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分别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公司董事在任期内均按各自所任岗位职务的薪酬制度领取报酬,公司不再另行支付其担任董事的津贴。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公司无需支付任何薪酬或津贴。
2、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在任期内的津贴为人民币6.6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二)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公司监事在任期内均按各自所任岗位职务的薪酬制度领取报酬,公司不再另行支付其担任监事的津贴。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公司无需支付任何薪酬或津贴。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综合评定薪酬。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为税前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