓多级相变VOCs回收系统,该成果应用于浙江坤孚智创公司涂层废气治理中,废气处理风量为60000m3/h,VOCs去除效率>98%,可日回收DMF和甲苯混合溶剂约数千升,回收有机溶剂含水率<500ppm,可直接回用至生产,用户反馈良好。相关技术成果获2024年浙江省首台套证书,助力我国纺织后整理行业的绿色低碳发展,课题顺利结题。一、授权实用新型专利2项:1、一种化工废气资源化回收装备(ZL202420900506.7)2、一种VOCs废气资源化回收装置(ZL202420072984.3)二、申请发明专利2项:1、一种基于气相提浓工艺的废气治理系统及治理设备(申报发明专利)2、一种基于梯级冷凝的节能型废气治理系统及冷凝装置(申报发明专利) | 随着双碳政策的发展,VOCs治理被列为重点节能减排工程。本项目针对纺织印染行业VOCs排放的突出问题,开发高效节能的VOCs治理技术。 | 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 废气治理领域 |
7 | 微塑料PE对藻菌生物膜污水处理系统的影响及其机制研究 | 150.00 | 58.72 | 58.72 | 探究了短期胁迫下微塑料PE不同的粒径、形状和浓度对藻菌共生系统中生物膜形成及污染物去除的影响,发现微塑料粒径和浓度对藻菌生物膜污水处理的影响最大;进一步探究了长期胁迫下微塑料PE粒径和浓度对藻菌生物膜污水 | 藻菌生物膜污水处理技术由于其无需添加额外碳源,且能极大减少污水处理过程中温室气体的排放,已成为一项经济、 | 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 废水治理领域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处理系统的影响,目前课题正在稳步推进中。 | 绿色、低碳的污水处理新技术,有助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具有十分广阔的应用前景。而微塑料作为一类新型的持久性环境污染物在污水处理厂各个构筑物中广泛存在,已成为全球面临的一个新的环境热点问题。该项目着重研究微塑料对藻菌生物膜处理系统的影响和机制,为后续应用拓展提供基础。 | |||||||
8 | 农化退役地块承压地下水污染抽出-注入修复关键技术研究与工程应用示范 | 520.00 | 348.56 | 348.56 | 完成第一阶段的小试试验,开展试验地块水文地质勘察工作,获取各项技术参数,进行中试方案的研究,目前课题正在稳步推进中。 | 本项目属于联合研发项目,针对退役地块承压地下水污染问题,通过对药剂、工艺的优化,建立典型农化退役地块受污染承压水原位修复治理示范工程,实现对承压水污染的安全、达标修复。 | 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 土壤及地下水修复领域 |
9 | 基于工业污染地块土壤有机-重金属复合污染修复关键技术的研究及技术应用与工程示范 | 500.00 | 269.54 | 269.54 | 完成第一阶段小试试验,筛选出合适的修复材料类型和施用比例。制备完成改性材料,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吸附性能的验证,目前课题正在稳步推进中 | 本项目属于联合研发项目,针对土壤有机氯农药污染与重金属复合污染场地特征与需要,拟研发钢渣制备铁改性生物炭材料,并将其用于土壤重金属复合污染的固化/稳定化修复,及有机污染修 | 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 土壤及地下水修复领域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复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的吸附,同时实现铁改性生物炭在土壤重金属复合污染处理和气体有机污染物处理方面的应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 ||||||||
10 | 水产养殖尾水高效净化回用技术及装备研发 | 180.00 | 71.48 | 71.48 | 本课题为2024年度浙江省生态环境科研和成果推广项目,已完成水产养殖尾水的小试实验和养殖场的现场考察,下一步针对性设计反应器进行中试实验,目前课题正在稳步推进中。 | 该项目针对水产养殖尾水处理过程中存在的处理设备占地面积大影响实际养殖面积,处理设备无法应对养殖过程中水质变化的冲击及部分水质指标存在不达标情况的问题进行研究,针对性地强化硝化菌富集提高污染物的去除性能,设计反应装备实现污染物的快速削减,实现养殖尾水中氨氮、亚硝酸盐的去除率达到95%以上,出水稳定达到尾水排放和循环利用的标准。 | 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 废水治理领域 |
11 | 污泥生物淋滤工艺配套污泥比阻测试装置研发 | 50.00 | 23.07 | 23.07 | 本课题开发的污泥比阻自动测定装置实现了参数自动化计算,大大降低计算量,节省人力,提高计算效率和时间,在测定过程中,不需要技术员过高技术水平,直接即可现场测定。因此可以一次性测得污泥比阻,直接得出数据反映污泥脱水性能,真正智能和一体化,减少人工操作量,减少繁琐的步骤,提高数据准确性, | 本项目针对现有污泥比阻测定流程复杂、准确度低、误差大、人工操作量大等,极大限制了污泥比阻指标在工程实践中对污泥脱水性能的评判应用。因此,开发一种污泥 | 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 固废处理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研发课题顺利结题。申请发明专利1项:一体化污泥比阻智能测定系统、方法和电子设备(申报发明专利) | 比阻智能测定方法和设备,能够在污泥比阻测定过程中实现数据自动收集、自动分析处理和得出数值,为实际工程应用提供一种操作简单的可行性装置。 | |||||||
合计 | / | 7,223.70 | 2,280.13 | 4,477.98 | / | / | / | / |
情况说明无
4、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46 | 64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23.23 | 27.83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962.4 | 1,288.23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20.92 | 20.13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0 |
硕士研究生 | 16 |
本科 | 25 |
专科 | 5 |
高中及以下 | 0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2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27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5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2 |
60岁及以上 | 0 |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5、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1.技术优势公司拥有多项先进核心技术。在土壤及地下水修复领域,公司具有高浓度六价铬等重金属长效稳定化技术、土壤地下水原位注入和循环抽提联合修复技术、有机污染土壤高效化学氧化及异味控制技术等核心技术。
多年来,公司注重科技创新,通过不断研发与创新,形成了比较全面的技术体系。在环境修复业务领域,掌握包括高浓度六价铬等重金属长效稳定化技术、土壤地下水原位注入和循环抽提联合修复技术、有机污染土壤高效化学氧化及异味控制技术等关键技术,可用于满足复杂的污染源场地修复需求;在工业污染源治理领域,掌握高盐高氮高有机工业废水处理技术、ECORs电解
催化氧化技术、VOCs吸附-脱附-溶剂回收治理技术、污泥生物淋滤深度脱水技术等关键技术,可用于满足工业废水废气的治理需求。地下水污染与地表水污染有较大差异。地下水污染隐蔽性强,地下水流动缓慢,污染具有持久性;另一方面,因为地下水污染的迁移扩散与水文地质条件及土壤性质等密切相关,地下水污染又具有复杂性,和土壤污染具有很强的协同性。公司研发的土壤地下水原位注入和循环抽提联合修复技术,是将地下水抽出处理修复技术和原位化学氧化技术进行耦合与优化,通过快速采样原位分析及定深采样技术,更加精准的模拟和反映实际污染状况。创新的监测方式与注入-抽提装置相结合,能够克服氧化药剂与污染物难以快速准确混合和定点反应的难题,避免修复不足或过度修复问题,具有氧化药剂利用率高、修复效果好等特点。
2.研发优势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以“省级企业研究院”、“浙江省级博士后工作站”和“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为依托,聚集了一支拥有多年环境工程、机械设计、自动控制、化学工程、给排水、结构工程、软件工程及概预算等专业领域经验的核心技术研发团队。同时,构建了多元化研发平台,与中科院南京土壤研究所、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温州大学及捷克布拉格生命科学大学等开展了多项合作研发项目,覆盖典型复合污染场地氧化还原修复关键技术装备研究、重金属污染土壤高效淋洗配方优化及工艺研发、高氨氮工业废水新型处理工艺关键技术装备研究、兼氧-好氧-沉淀一体化集成式废水处理装备研发、新能源领域冶炼炉脱硫脱硝关键技术研发难降解废水组分分析及诊断、合流制溢流污染(CSO)快速高效净化处理工艺及装备、新型复合型非均相催化剂开发与研制等多个领域,并与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清华苏州环境创新研究院、日本静冈环境资源协会等开展了深度交流。报告期内,公司新获得授权专利共计12件,其中发明专利9件、实用新型专利3件、软件著作权2件。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拥有专利81件,其中发明专利22件、实用新型专利59件;拥有软件著作权25件。上述成果的取得主要基于公司领先的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并实现了科研成果的产业化。公司依靠自主知识产权研发的产品获得了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多项荣誉。
3.人才团队优势经过多年积累,公司已拥有一支技术创新能力专业且服务水平完善的人才团队。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员工总数为198人,其中博士1人、硕士29人、本科99人,本科及以上学历员工占比超过65%,涵盖环境工程、机械设计、自动控制、化学工程、给排水、结构工程、软件工程及概预算等领域,专业配置齐全;在人员资质方面,公司拥有一级注册建造师11人、二级注册建造师27人,合计共有环保行业相关的国家注册执业人员证书61项,达到同行业可比公司较高水平;在研发创新团队配置方面,公司拥有正高级工程师2人、高级工程师14人、工程师48人,为公司准确把握行业发展方向、精确制定科学发展策略奠定良好基础。公司员工在专业背景、知识技能、管理经验等方面形成良好互补,使公司能够在项目环境复杂、工程量大以及实施难度高的情
况下,合理设计项目方案与实施步骤,综合考虑投入成本、实施进度及项目质量,满足客户对工程质量与完工效率等多方面的需求,具有实现项目从设计、建设到竣工的完全管控能力。
4.项目经验优势公司在十余年的工程项目实施中积累了大量的业务与技术经验,参与了众多标杆性项目,体现了公司良好的服务水平和项目实施经验,如浙江新世纪金属材料市场退役地块土壤修复项目、杭州玻璃集团退役厂区土壤修复项目、浙江富邦集团有限公司填埋污泥应急处置项目、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嘉兴港区三期地块填埋污泥开挖转运处置工程二标段、杭钢单元GS1302-03/08/11/12地块及周边规划道路区域土壤修复工程、华东制药江东项目二期污水处理工程、中节能万润股份废水改造项目、华东制药江东项目二期车间废气处理系统、衡水以岭药业有限公司前处理车间和制剂车间末端废气治理工程、杭州市萧山区绿色循环综合体除臭设备采购项目、新疆晶和源新材料有限公司28万t/a高纯硅项目烟气脱硫脱硝工程、五河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场地风险管控项目、平阳县宠物东北地块二期项目和原瑞达焦化厂土地污染修复项目施工合同、重钢炼钢厂原址地块(道路区域)土壤污染修复项目、四川点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干白酒糟饲料生产厂废水处理项目、连云港连云区新光路区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浙江坤孚DMF/甲苯回收治理废气处理项目、四川三丰DMF/甲苯回收治理废气处理装置项目、余姚市凤山街道三官堂河离岸设施项目、原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瑶海区老厂区(暨氯碱化工污染治理一期)东一地块污染土壤修复项目、原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瑶海区老厂区(暨氯碱化工污染治理一期)东二、东三地块污染土壤修复项目、盂县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河南千牧生物废水处理工程、海宁德尔化工有限公司土壤及地下水修复项目等。
逐年增长的业务规模为公司带来了齐全的案例储备,在面对技术要求严苛、污染物成分复杂、体量大周期长的项目情况时,公司可以借鉴以往项目经验,运用自身成熟的技术服务水平,快速诊断项目难点,并准确设计具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5.品牌与资质优势
公司拥有较为全面的业务资质和服务水平,品牌优势良好。公司注重品牌建设,一直秉承诚信经营理念,先后获得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理事单位、中国环保产业协会理事单位、浙江省环境科学学会副理事长单位、浙江省环保产业协会副会长单位、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副会长单位、浙江省环境监测协会副会长单位等荣誉称号;先后荣获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AAA级信用企业、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商标类)、浙江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浙江省诚信民营企业、浙江省环保产业骨干企业、杭州市拱墅区突出贡献企业、杭州市拱墅区产业赛道领跑企业、2023年度浙江省污染地块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从业单位水平评价优秀企业(工程施工类)等荣誉称号。同时公司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机电工程总承包贰级等业务资质。在工程设计资质上,获得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甲级、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大气污染防治
工程)专项设计乙级证书。通过提供一系列优质的项目解决方案、良好的项目施工质量和售后服务,逐渐于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并形成了品牌效应。
6.渠道客户优势经过长期在环保领域的深耕,公司建立了各种渠道资源,包括优质客户(市政部门、工程总包商、水务集团、大型工业企业等),技术支持单位(高校、设计院、环科院、第三方检测单位等),社团组织(产业协会、行业协会、商业联合会等)等三大类别。这些渠道资源持续发挥作用,将在区域市场开拓、技术水平提高、项目跟进实施等多层面帮助公司抢占市场先机。
(二)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一)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二)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受整体经济环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2025年,若公司市场开拓、项目实施与交付、综合毛利率方面未能取得积极进展,公司全年可能仍面临业绩下滑或亏损的风险。针对此潜在风险,公司2025年持续加强市场渠道建设和业务拓展,聚焦核心技术研发,确保工程履约进度、加强成本控制、加强应收账款管理,优化内部管理,全力达成良好的经营业绩以化解潜在风险。
(三)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不适用
1、技术升级迭代的风险
随着对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国家对于生态环境的修复与治理的要求与标准不断提升,行业相关技术含量和技术实力的不断升级。公司是一家综合型环保企业,技术创新是驱动公司发展的核心因素,公司所处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若公司不能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市场需求,准确、及时地对技术工艺优化升级,则公司技术、产品及服务可能面临市场竞争力降低的风险。
2、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能否保持核心技术人员队伍的稳定,并通过不断吸引优秀技术人员加盟等方式强化技术人才的梯队建设,关系到公司能否在未来继续保持稳定、快速发展。未来如果出现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情况,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技术研发和创新能力,对公司长期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3、知识产权保护或核心技术泄露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环保综合治理服务以及环保产品销售,为持续提升技术先进性,公司预计将持续研发一系列关于生态环境修复与治理领域的专利、非专利技术等知识产权。如果出现专利申请失败、核心秘密泄露、知识产权遭到第三方侵害盗用、第三方对公司知识产权提起诉讼等情形,将对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四)经营风险
√适用□不适用
1、公司经营区域较为集中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华东地区,公司经营区域较为集中。在开拓华东地区以外的其他市场时,公司作为新进入者,在行业知名度、品牌认知度和市场影响力方面处于相对劣势的地位,业务拓展具有一定不确定性。公司目前已经在华东地区以外市场取得较好成绩,但华东市场依然是公司的业务发展重点。如果未来公司在华东地区的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且在其他区域市场的经营巩固与业务拓展不及预期,公司可能面临因经营区域较为集中产生的经营风险。
2、客户延续性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为环保综合治理服务,主要商业模式为EPC/PC的项目承接模式,往往能够通过单一项目一次性较好地解决客户的需求,针对同一客户持续开展业务的情况较少,具有客户需求频次较低、单次订单金额较大的特点。基于行业特点,公司经营业绩受到经济环境、行业发展情况及自身持续业务开拓能力的影响,新增项目的金额和盈利能力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如果公司不能持续获得优质项目订单,可能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3、收入季节性波动风险
公司收入呈现季节性波动,主要由公司的业务特点和客户结构所引起。公司主要客户中的市政及国有企业客户一般于每年春节后启动招投标工作,公司中标后还需历经一定的公示期和签约期方才具体签订合同,故上述客户的项目施工大多于每年一季度之后正式启动,收入主要发生于
三、四季度。公司收入呈现季节性波动,但员工工资、研发费用等各项费用在年度内均衡发生,因此可能会造成公司出现季节性亏损或盈利较低的情形,公司经营业绩存在季节性波动风险。
(五)财务风险
√适用□不适用
1、应收账款回款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的应收账款金额为2.40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51.65%,主要系合同资产部分达到结转条件结转所致。应收账款控制已取得部分成效,但余额仍相对较高,对公司造成了一定的营运资金压力。报告期内,经济环境整体承压,地方政府资金支付压力加大,工程实施类项目客户款项回收相对滞后。但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各地政府部门、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等经营稳定、信用状况良好的客户。
公司已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应收账款计提了坏账准备。如果未来公司应收账款管理不当或者部分客户自身发生重大经营困难,可能导致公司部分应收账款无法及时收回,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受到社会面流动控制和整体经济承压的影响,环保行业增长遭遇一定阻碍,整体竞争力度上升,盈利水平承压。受行业整体承压影响,公司毛利率产生较为明显的波动。若未来环保行业竞争度进一步加剧,将会对公司毛利率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3、实际成本超出预计成本的风险
公司主要业务模式为EPC总包环保工程业务,产品与服务具有较为明显的定制化特征。受实施地点、项目特点、客户需求、工艺设计、项目工作内容的不同及与供应商的合作情况影响,采购需求会有相应变化,综合导致公司在不同年度主要供应商变动较大,该变动符合公司的行业特征与实际经营情况。但供应商容易变动的情况也相应增加了公司保持成本稳定的风险。
公司的土壤修复业务在实施过程中,会因业主方的要求或方案执行调整导致实施的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公司每季度末根据项目执行情况对预计总成本进行复核,若预计总成本变动较大,则在原有预计总成本基础上进行调整。但受限于第三方调查单位、客户预估和前期场地勘察等多种因素影响,会产生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发现的污染范围、污染总量和污染介质等影响工程实施的要素超出前期预估难度或总量,导致公司实际完工成本增加并影响项目的最终盈利情况。公司会在实施过程中与客户积极沟通,根据合同条款、现场情况和工艺需求向客户提出追加投入。如果客户方拒绝追加投入或拒绝在合同中约定追加成本的情形,可能对公司部分项目的最终盈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4、所得税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如果国家有关税收优惠的法律、法规、政策等发生重大调整,或者由于公司未来不能持续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或不满足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条件等,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5、募投项目延期或变更的风险
公司募投项目之“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初期投资建设计划已经基本完成并已经上级管理部门审批备案后已投入使用。但原可研报告中用于场地租赁与设备购置的投资比例较高,且设备购置清单关联研发方向主要为公司传统的环境修复类业务,与公司当前推行的环保后端废物治理与资源化利用的方向存在较大差异,原定计划存在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公司募投项目之“分支机构建设项目”,该项目原定位于通过建设分支机构用于所在地区的营销推广、业务运营及客户服务,通过组建本地团队,提升对属地客户的持续开发和服务能力,从而扩大公司市场规模。但在实际投资过程中面临了行业整体性盈利能力下滑的问题,域外市场开发效果可能达不到预期盈利要求。公司做了相应的战略规划调整,一方面缩减本地团队的运营规模,以最小单元运营本地团队,同时提高团队考核要求实行优胜劣汰;另一方面削减在固定资
产方面的投资,从而提高投入资金的灵活性,保证投资效率。原可研报告中用于场地租赁、装修与市场营销方面的投资占比较高,同样存在原定计划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目前,新的资金使用计划方案正在深入论证中,公司将会在项目论证通过后按照监管要求进行合规披露。尽管变更后的募投项目是基于公司自身业务特点及对当前的国家产业政策及行业发展趋势的审慎判断作出,如果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产业政策和市场情况发生较大改变或受到其他不确定因素影响,变更后的募投项目的效益可能会与预期存在差异,公司正在充分评估相关风险,以防范对公司整体经营状况造成的不利影响。
(六)行业风险
√适用□不适用
近年来,国家对环境综合治理日益重视,相关部门发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境保护部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政策,鼓励环保相关企业加大产业投入,全面推动环保产业发展。公司主营业务覆盖环保综合治理服务以及环保产品销售与服务两个领域,与国家推动环保相关的产业政策密切相关。但是国家和相关部门有关产业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实施细则在出台时间、实施力度等方面具有一定不确定性,该种不确定性可能导致环保及其上下游产业产生波动,对于公司未来持续快速发展具有一定影响。
(七)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不适用
(八)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不适用
(九)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249.15万元,较上年同期同比减少30.08%;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20.22万元;实现归属于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253.06万元。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42,491,518.30 | 346,832,101.41 | -30.08 |
营业成本 | 219,226,883.21 | 309,254,042.48 | -29.11 |
销售费用 | 9,420,275.12 | 14,089,462.28 | -33.14 |
管理费用 | 42,177,279.63 | 52,176,680.66 | -19.16 |
财务费用 | 7,771,883.99 | 8,275,288.00 | -6.08 |
研发费用 | 22,801,330.18 | 29,068,086.33 | -21.5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905,057.73 | -81,123,003.01 | 112.2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68,398.13 | -2,104,534.37 | -107.5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1,199,130.36 | -18,902,081.05 | -276.67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249.15万元,同比减少30.08%,主要系主要系环保行业进入深度调整期,市场增长缓慢,环保企业整体的经营风险提高。公司在新承接业务时,进一步加强对业主资信、履约等情况的评判,选择承接资信状况较好、经济实力较强、履约记录更优质的业主单位的项目。在商务合同洽商过程中,尽量争取有利于公司的付款安排条件,如提高预付款比例、提高工程进度款付款比例等,并设置相关违约责任,在应收账款源头方面加强管理。综合导致公司报告期内承接的业务总量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21,922.69万元,同比减少29.11%,主要系报告期内,承接订单量有所收窄导致营业成本相应减少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942.03万元,同比减少33.14%,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调整销售策略,精简销售团队,择优选择承接项目,整体市场营销开支有所减少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4,217.73万元,同比减少19.16%,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推行降本增效,精简组织架构,严格约束日常费用开支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777.19万元,同比减少6.08%,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贷款总量减少导致相应的利息支出减少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2,280.13万元,同比减少21.56%,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在研项目的投入计划投入研发,2024年部分重点研发项目结项,当期发生的研发费用产生相应减少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90.51万元,同比增加112.21%,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有所恢复;同时公司收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应收账款回收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36.84万元,同比减少107.57%,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投资子公司用于新技术业务的开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119.91万元,同比减少276.67%,主要系报告期末,公司缩减贷款总量归还的银行贷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249.15万元,营业成本21,922.69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24,249.15万元,主营业务成本21,922.69万元,具体分析如下: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环保行业 | 242,491,518.30 | 219,226,883.21 | 9.59 | -30.08 | -29.11 | 减少1.24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环境修复 | 153,892,928.54 | 141,421,484.16 | 8.10 | -41.43 | -40.86 | 减少0.88个百分点 |
工业污染源治理 | 65,080,287.20 | 56,361,598.02 | 13.40 | -12.54 | -10.57 | 减少1.92个百分点 |
环保产品销售与服务 | 23,518,302.56 | 21,443,801.03 | 8.82 | 143.01 | 202.37 | 减少17.90个百分点 |
合计 | 242,491,518.30 | 219,226,883.21 | 9.59 | -30.08 | -29.11 | 减少1.24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华东地区 | 181,354,179.15 | 164,407,153.94 | 9.34 | -44.35 | -43.91 | 减少0.71个百分点 |
华北地区 | 37,508,791.25 | 35,551,854.04 | 5.22 | 79.52 | 121.20 | 减少17.86个百分点 |
其他地区 | 23,628,547.90 | 19,267,875.23 | 18.46 | 29,900.29 | 25,514.13 | 增加13.96个百分点 |
合计 | 242,491,518.30 | 219,226,883.21 | 9.59 | -30.08 | -29.11 | 减少1.24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公开招投标 | 163,346,798.90 | 158,981,899.04 | 2.67 | -42.65 | -38.04 | 减少7.24个百分点 |
竞争性谈 | 29,237,573.55 | 21,894,191.44 | 25.12 | 88.59 | 92.28 | 减少1.44 |
判 | 个百分点 | |||||
邀请招投标 | 49,907,145.85 | 38,350,792.73 | 23.16 | 7.35 | -7.07 | 增加11.93个百分点 |
合计 | 242,491,518.30 | 219,226,883.21 | 9.59 | -30.08 | -29.11 | 减少1.24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地区以项目实施所在地区分,华东地区包括山东、江苏、上海、浙江、安徽、江西、福建等;华北地区包括新疆、陕西、山西、河北、黑龙江等;其他地区主要为华中地区、西北地区和华南地区,包括河南、湖北、广东、广西、四川等。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不适用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环保行业 | 设备及原材料 | 58,885,502.55 | 26.86 | 63,751,410.57 | 20.61 | -7.63 | |
其他费用 | 22,249,176.85 | 10.15 | 39,997,567.70 | 12.93 | -44.37 | ||
分包成本 | 79,163,955.97 | 36.11 | 83,267,276.80 | 26.93 | -4.93 | ||
固废处置 | 49,925,701.39 | 22.77 | 111,816,254.10 | 36.16 | -55.35 | ||
人工成本 | 9,002,546.45 | 4.10 | 10,421,533.31 | 3.37 | -13.62 | ||
总计 | / | 219,226,883.21 | 100.00 | 309,254,042.48 | 100.00 | -29.11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环境修复 | 设备及原材料 | 4,943,834.34 | 2.26 | 17,243,114.74 | 5.58 | -71.33 | |
其他费用 | 16,301,905.96 | 7.44 | 37,395,164.51 | 12.09 | -56.41 |
分包成本 | 64,975,458.37 | 29.63 | 65,750,511.86 | 21.26 | -1.18 | |
固废处置 | 49,925,701.39 | 22.77 | 111,797,844.00 | 36.15 | -55.34 | |
人工成本 | 5,274,584.10 | 2.41 | 6,955,261.69 | 2.25 | -24.16 | |
工业污染源治理 | 设备及原材料 | 34,037,282.20 | 15.53 | 39,732,089.54 | 12.85 | -14.33 |
其他费用 | 5,805,382.32 | 2.65 | 2,521,812.04 | 0.82 | 130.21 | |
分包成本 | 13,159,460.23 | 6.00 | 17,452,605.65 | 5.64 | -24.6 | |
固废处置 | - | - | 18,410.10 | 0.01 | 0 | |
人工成本 | 3,359,473.27 | 1.53 | 3,295,375.68 | 1.07 | 1.95 | |
环保产品销售与服务 | 设备及原材料 | 19,904,386.01 | 9.08 | 6,776,206.29 | 2.19 | 193.74 |
其他费用 | 141,888.57 | 0.06 | 80,591.15 | 0.02 | 76.06 | |
分包成本 | 1,029,037.37 | 0.47 | 64,159.29 | 0.01 | 1,503.88 | |
人工成本 | 368,489.08 | 0.17 | 170,895.94 | 0.06 | 115.62 | |
环保产品销售与服务 | / | 219,226,883.21 | 100.00 | 309,254,042.48 | 100.00 | -29.11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其他费用包括:机械租赁费、运输费、房租费、水电燃气费、检测费等。
(4).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不适用
(5).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6).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4,225.76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58.66%;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 |
例(%) | 在关联关系 | |||
1 | 第一名 | 40,139,459.32 | 16.55 | 否 |
2 | 第二名 | 35,991,206.02 | 14.84 | 否 |
3 | 第三名 | 29,118,365.27 | 12.01 | 否 |
4 | 第四名 | 18,799,323.94 | 7.75 | 否 |
5 | 第五名 | 18,209,246.66 | 7.51 | 否 |
合计 | / | 142,257,601.21 | 58.66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8,512.73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8.84%;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第一名 | 25,844,650.87 | 11.79 | 否 |
2 | 第二名 | 19,898,899.07 | 9.08 | 否 |
3 | 第三名 | 16,125,944.25 | 7.36 | 否 |
4 | 第四名 | 12,385,321.10 | 5.65 | 否 |
5 | 第五名 | 10,872,477.98 | 4.96 | 否 |
合计 | / | 85,127,293.27 | 38.84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3、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销售费用 | 9,420,275.12 | 14,089,462.28 | -33.14 |
管理费用 | 42,177,279.63 | 52,176,680.66 | -19.16 |
