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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思软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71名、注册会计师346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2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7,037.2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599.9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9,714.90万元。2024年度为9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农、林、牧、渔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1,906.08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14日、2024年12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审计工作结束。

三、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公司与华兴所签订的《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4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华兴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相关报告。

经审计,华兴所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华兴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华兴所认为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华兴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华兴所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具体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华兴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2024年11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华兴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工作进行跟踪、核查与监督。审计委员会与华兴所就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包括2024年度审计工作进度安排、人员安排、审计范围、初步预审情况、审计重点事项、审计阶段性结果、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年审相关调整事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审计意见等的汇报,并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

3、2025年4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核查,并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内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诚信状况良好,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在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守职责,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较好的完成了审计工作。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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