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股东及公司利益,为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现将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4年,公司紧紧围绕年度经营计划,聚焦主营业务、抢抓市场机遇,积极应对国内外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坚持技术创新、加强成本管控、有序开展各项工作。截至2024年末,公司总资产123,812.52万元,同比下降6.33%,实现营业收入10,773.91万元,同比下降20.13%,实现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089.00万元,同比下降194.36%,主要原因系受到终端客户军方内外部因素影响,公司装甲战斗车相关产品订单大幅延期,导致装甲战斗车相关产品收入下滑幅度较大。
二、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不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整提交拟披露公告的情况,不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定期报告披露的情况,公司能够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则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网站披露相关文件。公司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注重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与投资者和机构之间良好的信息沟通,加强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树立了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信心,有效增进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报告期,公司持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与投资者保持了良好的互动交流。公司通过邮箱、咨询热线、深交所互动易等多渠道与投资者保持良好的日常沟通。公司通过全景网平台召开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有效维护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切实维护了全体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今后公司也将妥善安排投资者来访调研接待,及时做好调研内容的信息披露工作等,以便利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各类信息。
四、公司规范化治理情况
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规范治理架构、严格经营运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透明充分的信息披露、良好互动的投资者关系、严格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体系,诚信经营,透明管理,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切实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最大化。
报告期内,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员能够在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未对外披露的窗口期、敏感期,严格执行保密义务,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认真审阅、深入讨论,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报告期内,董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集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2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决议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稳妥地开展各项工作,较好地执行了股东大会决议。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就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关键人员选任标准及绩效管理等事项进行了审查,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性的建议。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0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尽责,独立地履行职责。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出席5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决策和制度完善等方面提出了很多宝贵的专业性建议,对涉及公司重大事项方面出具了独立、公正意见,为公司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
2024年,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在出席会议前,各独立董事在公司经营管理层的积极配合下,积极持续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主动调查、获取有参考价值的背景资料和法规政策依据,做了充分的调研准备。会议上,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交流意见,认真讨论、审议会议议题,并审慎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实际出席董事会次数 | 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实际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赵彤 | 6次 | 6次 | 3次 | 3次 |
吴韬 | 6次 | 6次 | 3次 | 3次 |
郭澳 | 6次 | 6次 | 3次 | 3次 |
六、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承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董事会的职责。2025年董事会的主要工作重点如下:
(一)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及时编制并披露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与及时性。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
(二)推动公司发展战略,确保经营目标落实到位
董事会将继续做好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工作,并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制定2025年度公司经营管理计划和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对公司经营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提升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的内控制度,持续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不断提高管理层特别是核心团队的管理素质和决策能力,形成更加科学的治理体系和管理机制。同时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建立更加规范、透明的上市公司运作体系,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