财务费用 | 7,771,883.99 | 8,275,288.00 | -6.08 |
研发费用 | 22,801,330.18 | 29,068,086.33 | -21.56 |
4、现金流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905,057.73 | -81,123,003.01 | 112.2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68,398.13 | -2,104,534.37 | -107.5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1,199,130.36 | -18,902,081.05 | -276.67 |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29,659,576.08 | 5.06 | 100,502,392.47 | 14.24 | -70.49 | 主要系报告期末公司偿还银行贷款所致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00,000.00 | 0.09 | 0.00 | 0.00 | 不适用 | 主要为银行理财产品 |
应收票据 | 10,942,720.06 | 1.87 | 22,623,187.67 | 3.20 | -51.63 | 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减少 |
应收账款 | 239,620,754.36 | 40.86 | 158,010,745.70 | 22.38 | 51.65 | 主要系报告期内已完工达到结算条件的项目总量增加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1,537,849.51 | 0.26 | 13,399,896.10 | 1.90 | -88.52 | 主要系报告期末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
合同资产 | 236,044,409.19 | 40.25 | 343,052,931.05 | 48.59 | -31.19 | 主要系报告期内已完工未达到结算条件的项目总量减少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685,961.34 | 0.12 | 372,163.78 | 0.05 | 84.32 | 主要系报告期末预缴税款增加所致 |
固定资产 | 15,150,510.26 | 2.58 | 23,836,574.30 | 3.38 | -36.44 | 主要系部分设备折旧所致 |
在建工程 | 3,635,813.28 | 0.62 | 148,380.00 | 0.02 | 2,350.34 | 主要系报告期末子公司投资运营类环保项目,在建工程增加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8,452,288.63 | 1.44 | 3,862,295.47 | 0.55 | 118.84 | 主要系租赁合同变更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78,462.45 | 0.01 | 291,571.64 | 0.04 | -73.09 | 主要系部分待摊费用到期 |
应付票据 | 9,387,937.50 | 1.60 | 23,655,135.26 | 3.35 | -60.31 | 主要系报告期末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366,564.54 | 2.11 | 33,293,673.07 | 4.72 | -62.86 | 主要系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贷款余额减少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12,204,714.45 | 2.08 | 5,780,110.65 | 0.82 | 111.15 | 主要系报告期末部分应付票据结转会计处理重分类导致本科目增加 |
长期借款 | 2,000,000.00 | 0.34 | 10,000,000.00 | 1.42 | -80.00 | 主要系部分贷款期限到期所致 |
租赁负债 | 3,370,590.73 | 0.57 | 146,085.74 | 0.02 | 2,207.27 | 主要系报告期末部分待支付租金 |
其他说明无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货币资金包含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2,921,354.61元,保函保证金6,647,093.77元,均使用受限。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不适用
(五)投资状况分析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5、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1 | 杭州卓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128.00 | 100.00 | 731.22 | 599.47 | -111.78 |
2 | 碳零能源环境技术(福建)有限公司 | 1,000.00 | 100.00 | 376.40 | 78.68 | -13.56 |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三)所处行业情况”。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不适用
作为一家以技术驱动的综合性环保企业,公司成立近二十年来一直专注于环境保护产业,并将在未来始终坚持以技术创新作为产业发展的基石,围绕环保主业做更深层次和更多元化的开发与建设。
围绕环保行业长久以来的“政策—市场—技术”发展规律,公司经过多年探索,逐步形成并确立了通过研发创新构筑核心技术壁垒,以“环境修复”与“污染源治理”作为产业拓展基石,将“数智化”、“装备化”和“资源化”立为长远发展方向,不断开拓新技术、新场景与新应用,将公司打造为一家国内领先的技术驱动型综合环境治理与服务提供商。
公司基于已有优势业务,积极拓展在其他场景中的数智化与装备化应用以“环境修复”与“污染源治理”作为两大产业拓展基石,在土壤及地下水修复、水体修复、工业水污染治理、废气治理及固废处置等领域形成了合计9项成熟的核心技术。同时,公司在工业污染场地修复、医药化工行业废水废气治理等细分领域拥有独特的技术与经验积累,享有较高的行业地位。上述细分领域因项目复杂性与高技术门槛,市场规模仍在持续扩大,具有较高的增长潜力。公司将继续保持在优势业务领域的积极拓展,提升经营规模与盈利能力。
在数智技术与环保产业深化融合的背景下,以“双碳”目标为宏观规划指引,以低碳化、绿色化、数智化为内涵的智慧环保产业已成为当前阶段环保产业发展的主要方向和增长动能。公司高度重视环保数智化与装备化的研发,自2020年起即开始重点投入数智环保的场景开发,组建由环保工程师和信息工程师为主体的专业团队,团队既有环保领域的专业知识,也有信息技术的开发能力,实现了跨专业领域的融合,提供环保新应用场景的一体化解决方案。公司自主研发的好氧生物膜极速脱氮技术(简称:BioFit工艺)一体化装备,通过将现代微生物工程学与配备全自动在线运行监测系统,充分发挥微生物负载量远远高于常规工艺的特点,在实现污染物降解速度更快、效率更高的同时,做到了无人值守远程控制,打破邻避效应,与城市景观融为一体。公司自主研发的“气相提浓冷凝无水溶剂回收装备”被认定为2024年度浙江省首台(套),装备不仅有效解决企业排放废气难治理的问题,将废气中DMF和甲苯等污染物,变废为宝,转化为无水有机溶剂直接回用、变废为宝,帮助企业通过“资源化”环保治理产生直接经济效益,支撑了相关行业减污降碳的高质量发展。
作为一家以技术驱动的综合性环保企业,公司成立近二十年来一直专注于环境保护产业,并将在未来始终坚持以技术创新作为产业发展的基石,围绕环保主业做更深层次和更多元化的开发与建设。围绕环保行业长久以来的“政策—市场—技术”发展规律,公司经过多年探索,逐步形成并确立了通过研发创新构筑核心技术壁垒,以“环境修复”与“污染源治理”作为产业拓展基石,将“数智化”、“装备化”和“资源化”立为长远发展方向,不断开拓新技术、新场景与新应用,将公司打造为一家国内领先的技术驱动型综合环境治理与服务提供商。
余姚凤山街道三官堂河Biofit装备(2024)
四川三丰DMF、甲苯废气回收治理装备(2024)
1、土壤及地下水修复发展战略:随着土壤修复市场逐步进入“汰弱留强”的竞争格局,传统粗放式规模扩张的竞争策略将逐步被市场淘汰。公司在区域市场层面将继续深耕浙江市场,并依托于经营网络的优化,在江苏、安徽、山东、湖北、重庆、广东等经济较为活跃、市场潜力更大的地区拓展优质精品项目。在产业链纵向拓展上,积极尝试向修复工程上游的咨询、调查、检测、修复药剂、特种设备和向下游的处置终端等业态拓展。力争在土壤及地下水修复领域整体保持较高的综合竞争力。
2、工业废水与废气治理发展战略:公司将聚焦医药、化工与新能源领域,依托标杆项目经验,紧抓产业结构调整的周期,加大市场投入,积极承揽优质项目;同时开展“核心技术装备化”工作,将核心技术转化为可标准化销售的定制装备,提升自主装备销售模式在主营业务中的影响力。
在此基础上尝试拓展行业领域,聚焦新能源、生物技术等领域,实现技术延伸,打造有公司特色的工业污染源治理场景覆盖。
3、“资源化”与其他新兴产业发展战略:随着国家资源化利用政策的不断出台以及“双碳目标”的提出与践行,环保产业的关注点将由“无害化”转向“无害化与资源化”相结合的发展周期。公司计划采用资本与技术相结合的手段,着重布局资源化利用板块,重点聚焦固废处置、污水资源化、废气资源化等细分领域。
4、“数智+环保”战略规划
公司的智慧环保开发以数字化为引领,推动多跨协同智治,业务重点聚焦于水环境、土壤修复与大气监测等领域。通过传感器开发与监测模型设计,结合环境模型下丰富的数据生态,构建了针对不同污染介质与环境要素的大数据平台,实现对环境要素的多维监测和复合数据融合计算。同时,公司开发了针对环保工程项目的智慧环境运营管理平台,实现工程场景的全流程远程管理,极大降低了异地管理的难度。现阶段公司的智慧环保团队集中围绕公司优势主业以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为基础开发场景,进行“数智+”赋能,已累计开发和应用了“智慧监测、智慧治土、智慧水环境、智慧装备管家、智慧运维”等平台。公司的智慧环保产品已经在土壤修复和水环境治理方面初步完成并已投放市场使用,进一步加强了公司的综合服务能力。
公司智慧环保采用了自下而上的架构设计,从数据采集到应用落地,形成完整的技术体系。公司对智慧环保业务的演化与推进,可以概括为感、知、用、协四个层级:
(1)“感”层即为感知层,作为智慧环保场景开发的基础,通过布设各类物联网传感器、视觉设备及其他采集端口,借助物联网技术,把传感器和装备嵌入到各种环境监控对象(物体)中,实现对土壤、空气、水体等的实时监测,并将采集到的庞大的数据传输到上层平台,形成数据资产。公司在该层级研发、优化相关传感器性能、成本,统一数据接口、通讯协议、供电方式等,做到应用场景标准、成熟。
(2)“知”即认知层,是在大量监测数据的基础上,利用数据资产和生成式AI,实现环境数据的挖掘与价值化。通过超级计算机和云计算将环保领域物联网整合起来,实现从数据监测到场景洞察的转化,提高环境风险识别能力。以更加精细和动态的方式实现环境管理和决策,实现对数据的统计分析、预测预警、关系挖掘、模式识别等,为智慧化方案设计提供决策依据。智能化分析是智慧环保的核心所在,公司在积极构建数字孪生系统,利用模拟技术评估不同污染治理方案的效果。同时,基于历史污染治理数据,综合考虑效率、成本、能耗等指标,强化机器学习训练模型,根据模拟反馈不断优化治理方案。
(3)“用”即应用层,基于数据资产和算法模型,结合环保核心技术,在传统业态上开发新应用场景,提供包括方案设计、工程实施、信息查询、设备监控、平台管理、AI运营优化等一体化的智慧环保综合解决方案。公司已在智慧监测、运维管理、装备管家等方面开发并储备了智慧环保技术,初步建立了具备产业化基础的产品矩阵。公司将在此基础上继续拓展应用场景,提升解决方案的覆盖面。
(4)“协”即协同层,通过信息系统和平台实现资源协同和信息共享。随着未来智慧环保市场的逐步开发及宏观产业调控的梯次跟进,基于链接各类环境资源系统平台,构建数字双生资源管理系统将是环保数智化发展的长期目标。最终实现打破信息孤岛,构建数智环保数据中心和云端开源模型分析平台,开展多源异构数据的关联分析,完成环境资源管理的协同、精细化和最优化,全面提升环境管理的智能化水平。结合国家政策的发展,以“构建环保物联网为基础,以生态大数据应用为灵魂”按照“大平台、大整合、高共享”的集约化思路,打造出技术服务一流的智慧环保生态环境大数据一体化平台。可以预期,智慧环保将与更多前沿技术相结合,发挥更大潜力,让环保治理由被动治理向主动治理转变,污染控制也从粗放式向精细化方向发展。
(三)经营计划
√适用□不适用
2025年度将是环保行业整体市场竞争加速但潜力赛道逐步释放的一个年度,围绕公司的发展战略将采取以下具体的经营计划与措施:
1、技术研发计划
继续扎实推进公司各在研项目的研发工作,在适当控制研发经费的同时,充分发挥企业技术研发中心作用,深化与知名院校的研发合作,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技术研发优势。在已取得“省级企业研究院”、“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博士后工作站”、“水污染控制浙江省工程实验室成果转化与推广运用平台”、“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的基础上,扎实推进“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及“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的评定工作,筹备“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积极主持与参与国家级与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以打造更优秀的技术研发平台,聚拢更优秀的科技研发资源,创造更优秀的科技创新成果,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
在具体研发工作上,公司集中于土壤及地下水修复领域、水污染治理领域以及固废处置领域开展持续研发工作,通过技术研发计划的有效开展,依托相应的技术成果,预计将在公司现有主业中实现进一步的降本增效效果,整体提升公司的竞争优势。
2、市场开发计划
围绕“立足浙江、深度开发华东”、“聚焦长三角绿色生态一体化”和“布局华中与西部地区”的市场布局战略。过往年度,公司分别于安徽、新疆、湖北等地区取得一系列标杆项目,同时,业务区域集中的特性得到改善,省外承接业务规模得到较大提升。2025年度公司将继续以各分支机构为支点继续深耕省外活跃市场,稳健实施业务拓展。
3、资源化业务开发计划
围绕新兴技术与新应用场景,公司将重点就一般工业固废的无害化处理与高附加值资源化利用开展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的研发。就工业废水废气回收并资源化利用领域,重点开展核心技术装备化的研究,打造专用设备产品;同时,在智慧环保以及资源化利用方面继续开展研发,并针对绿色减碳技术进行融合。
4、数智化业务开发计划公司将会继续加大对数智化环保领域的投入,围绕发展蓝图总体设计,逐步深化场景开发与业务布局。公司正在筹划数智化环保的独立运营主体,并逐步扩充团队覆盖能力。在现有的环境工程、物联网技术与大数据分析的团队基础上,增补机器学习、算法模型、系统架构等专业人才。基于当前核心环保工艺和IT技术,一方面支援公司现有主业提供数字化管理改造,对传统业务进行数字赋能;另一方面联合高校院所等外部单位,充分开发环境修复、河道治理、市政管网及工业端污染等环保场景的数字化应用。重点开发监管部门与大型工业企业客户群,以此为撬动点实现传统优势业务与数字业务的协同与融合。
5、经营目标计划随着经济发展的整体趋势向好,国家及环保行业环境有望逐步恢复。同时公司将进一步注重应收账款管理工作,加强应收账款的源头管理、过程管理及考核管理,力争改善公司经营性现金流状况。
6、管理提升计划公司将进一步优化战略,围绕战略要求明确目标、分解任务、压实责任、增进效益。要保证决策精细制定。推进长期战略规划工作实施,全面加强各层级人才储备与梯队建设,确保决策前瞻务实、精准高效。要保证计划精细执行。强化生产经营计划的权威性、指导性和系统性,确保计划精准、全面、系统执行。
同时强化组织建设,做好各部门与员工的思想引导和业务辅导,强化制度建设。以管理工具数字化、制度系统化、流程标准化为模板,提升管理精准化水平,形成高效、积极的工作风格。让管理更加稳健、均衡、严谨和高效。
(四)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努力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依法运作,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有效配合,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不适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1月3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4年1月4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1月22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4年1月23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6月7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4年6月8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卓未龙 | 董事长 | 男 | 48 | 2014-12-26 | 2027-01-02 | 46,719,617 | 46,719,617 | 0 | 不适用 | 33.59 | 否 |
总经理 | |||||||||||
田平 | 董事 | 男 | 45 | 2014-12-26 | 2027-01-02 | 0 | 0 | 0 | 不适用 | 32.58 | 否 |
王宇峰 | 董事 | 男 | 47 | 2020-12-26 | 2027-01-02 | 0 | 0 | 0 | 不适用 | 33.84 | 否 |
副总经理 | |||||||||||
核心技术人员 | 不适用 | ||||||||||
陈奉连 | 董事 | 男 | 44 | 2024-01-03 | 2027-01-02 | 0 | 0 | 0 | 不适用 | 35.00 | 否 |
副总经理 | |||||||||||
核心技术人员 | 2020-12-26 | 不适用 | |||||||||
薛磊 | 董事 | 男 | 45 | 2023-03-06 | 2027-01-02 | 0 | 0 | 0 | 不适用 | 28.74 | 否 |
徐向阳 | 独立董事 | 男 | 61 | 2020-03-11 | 2027-01-02 | 0 | 0 | 0 | 不适用 | 10.00 | 否 |
吴礼光 | 独立董事 | 男 | 61 | 2020-03-11 | 2027-01-02 | 0 | 0 | 0 | 不适用 | 10.00 | 否 |
叶海影 | 独立董事 | 女 | 49 | 2020-03-11 | 2027-01-02 | 0 | 0 | 0 | 不适用 | 10.00 | 否 |
王志宏 | 董事(离任) | 男 | 59 | 2014-12-26 | 2024-01-02 | 0 | 0 | 0 | 不适用 | 28.42 | 否 |
核心技术人员 | 不适用 | ||||||||||
姚群英 | 董事(离 | 女 | 58 | 2014-12-26 | 2024-01-02 | 0 | 0 | 0 | 不适用 | 0 | 否 |
任) | |||||||||||
濮世杰 | 监事会主席 | 男 | 48 | 2014-12-26 | 2027-01-02 | 0 | 0 | 0 | 不适用 | 24.39 | 否 |
沈继宏 | 监事 | 男 | 51 | 2014-12-26 | 2027-01-02 | 0 | 0 | 0 | 不适用 | 19.47 | 否 |
俞旭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40 | 2014-12-26 | 2027-01-02 | 0 | 0 | 0 | 不适用 | 19.18 | 否 |
刘明浩 | 副总经理 | 男 | 44 | 2023-02-17 | 2027-01-02 | 0 | 0 | 0 | 不适用 | 29.11 | 否 |
朱仝 | 董事会秘书 | 男 | 33 | 2023-02-17 | 2027-01-02 | 0 | 0 | 0 | 不适用 | 28.51 | 否 |
陈晨 | 财务负责人 | 男 | 38 | 2022-12-02 | 2027-01-02 | 0 | 0 | 0 | 不适用 | 28.89 | 否 |
胡愚 | 副总经理(离任) | 男 | 43 | 2020-01-15 | 2024-01-02 | 0 | 0 | 0 | 不适用 | 0 | 否 |
杨尚源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8 | 2020-12-26 | 不适用 | 0 | 0 | 0 | 不适用 | 29.55 | 否 |
唐全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50 | 2020-12-26 | 不适用 | 0 | 0 | 0 | 不适用 | 29.43 | 否 |
刘磊 | 核心技术人员(离任) | 男 | 40 | 2020-12-26 | 2024-02-07 | 0 | 0 | 0 | 不适用 | 1.81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46,719,617 | 46,719,617 | / | 432.51 | / |
注:报告期内从公司离任和新聘任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统计税前报酬总额时仅计算任职期间报酬,离任后或聘任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所获取的报酬不列入统计。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卓未龙 | 1998年7月至2013年4月,任上海卓锦工贸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3年9月至2014年12月,任卓锦有限董事长兼总经理;2004年4月至今,任卓锦香港董事;2012年11月至今,任杭州卓锦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4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
田平 | 2006年7月至2009年6月,任杭州浙大高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6月至2011年2月,任杭州高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3月至2013年2月,任杭州诺贝尔集团有限公司新事业部投资总监;2013年3月至2013年12月,任杭州卓锦总经理;2014年1月至2014年12月,任卓锦有限副总经理兼市政环境事业部总监;2014年12月至2023年2月,历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市场销售中心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场地修复事业部总监、产业投资与发展部总监。 |
王宇峰 | 2005年7月至2008年6月,任杭州浙大高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8年7月至2012年5月,任杭州博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6月至2014年12月,任卓锦有限技术中心总监;2014年12月至今,历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技术中心总监、研发中心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研发中心总监。 |
陈奉连 | 2000年8月至2001年5月,任职于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2001年5月至2017年3月,任浙江汉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管理中心副总经理;2017年5月至2023年12月,历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经理、副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工程管理中心总监、核心技术人员。 |
薛磊 | 2006年3月至2014年12月任浙江卓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技术部技术工程师,大项目部项目经理,环保工程事业部销售部经理;2015年1月至今历任公司市场销售中心销售部经理,市场销售中心副总监,市政工业事业部副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市政工业事业部总监。 |
徐向阳 | 1988年7月至1991年12月,任浙江大学生物科学与技术系助教、讲师;1991年12月至1996年12月,任浙江农业大学环境保护系讲师;1996年12月至1998年9月,任浙江农业大学环境保护系副教授;1998年9月至2001年12月,任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副教授;2001年12月至今,任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教授;2006年9月至2009年6月,任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院长助理;2009年7月至2017年7月,任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副院长;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吴礼光 | 1985年7月至1989年8月,任安徽工程大学教师;1996年9月至2007年8月,任国家海洋局杭州水处理技术开发中心所长、研究员;2007年9月至今,任浙江工商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2014年1月至2017年12月,任浙江工商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叶海影 | 1999年5月至2004年9月,任平阳正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2004年9月至今,任浙江南方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8年7月至今,任浙江瑞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王志宏 | 1987年8月至2002年12月,历任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环保设备分公司副总经理;2003年9月至2014年12月,任公司前身卓锦有限副总经理;2014年12月至2023年2月,历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工程管理中心总监;2023年3月至今历任公司董事、核心技术人员,现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
姚群英(离任) | 2003年12月至2014年12月,历任卓锦有限财务经理、财务部总监、财务审计部总监;2014年12月至2022年11月,历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22年12月至2023年12月历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 |
濮世杰 | 1997年8月至2006年5月,任杭州新华纸业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助理;2006年6月至2007年5月,任杭州旅游集散中心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09年3月至2011年3月,任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办主任;2011年4月至2011年11月,任天格科技(杭州)有限公司综合管理中心高级经理;2011年12月至2014年4月,任浙江凯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4年5月至2014年12月,任卓锦有限总经理助理;2014年12月至今,历任公司监事、企业管理部副总监;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综合管理中心总监。 |
沈继宏 | 1993年9月至1996年2月,任临平皮件厂售后服务工程师;1996年5月至1998年12月,任武康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现场管理人员;1999年3月至2003年9月,任上海卓锦工贸发展有限公司商务部经理;2003年9月至2014年12月,历任卓锦有限监事、采购部经理、商务部经理;2014年12月至今,历任公司监事、商务部经理;现任公司监事、商务部经理、市政公用部技术经理。 |
俞旭 | 2006年7月至2014年12月,任卓锦有限商务专员;2014年12月至今,历任公司市场专员、采购经理助理、商务部副经理;现任卓锦环保职工代表监事、总经理秘书、综合管理中心副总监。 |
刘明浩 | 2003年7月至2005年9月任职于浙江龙盛集团实验员、工艺员;2005年9月至2007年9月任浙大正禾环保有限公司工艺设计工程师,2007年9月至2008年9月任浙江商达环保公司工艺设计师;2008年9月至2011年9月任江苏省化工设计院杭州分院工艺设计师;2011年9月至今历任公司工艺设计工程师、技术部经理、技术中心副总监、智慧环保与运营事业部副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智慧环保与运营事业部总监。 |
朱仝 | 2014年12月至2017年3月任浙江铂澜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7年4月至2019年1月任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融资资深专员;2019年2月至2020年5月任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2020年6月至2023年2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
陈晨 | 2010年6月至2010年12月任桐庐奔腾建材制品有限公司记账会计;2011年1月至2016年5月任浙江创佳数字技术有限公司综合会计;2016年6月至2017年5月任杭州爱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7年6月至2022年12月,任公司财务经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
胡愚(离任) | 2008年7月至2019年12月,任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9年12月至2023年2月,历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企业发展中心总监、智慧环保事业部总监;2023年3月至2023年12月历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公司法务顾问。 |
杨尚源 | 1999年7月至2002年12月,任山西省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经理;2002年12月至2007年9月,任杭州包尔得有机硅有限公司助理工程师;2013年7月至2014年5月,任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师;2014年7月至2016年9月,任山西省环境规划院、清华大学联合培养博士后;2014年5月至2014年12月,任卓锦有限研发中心总监;2014年12月至2018年12月,任公司研发中心总监;2019年1月至今,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首席专家。 |
唐全 | 1999年9月至2001年7月,任东风杭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环保主管;2004年9月至2011年3月,任浙江省天正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环保工程师、副所长;2011年4月至2013年5月,任杭州银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13年6月至2017年7月,任浙江省天正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环境工程中心主任;2017年9月至今,历任公司技术中心副总监,现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市政工业事业部副总监。 |
刘磊(离任) | 2010年4月至2012年6月,任浙江大学水环境研究院助理研究员;2012年7月至2013年2月,任杭州高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3年3月至2013年12月,任杭州卓锦技术部经理;2014年1月至2014年12月,任卓锦有限技术部经理;2014年12月至2024年2月,历任公司智慧环保事业部环保技术部经理兼市场销售中心商务部技术经理、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智慧环保与运营事业部副总监。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卓未龙 | 卓锦香港 | 董事 | 2004年4月1日 | / |
叶海影 | 浙江瑞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8年7月1日 | / |
浙江南方会计师事务所 | 合伙人 | 2004年9月1日 | / | |
徐向阳 | 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 | 教授 | 2001年12月1日 | / |
吴礼光 | 浙江工商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教授 | 2007年9月1日 |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进行研究和审查,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后提交股东大会执行;监事的薪酬方案由监事会批准后提交股东大会通过后执行。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根据公司相关规定领取具体任职岗位相应的薪酬,不领取董事、监事职务报酬;独立董事享有固定数额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监事不享有职务津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及年终奖金两部分构成,其中基本薪酬系高管人员根据职务等级及职责每月领取的基本报酬,年终奖金根据年度经营及考核情况发放。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与公司披露的情况一致。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343.30 |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89.21 |
注: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不包含同时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核心技术人员报酬。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姚群英 | 非独立董事 | 离任 | 任期届满 |
王志宏 | 非独立董事 | 离任 | 任期届满 |
胡愚 | 副总经理 | 离任 | 任期届满 |
陈奉连 | 副总经理 | 选举 | 新任董事、副总经理 |
刘磊 | 核心技术人员 | 离任 | 个人原因 |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卓未龙、姚群英、胡愚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针对警示函中提到的问题,公司深刻反思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积极进行自查工作,充分落实整改要求,于2022年11月25日向浙江证监局递交了整改报告。将继续加强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优化公司治理水平,强化信息披露管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公司于2023年2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12023000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2023年5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6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针对本次行政处罚,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深刻吸取经验教训,充分整改过错行为,持续优化公司治理水平,确保公司平稳健康的发展,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12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2023〕180号),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卓未龙,时任董事、财务总监姚群英,时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胡愚,时任董事、副总经理王志宏予以公开谴责。同时,本次纪律处分将吸收前期《关于对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2023〕2号)。针对本次纪律处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纪律处分中指出的问题,将认真吸取教训,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中存在的不足,加强对《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努力提升规范运作意识,加强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优化公司治理水平,强化信息披露管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4年1月3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2、《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5、《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的议案》;6、《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的议案》;7、《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8、《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9、《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10、《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11、《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12、《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13、《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14、《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议案》;1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6、《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4年4月25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3、《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4、《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5、《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6、《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7、《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8、《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9、《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10、《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11、《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2、《关于2023年度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13、《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14、《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15、《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16、《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17、《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18、《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 |
