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监事陈荟羽因事未能亲自出席监事会,委托监事会主席范经华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材料已于2025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各位监事,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西路10号院5号楼711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委托出席监事1名,监事陈荟羽因事未能亲自出席,委托监事会主席范经华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范经华主持,公司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宁辉东,董事会秘书葛瑞鹏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会议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该报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主要经营成果;未发现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