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
方案的公告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考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拟定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同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阅了《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具体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根据上市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与本年度工作计划情况,2025年度给予每位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10万元。该等津贴于每年度发放。
2、董事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按照其职务领取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
3、董事在关联方兼任其他职务的,由关联方支付董事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
(二)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会成员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根据其具体任职岗位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四、审议程序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薪酬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关联委员卓未龙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公司内担任高管的3名董事回避表决,其他5名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事项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2、公司董事及监事薪酬方案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特此公告。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