估报告》;19、《关于审计委员会监督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报告》;20、《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22、《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4年6月21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4年8月29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4、《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4年9月13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4年10月28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4年12月30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1、《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
八、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卓未龙 | 否 | 7 | 7 | 0 | 0 | 0 | 否 | 3 |
田平 | 否 | 7 | 7 | 0 | 0 | 0 | 否 | 3 |
王宇峰 | 否 | 7 | 7 | 0 | 0 | 0 | 否 | 3 |
薛磊 | 否 | 7 | 7 | 0 | 0 | 0 | 否 | 3 |
陈奉连 | 否 | 7 | 7 | 0 | 0 | 0 | 否 | 3 |
徐向阳 | 是 | 7 | 7 | 0 | 0 | 0 | 否 | 3 |
吴礼光 | 是 | 7 | 7 | 0 | 0 | 0 | 否 | 3 |
叶海影 | 是 | 7 | 7 | 0 | 0 | 0 | 否 | 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7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7 |
(二)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叶海影(主任委员)、吴礼光、薛磊 |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 徐向阳(主任委员)、卓未龙、叶海影 |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吴礼光(主任委员)、卓未龙、叶海影 |
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 卓未龙(主任委员)、田平、王宇峰、薛磊、陈奉连、徐向阳、吴礼光 |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1月3日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
2024年4月19日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3、《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4、《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5、《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6、《2023年度内审工作报告》;7、《关于2023年度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8、《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9、《关于审计委员会监督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报告》;10、《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
2024年4月21日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2024年第一季度内审工作报告》。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
2024年8月26日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
2、《2024年第二季度内审工作报告》;3、《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 |||
2024年9月10日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
2024年10月25日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2024年第三季度内审工作报告》。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
(三)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4月19日 | 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
(四)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4月19日 |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2、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
(五)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94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4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198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2 |
专业构成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工程)人员 | 81 |
销售人员 | 17 |
技术研发人员 | 46 |
财务人员 | 14 |
行政及管理人员 | 40 |
合计 | 198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 | 1 |
硕士 | 29 |
本科 | 99 |
专科 | 43 |
高中及以下 | 26 |
合计 | 198 |
(二)薪酬政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根据所处地区及行业的特点,结合经营实际情况,制定与公司效益和员工个人绩效表现挂钩的薪酬体系。员工薪酬分为月度综合薪酬和年度绩效奖金两部分,其中年度绩效奖金根据员工当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和公司当年度经营状况确定。同时,公司注重员工关怀与保障,依法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根据岗位要求和工作内容的不同,提供健康体检、司龄补贴、午餐补贴、交通补贴、通信补贴、节日礼金等福利,为公司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提供持续保障。
(三)培训计划
√适用□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员工的成长和人才队伍的建设,依据公司战略目标与业务发展规划,针对战略性关键岗位制定了高挑战的员工培养计划,持续加大关键人才的培养力度。公司人力资源中心以年度为单位根据业务发展需求把握总体培训方向及原则,各业务单位配合,根据不同岗位胜任力需求,采取经验萃取、自主学习和专家顾问等形式提升员工专业素质。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企业文化培训、战略宣贯培训、管理者提升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法律知识培训、行业动态培训等多种培训课程,并积极鼓励员工参与各项专业技能、职称和技术大赛的考试或评选。通过公司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素养,在促进员工个人长远良好发展的同时,增强员工的成就感和满意度,加强人才储备,做好人才梯队建设,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以年度为单位根据业务发展需求把握总体培训方向及原则,各业务单位配合,根据不同岗位胜任力需求,采取经验萃取、自主学习和专家顾问等形式提升员工专业素质。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企业文化培训、战略宣贯培训、管理者提升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法律知识培训、行业动态培训等多种培训课程,并积极鼓励员工参与各项专业技能、职称和技术大赛的考试或评选。通过公司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素养,在促进员工个人长远良
好发展的同时,增强员工的成就感和满意度,加强人才储备,做好人才梯队建设,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四)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1、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情况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1)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公司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3)公司按照合并报表当年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可分配利润的一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4)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2)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可以实行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及其它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合理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3)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的净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剩余的净利润)为正值,且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同时现金流充裕;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半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公司盈利水平和现金流量能够满足公司的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4)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5)现金分红的期间间隔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6)现金分红的比例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每年具体现金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经营情况拟定,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在实际分红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第3项规定处理。
7)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1)拟定方案:公司董事会根据盈利情况、资金需求拟定利润分配预案;在利润分配预案论证过程中,应通过电话、传真、信件、邮件、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并做好记录;同时应征求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可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审议程序:利润分配预案应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若股东大会审议发放股票股利或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独立董事应对分红预案发表独立意见。
8)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属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重要决策事项,不得随意调整而降低对股东的回报水平。
因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颁布新的规定或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调整分红政策的,应以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严格履行决策程序。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发生变动,应当由董事会拟定调整方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有关事项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9)利润分配情况的披露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2、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
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对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发表同意意见,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3、现金分红政策的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已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情况。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否 |
(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
(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薪酬方案,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目标达成情况以及个人绩效差异上下浮动。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管理体系,并在此基础上结合行业特征及企业经营实际,对内控制度进行持续优化,提高了企业决策效率,为企业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及资产安全提供了保障,有效促进公司战略的稳步实施。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结构合理,内部控制制度框架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五部委对于内部控制体系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的要求,能够适应公司管理和发展的需要。公司不断健全内控体系,内控运行机制有效,达到了内部控制预期目标,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五、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已建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内部审计管理制度》,通过经营管理、人事和薪酬管理、财务管理、重大事项报告和审议、审计和监督等多方面,对子公司进行管理和约束,以此保护公司和各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各子公司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十六、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不适用
十八、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一、董事会有关ESG情况的声明
为提升公司治理、满足监管要求并承担企业的社会责任,公司董事会一直全力支持开展ESG相关工作。首先,是要平衡员工、公司、股东、环境和社会等多方的利益。其次,是维持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支撑企业进行长期可持续的价值创造。第三,是符合日益严格的监管要求和投资者不断增长的需求。从企业本身出发,助力于改善国内营商和投资环境,助力于改善社会和环境之间的良性互动,也助力于实现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ESG整体工作成果
□适用√不适用
三、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不适用 |
(一)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否公司所处行业不属于重污染行业,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公司作为环保企业,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严格按国家和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处置并达标排放。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严格做好二次污染的防治工作,项目产生的废水均经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产生的固废按要求进行收集处置;对施工噪声、扬尘和异味均按设计方案进行有效管控,达到国家规范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履行各项环保义务,污染物处理后达排放标准,不存在因违反相关环保规定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二)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不适用
(三)资源能耗及排放物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属于低能耗企业,经营中主要涉及的能源消耗为水、电、汽油、柴油。排放物主要为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危险废弃物。
1、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属于低能耗企业,经营中主要涉及的能源消耗为水、电、汽油、柴油。排放物主要为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危险废弃物。
3、废弃物与污染物排放情况
√适用□不适用
排放物主要为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危险废弃物。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要求,公司通过具有专业资质的处置单位处理公司无法消解的排放物。
4、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确保公司生产运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同时,结合环保行业特点及生产实际,不断建立健全环境管理体系,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污泥管理制度》《废水管理制度》《固体废物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大力推行清洁生产。此外,公司树立了“预防为主、全程全员、从严治理”的EHS管理理念,不断强化环境风险识别与管控,并由质量安全部统筹环境管理,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环境管理,对环保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负责节能减排、三废排放、环保投入等的具体实施,确保公司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和环境管理的持续改善。
(四)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不适用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不适用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碳减排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专业从事以污水处理厂固废污泥为原料制取生物基材料技术的研发与产业化生产,重点挖掘可用于污染源治理和土壤修复领域的生物基材料及相关产品,属于生物质能源、资源综合利用及循环经济产业,该生物基材料的使用有利于提高我司产品综合技术水平,且不会给环境新增碳排放负担。采用炉窑余热回收技术进行污泥原料的预干化,减少生产能耗。生产工艺融合自动化信息控制系统,通过监测每个节点,实现生产工况数据化管理、质量数据监控、可视化信息流、设备管理等效果,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产品得率。
基于破碎和贮料坑废气排放特征,公司开发了“预处理+活性炭吸脱附+冷凝”的组合工艺,帮助危废焚烧企业解决预处理环节(储存、破损、进料等工序)产生的恶臭气体。其中,破碎和贮料坑废气组成复杂且浓度波动极大,包括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二氧化硫、硫化氢等多种污染物。通过该组合工艺的应用,不仅可实现对废气排放峰值进行有效削峰控制,而且可对其中大部分挥发性有机物进行资源化处理,将“废气”变为“燃料”,助力危废焚烧行业实现减污降碳。本技术的推广应用,为公司在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尤其是废气资源化利用领域,构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竞争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六)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设有质量安全部,专职负责公司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主要包括环境保护制度体系的建立与完善、环保隐患识别与排查、环保培训等;建立完善环保管理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发布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编制了各项操作细则等文件,初步形成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体系。同时开展月度及不定期环保巡查,组织环保培训,持续提升员工环保意识,加强生态保护;在日常生产中,多措并举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加大环保投入,全公司内开展降本增效工作,优化产品生产流程及标准化,提高原材料及设备利用率,减少能耗从而达到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目的;危险废物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七)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不适用
四、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主营业务社会贡献与行业关键指标请参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二)推动科技创新情况
详见本报告之“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四)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三)遵守科技伦理情况不适用
(四)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情况
公司建立了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由IT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并进行监督。保护敏感数据,防止客户信息、财务数据等泄露,避免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害。确保业务连续性,减少因安全事件导致的业务中断,保障运营稳定。遵守法律法规,满足数据保护和隐私方面的法律要求,规避法律风险。提升员工意识,通过制度规范员工行为,降低人为失误带来的安全风险。
(五)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型及贡献
类型 | 数量 | 情况说明 |
对外捐赠 | ||
其中:资金(万元) | ||
物资折款(万元) | 0.43 | 用于淳安姜家镇中心小学助学 |
1.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以坚持合法经营,为地方经济发展作出贡献为目标,切实履行企业依法纳税的义务。同时,公司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及活动,支援科教文化事业,支持地方经济建设,扶助弱势群体,肩负起社会责任。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股东与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积极与相关方沟通交流。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持续强化法律法规政策落实、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切实保障股东和债权人的各项合法权益。
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通过公告、投资者交流活动等多渠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使得股东和债权人平等地获取信息。
(七)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切实关注员工身心健康、安全和满意度,尊重并维护员工个人合法权益。除合规缴纳法定的五险一金以外,公司提供额外的健康体检、司龄补贴、午餐补贴、交通补贴、通信补贴、节日礼金等福利。
为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公司提供年度旅游、部门团建、社团活动、生日聚会、节假日庆典等各类活动。为了建立和培养人才,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建立了全面的人才培养体系,采用内训、外训、在线培训等方式,组织和开展各类培训项目。为了吸引和保留人才,调动和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新精神,公司不断探索绩效激励机制,促进企业和员工的共同成长和发展。员工持股情况
员工持股人数(人) | 32 |
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 | 16.16 |
员工持股数量(万股) | 2,025 |
员工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15.08 |
(八)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追求高质量发展,重视与供应商、客户的互惠共赢关系,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为社会提供高性价比的产品和服务,与供应商、客户建立了友好的合作关系,保障了供应商、客户的合法权益。
(1)完善供应链管理模式,与供应商和谐发展公司建立了统一的供应商管理体系,每年组织供应商评审,选择与信誉、服务良好的供应商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供应商要具有提供满足公司产品品质和服务要求的能力,双方合作要实现互利双赢的局面,构建和谐的合作关系,切实维护公司与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以技术创新为手段,增强服务客户能力公司提供的主要产品或服务为环境整体解决方案,能够为客户提供更有效、成本更低的服务,公司不断加强技术研发水平,提升公司项目的服务能力和应急响应能力。
(九)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公司对安全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公司的质量安全部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和规范,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公司质量安全管理团队负责落实安全管理的月度、季度、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对各项目和车间、实验室等进行安全、质量等检查,排除各类隐患,并督促整改。公司开展了“质量月”和“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提升全员质量和安全意识,确保各项安全制度和规范得以执行,各项安全和质量控制措施落实到位。报告期不存在因违反相关法规受到政府部门处罚的情形。
(十)知识产权保护情况
公司注重技术研发,建立了创新机制和创新体系,鼓励研发团队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产品,促进科研、开发、生产、市场的结合。公司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定了《技术研发保密管理制度》《知识产权统一管理制度》和《知识产权预警机制》等制度,鼓励员工尤其是技术研发人员申请专利,保护技术成果,同时提升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意识。
(十一)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一)党建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党员发展:助力1名预备党员顺利转正,为党组织注入新鲜血液;新增2名入党积极分子,壮大党员后备队伍。
2.思想建设:组织一次支部管理干部头脑风暴,扎实开展党纪教育工作,筑牢廉洁防线,并积极参加街道和区组织的相关培训。
3.组织优化:顺利推进支部委员会改选工作,优化班子结构;加入市二新组织工作者协会,拓宽党建交流平台。
4.社会责任:深入开展淳安姜家镇中心小学支教工作,彰显企业担当;
5.共建交流:与共建支部合作开展送春联活动,促进友好往来;完成与街道卫生中心支部结对,携手共创党建新局面。
(二)投资者关系及保护
类型 | 次数 | 相关情况 |
召开业绩说明会 | 3 | 公司在报告期内分别召开了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2024年半年度、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5月16日、2024年10月9日、2024年1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借助新媒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 0 | 不适用 |
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 | √是□否 | 详见公司官网www.zone-king.com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积极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其他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信息披露透明度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保护公司、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对所有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所应披露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按规定的程序,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备案。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反商业贿赂及反贪污机制运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卓未龙 | 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次发行上市前公司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3、本人同时将遵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4、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5、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 2020年9月23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卓未龙 | 除前述股份锁定承诺外,卓未龙先生承诺:本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在三十六个月限售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减持公司股份,减持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仍能保持对公司的控股地位。减持股份的条件、方式、价格及期限如下:1、减持股份的条件:将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 | 2020年9月23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上述限售条件解除后,可作出减持股份的决定。2、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的相关减持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3、减持股份的价格: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4、减持股份的期限: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细则》等规定提前予以公告,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股份限售 | 高廷管理 | 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持有的首次发行。上市前公司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3、本企业同时将遵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4、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5、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 2020年9月23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 | 高廷管 | 1、本企业计划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减持,本企业减持 | 2020年9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股份限 |
