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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华兴专字[2025]24013100035号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华兴专字[2025]24013100035号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4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5年4月28日出具了华兴审字[2025]24013100015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贵公司编制了后附的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及完整是贵公司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所审计贵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之处。除了对贵公司实施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后附汇总表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说明仅作为贵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上报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福州市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