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就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年6月27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了换届,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完成了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在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后,公司于同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陈卫波、韩云钢、刘胤宏,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陈卫波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基本信息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议案名称 |
1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4年3月23日 |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证券投资额度预计的议案》。 |
2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4年4月29日 | 《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3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2024年8月26日 | 《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4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2024年10月24日 | 《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执行的外部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评估,就财务审计工作与其进行了沟通和讨论,充分了解审计计划、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审计结果。
1、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独立性、诚信状况、业务能力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年3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4年12月5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做了沟通,对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深入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立信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建议。
3、2025年4月21日,审计委员会以视频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合伙人、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了立信关于公司审计计划中的重点审计领域、重大会计审计问题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审计报告出具情况等汇报,并对审计工作发表意见。
4、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
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立信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此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系公司战略发展和审计工作安排需要,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其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其作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审阅、检查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督促公司各部门按照工作计划认真执行。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均按照证监会的相关法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结合最新的监管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和完善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和管理工作,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规定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全面细致地加强内部风险管控,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促进公司内部控制质量的持续提升。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财务部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有效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共同发挥监督功能,保证了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总体评价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本着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
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公司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保证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5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公司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促进公司财务相关事项的规范化,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