限售 | 理、中安和汇、珠海安丰、铂澳投资 | 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减持价格不低于减持时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2、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3、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4、本企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15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5、本承诺出具后,如有新的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与本承诺内容不一致的,以新的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为准。 | 月23日 | 有效 | 售 | |||
股份限售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首次发行上市公司股份。2、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半年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3、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 2020年9月23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监事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首次发行上市公司股份。2、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 | 2020年9月23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司股份总数的25%。3、离职半年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 | ||||||||
股份限售 | 核心技术人员 | 1、自公司首发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上市前股份。2、自所持公司首发上市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上市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上市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3、若公司首发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本人自公司股票首发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上市前股份。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本人将继续遵守前述承诺。 | 2020年9月23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 | 本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司及相关主体将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项或多项稳定公司股价:公司回购公司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公司董事会将在公司股票价格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之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制订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在履行完毕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外部审批/备案程序(如需)后实施,且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公司应将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情况予以公告。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后,如公司股票价格再度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则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将继续按照上述承诺履行相关义务。自稳定股价方案公 | 2020年9月23日 | 是 | 2021年9月16日至2024年9月15日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于公司未来新聘的董事(独立董事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将在其作出承诺履行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要求后,方可聘任。(四)稳定股价方案的终止情形: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九十个自然日内,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1.公司股票连续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2.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3.公司及相关主体用于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达到本预案规定的上限。(五)未履行稳定股价方案的约束措施:若公司董事公制订的稳定股价方案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如卓未龙先生未能履行稳定股价的承诺,则公司有权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九十个自然日届满后对卓未龙先生的现金分红予以扣留,直至其履行增持义务。若公司董事会制订的稳定股价方案涉及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如董事(独立董事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稳定股价的承诺,则公司有权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九十个自然日届满后对其从公司领取的收入予以扣留,直至其履行增持义务。 |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若本次公开发行被监管机构认定为构成欺诈发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卓未龙先生承诺在监管机构指定的期间内从投资者手中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并对前 | 2020年9月23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述购回义务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
其他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承诺出具后,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 2020年9月23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分红 | 公司 | 1、本公司承诺将遵守并执行届时有效的《公司章程》、《关于公司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中相关利润分配政策。2、如遇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修订的,且公司的内部规定和利润分配政策不符合该等规定的要求的,公司将及时调整内部规定和利润分配政策并严格执行。 | 2020年9月23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分红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本人承诺将遵守并执行届时有效的《公司章程》、《关于公司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中相关利润分配政策。 | 2020年9月23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分红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本人承诺将遵守并执行届时有效的《公司章程》、《关于公司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中相关利润分配政策。 | 2020年9月23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1、保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若本公司首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 | 2020年9月23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3、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4、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10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并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回购价格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1、本人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因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承诺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3、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10个交易日内,本人将确保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并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回购价格为公司首次公开发 | 2020年9月23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 ||||||||
其他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3、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10个交易日内,公司及本人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 2020年9月23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1、在本人作为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2、对于不可避免的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公平合理、价格公允的原则,与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事宜,本人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合法权益。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给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4、上述承诺在本人作为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 | 2020年9月23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 ||||||||
解决关联交易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在本人作为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2、对于不可避免的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公平合理、价格公允的原则,与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事宜,本人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合法权益。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给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4、上述承诺在本人作为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持续有效。 | 2020年9月23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核心技术人员 | 1、在本人作为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2、对于不可避免的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公平合理、价格公允的原则,与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事宜,本人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合法权益。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给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 2020年9月23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4、上述承诺在本人作为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持续有效。 | ||||||||
解决关联交易 | 高廷管理 | 1、在本企业/本公司作为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期间,本企业/本公司及本企业/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将尽量减少与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2、对于不可避免的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企业/本公司及本企业/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将遵循公平合理、价格公允的原则,与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事宜,本企业/本公司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合法权益。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给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4、上述承诺在本企业/本公司作为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 2020年9月23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如应有权部门要求或决定,公司需要为员工补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或公司因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而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承诺人承诺将承担所有相关经济赔付责任。 | 2020年9月23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本公司已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相关声明与承诺并保证严格执行,现就未能兑现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诺如下: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 2020年9月23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不得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4.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本人已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中作出了相应承诺,本人未履行承诺事项时,承诺采取以下约束措施:1.如果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人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因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承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份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 2020年9月23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已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相关声明与承诺并保证严格执行,现就未能兑现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诺如下:1.本人若未能履行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本人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停止领取薪酬,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有)不得转让,直至本人履行完成相关承诺事项。3.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向公司或者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2020年9月23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 | 控股股东、实际 | 一、截至本声明与承诺做出之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的业务存在 | 2020年9月23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竞争 | 控制人 | 直接或间接的同业竞争的情形。二、为避免未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产生同业竞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三、为了更有效地避免未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之间产生同业竞争,本声明承诺签署人还将采取以下措施:(一)通过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等公司治理机构和合法的决策程序,合理影响本声明承诺签署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以避免形成同业竞争;(二)如本声明承诺签署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机会,而该业务机会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本声明承诺签署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产生同业竞争,本声明承诺签署人应于发现该业务机会后立即通知发行人,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不劣于提供给本声明承诺签署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条件优先提供予发行人;(三)如本声明承诺签署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出现了与发行人相竞争的业务,本声明承诺签署人将通过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等公司治理机构和合法的决策程序,合理影响本声明承诺签署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相竞争的业务依市场公平交易条件优先转让给发行人或作为出资投入发行人。 | ||||||
解决同业竞争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在公司任职期间,未经公司书面同意,本人不得投资与公司研发、生产、销售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经济组织或社会团体。不得在与公司研发、生产、销售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经济组织或社会团体中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2、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在离职后的法定期间内,未经公司书面同意,本人不得在任何研发、生产、销售 | 2020年9月23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和公司具有竞争性关系的产品或与公司事同类业务的用人单位任职。不得以自营、合营等方式或变相自营、合营的方式研发、生产、销售和公司具有竞争性关系的产品或与公司从事同类业务。 | ||||||||
解决同业竞争 | 核心技术人员 | 1、在公司任职期间,未经公司书面同意,本人不得投资与公司研发、生产、销售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经济组织或社会团体。不得在与公司研发、生产、销售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经济组织或社会团体中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2、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在离职后的法定期间内,未经公司书面同意,本人不得在任何研发、生产、销售和公司具有竞争性关系的产品或与公司事同类业务的用人单位任职。不得以自营、合营等方式或变相自营、合营的方式研发、生产、销售和公司具有竞争性关系的产品或与公司从事同类业务。 | 2020年9月23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未达到√不适用
(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7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4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宁一锋、杨国庆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宁一锋(2)、杨国庆(3) |
名称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0 |
财务顾问 | / | / |
保荐人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4年6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不适用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 |||||||||
起诉(申请)方 | 应诉(被申请)方 | 承担连带责任方 | 诉讼仲裁类型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 | 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 |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华堂蕲春水务有限公司,占伟,占晶,占杰弢,武汉华堂环境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 / | 买卖合同纠纷 | 被告未按期支付原告合同费用 | 4,526,000 | / | 二审已判决 | 二审胜诉 | 执行中 |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华堂蕲春水务有限公司,占伟,占晶,占杰弢,武汉华堂环境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 / | 设计合同纠纷 | 被告未按期支付原告合同费用 | 200,000 | / | 二审已判决 | 二审胜诉 | 执行中 |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华堂蕲春水务有限公司,占伟,占晶,占杰弢,武汉华堂环境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 /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被告未按期支付原告合同费用 | 3,880,000 | / | 尚未裁决 | / | / |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占伟,占晶,占杰弢,武汉华堂环境工程投资有限公司,浠水华实水务有限公司 | / | 买卖合同纠纷 | 被告未按期支付原告合同费用 | 22,900,000 | / | 一审已判决 | 一审胜诉 | / |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占伟,占晶,占杰弢,武汉华堂环境工程投资有限公 | / | 设计合同纠纷 | 被告未按期支付原告合同费用 | 300,000 | / | 一审已判决 | 一审胜诉 | / |
司,浠水华实水务有限公司 | |||||||||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占伟,占晶,占杰弢,武汉华堂环境工程投资有限公司,浠水华实水务有限公司 | /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被告未按期支付原告合同费用 | 6,474,000 | / | 尚未裁决 | / | / |
江苏丹徒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江苏地基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土壤污染责任纠纷 | 原告认为被告施工不当造成堆体土壤污染 | / | 一审审理中 | / | / | |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省水工环地质工程有限公司 | / | 服务合同纠纷 | 被告未按期支付原告合同费用 | 10,444,479.1 | / | 一审审理中 | / | / |
(三)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9月10日 | 251,098,685.64 | 200,791,798.85 | 320,000,000.00 | 不适用 | 155,577,699.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6,349,656.39 | 3.16 | 0.00 |
合计 | / | 251,098,685.64 | 200,791,798.85 | 320,000,000.00 | 不适用 | 155,577,699.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6,349,656.39 | 3.16 | 0.0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机构建设项目[注1]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14,022,456.03 | 0.00 | 389,154.00 | 2.78 | [注3] | 否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3] | 否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研发 | 是 | 否 | 75,000,000.00 | 6,349,656.39 | 43,293,098.06 | 57.72 | [注4] | 否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4] | 否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补充流动资金[注1]、[注2] | 补流还贷 | 是 | 否 | 111,769,342.82 | 0.00 | 111,895,446.94 | 100.11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5] | 否 | |
合计 | / | / | / | / | 200,791,798.85 | 6,349,656.39 | 155,577,699.00 | / | / | / | / | / | / | / |
[注1]经公司2021年11月三届七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相应调整了“分支机构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额
[注2]截至2024年12月31日,“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承诺投资11,176.93万元,实际投资金额11,189.54万元,差异为12.61万元,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继续投入到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注3]“分支机构建设项目”正在推进中,目前开始投入,尚未产生效益。2024年9月,四届五次董事会、四届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分支机构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至2025年9月
[注4]“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随着资产的购入陆续投入使用;该项目主要目标是进一步将公司研究院建设成为污染源综合治理、环境修复等多领域的复合型研发和试验平台,并力争在未来几年内将其打造为国家级高水平研发中心,使之成为国内具有影响力的从事污染源综合治理、环境修复等多领域的研发试验基地、技术应用基地和人才培养基地,项目本身不会直接产生效益。2024年9月,公司四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至2025年9月
[注5]“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是满足公司业务规模扩张对流动资金的需要,保证公司业务发展的延续性,优化财务结构,提升财务抗风险能力,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不适用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7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1)。在授权金额和期限内,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进行了合理安排与使用,未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截至2024年6月19日,公司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4,700万元已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原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其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并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并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66,969,617 | 49.87 | -66,969,617 | -66,969,617 | 0 | 0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66,969,617 | 49.87 | -66,969,617 | -66,969,617 | 0 | 0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20,250,000 | 15.08 | -20,250,000 | 0 | 0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46,719,617 | 34.79 | -46,719,617 | 0 | 0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67,307,755 | 50.13 | +66,969,617 | +66,969,617 | 134,277,372 | 100.0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67,307,755 | 50.13 | +66,969,617 | +66,969,617 | 134,277,372 | 100.0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34,277,372 | 100.00 | 134,277,372 | 100.00 |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股东卓未龙及杭州高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为66,969,6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8741%。限售期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于2024年9月20日起上市流通。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卓未龙 | 46,719,617 | 46,719,617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 | 2024年9月20日 |
杭州高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50,000 | 20,25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 | 2024年9月20日 |
合计 | 66,969,617 | 66,969,617 | 0 | 0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618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 | 3320 |
(户)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不适用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卓未龙 | 0 | 46,719,617 | 34.79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杭州高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20,250,000 | 15.08 | 0 | 无 | 0 | 其他 |
杭州铂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0 | 6,713,800 | 4.99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中安润信(北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天津中安和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96,946 | 6,689,869 | 4.98 | 0 | 无 | 0 | 其他 |
