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5-010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截止本方案披露日前一交易日公司总股本174,851,419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共计派发87,425,709.5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方案公布起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按照“发放比例不变,总数根据具体股本进行调整”的原则相应调整。
2、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4年度
2、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88,082,264.64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513,800,100.06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48,286,071.04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138,505.33元(本次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后,盈余公积已达到公司股本的50%,可不再计提),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60,344,395.01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及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止本方案披露日前一交易日公司总股本174,851,419股为基数[注],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共计派发87,425,709.5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注:因公司处于股票期权自主行权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可能产生相应变化,具体股本以届时公司披露的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为准。
3、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如本方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87,425,709.50元;2024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A股股份数量共计3,936,453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成交总金额为82,529,921.55元(含交易费用)。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169,955,631.05元,占公司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90.36%。
4、分配方案公布起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按照“发放比例不变,总数根据具体股本进行调整”的原则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87,425,709.50 | 71,931,953.25 | 118,243,358.4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88,082,264.64 | 159,177,940.99 | 232,725,590.40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513,800,100.06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360,344,395.01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277,601,021.1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归母净利润(元) | 193,328,598.68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277,601,021.15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4年度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87,425,709.50元,202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277,601,021.15元,占2022-2024年度平均归母净利润的143.59%,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1、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相关财务数据及其合计数分别占总资产比例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46,550,845.35 | 120,949,136.53 | 196,138,039.72 | 196,138,039.72 |
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 | 0.00 | 0.00 | 0.00 | 0.00 |
债权投资 | 0.00 | 0.00 | 0.00 | 0.00 |
其他债权投资 | 0.00 | 0.00 | 0.00 | 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0.00 | 0.00 | 0.00 | 30,016,998.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73,894,603.24 | 0.00 | 74,186,068.08 | 9,115,978.72 |
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 | 72,178,750.38 | 10,033,333.33 | 140,235,758.43 | 88,512,346.51 |
合计 | 292,624,198.97 | 130,982,469.86 | 410,559,866.23 | 323,783,362.95 |
总资产 | 2,479,503,310.07 | 1,911,668,314.72 | 2,278,200,184.65 | 1,775,530,269.34 |
占比 | 11.80% | 6.85% | 18.02% | 18.24% |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结合公司发展阶段,制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的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具备合理性。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29日