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特别提示:
1、公司2024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2、本次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拟续聘审计机构不存在异议;
4、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聘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之日起至2025年度审计工作结束。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71名、注册会计师346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2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7,037.2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599.9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9,714.90万元。2024年度为9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农、林、牧、渔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1,906.08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惩戒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余婷婷,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2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了福昕软件、睿能科技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柯雪梅,注册会计师,2019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0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了福日电子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敏,注册会计师,2006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7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海峡环保、招标股份、科前生物、兴森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余婷婷、签字注册会计师柯雪梅、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敏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余婷婷、签字注册会计师柯雪梅、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敏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169.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1.2万元。2025年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结合2025年度公司实际业务情况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对该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之日起至2025年度审计工作结束。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核查,并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内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诚信状况良好,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在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守职责,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较好的完成了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审计工作结束,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