袁东红 | 2,470,000 | 6,020,000 | 4.48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郭勇亮 | 2,183,268 | 2,183,268 | 1.63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陈建亮 | 1,094,500 | 1,974,500 | 1.47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李荷香 | 519,000 | 1,730,000 | 1.29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杭州商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创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0,000 | 1,600,547 | 1.19 | 0 | 无 | 0 | 其他 |
虞玉明 | 0 | 1,567,119 | 1.17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卓未龙 | 46,719,617 | 人民币普通股 | 46,719,617 | ||||
杭州高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250,000 | ||||
杭州铂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6,713,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713,800 | ||||
中安润信(北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天津中安和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689,869 | 人民币普通股 | 6,689,869 | ||||
袁东红 | 6,0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020,000 | ||||
郭勇亮 | 2,183,268 | 人民币普通股 | 2,183,268 | ||||
陈建亮 | 1,974,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74,500 | ||||
李荷香 | 1,7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30,000 | ||||
杭州商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创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600,547 | 人民币普通股 | 1,600,547 | ||||
虞玉明 | 1,567,119 | 人民币普通股 | 1,567,119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卓未龙为杭州高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且持有其20.03%的份额。除此之外,公司未接到上述股东有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协议的声明。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持股5%以上存托凭证持有人、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三)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四)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五)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1、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情况
□适用√不适用
2、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卓未龙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董事长、总经理 |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卓未龙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80%以上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七、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锦股份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卓锦股份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卓锦股份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告第十节五34及七61。
卓锦股份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环保综合治理服务业务。2024年度,卓锦股份公司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42,491,518.30元,其中环保综合治理服务业务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18,973,215.74元,占营业收入的90.30%。卓锦股份公司的环保综合治理服务主要系环境治理工程,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履约进度,并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在确定履约进度时,卓锦股份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需要对预计总成本作出合理估计。
由于营业收入是卓锦股份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且收入确认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检查工程承包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包括判断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以及采用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是否适当;
(3)按年度、项目等对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原因;
(4)选取重要的工程承包合同,检查预计总成本编制和审批及成本核算等资料,评价管理层对预计总成本估计的合理性和完整性;对预计总成本实施分析性复核,并对预计总成本变动的基础与依据进行复核,评价其变动的合理性;
(5)以抽样方式检查与实际发生工程成本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采购合同、分包合同、采购发票、出入库单、进度确认单、工程量确认单等,并结合主要供应商函证,以检查工程成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6)实施截止测试,检查工程成本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7)检查重要项目进度确认单等外部证据,并对重要项目实施现场检查和访谈以了解工程进度,选取重要工程项目函证具体项目名称、工程实施进度、按履约进度确认的收入、往来款项余额等信息,核实收入确认及完工进度的准确性;
(8)测试管理层对履约进度和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的计算是否准确;
(9)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告第十节五11、五12、七5及七6。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卓锦股份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380,544,443.01元,坏账准备为人民币140,923,688.65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39,620,754.36元;合同资产账面余额为人民币255,875,144.56元,减值准备为人民币19,830,735.37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36,044,409.19元,卓锦股份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占2024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总资产的比重为81.10%。
管理层根据各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或组合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于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金额重大,且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测试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我们将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针对管理层以前年度就坏账准备和减值准备所作估计,复核其结果或者管理层对其作出的后续重新估计;
(3)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管理层是否恰当识别各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信用风险特征;
(4)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复核管理层对预期收取现金流量的预测,评价在预测中使用的重大假设的适当性以及数据的适当性、相关性和可靠性,并与获取的外部证据进行核对;
(5)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评价管理层确定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合理性,包括使用的重大假设的适当性以及数据的适当性、相关性和可靠性;测试管理层对坏账准备和减值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
(6)结合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函证以及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坏账准备和减值准备的合理性;
(7)检查与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卓锦股份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卓锦股份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卓锦股份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卓锦股份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卓锦股份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卓锦股份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29,659,576.08 | 100,502,392.47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500,0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10,942,720.06 | 22,623,187.67 |
应收账款 | 七、5 | 239,620,754.36 | 158,010,745.70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1,537,849.51 | 13,399,896.10 |
预付款项 | 七、8 | 3,475,548.32 | 4,065,687.26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8,265,800.84 | 10,720,167.2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4,272,670.18 | 4,699,213.17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七、6 | 236,044,409.19 | 343,052,931.05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685,961.34 | 372,163.78 |
流动资产合计 | 535,005,289.88 | 657,446,384.40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15,150,510.26 | 23,836,574.30 |
在建工程 | 七、22 | 3,635,813.28 | 148,380.00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8,452,288.63 | 3,862,295.47 |
无形资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78,462.45 | 291,571.6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24,160,535.59 | 20,400,855.3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1,477,610.21 | 48,539,676.76 | |
资产总计 | 586,482,900.09 | 705,986,061.1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127,122,772.54 | 156,202,328.2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9,387,937.50 | 23,655,135.26 |
应付账款 | 七、36 | 192,341,673.59 | 164,115,426.05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10,668,049.77 | 11,638,480.32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0,487,389.13 | 12,910,517.78 |
应交税费 | 七、40 | 3,941,219.81 | 3,750,670.44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3,704,164.69 | 3,403,561.63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12,366,564.54 | 33,293,673.07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12,204,714.45 | 5,780,110.65 |
流动负债合计 | 382,224,486.02 | 414,749,903.40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2,000,000.00 | 10,00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3,370,590.73 | 146,085.74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370,590.73 | 10,146,085.74 | |
负债合计 | 387,595,076.75 | 424,895,989.1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34,277,372.00 | 134,277,372.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175,643,228.29 | 175,643,228.29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18,881,931.02 | 18,881,931.02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129,914,707.97 | -47,712,459.2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98,887,823.34 | 281,090,072.02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98,887,823.34 | 281,090,072.0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 | 586,482,900.09 | 705,986,061.16 |
公司负责人:卓未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晨会计机构负责人:吴芸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股东权益)总计项目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9,473,172.08 | 93,222,334.8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0,942,720.06 | 22,623,187.67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239,962,281.01 | 158,305,681.84 |
应收款项融资 | 1,537,849.51 | 13,399,896.10 | |
预付款项 | 3,471,002.09 | 4,059,098.99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10,557,798.98 | 10,692,815.09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4,272,670.18 | 4,699,213.17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236,044,409.19 | 343,052,931.05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85,325.63 | 61,511.52 | |
流动资产合计 | 536,647,228.73 | 650,116,670.23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2,280,000.00 | 1,78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4,797,304.85 | 23,422,689.21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7,726,565.84 | 3,635,800.69 | |
无形资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78,462.45 | 291,571.6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4,163,144.93 | 20,403,089.7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9,045,478.07 | 49,533,151.26 | |
资产总计 | 585,692,706.80 | 699,649,821.4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27,122,772.54 | 156,202,328.2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9,387,937.50 | 23,655,135.26 | |
应付账款 | 191,716,348.43 | 163,993,450.89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0,640,945.75 | 11,611,376.30 | |
应付职工薪酬 | 10,392,495.77 | 12,773,401.85 | |
应交税费 | 3,928,532.57 | 3,738,123.48 | |
其他应付款 | 9,182,295.22 | 3,391,936.62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924,912.96 | 33,059,156.34 | |
其他流动负债 | 12,201,190.93 | 5,776,587.13 | |
流动负债合计 | 386,497,431.67 | 414,201,496.07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2,000,000.00 | 10,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3,078,586.88 | 146,085.74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078,586.88 | 10,146,085.74 | |
负债合计 | 391,576,018.55 | 424,347,581.8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34,277,372.00 | 134,277,372.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75,872,766.96 | 175,872,766.96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8,881,931.02 | 18,881,931.02 | |
未分配利润 | -134,915,381.73 | -53,729,830.3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94,116,688.25 | 275,302,239.68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585,692,706.80 | 699,649,821.49 |
公司负责人:卓未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晨会计机构负责人:吴芸
合并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42,491,518.30 | 346,832,101.41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242,491,518.30 | 346,832,101.41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302,584,595.17 | 414,084,540.43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219,226,883.21 | 309,254,042.48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1,186,943.04 | 1,220,980.68 |
销售费用 | 七、63 | 9,420,275.12 | 14,089,462.28 |
管理费用 | 七、64 | 42,177,279.63 | 52,176,680.66 |
研发费用 | 七、65 | 22,801,330.18 | 29,068,086.33 |
财务费用 | 七、66 | 7,771,883.99 | 8,275,288.00 |
其中:利息费用 | 7,716,375.08 | 9,382,873.97 | |
利息收入 | 156,917.68 | 1,487,348.23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826,728.32 | 3,218,336.81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49,263.19 | -76,122.97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27,378,811.01 | -52,362,841.39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1,213,724.69 | -9,152,304.72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97,848.98 | 89,538.34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5,382,849.08 | -125,535,832.95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1.52 | 200.48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579,081.36 | 4,043,434.10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5,961,928.92 | -129,579,066.57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3,759,680.24 | -8,692,704.61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2,202,248.68 | -120,886,361.96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2,202,248.68 | -120,886,361.96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2,202,248.68 | -120,886,361.96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82,202,248.68 | -120,886,361.96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82,202,248.68 | -120,886,361.96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 |
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1 | -0.90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1 | -0.90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公司负责人:卓未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晨会计机构负责人:吴芸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242,491,518.30 | 346,768,905.07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219,226,883.21 | 309,248,059.88 |
税金及附加 | 1,186,693.04 | 1,220,826.41 | |
销售费用 | 9,223,718.12 | 13,698,384.26 | |
管理费用 | 41,291,585.80 | 50,844,683.21 | |
研发费用 | 22,801,330.18 | 29,068,086.33 | |
财务费用 | 7,762,241.78 | 8,268,460.15 | |
其中:利息费用 | 7,699,854.40 | 9,366,264.56 | |
利息收入 | 148,684.61 | 1,475,881.61 | |
加:其他收益 | 826,584.48 | 3,218,003.34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55,381.33 | -76,122.97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7,448,369.79 | -52,461,170.38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213,724.69 | -9,152,304.72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97,848.98 | 89,538.34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4,366,526.80 | -123,961,651.56 | |
加:营业外收入 | 1.52 | 200.48 | |
减:营业外支出 | 579,081.36 | 4,043,434.10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4,945,606.64 | -128,004,885.18 | |
减:所得税费用 | -3,760,055.21 | -8,704,467.80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1,185,551.43 | -119,300,417.38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1,185,551.43 | -119,300,417.38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
“-”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81,185,551.43 | -119,300,417.38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卓未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晨会计机构负责人:吴芸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37,294,582.29 | 238,132,874.52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 |
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220,747.47 | 1,036,485.3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5,258,139.73 | 21,783,427.7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3,773,469.49 | 260,952,787.5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41,537,324.35 | 214,985,604.59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4,391,549.43 | 45,914,131.11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2,985,084.64 | 13,081,104.5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44,954,453.34 | 68,094,950.3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3,868,411.76 | 342,075,790.5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905,057.73 | -81,123,003.01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6,118.14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4,206.00 | 151,1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324.14 | 151,100.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888,722.27 | 2,255,634.3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388,722.27 | 2,255,634.3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68,398.13 | -2,104,534.37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19,959,217.00 | 224,571,088.3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8,138,1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8,097,317.00 | 224,571,088.3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80,000,000.00 | 229,38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433,510.42 | 9,180,014.35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1,862,936.94 | 4,913,155.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09,296,447.36 | 243,473,169.3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1,199,130.36 | -18,902,081.05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5,662,470.76 | -102,129,618.4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七、79 | 85,753,598.46 | 187,883,216.89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0,091,127.70 | 85,753,598.46 |
公司负责人:卓未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晨会计机构负责人:吴芸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37,246,206.25 | 237,571,154.60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220,747.47 | 1,036,485.3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741,541.58 | 20,680,839.4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9,208,495.30 | 259,288,479.3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41,506,001.69 | 214,960,194.42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3,855,049.99 | 44,886,711.5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2,984,974.92 | 13,064,641.4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7,241,522.44 | 67,997,142.3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5,587,549.04 | 340,908,689.6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620,946.26 | -81,620,210.29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4,206.00 | 151,1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206.00 | 151,100.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10,288.99 | 1,112,254.3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500,000.00 | 500,0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10,288.99 | 1,612,254.3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96,082.99 | -1,461,154.3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19,959,217.00 | 224,571,088.3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138,1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8,097,317.00 | 224,571,088.3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80,000,000.00 | 229,38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433,510.42 | 9,180,014.35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457,486.94 | 4,485,88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08,890,997.36 | 243,045,894.3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0,793,680.36 | -18,474,806.05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8,568,817.09 | -101,556,170.71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8,473,540.79 | 180,029,711.50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9,904,723.70 | 78,473,540.79 |
公司负责人:卓未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晨会计机构负责人:吴芸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34,277,372.00 | 175,643,228.29 | 18,881,931.02 | -47,712,459.29 | 281,090,072.02 | 281,090,072.0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4,277,372.00 | 175,643,228.29 | 18,881,931.02 | -47,712,459.29 | 281,090,072.02 | 281,090,072.0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 | -82,202,248.68 | -82,202,248.68 | -82,202,248.68 |
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2,202,248.68 | -82,202,248.68 | -82,202,248.6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4,277,372.00 | 175,643,228.29 | 18,881,931.02 | -129,914,707.97 | 198,887,823.34 | 198,887,823.34 |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34,277,372.00 | 175,643,228.29 | 18,881,931.02 | 73,173,902.67 | 401,976,433.98 | 401,976,433.9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4,277,372.00 | 175,643,228.29 | 18,881,931.02 | 73,173,902.67 | 401,976,433.98 | 401,976,433.9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20,886,361.96 | -120,886,361.96 | -120,886,361.9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20,886,361.96 | -120,886,361.96 | -120,886,361.9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其他 |
(三)利润分配 |
1.提取盈余公积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 |
配 |
4.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4,277,372.00 | 175,643,228.29 | 18,881,931.02 | -47,712,459.29 | 281,090,072.02 | 281,090,072.02 |
公司负责人:卓未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晨会计机构负责人:吴芸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 | 其他 | 专项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本)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存股 | 综合收益 | 储备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34,277,372.00 | 175,872,766.96 | 18,881,931.02 | -53,729,830.30 | 275,302,239.6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4,277,372.00 | 175,872,766.96 | 18,881,931.02 | -53,729,830.30 | 275,302,239.6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1,185,551.43 | -81,185,551.4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1,185,551.43 | -81,185,551.4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4,277,372.00 | 175,872,766.96 | 18,881,931.02 | -134,915,381.73 | 194,116,688.25 |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34,277,372.00 | 175,872,766.96 | 18,881,931.02 | 65,570,587.08 | 394,602,657.0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4,277,372.00 | 175,872,766.96 | 18,881,931.02 | 65,570,587.08 | 394,602,657.0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9,300,417.38 | -119,300,417.3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9,30 |
-119,300,417.38 | 0,417.3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4,277,372.00 | 175,872,766.96 | 18,881,931.02 | -53,729,830.30 | 275,302,239.68 |
公司负责人:卓未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晨会计机构负责人:吴芸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原浙江卓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锦工程公司),卓锦工程公司系由卓未龙、蔡丰英共同出资组建,于2003年9月2日在杭州市下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330103200803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成立时注册资本500万元。卓锦工程公司以2014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29日在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100751742531B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34,277,372.00元,股份总数134,277,372股(每股面值1元),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9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公司属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行业。主要经营活动为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环保水处理、废气治理、土壤及地下水修复等相关的研发、设计与咨询、设备及系统集成业务和工程总承包业务。产品主要包括提供环保综合治理服务、销售环保设备及提供技术服务。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2025年4月27日第四届第八次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
重要提示: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存货、固定资产折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的披露事项 |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公司将单项应收账款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应收账款认定为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公司将单项其他应收款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其他应收款认定为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款项 | 公司将单项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款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预付款项认定为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款项。 |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 公司将单项在建工程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在建工程认定为重要在建工程。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 | 公司将单项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应付账款认定为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其他应付款 | 公司将单项账龄超过1年的其他应付款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其他应付款认定为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其他应付款。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合同负债 | 公司将单项账龄超过1年的合同负债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合同负债认定为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合同负债。 |
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 公司将投资活动现金流量超过资产总额5%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认定为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
重要的子公司、非全资子公司 | 公司将利润总额超过集团利润总额的15%的子公司确定为重要子公司、重要非全资子公司。 |
重要的承诺事项 | 公司将单项履约保函、投标保函等额度超过资产总额0.5%的事项,认定为重要。 |
重要的或有事项 | 公司将或有事项超过资产总额2%的或有事项认定为重要的或有事项。 |
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 公司将资产负债表日后利润分配情况认定为重要。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可变回报金额的,认定为控制。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2.当公司为共同经营的合营方时,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资产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11、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②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工具减值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
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2、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组合类别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 |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 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合同资产——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合同资产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账龄 | 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率(%) |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下同) | 3.00 | 3.00 | 3.00 |
1-2年 | 10.00 | 10.00 | 10.00 |
2-3年 | 20.00 | 20.00 | 20.00 |
3-5年 | 50.00 | 50.00 | 50.00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100.00 |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13、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12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12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14、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12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12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15、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12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12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16、存货
√适用□不适用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存货的盘存制度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不适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17、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不适用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12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11之5。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不适用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不适用
19、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
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原则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公司结合分步交易的各个步骤的交易协议条款、分别取得的处置对价、出售股权的对象、处置方式、处置时点等信息来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多次交易事项属于“一揽子交易”: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
1)个别财务报表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合并财务报表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3)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
1)个别财务报表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合并财务报表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0、投资性房地产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5 | 4.75 |
通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专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22、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类别 |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
房屋及建筑物 |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 |
专用设备及通用设备 | 安装调试后达到设计要求或合同规定的标准 |
23、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4、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不适用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
(1)人员人工费用
人员人工费用包括公司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研发人员同时服务于多个研究开发项目的,人工费用的确认依据公司管理部门提供的各研究开发项目研发人员的工时记录,在不同研究开发项目间按比例分配。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外聘研发人员同时从事非研发活动的,公司根据研发人员在不同岗位的工时记录,将其实际发生的人员人工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
(2)直接投入费用
直接投入费用是指公司为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实际发生的相关支出。包括:1)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3)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检测、维修等费用。
(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折旧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和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及在用建筑物,同时又用于非研发活动的,对该类仪器、设备、在用建筑物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折旧费按实际工时和使用面积等因素,采用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长期待摊费用是指研发设施的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进行归集,在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4)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是指公司委托境内外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研究开发活动成果为公司所拥有,且与公司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
(5)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上述费用之外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等。
4.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9、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30、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1、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32、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4、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1.收入确认原则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收入计量原则
(1)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4)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环保综合治理服务
环保综合治理服务主要包括环境治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
1)环境治理工程包括生产环境治理、生活环境治理、生态环境修复。由于公司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或者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或服务,或者公司履约过程中所提供产出的服务或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公司按照投入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公司定期获取客户出具的完工进度确认单等外部证据,以佐证履约进度的准确性。
2)技术咨询服务主要系提供场地调查等服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公司在完成时根据与业主签订的合同,经业主审核并确认后确认收入。
(2)环保产品的销售与服务对于环保产品的销售,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若公司需提供安装调试等服务义务的,公司在办理交货手续完毕并完成服务义务后确认收入;若公司无需提供安装调试等服务义务的,公司在办理交货手续完毕后确认收入。
对于提供维修、检查、保养等服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公司在完成为客户服务的义务并经客户确认后确认收入。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不适用
35、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如果合同取得成本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转让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1.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5.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37、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承租
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售后租回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
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售后租回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38、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5.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1)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
1.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规定。
3.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4.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1、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6%、9%、13%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0%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15%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 20% |
2、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对浙江省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同意本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备案,2022年度至2024年度本公司企业所得税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减按15%的税率计缴。
公司子公司杭州卓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碳零能源环境技术(福建)有限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2024年度其所得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8,447.54 | 22,447.54 |
银行存款 | 20,072,680.16 | 85,731,150.92 |
其他货币资金 | 9,568,448.38 | 14,748,794.01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合计 | 29,659,576.08 | 100,502,392.47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
其他货币资金包含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2,921,354.61元,保函保证金6,647,093.77元,均使用受限。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00,000.00 | / | |
其中: | |||
理财产品 | 500,000.00 | /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500,00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0,942,720.06 | 22,623,187.67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10,942,720.06 | 22,623,187.67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0,928,220.06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10,928,220.06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942,720.06 | 100.00 | 10,942,720.06 | 22,623,187.67 | 100.00 | 22,623,187.67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10,942,720.06 | 100.00 | 10,942,720.06 | 22,623,187.67 | 100.00 | 22,623,187.67 | ||||
合计 | 10,942,720.06 | 100.00 | / | 10,942,720.06 | 22,623,187.67 | 100.00 | / | 22,623,187.6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10,942,720.06 | ||
合计 | 10,942,720.0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依据谨慎性原则对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的信用等级进行了划分,分类为信用等级较高的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六家大型商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浙商银行九家上市股份制银行。信用等级一般的包括上述银行之外的其他商业银行和财务公司。
由于信用等级较高的商业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故本公司将已背书或贴现的由信用等级较高的商业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但如果该等票据到期不获支付,依据《票据法》之规定,公司仍将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对于由信用等级一般的商业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及商业承兑汇票在背书或贴现时继续确认为应收票据,待票据到期后终止确认。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45,940,784.50 | 15,658,263.77 |
1年以内小计 | 45,940,784.50 | 15,658,263.77 |
1至2年 | 94,989,659.83 | 69,416,041.96 |
2至3年 | 94,303,798.06 | 97,453,024.47 |
3至5年 | 107,228,922.21 | 51,546,745.00 |
5年以上 | 38,081,278.41 | 39,368,237.53 |
合计 | 380,544,443.01 | 273,442,312.73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8,980,000.00 | 10.24 | 27,286,000.00 | 70.00 | 11,694,000.00 | 38,980,000.00 | 14.26 | 27,286,000.00 | 70.00 | 11,694,000.00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41,564,443.01 | 89.76 | 113,637,688.65 | 33.27 | 227,926,754.36 | 234,462,312.73 | 85.74 | 88,145,567.03 | 37.59 | 146,316,745.70 |
其中: | ||||||||||
合计 | 380,544,443.01 | 100.00 | 140,923,688.65 | 37.03 | 239,620,754.36 | 273,442,312.73 | 100.00 | 115,431,567.03 | 42.21 | 158,010,745.7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浠水华实水务有限公司 | 29,674,000.00 | 20,771,800.00 | 70.00 | 预计无法全部收回 |
华堂蕲春水务有限公司 | 9,306,000.00 | 6,514,200.00 | 70.00 | 预计无法全部收回 |
合计 | 38,980,000.00 | 27,286,000.00 | 70.00 | / |
注:浠水华实水务有限公司及华堂蕲春水务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45,940,784.50 | 1,378,223.54 | 3.00 |
1-2年 | 94,989,659.83 | 9,498,965.98 | 10.00 |
2-3年 | 55,323,798.06 | 11,064,759.61 | 20.00 |
3-5年 | 107,228,922.21 | 53,614,461.11 | 50.00 |
5年以上 | 38,081,278.41 | 38,081,278.41 | 100.00 |
合计 | 341,564,443.01 | 113,637,688.65 | 33.2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7,286,000.00 | 27,286,0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8,145,567.03 | 25,492,121.62 | 113,637,688.65 | |||
合计 | 115,431,567.03 | 25,492,121.62 | 140,923,688.6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1 | 74,255,151.11 | 64,371,040.08 | 138,626,191.19 | 21.78 | 13,510,984.71 |
客户2 | 35,746,187.00 | 73,029,133.80 | 108,775,320.80 | 17.09 | 13,245,512.86 |
客户3 | 30,476,829.00 | 44,670,882.54 | 75,147,711.54 | 11.81 | 12,310,857.47 |
客户4 | 32,086,942.13 | 1,867,653.29 | 33,954,595.42 | 5.34 | 14,744,910.35 |
客户5 | 38,980,000.00 | 38,980,000.00 | 6.12 | 27,286,000.00 | |
合计 | 211,545,109.24 | 183,938,709.71 | 395,483,818.95 | 62.14 | 81,098,265.39 |
其他说明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应收质保金 | 48,019,181.50 | 2,153,037.72 | 45,866,143.78 | 27,895,605.32 | 4,185,510.72 | 23,710,094.60 |
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207,855,963.06 | 17,677,697.65 | 190,178,265.41 | 336,201,785.79 | 16,858,949.34 | 319,342,836.45 |
合计 | 255,875,144.56 | 19,830,735.37 | 236,044,409.19 | 364,097,391.11 | 21,044,460.06 | 343,052,931.05 |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55,875,144.56 | 100.00 | 19,830,735.37 | 7.75 | 236,044,409.19 | 364,097,391.11 | 100.00 | 21,044,460.06 | 5.78 | 343,052,931.05 |
其中: | ||||||||||
合计 | 255,875,144.56 | 100.00 | 19,830,735.37 | 7.75 | 236,044,409.19 | 364,097,391.11 | 100.00 | 21,044,460.06 | 5.78 | 343,052,931.0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合同资产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255,875,144.56 | 19,830,735.37 | 7.75 |
合计 | 255,875,144.56 | 19,830,735.37 | 7.7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原因 |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 21,044,460.06 | -1,213,724.69 | 19,830,735.37 | ||||
合计 | 21,044,460.06 | -1,213,724.69 | 19,830,735.37 |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328,360.00 | 13,399,896.10 |
应收账款债权凭证 | 1,209,489.51 | |
合计 | 1,537,849.51 | 13,399,896.10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9,465,680.45 | |
应收账款债权凭证 | 1,246,896.40 | |
合计 | 1,246,896.40 | 9,465,680.45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575,256.40 | 100.00 | 37,406.89 | 2.37 | 1,537,849.51 | 13,399,896.10 | 100.00 | 13,399,896.10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328,360.00 | 20.84 | 328,360.00 | 13,399,896.10 | 100.00 | 13,399,896.10 | ||||
应收账款债权凭证 | 1,246,896.40 | 79.16 | 37,406.89 | 3.00 | 1,209,489.51 | |||||
合计 | 1,575,256.40 | 100.00 | 37,406.89 | 2.37 | 1,537,849.51 | 13,399,896.10 | 100.00 | 13,399,896.1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融资款项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328,360.00 | ||
应收账款债权凭证组合 | 1,246,896.40 | 37,406.89 | 3.00 |
合计 | 1,575,256.40 | 37,406.89 | 2.3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依据谨慎性原则对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的信用等级进行了划分,分类为信用等级较高的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六家大型商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浙商银行九家上市股份制银行。信用等级一般的包括上述银行之外的其他商业银行和财务公司。
由于信用等级较高的商业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故本公司将已背书或贴现的由信用等级较高的商业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但如果该等票据到期不获支付,依据《票据法》之规定,公司仍将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对于由信用等级一般的商业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及商业承兑汇票在背书或贴现时继续确认为应收票据,待票据到期后终止确认。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3,126,983.50 | 89.97 | 4,065,687.26 | 100.00 |
1至2年 | 348,564.82 | 10.03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3,475,548.32 | 100.00 | 4,065,687.26 | 100.00 |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供应商1 | 372,900.00 | 10.73 |
供应商2 | 369,200.00 | 10.62 |
供应商3 | 292,452.83 | 8.41 |
供应商4 | 268,568.91 | 7.73 |
供应商5 | 263,422.09 | 7.58 |
合计 | 1,566,543.83 | 45.0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9、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押金保证金 | 12,847,340.12 | 13,478,391.35 |
其他应收款 | 1,091,150.92 | 1,065,183.55 |
账面余额合计 | 13,938,491.04 | 14,543,574.90 |
减:坏账准备 | 5,672,690.20 | 3,823,407.70 |
账面价值合计 | 8,265,800.84 | 10,720,167.2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7).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8).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9).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10).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2).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3).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397,738.66 | 1,097,014.02 |
1年以内小计
1年以内小计 | 1,397,738.66 | 1,097,014.02 |
1至2年 | 719,406.50 | 4,718,950.00 |
2至3年 | 3,247,250.00 | 5,324,083.88 |
3至5年 | 7,929,456.96 | 3,089,483.00 |
5年以上 | 644,638.92 | 314,044.00 |
合计 | 13,938,491.04 | 14,543,574.90 |
(14).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12,847,340.12 | 13,478,391.35 |
其他 | 1,091,150.92 | 1,065,183.55 |
合计 | 13,938,491.04 | 14,543,574.90 |
(15).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
期信用损失 | 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3,009,363.70 | 814,044.00 | 3,823,407.70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518,687.58 | 330,594.92 | 1,849,282.50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4,528,051.28 | 1,144,638.92 | 5,672,690.20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16).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注] | 500,000.00 | 500,0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323,407.70 | 1,849,282.50 | 5,172,690.20 | |||
合计 | 3,823,407.70 | 1,849,282.50 | 5,672,690.2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注]系公司于2022年10月预付的投资款105万元,由于投资行为终止,相应将该款项计入其他应收款,并按预计可收回金额单项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
(17).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18).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1[注1] | 6,736,304.00 | 48.33 | 押金保证金 | 2-3年3-4年 | 2,768,152.00 |
单位2 | 2,517,450.00 | 18.06 | 押金保证金 | 4-5年 | 1,258,725.00 |
单位3 | 1,000,000.00 | 7.17 | 其他 | 2-3年 | 500,000.00 |
单位4[注2] | 610,000.00 | 4.38 | 押金保证金 | 1-2年3-4年4-5年5年以上 | 489,800.00 |
单位5 | 415,000.00 | 2.98 | 押金保证金 | 1年以内 | 12,450.00 |
合计 | 11,278,754.00 | 80.92 | 5,029,127.00 |
[注1]2-3年2,000,000.00元,3-4年4,736,304.00元[注2]1-2年28,000.00元,3-4年54,000.00元,4-5年136,000.00元,5年以上392,000.00元
(19).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10、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4,272,670.18 | 4,272,670.18 | 4,699,213.17 | 4,699,213.17 | ||
合计 | 4,272,670.18 | 4,272,670.18 | 4,699,213.17 | 4,699,213.17 |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不适用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不适用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结转 | 本期计提减值 | 期末数 |
环保综合治理 | 4,699,213.17 | 197,356,539.19 | 197,783,082.18 | 4,272,670.18 | |
合计 | 4,699,213.17 | 197,356,539.19 | 197,783,082.18 | 4,272,670.1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留抵增值税进项税额 | 556,235.57 | 313,845.30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129,725.77 | 58,318.48 |
合计 | 685,961.34 | 372,163.78 |
其他说明无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20、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5,150,510.26 | 23,836,574.30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15,150,510.26 | 23,836,574.3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通用设备 | 专用设备 | 运输工具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14,810.90 | 1,801,478.24 | 45,057,957.32 | 4,294,367.31 | 51,668,613.77 |
2.本期增加金额 | 29,470.68 | 535,770.11 | 43,902.65 | 609,143.44 | |
(1)购置 | 29,470.68 | 535,770.11 | 43,902.65 | 609,143.44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879.31 | 1,924,752.48 | 1,928,631.79 | ||
(1)处置或报废 | 3,879.31 | 1,924,752.48 | 1,928,631.79 | ||
4.期末余额 | 514,810.90 | 1,827,069.61 | 43,668,974.95 | 4,338,269.96 | 50,349,125.4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18,043.62 | 1,271,858.51 | 24,030,420.95 | 2,311,716.39 | 27,832,039.47 |
2.本期增加金额 | 24,453.48 | 209,693.87 | 7,856,633.48 | 650,866.45 | 8,741,647.28 |
(1)计提 | 24,453.48 | 209,693.87 | 7,856,633.48 | 650,866.45 | 8,741,647.28 |
3.本期减少金额 | 3,685.34 | 1,371,386.25 | 1,375,071.59 | ||
(1)处置或报废 | 3,685.34 | 1,371,386.25 | 1,375,071.59 | ||
4.期末余额 | 242,497.10 | 1,477,867.04 | 30,515,668.18 | 2,962,582.84 | 35,198,615.1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72,313.80 | 349,202.57 | 13,153,306.77 | 1,375,687.12 | 15,150,510.26 |
2.期初账面价值 | 296,767.28 | 529,619.73 | 21,027,536.37 | 1,982,650.92 | 23,836,574.30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22、在建工程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
工程物资 | ||
生态基地资源化利用项目 | 3,635,813.28 | 148,380.00 |
合计 | 3,635,813.28 | 148,380.0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生态基地资源化利用项目 | 3,635,813.28 | 3,635,813.28 | 148,380.00 | 148,380.00 | ||
合计 | 3,635,813.28 | 3,635,813.28 | 148,380.00 | 148,380.00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生态基地资源化利用项目 | 10,000,000.00 | 148,380.00 | 3,487,433.28 | 3,635,813.28 | 36.36 | 36.36 | 自筹资金 | |||||
合计 | 10,000,000.00 | 148,380.00 | 3,487,433.28 | 3,635,813.28 | 36.36 | 36.36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工程物资
(5).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1)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9,511,386.31 | 9,511,386.31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329,331.55 | 10,329,331.55 |
1)租入 | 10,329,331.55 | 10,329,331.55 |
3.本期减少金额 | 9,427,149.20 | 9,427,149.20 |
1)合同到期或终止 | 9,427,149.20 | 9,427,149.20 |
4.期末余额 | 10,413,568.66 | 10,413,568.66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5,649,090.84 | 5,649,090.84 |
2.本期增加金额 | 3,928,325.51 | 3,928,325.51 |
(1)计提 | 3,928,325.51 | 3,928,325.51 |
3.本期减少金额 | 7,616,136.32 | 7,616,136.32 |
(1)处置 | ||
(2)合同到期或终止 | 7,616,136.32 | 7,616,136.32 |
4.期末余额 | 1,961,280.03 | 1,961,280.0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452,288.63 | 8,452,288.63 |
2.期初账面价值 | 3,862,295.47 | 3,862,295.47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291,571.64 | 37,284.06 | 250,393.25 | 78,462.45 | |
合计 | 291,571.64 | 37,284.06 | 250,393.25 | 78,462.45 |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9,830,735.37 | 2,974,610.31 | 21,044,460.06 | 3,156,669.01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
信用减值准备 | 140,961,095.54 | 21,144,572.40 | 115,431,567.03 | 17,315,232.41 |
租赁负债 | 8,725,330.27 | 1,345,482.32 | 3,385,981.02 | 519,622.99 |
合计 | 169,517,161.18 | 25,464,665.03 | 139,862,008.11 | 20,991,524.41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使用权资产 | 8,452,288.63 | 1,304,129.44 | 3,862,295.47 | 590,669.06 |
合计 | 8,452,288.63 | 1,304,129.44 | 3,862,295.47 | 590,669.06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304,129.44 | 24,160,535.59 | 590,669.06 | 20,400,855.3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304,129.44 | 590,669.06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5,672,690.20 | 3,823,407.70 |
可抵扣亏损 | 239,632,624.90 | 168,650,444.55 |
合计 | 245,305,315.10 | 172,473,852.25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6年 | 391,863.17 | 391,863.17 | |
2027年 | 1,672,375.35 | 1,672,375.35 | |
2028年 | 1,344,084.73 | 1,344,084.73 | |
2032年 | 88,091,248.73 | 88,091,248.73 | |
2033年 | 77,150,872.57 | 77,150,872.57 | |
2034年 | 70,982,180.35 | ||
合计 | 239,632,624.90 | 168,650,444.55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30、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9,568,448.38 | 9,568,448.38 | 其他 | 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及保函 | 14,748,794.01 | 14,748,794.01 | 其他 | 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及保函 |
应收票据 | 10,928,220.06 | 10,928,220.06 | 其他 | 已背书未终止确认 | 5,326,418.50 | 5,326,418.50 | 其他 | 已背书未终止确认 |
存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其中: |
数据资源 | ||||||||
应收款项融资 | 1,246,896.40 | 1,209,489.51 | 其他 | 已背书未终止确认 | 3,304,562.82 | 3,304,562.82 | 质押 | 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
应收票据 | 5,521,200.00 | 5,521,200.00 | 质押 | 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 ||||
合计 | 21,743,564.84 | 21,706,157.95 | / | / | 28,900,975.33 | 28,900,975.33 | / | / |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注] | 7,000,000.00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119,959,217.00 | 156,000,000.00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163,555.54 | 202,328.20 |
合计 | 127,122,772.54 | 156,202,328.2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均为专利权质押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9,387,937.50 | 23,655,135.26 |
合计 | 9,387,937.50 | 23,655,135.26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到期未付的原因是无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货款 | 62,330,177.07 | 32,117,338.16 |
应付工程款 | 127,121,269.52 | 131,266,002.89 |
其他 | 2,890,227.00 | 732,085.00 |
合计 | 192,341,673.59 | 164,115,426.05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温州微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9,667,751.42 | 项目尚未结算 |
安徽海环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8,966,310.62 | 项目尚未结算 |
安徽盛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382,485.14 | 项目尚未结算 |
绍兴金丰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 3,302,966.96 | 项目尚未结算 |
合计 | 45,319,514.14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工程款 | 10,640,945.75 | 11,611,376.30 |
预收货款 | 27,104.02 | 27,104.02 |
合计 | 10,668,049.77 | 11,638,480.32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2,778,258.66 | 39,924,209.87 | 42,365,285.11 | 10,337,183.42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32,259.12 | 2,009,587.04 | 1,991,640.45 | 150,205.71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2,910,517.78 | 41,933,796.91 | 44,356,925.56 | 10,487,389.13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2,189,313.74 | 35,894,004.19 | 38,585,960.88 | 9,497,357.05 |
二、职工福利费 | 1,254,612.48 | 1,254,612.48 |
三、社会保险费 | 163,559.34 | 1,121,984.88 | 1,190,370.07 | 95,174.15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60,779.23 | 1,078,512.20 | 1,147,209.64 | 92,081.79 |
工伤保险费 | 2,780.11 | 43,472.68 | 43,160.43 | 3,092.36 |
生育保险费 | ||||
四、住房公积金 | 101,592.00 | 1,128,528.00 | 1,137,426.00 | 92,694.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323,793.58 | 525,080.32 | 196,915.68 | 651,958.22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12,778,258.66 | 39,924,209.87 | 42,365,285.11 | 10,337,183.42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26,239.78 | 1,945,883.38 | 1,926,763.86 | 145,359.30 |
2、失业保险费 | 6,019.34 | 63,703.66 | 64,876.59 | 4,846.41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132,259.12 | 2,009,587.04 | 1,991,640.45 | 150,205.71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40、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3,593,066.50 | 3,542,516.50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11,752.67 | 11,752.67 |
个人所得税 | 31,476.02 | 66,099.89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66,250.25 | 56,769.47 |
教育费附加 | 71,250.11 | 24,329.77 |
地方教育附加 | 47,500.08 | 16,219.85 |
印花税 | 19,924.18 | 32,982.29 |
合计 | 3,941,219.81 | 3,750,670.44 |
41、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
押金保证金 | 89,600.00 | |
应付暂收款 | 2,043,893.58 | 1,030,561.01 |
应付费用款 | 1,660,271.11 | 2,283,400.62 |
合计 | 3,704,164.69 | 3,403,561.6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利息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应付股利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89,600.00 | |
应付暂收款 | 2,043,893.58 | 1,030,561.01 |
应付费用款 | 1,660,271.11 | 2,283,400.62 |
合计 | 3,704,164.69 | 3,403,561.63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7,011,825.00 | 30,053,777.79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5,354,739.54 | 3,239,895.28 |
合计 | 12,366,564.54 | 33,293,673.07 |
其他说明:
无
44、其他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增值税销项税额 | 29,597.99 | 453,692.15 |
未终止确认的已背书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 10,928,220.06 | 5,326,418.50 |
未终止确认的已背书未到期的应收账款债权凭证 | 1,246,896.40 | |
合计 | 12,204,714.45 | 5,780,110.65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2,000,000.00 | 10,000,000.00 |
合计 | 2,000,000.00 | 10,00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 | 3,467,792.15 | 147,639.45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97,201.42 | 1,553.71 |
合计 | 3,370,590.73 | 146,085.74 |
其他说明:
无
48、长期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专项应付款
(2).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50、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51、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53、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34,277,372 | 134,277,372 |
其他说明:
无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75,643,228.29 | 175,643,228.29 | ||
其他资本公积 | ||||
合计 | 175,643,228.29 | 175,643,228.29 |
56、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58、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59、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8,881,931.02 | 18,881,931.02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18,881,931.02 | 18,881,931.02 |
60、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47,712,459.29 | 73,173,902.6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47,712,459.29 | 73,173,902.67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82,202,248.68 | -120,886,361.96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29,914,707.97 | -47,712,459.2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42,491,518.30 | 219,226,883.21 | 346,832,101.41 | 309,254,042.48 |
其中:与客户 | 242,491,518.30 | 219,226,883.21 | 346,832,101.41 | 309,254,042.48 |
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 | ||||
其他业务 | ||||
合计 | 242,491,518.30 | 219,226,883.21 | 346,832,101.41 | 309,254,042.48 |
(2).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242,491,518.30 | 346,832,101.41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 | /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 ||||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 ||||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 ||||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2.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 ||||
3.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 ||||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 ||||
5.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 ||||
6.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242,491,518.30 | 346,832,101.41 |
(3).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环保综合治理服务 | 218,973,215.74 | 197,783,082.18 |
产品销售与服务 | 23,518,302.56 | 21,443,801.03 |
小计 | 242,491,518.30 | 219,226,883.21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33,899,831.42 | 27,805,334.63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 208,591,686.88 | 191,421,548.58 |
小计 | 242,491,518.30 | 219,226,883.21 |
合计 | 242,491,518.30 | 219,226,883.21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提供服务 | 提供服务时 | 付款期限按照合同约定的履约进度支付 | 环保综合治理服务 | 是 | 0.00 | 保证类质量保证 |
销售商品 | 商品交付时 | 付款期限一般为安装、调试合格后支付 | 环保产品的销售与服务 | 是 | 0.00 | 保证类质量保证 |
合计 | / | / | / | / | / |
(5).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23,028.85 | 598,183.59 |
教育费附加 | 275,421.44 | 271,640.18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
土地使用税 | ||
车船使用税 | 4,953.84 | 5,403.84 |
印花税 | 99,924.65 | 164,659.62 |
地方教育附加 | 183,614.26 | 181,093.45 |
合计 | 1,186,943.04 | 1,220,980.68 |
其他说明:
无
63、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费用 | 4,546,670.89 | 6,647,461.24 |
业务招待费 | 2,499,853.18 | 4,728,420.43 |
办公费用 | 345,844.95 | 831,422.12 |
维保费 | 1,056,404.88 | 824,041.82 |
差旅费 | 683,106.18 | 736,629.96 |
其他 | 288,395.04 | 321,486.71 |
合计 | 9,420,275.12 | 14,089,462.28 |
其他说明:
无
64、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费用 | 22,000,035.58 | 26,605,558.98 |
中介机构费用 | 4,691,581.45 | 8,307,689.39 |
业务招待费 | 5,025,342.81 | 4,537,862.76 |
差旅费 | 2,990,164.22 | 4,448,308.44 |
折旧费用 | 826,192.38 | 908,822.39 |
办公费用 | 1,173,961.94 | 1,864,972.28 |
租赁费 | 4,094,521.42 | 4,265,550.03 |
其他 | 1,375,479.83 | 1,237,916.39 |
合计 | 42,177,279.63 | 52,176,680.66 |
其他说明:
无
65、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6,661,336.40 | 6,336,555.26 |
折旧费用与长期费用摊销 | 8,031,361.65 | 8,836,668.40 |
材料投入 | 3,274,819.17 | 5,540,791.04 |
技术检测服务费 | 1,571,066.06 | 2,223,182.30 |
其他费用 | 3,262,746.90 | 6,130,889.33 |
合计 | 22,801,330.18 | 29,068,086.33 |
其他说明:
无
66、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7,716,375.08 | 9,382,873.97 |
利息收入 | -156,917.68 | -1,487,348.23 |
手续费 | 212,426.59 | 379,762.26 |
合计 | 7,771,883.99 | 8,275,288.00 |
其他说明:
无
67、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803,442.73 | 3,182,762.81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23,285.59 | 35,574.00 |
合计 | 826,728.32 | 3,218,336.81 |
其他说明:
无
68、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应收款项融资贴现损失 | -55,381.33 | -76,122.97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6,118.14 | |
合计 | -49,263.19 | -76,122.97 |
其他说明:
无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71、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坏账损失 | -27,378,811.01 | -52,362,841.39 |
合计 | -27,378,811.01 | -52,362,841.39 |
其他说明:
无
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1,213,724.69 | -9,152,304.72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1,213,724.69 | -9,152,304.72 |
其他说明:
无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89,538.34 | |
使用权资产处置收益 | 97,848.98 | |
合计 | 97,848.98 | 89,538.34 |
其他说明:
无
74、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政府补助 | |||
其他 | 1.52 | 200.48 | 1.52 |
合计 | 1.52 | 200.48 | 1.52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75,000.00 |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540,988.52 | 791,477.70 | 540,988.52 |
罚款支出 | 3,000,000.00 | ||
其他 | 38,092.84 | 176,956.40 | 38,092.84 |
合计 | 579,081.36 | 4,043,434.10 | 579,081.36 |
其他说明:
无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99,240.25 |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3,759,680.24 | -8,891,944.86 |
合计 | -3,759,680.24 | -8,692,704.61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85,961,928.92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2,894,289.34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62,646.80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791,246.69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0,971,158.86 |
加计扣除费用的影响 | -2,565,149.65 |
所得税费用 | -3,759,680.2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不符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定义的保证金 | 4,299,889.57 | 1,659,900.00 |
收回的保证金 | 6,004,897.62 | 14,601,418.60 |
收到的政府补助 | 803,442.73 | 3,182,762.81 |
其他 | 4,149,909.81 | 2,339,346.34 |
合计 | 15,258,139.73 | 21,783,427.75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不符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定义的保证金 | 8,794,847.11 | 13,105,035.36 |
付现经营费用 | 27,685,577.98 | 41,488,806.36 |
支付的保证金 | 5,711,686.42 | 9,829,390.00 |
罚款支出 | 3,000,000.00 | |
其他 | 2,762,341.83 | 671,718.66 |
合计 | 44,954,453.34 | 68,094,950.38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拆借款 | 18,138,100.00 | |
合计 | 18,138,100.0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偿还租赁负债本金 | 3,586,736.94 | 4,913,155.00 |
偿还拆借款 | 18,276,200.00 | |
合计 | 21,862,936.94 | 4,913,155.0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156,202,328.20 | 219,959,217.00 | 6,705,515.53 | 255,744,288.19 | 127,122,772.54 | |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40,053,777.79 | 647,269.44 | 31,689,222.23 | 9,011,825.00 |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385,981.02 | 8,871,449.91 | 3,306,610.55 | 225,490.11 | 8,725,330.27 | |
其他应付款(拆借款) | 18,138,100.00 | 138,100.00 | 18,276,200.00 | |||
合计 | 199,642,087.01 | 238,097,317.00 | 16,362,334.88 | 309,016,320.97 | 225,490.11 | 144,859,927.81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
务影响
□适用√不适用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82,202,248.68 | -120,886,361.96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213,724.69 | 9,152,304.72 |
信用减值损失 | 27,378,811.01 | 52,362,841.39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2,669,972.79 | 13,726,162.78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
无形资产摊销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50,393.25 | 273,087.1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97,848.98 | -89,538.34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40,988.52 | 791,477.70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7,716,375.08 | 9,382,873.97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118.1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759,680.24 | -8,891,944.86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26,542.99 | -509,509.66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0,686,994.45 | -105,030,226.38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7,514,600.37 | 68,595,830.51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905,057.73 | -81,123,003.01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0,091,127.70 | 85,753,598.46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85,753,598.46 | 187,883,216.89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5,662,470.76 | -102,129,618.43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0,091,127.70 | 85,753,598.46 |
其中:库存现金 | 18,447.54 | 22,447.5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0,072,680.16 | 85,731,150.9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0,091,127.70 | 85,753,598.46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411,752.87 | 6,554,402.74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理由 |
银行存款 | 411,752.87 |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合计 | 411,752.87 | / |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其他货币资金 | 9,568,448.38 | 14,748,794.01 | 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及保函 |
合计 | 9,568,448.38 | 14,748,794.01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背书转让的商业汇票金额 | 31,365,710.17 | 21,110,345.48 |
其中:支付货款 | 31,365,710.17 | 21,110,345.48 |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82、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短期租赁费用 | 645,533.37 | 907,283.13 |
合计 | 645,533.37 | 907,283.13 |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4,223,680.21元(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作为出租人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83、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8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6,661,336.40 | 6,336,555.26 |
折旧费用与长期费用摊销 | 8,031,361.65 | 8,836,668.40 |
材料投入 | 3,274,819.17 | 5,540,791.04 |
技术检测服务费 | 1,571,066.06 | 2,223,182.30 |
其他费用 | 3,262,746.90 | 6,130,889.33 |
合计 | 22,801,330.18 | 29,068,086.33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22,801,330.18 | 29,068,086.33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其他说明:
无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不适用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杭州卓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杭州 | 1,280,000.00 | 浙江杭州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100.00 | 设立 | |
碳零能源环境技术(福建)有限公司 | 福建南平 | 10,000,000.00 | 福建南平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100.00 | 设立 |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803,442.73 | |||
其中:计入其他收益 | 803,442.73 | |||
合计 | 803,442.73 | /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 | 803,442.73 | 3,182,762.81 |
合计 | 803,442.73 | 3,182,762.81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1.信用风险管理实务
(1)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定量标准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2)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其标准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1)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中对债务人的约束条款;
3)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4)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2.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3.金融工具损失准备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调节表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七4、七5、七6、七7、七9之说明。
4.信用风险敞口及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货币资金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2)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本公司定期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进行管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存在一定的信用集中风险,本公司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62.14%(2023年12月31日:60.22%)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
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短期借款 | 127,122,772.54 | 129,485,116.65 | 129,485,116.65 | ||
应付票据 | 9,387,937.50 | 9,387,937.50 | 9,387,937.50 | ||
应付账款 | 192,341,673.59 | 192,341,673.59 | 192,341,673.59 | ||
其他应付款 | 3,704,164.69 | 3,704,164.69 | 3,704,164.69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366,564.54 | 12,792,570.04 | 12,792,570.04 | ||
其他流动负债 | 12,175,116.46 | 12,175,116.46 | 12,175,116.46 | ||
长期借款 | 2,000,000.00 | 2,166,345.21 | 2,166,345.21 | ||
租赁负债 | 3,370,590.73 | 3,467,792.15 | 3,467,792.15 | ||
合计 | 362,468,820.05 | 365,520,716.29 | 359,886,578.93 | 5,634,137.36 |
(续上表)
项目 | 上年年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短期借款 | 156,202,328.20 | 158,212,426.26 | 158,212,426.26 | ||
应付票据 | 23,655,135.26 | 23,655,135.26 | 23,655,135.26 | ||
应付账款 | 164,115,426.05 | 164,115,426.05 | 164,115,426.05 | ||
其他应付款 | 3,403,561.63 | 3,403,561.63 | 3,403,561.63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3,293,673.07 | 34,048,767.91 | 34,048,767.91 | ||
其他流动负债 | 5,326,418.50 | 5,326,418.50 | 5,326,418.50 | ||
长期借款 | 10,000,000.00 | 10,754,333.33 | 10,754,333.33 |
租赁负债 | 146,085.74 | 147,639.45 | 147,639.45 | |
合计 | 396,142,628.45 | 399,663,708.39 | 388,761,735.61 | 10,901,972.78 |
(三)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人民币0.00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0.00元),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假定利率变动50个基准点,不会对本公司的利润总额和股东权益产生重大的影响。
2.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于中国内地经营,且主要活动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
(四)金融资产转移
1.金融资产转移基本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转移方式 | 已转移金融资产性质 | 已转移金融资产金额 | 终止确认情况 | 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
票据贴现 | 应收款项融资 | 7,795,703.30 | 终止确认 | 已经转移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票据背书 | 应收款项融资 | 1,669,977.15 | 终止确认 | 已经转移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票据背书 | 应收票据 | 10,928,220.06 | 未终止确认 | 保留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票据背书 | 应收款项融资 | 1,246,896.40 | 未终止确认 | 保留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合计 | 21,640,796.91 |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融资产转移方式 |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
应收款项融资 | 贴现 | 7,795,703.30 | -55,381.33 |
应收款项融资 | 背书 | 1,669,977.15 |
合计 | 9,465,680.45 | -55,381.33 |
3.转移金融资产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资产转移方式 | 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金额 | 继续涉入形成的负债金额 |
应收票据 | 背书 | 10,928,220.06 | 10,928,220.06 |
应收款项融资 | 背书 | 1,246,896.40 | 1,246,896.40 |
合计 | 12,175,116.46 | 12,175,116.46 |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转移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500,000.00 | 500,000.00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00,000.00 | 500,000.00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4)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00 | 500,000.00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1,537,849.51 | 1,537,849.51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2,037,849.51 | 2,037,849.51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持有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为银行理财产品,本公司以预期收益率估计未来现金流量并折现来确定其公允价值;持有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应收款项融资为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和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其信用风险较小且剩余期限较短,本公司以其票面余额确定其公允价值。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9、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附注十之说明。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432.51 | 569.43 |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2).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3).其他项目
□适用√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一)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正在执行的履约保函为人民币30,015,439.21元,投标保函500,000.00元,质量保函为人民币5,719,500.00元,预付款保函为人民币15,451,950.00元,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为人民币800,000.00元。
(二)本公司经营场所系租赁而来。目前,经营场所的租赁关系稳定,如果未来双方的租赁期限、租金等发生变更,可能对本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6、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7、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8、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9、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主要业务为提供环保综合治理服务、销售环保设备及提供技术服务。公司将此业务视作为一个整体实施管理、评估经营成果。因此,本公司无需披露分部信息。本公司按业务分类的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七61之(1)之说明。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占比较大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为23,962.08万元、合同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3,604.44万元,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账面价值之和占合并财务报表总资产的比重为81.10%,占比较大。
2.公司向华堂蕲春水务有限公司、浠水华实水务有限公司提供了设备销售、工程设计及工程施工等多项服务,多项合同总价共计3,898.00万元。由于对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向公司支付相应款项,且华堂蕲春水务有限公司、浠水华实水务有限公司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等被列为限制高消费、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已于2023年对上述款项进行减值测试后已单项计提了坏账准备2,728.60万元。公司已针对各项合同分别提起诉讼或仲裁。其中公司部分诉讼请求业经法院一审或二审宣判,判决结果均为公司胜诉,公司虽然胜诉但是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公司尚未收到有关执行款项。
3.公司向新疆上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上昵)提供了废水一期升级改造项目工程服务,合同金额为1,25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收到新疆上昵回款812.50万元,尚有工程款余额437.50万元未收回。2025年3月,新疆上昵与公司发生合同纠纷,在新疆石河子市人民法院起诉公司。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该案已经受理,尚未判决。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45,940,784.50 | 15,614,662.73 |
1年以内小计 | 45,940,784.50 | 15,614,662.73 |
1至2年 | 95,378,202.00 | 69,799,809.13 |
2至3年 | 94,303,798.06 | 97,453,024.47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3至5年 | 107,212,599.61 | 51,530,422.40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38,081,278.41 | 39,368,237.53 |
合计 | 380,916,662.58 | 273,766,156.26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8,980,000.00 | 10.23 | 27,286,000.00 | 70.00 | 11,694,000.00 | 38,980,000.00 | 14.24 | 27,286,000.00 | 70.00 | 11,694,000.00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41,936,662.58 | 89.77 | 113,668,381.57 | 33.24 | 228,268,281.01 | 234,786,156.26 | 85.76 | 88,174,474.42 | 37.56 | 146,611,681.84 |
其中: | ||||||||||
合计 | 380,916,662.58 | 100.00 | 140,954,381.57 | 37.00 | 239,962,281.01 | 273,766,156.26 | 100.00 | 115,460,474.42 | 42.17 | 158,305,681.8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浠水华实水务有限公司 | 29,674,000.00 | 20,771,800.00 | 70.00 | 预计无法全部收回 |
华堂蕲春水务有限公司 | 9,306,000.00 | 6,514,200.00 | 70.00 | 预计无法全部收回 |
合计 | 38,980,000.00 | 27,286,000.00 | 70.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注:浠水华实水务有限公司及华堂蕲春水务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采用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45,940,784.50 | 1,378,223.54 | 3.00 |
1-2年 | 95,378,202.00 | 9,537,820.20 | 10.00 |
2-3年 | 55,323,798.06 | 11,064,759.61 | 20.00 |
3-5年 | 107,212,599.61 | 53,606,299.81 | 50.00 |
5年以上 | 38,081,278.41 | 38,081,278.41 | 100.00 |
合计 | 341,936,662.58 | 113,668,381.57 | 33.2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7,286,000.00 | 27,286,0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8,174,474.42 | 25,493,907.15 | 113,668,381.57 | |||
合计 | 115,460,474.42 | 25,493,907.15 | 140,954,381.5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1 | 74,255,151.11 | 64,371,040.08 | 138,626,191.19 | 21.77 | 13,510,984.71 |
客户2 | 35,746,187.00 | 73,029,133.80 | 108,775,320.80 | 17.08 | 13,245,512.86 |
客户3 | 30,476,829.00 | 44,670,882.54 | 75,147,711.54 | 11.80 | 12,310,857.47 |
客户4 | 32,086,942.13 | 1,867,653.29 | 33,954,595.42 | 5.33 | 14,744,910.35 |
客户5 | 38,980,000.00 | 38,980,000.00 | 6.12 | 27,286,000.00 | |
合计 | 211,545,109.24 | 183,938,709.71 | 395,483,818.95 | 62.10 | 81,098,265.39 |
其他说明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
押金保证金 | 12,834,315.12 | 13,457,815.92 |
往来款 | 2,387,123.50 | |
其他 | 1,070,954.03 | 1,052,537.09 |
账面余额合计 | 16,292,392.65 | 14,510,353.01 |
减:坏账准备 | 5,734,593.67 | 3,817,537.92 |
账面价值合计 | 10,557,798.98 | 10,692,815.09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收股利
(6).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7).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8).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9).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10).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3,777,311.73 | 1,076,438.59 |
1年以内小计 | 3,777,311.73 | 1,076,438.59 |
1至2年 | 706,381.50 | 4,718,950.00 |
2至3年 | 3,247,250.00 | 5,317,991.5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3至5年 | 7,920,526.50 | 3,084,442.92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640,922.92 | 312,530.00 |
合计 | 16,292,392.65 | 14,510,353.01 |
(1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12,834,315.12 | 13,457,815.92 |
往来款 | 2,387,123.50 | |
其他 | 1,070,954.03 | 1,052,537.09 |
合计 | 16,292,392.65 | 14,510,353.01 |
(1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3,005,007.92 | 812,530.00 | 3,817,537.92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588,662.83 | 328,392.92 | 1,917,055.75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4,593,670.75 | 1,140,922.92 | 5,734,593.67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1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500,000.00 | 500,0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317,537.92 | 1,917,055.75 | 5,234,593.67 | |||
合计 | 3,817,537.92 | 1,917,055.75 | 5,734,593.6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1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1[注1] | 6,736,304.00 | 41.35 | 押金保证金 | 2-3年3-4年 | 2,768,152.00 |
单位2 | 2,517,450.00 | 15.45 | 押金保证金 | 4-5年 | 1,258,725.00 |
单位3 | 2,387,123.50 | 14.65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71,613.71 |
单位4 | 1,000,000.00 | 6.14 | 其他 | 2-3年 | 500,000.00 |
单位5[注2] | 610,000.00 | 3.74 | 押金保证金 | 1-2年3-4年4-5年5年以上 | 489,800.00 |
合计 | 13,250,877.50 | 81.33 | / | / | 5,088,290.71 |
[注1]2-3年以内2,000,000.00元,3-4年4,736,304.00元[注2]1-2年28,000.00元,3-4年54,000.00元,4-5年136,000.00元,5年以上392,000.00元
(1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280,000.00 | 2,280,000.00 | 1,780,000.00 | 1,780,000.0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2,280,000.00 | 2,280,000.00 | 1,780,000.00 | 1,780,000.00 |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杭州卓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1,280,000.00 | 1,280,000.00 |
碳零能源环境技术(福建)有限公司 | 500,000.00 | 500,000.00 | 1,000,000.00 | ||
合计 | 1,780,000.00 | 500,000.00 | 2,280,000.00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42,491,518.30 | 219,226,883.21 | 346,768,905.07 | 309,248,059.88 |
其中: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 | 242,491,518.30 | 219,226,883.21 | 346,768,905.07 | 309,248,059.88 |
其他业务 | ||||
合计 | 242,491,518.30 | 219,226,883.21 | 346,768,905.07 | 309,248,059.88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环保综合治理服务 | 218,973,215.74 | 197,783,082.18 |
产品销售与服务 | 23,518,302.56 | 21,443,801.03 |
小计 | 242,491,518.30 | 219,226,883.21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33,899,831.42 | 27,805,334.63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 208,591,686.88 | 191,421,548.58 |
小计 | 242,491,518.30 | 219,226,883.21 |
合计 | 242,491,518.30 | 219,226,883.21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在本期确认的包括在合同负债期初账面价值中的收入为8,583,748.75元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提供服务 | 提供服务时 | 付款期限按照合同约定的履约进度支付 | 环保综合治理服务 | 是 | 0.00 | 保证类质量保证 |
销售商品 | 商品交付时 | 付款期限一般为安装、调试合格后支付 | 环保产品的销售与服务 | 是 | 0.00 | 保证类质量保证 |
合计 | / | / | / | / | / | / |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 |
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应收款项融资贴现损失 | -55,381.33 | -76,122.97 |
合计 | -55,381.33 | -76,122.97 |
其他说明:
无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443,139.5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803,442.73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6,118.1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8,091.32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328,330.01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4.25 | -0.61 | -0.6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4.39 | -0.61 | -0.61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卓未龙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4月27日
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